西魏北周宗室出镇与宗室力量的演变

2017-11-21 08:03袁迪嘉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7年11期
关键词:宗室宇文力量

袁迪嘉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71)

西魏北周宗室出镇与宗室力量的演变

袁迪嘉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四川 成都 610071)

西魏北周时期,宗室出镇制度作为皇权统治的延伸和地方镇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地方统治秩序的稳定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附丽于皇权的宗室力量在此期间同宗室出镇体系紧密联系,促进了统治者权力地位的稳固,有效地保障了皇权政治的运作。本文通过对西魏、北周两朝不同历史阶段宗室出镇的情况和宗室力量的形态变迁进行系统分析,揭示了这一时期宗室出镇与宗室力量之间存在的有机联系,进而对此一时期宗室出镇和宗室力量的演变所呈现的历史特征和时代意义进行探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北朝后期的政治格局走向及历史发展进程。

西魏;北周;宗室阶层;宗室出镇;宗室力量

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者多利用同姓族亲充任中外要职,宗室王公凭借统治者的任命出任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代表皇帝署理地方事务,承担藩屏王室、巩固政权的任务。时至西魏北周,宗室出镇和宗室力量得到进一步发展,于皇权政治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一、西魏时期宗室力量的恢复与宗室出镇的渐兴

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十二月,皇帝元修“遇鸩而崩”。宗室近属南阳王元宝炬受推奉即位于长安,标志西魏政权的正式建立。西魏文帝元宝炬统治初期,着力培养元氏宗室势力,推动了自北魏末年以来日渐颓靡的元魏宗室力量的复振[1]312。西魏文帝有选择地陆续调遣元氏宗王到地方就任军政事务主官,希望通过宗室出镇的方式加强其对主要州镇的控制,增强元氏宗室的力量,以便同宇文泰霸府势力、武川勋贵势力、关陇豪右势力等其他政治力量相抗衡,进而达到强化皇权的目的。

(一)西魏文帝统治时期宗室势力的复苏

西魏时期的宗室阶层植根于北魏拓跋氏(元氏)宗室阶层。北魏永熙三年七月,以北魏太祖拓跋珪子孙为主体的北魏宗室集团跟从孝武帝元修入关,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其主体成员的范围进行了扩充①,终于在西魏立国之初形成了以神元皇帝拓跋力微子孙为主体的西魏元氏宗室阶层。

鉴于北魏末年皇帝对宗室成员的管理失控而导致“无援失国”的深刻教训,出身北魏宗室集团的西魏文帝元宝炬甫一登位即高度重视宗室力量对维护政权稳定的作用,决心依靠宗室势力来巩固皇权的统治。

一方面,从大统元年(535)开始,元宝炬于新政权的仕官体系中安排了大量的宗室成员担任中央和地方要职,赋予他们广泛的政治权力,试图以此增强元氏宗室的政治影响力,达到扶植元氏宗室势力的效果,从而为西魏皇室的安全提供“内援外助”。

另一方面,自西魏建立以来,元宝炬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增益元氏宗室阶层的政治参与实力,开始大封同姓宗室为王[2]卷17《景穆十二王下》,631、641、677,并于大统二年(536)实行宗祧祭祀改革,“追改始祖神元皇帝太祖,道武皇帝为烈祖”[2]卷5《文帝纪》,176,将政统范围予以扩大,完成了宗室阶层对西魏国内拓跋力微系后裔子孙的吸纳,促进了元魏宗室结构的完善。大统七年(541)十二月,元宝炬“御凭云观,引见诸王,叙家人之礼,手诏为宗诫十条以赐之”[2]卷5《文帝纪》,178。依靠“叙家礼、赐宗诫”的方式,西魏统治者加强了对宗室成员的管理和约束效力。

表1 西魏大统年间元氏宗室成员内外任职情况一览

资料来源:《周书》《北史》《隋书》《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

通过对皇家宗室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西魏文帝奠定了自己在元氏宗室集团中的领袖地位,有效地提升了宗室阶层的凝聚力,增强了元氏宗亲的向心力,使宗室力量成为西魏君主可资倚仗的一大政治势力。

(二)西魏宗室出镇的特点

西魏时期,随着宗室势力的复苏,作为统治者血亲近属的元氏宗王逐渐受命外派地方州镇担任“刺史”“行台”“都督”等军政大员,藉掌地方权力藩屏王室,维持皇帝对全国的稳定统治。在此期间,由于面临国内外纷繁复杂的政治局势,宗室出镇显示出颇具时代性的一些特征。

1.所遣人选多才茂位尊

在出镇宗王的人员选择上,西魏统治者多以其才干品行和宗族地位作为考量标准。如濮阳王元顺早年以“善射”闻名,具备一定的军事才能,且以宗室代表的身份在拥立元宝炬为帝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2]卷15《魏诸宗室》,568,故“以(元)顺为中尉,行雍州事,又加开府仪同三司、秦州刺史”[2]卷15《魏诸宗室》,568。冯翊王元季海在“兄弟中最有名誉”[2]卷15《魏诸宗室》,573,于北魏后期即担任过洛州刺史,有较丰富的地方管理经验[3]4547,之后“从孝武入关,封冯翊王,位中书令、雍州刺史,迁司空”[2]卷15《魏诸宗室》,573,亦曾“出临泾牧”[4]3,还一度以大行台、司州牧的身份同领军将军独孤信于大统三年(537)率军讨伐东魏,征服了洛阳及其附近地区[5]卷2《文帝纪下》,24-25。此外,西魏文帝也将诸子作为派驻地方的重点选择对象,试图利用其身份的特殊性扩大统治者在地方的影响力。如武都王元戊于大统二年(536)出任秦州刺史[2]卷13《后妃上》,506;齐王元廓于大统十六年(550)“出牧秦陇”,担任陇右大都督[5]卷39《王子直传》,701;甚至皇太子元钦亦有于大统八年(542)“镇河东”的经历[2]卷5《文帝纪》,178。

2.外任地方皆重要州镇

西魏宗室集中外镇的地域主要分布在以雍、岐二州为核心的关中地区,以秦州为中心的陇右地区及毗邻东魏(北齐)、南梁的东部边境地区。关中地区处京畿之重,乃西魏权力中心所在。因此,西魏统治者多挑选威名素重、富有政治经验的宗室重臣出任其地方长官,以起到翊卫皇室的作用。如大统年间濮阳王元顺“行雍州事”[2]卷15《魏诸宗室》,568,冯翊王元季海“位中书令、雍州刺史”[2]卷15《魏诸宗室》,573;恭帝时期淮安王元育亦外任“岐州牧”[6]卷516《圣朝无忧王寺大圣真身宝塔碑铭并序》,5245。陇右地区作为西魏政权的大后方,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兼因其地临接羌、氐民族聚居区,多有叛乱之患,故西魏统治者对此地甚为重视,常遣皇子王及具备武勇之才的宗王负责镇守②,以加强中央对当地武装力量的节制,维护当地社会的安定。此外,西魏地靠东魏(北齐)、南梁的广大东部沿线地区也是元氏王公密集出镇之所。出于争夺河洛、荆襄等人丁繁盛地区人口资源和政治资源的需要,西魏统治者常委任宗室成员镇戍前线各州。如两代冯翊王元季海、元亨父子曾分别担任司州牧和勋州刺史[2]卷15《魏诸宗室》,573-574;始平公元矩亦曾“拜南丰州刺史”[2]卷17《景穆十二王上》,641。

3.简选贤能以为幕僚辅弼

西魏早期的宗室力量尚为薄弱,不能独自完成对地方要镇的控制。所以,西魏统治者往往重视对出镇宗王幕僚官员的任命,注意安排贤士能人佐助元氏王公在任上实行惠政,以提升外镇宗室的地方治理能力,进而加强皇帝对地方的控制。如苏亮、王子直世为关中豪右,兼具丰富的僚佐经历[5]卷38《苏亮传》,677;卷39《王子直传》,701,故在西魏建立后被统治者青睐,一面领内廷近侍之衔,一面受州佐之任,兼职元戊、元廓等外镇皇子王的高级幕僚[5]卷39《王子直传》,700-701;柳虬、辛术等人则于地方为统治者所发掘,受聘为出镇宗王的亲近从属人员[5]卷38《柳虬传》,680,积极协助出镇者对任州进行统治。

总之,通过宗室出镇的方式,西魏统治者加强了对全国主要地区的控制,实现了对地方的稳定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宗室力量的恢复和发展,使之日益成为国家政治舞台上的重要政治力量。

二、北周前期宗室力量的壮大与宗室出镇的常态化

西魏末年,宇文泰霸府势力在与多方政治势力的角逐中取得胜利,成为西魏国内最强大的政治力量,在政治格局中亦居于主导地位。为了彻底完成对政权的占有和减少其他政治力量的干预,宇文泰及其家族开始向元氏宗室释放善意,以多种手段引导其认同宇文泰及其家族对政权的领导,进而使元氏宗室力量与宇文氏族属力量相结合,最终以平和过渡的方式完成了魏周政权的更替。

北周立国之初,政权面临着严峻的政治危机。这一时期,当权者宇文护为了稳控局势,大力扶持宇文氏宗室势力,倚重族亲外镇地方,维护当地社会的稳定。自此之后,宗室出镇愈加普及化、常态化。随着北周宗室出镇体系的形成,宗室力量藉由获取地方军政权力而进一步壮大,并在国家治理地方和进行对外战争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北周皇权政治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

(一)“魏周革命”时期元氏宗室力量同宇文泰族属力量的合流

大统十七年(551)三月,西魏文帝元宝炬驾崩,皇太子元钦嗣位,宇文泰“以冢宰总百揆”[5]卷2《文帝纪下》,33。作为元氏宗室势力的核心领导人物,元宝炬在统治期间致力于宗室力量的恢复和皇帝威权的重树。在其庇护下,元魏宗室势力于政治缝隙中觅得生机,逐渐成长为一股重要政治力量,得以庇护元氏皇室并同宇文泰霸府势力相制衡[1]311-313。而随着与东魏战争中大量元氏宗王的遇难和西魏文帝的死亡③,元氏宗室力量的增长势头大受动摇,致使西魏国内政治格局的平衡状态被打破。

废帝初立,宇文泰即利用加强对外作战的名义强化自己对府兵系统的控制[7]144,更于废帝二年(553)“去丞相大行台,为都督中外诸军事”[5]卷2《文帝纪下》,33,完全掌握了对国家军队的支配权,实现了其对西魏国家统治权的占夺。

在此情况下,元魏宗室曾发动“元烈政变”予以反抗,却遭遇失败[2]卷5《废帝纪》,182。认识到自身尚未完全强大起来的元氏宗室势力不得不向宇文泰及其后继者表示妥协。与此同时,为了消除元氏宗室对自身操控政权的阻碍,争取丰厚的政治资本,宇文泰及其家族以促进广泛联姻和加强政治提携的方式与元氏宗族展开了合作,二者建立并保持了良好的关系。以此为契机,元氏宗室力量同宇文泰族属力量逐渐汇为一流。

早在西魏建国初期,元氏家族便与宇文氏家族存在联姻关系。宇文泰妻北魏孝武帝元修之妹,所生嫡长子宇文觉亦以(西魏)文帝第五女元胡摩为妻[5]卷9《皇后传》,142-143;宇文泰次子宇文震也于“大统十六年,封武邑公,二千户。尚(西)魏文帝女”[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1。西魏废帝元钦“之为太子,纳(宇文泰女宇文氏)为妃。及即位,立为皇后。”[2]卷13《后妃上》,508从元氏家族与宇文氏家族的早期婚姻关系可以看出,作为西魏政权重要支柱的两大家族势力已经意识到彼此结托的重要性。但是,这一时期元氏与宇文氏婚姻缔结双方尚局限于两个家族的首领子女范围内。而在西魏废帝、恭帝时期,由于政治环境的演变,元氏与宇文氏开始了更大范围的家族式通婚。如宇文泰出于拉拢元则、元矩兄弟的目的而为其侄宇文护纳元矩之妹为妻[2]卷17《景穆十二王上》,642;淮安王元育亦出子女婚配宇文氏。[8]42

藉由姻亲之好,元氏宗室势力同宇文泰族属势力的关系日益密切,彼此政治提携亦更加强。西魏末年,宇文泰诸子、宇文护及其子弟等多位宇文氏族亲皆受封高爵[5]卷2《文帝纪下》,31-37,在获取大量经济利益的同时更拔高了政治地位。此外,宇文氏族属在废、恭二帝时期逐渐接替元氏王公出任地方要镇,开始掌握地方实际权力,如宇文导、宇文毓先后“镇陇右”[5]卷10《邵惠公颢传》,155,宇文护在“出镇河东”任上参与同南梁的“江陵之役”[5]卷11《晋荡公护传》,166。

宇文氏族亲的出镇地方与宇文泰的权势彰著固然有关,但亦与元魏宗室的协同密不可分。例如,在对陇西地区的管理问题上,大统初年基本由元顺、元戊、元季海等元氏宗室成员负责,及至西魏文帝统治末期方出现元氏宗王元廓同宇文泰族子宇文导交替共治的局面[5]卷10《邵惠公颢传》,155,而到了废、恭时期元氏宗室将旧有势力范围秦陇之地完全易手予宇文氏家族,宇文导、宇文毓得以相继镇守当地。与之相对应,恭帝年间宇文氏主政者亦将宗周之源岐阳地方交由元氏宗族的主要代表人物元育进行管理,表达了宇文氏家族对元氏宗室的亲近。在西魏恭帝禅位事件中,元氏宗族代表济北公元迪充任禅让行事官,代表西魏皇室向宇文觉“致皇帝玺绂”[5]卷3《孝闵帝纪》,45-46,体现了元魏宗室势力对宇文氏家族统治的认同。上述地方管理权力的协调分配和中央统治权力的和平交接事例反映出当时元氏宗室希望利用政治提携的方式交易其政治影响力,以此换取政治生存空间的普遍状况。

魏周易代,由于同宇文氏家族构建了亲密的关系,大量元氏宗人不仅未受戕害,而且作为新政权的股肱力量继续在朝内、外担当要职。史载,“元氏戚属,并保全之,内外任使,布于列职。”[5]卷38《元伟传》,689但自此以后,元氏宗室的政治地位为宇文氏族属所取代,西魏宗室力量也同宇文氏族属力量相融合,促进了北周宗室力量的最终形成。

(二)宇文护、宇文邕执政期间对宗室外镇的倚重及北周宗室出镇体系的形成

西魏恭帝三年(556)十二月,继宇文泰而起的当权者宇文护以“天命有归,遣人讽魏帝,遂行禅代之事。”[5]卷11《晋荡公护传》,166北周初建,君主宇文觉、宇文毓兄弟皆为晋国公宇文护所控摄。新兴的宇文氏政权肇立伊始便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一方面,西魏时代形成的武川军事贵族集团对国家统治权虎视眈眈;征服未久的西蜀、江陵之地亦人情不安,土著豪酋或存叛心。另一方面,北周国家周围敌邦环伺,北齐、梁、陈仍然保持着强大的地区影响力,同北周展开对峙;而蕃附于北周的吐谷浑、羌、氐等西部各族政权也蠢蠢欲动,威胁着北周的宗主统治。基于以上情况,宇文护决定以利用宇文氏宗室成员充当亲信外镇地方的方式来维护政权的稳定。其执政初期(557-560),主要宇文氏宗亲外任情况如下(表2)。

表2 宇文护执政初期北周主要宗室成员出镇地方情况表

资料来源:《周书》。

史称“晋荡辅政,爰树其党,宗室长幼,并据势位,握兵权,虽海内谢隆平之风,而国家有磐石之固矣。”[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9这一时期,宇文氏宗室人员在执政者“遍树宗党”的政策指引下频繁出任地方诸州军政长官,维持当地的社会秩序,领导戍区部队与邻国进行军事对抗,标志着北周宗室出镇体系开始形成。

北周武成二年(560)四月,宇文护拥立宇文邕即位,是为北周武帝。武帝统治初期,“以大冢宰、晋国公(宇文)护为都督中外诸军事,令五府总于天官”[5]卷13《晋荡公护传》,168,使宇文护的集权程度空前加强。在宇文护的威权操纵下,北周初年实行的宗室管理政策得以继续推行。而受其影响,北周统治者于保定元年(561)开始在皇家宗族内部实行“追封继绝”制度[5]卷5《武帝纪上》,65-66。该制度的实行重塑了宇文氏宗族结构,强化了宗室成员的血亲意识,对宗室力量的凝合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由此逐渐成长起来的宗室力量作为巩固北周政权的重要基石为宇文氏执政者所倚仗,推动了宗室成员进一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保定、天和年间(561-572),在当权者宇文护的主导下,宗室出镇人数陆续增多,出镇目的地范围也更加广阔。

表3 北周保定、天和年间出镇宗室情况一览

资料来源:《周书》。

天和七年(572)三月,武帝宇文邕设计诛杀了权臣宇文护,旋即将其霸府势力铲除。一方面由于在诛杀宇文护的过程中得到了宇文直、宇文孝伯等宗室成员的协助[5]卷40《宇文孝伯传》,717,另一方面考虑到为应对日益变化的国际国内形势需要借助宗室的力量,宇文邕遂将宇文护执政时期的宗室管理政策基本继承下来,继续倚重宇文氏宗室展开对国家的统治。

建德年间,随着北齐、南陈政权的日益衰颓,已完成国力积蓄的北周王朝逐渐具备了统一南北的条件。为做好进行对外战争的准备,加强对各地重要资源的统合和战略要塞的控制,实现战前政权内部的团结和稳定,北周武帝于建德三年(574)统一册封了一批宇文氏宗室近属为王爵,并迅速将他们分别派往地方担任方面要职[5]卷5《武帝纪上》,83-84。至此,以“大规模派遣宗室成员外任地方最高军政长官,代表朝廷行使区域统治权”为核心内容的宗室出镇体系最终形成。该体系一直维持到北周末期,其主要特质可综述如下。

1.出镇王公集地方军政大权于一身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地方州镇的统治,借助地方力量促进政权的稳固,组织辖区军民在短时间内完成战争准备,出镇宗室王公往往身兼多地军事、行政要职,统揽军政大权。如代王宇文达“建德初,进位柱国,出为荆、淮等十四州十防诸军事、荆州刺史。”[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5纪王宇文康“建德三年,进爵为王。仍出为总管利、始等五州,大、小剑二防诸军事、利州刺史。”[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6毕王宇文贤“建德三年,进爵为王。出为华州刺史,迁荆州总管,进位柱国。”[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7

2.所镇地方大多为战略要害之地

在宇文氏宗室王公出镇目的地的选择上,北周执政者多将人口稠密、经济繁荣、地理位置关键的大州强藩相与委授。如宇文导父子、宇文纯相继“作牧陇右”[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4,宇文宪、宇文俭、宇文招接连出镇益州[5]卷12《齐炀王宪传》,187;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4,邻近北齐、梁、陈的边境诸州也经历了宇文直、宇文盛、宇文神举等北周宗室成员的治理[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2-204;卷40《宇文神举传》,715。通过利用宗室人员出据要津,北周统治者加强了对国家重要地域各项资源的掌控,快速延伸了在各地的统治权力。

3.允许父子兄弟继镇某些重要地区

为保持政权在某些重要地区实行统治的连续性,借助宗室成员在当地的家族影响力以维系地方的社会稳定,北周统治者一度允许部分宇文氏宗室成员世代镇守同一区域,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例子为世镇陇右的宇文导父子。宇文导本是宇文泰兄宇文颢子,自西魏大统十三年(547)以来长期担任“陇右大都督,秦、南等十五州诸军事,秦州刺史”,直至病卒[5]卷10《邵惠公颢传》,155;其长子宇文广于北周初年往父任,“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出为秦州刺史”,后“除秦州总管、十三州诸军事、秦州刺史”,继续镇守秦陇;宇文广死后,其弟宇文亮仍继“为秦州总管”,朝廷甚至将“(宇文)广之所部,悉以配焉”,充分显示了北周执政者对宇文导父子镇守陇右地区的信任。宇文导父子在任期间“抚和西戎,威恩显著”,使当地“民庶畏而悦之”[5]卷10《邵惠公颢传》,156。在宇文导父子的治理下,陇右地区的民族矛盾得到缓和,北周朝廷对该地区的统治目的得以实现。

4.赋予出镇宗室私辟僚属的权力

一方面,由于北周早期中央集权制度不完善,朝廷缺乏对地方人才的有效招揽途径,因此作为统治者代表的出镇宗室肩负着发掘地方贤能以荐中央的任务;另一方面,由于外镇宇文氏王公多出自深宫、未谙庶情,缺乏任职地方的群众基础和人脉资源,故亟需依靠当地名流组成幕府团队以便利其对地方的统治。所以,北周统治者广泛授予了出镇宗室自辟僚属的权力。如宇文宪“初开幕府,以(裴)文举为司录”,后擢其为益州总管府中郎”[5]卷42《刘璠传》,764;宇文广“时镇陇右,嘉(刘)璠善政。及迁镇陕州,取(刘)璠自随”,及宇文纯“作镇陇右,引(刘)璠为总管府司录”[5]卷42《刘璠传》,765;刘璠子刘祥亦为宇文宪所聘,“以其善于词令,召为记室”[5]卷42《刘祥传》,766。受辟为出镇王公僚属的裴文举、刘璠、刘祥等人皆有令名于地方,他们被宇文氏亲蕃幕府吸纳,辅佐出镇宗室治理地方,助益其区域管理能力的提升。此外,出镇宗室也于任上积极推贤擢能,履行向朝廷输送地方人才的选官职责。如宇文纯于岐州刺史任上即“举(乐)逊为贤良”[5]卷45《儒林传》,817;卢恺亦“起家齐王(宇文宪)记室”[5]卷32《卢柔传》,765。乐逊、卢恺通过出任宇文氏外镇王公的僚属,逐步为其所举荐入职朝堂,分别官至露门博士和礼部下大夫,成为当时出镇宗室向中央推荐身边贤才的真实写照。

总之,通过宗室出镇,北周统治者完成了对宇文氏宗室势力的培植,并以之为媒介加强了对重要地方的控制和对战备资源的整合。随着宗室出镇体系的形成和宗室政治力量的壮大,北周皇权统治得以进一步巩固,为社会的安定和对外战争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三、北周后期宗室出镇体系的崩坏与宗室力量的萎缩

北周武帝统治时期的宗室出镇体系同武帝朝皇权统治的加强相得益彰,推动宇文氏宗室力量的日益壮大,令其在北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建德四年(575)以后,伴随灭齐战争、征讨稽胡战争、北伐突厥战争等一系列对内、对外战争的进行,外镇各地的宇文氏宗室王公纷纷投身其中,在任上调动辖区内军民参与战斗。历经诸多战争,北周宗室势力迅速膨胀,开始对皇帝的威权统治构成严重威胁。宣政元年(578)六月,北周武帝宇文邕在北伐突厥途中抱病而亡,遗命太子宇文赟即位。是时,宇文氏宗室王公“挟震主之威”[5]卷12《齐炀王宪传》,197,依托宗室出镇体系盘踞地方,同朝廷分享政治、军事、经济等各类资源,左右北周政局走向。

对此,宣帝宇文赟即位之初便充分运用手中权力对宗室势力展开残酷打压,继而将与之关联紧密的宗室出镇体系一并破坏,致使北周宗室力量日益削弱,不复成为北周统治者的潜在威胁源。然而,由宇文氏宗室势力转让出的政治空间被杨坚为首的异姓政治集团迅速占据,导致北周统治者丧失了重要的政治保护屏障,直至被完全孤立并失去最高统治权力。伴随北周皇权的陨落,宇文氏宗室力量亦于静帝大定元年(581)“大诛宇文氏”事件中彻底萎缩,再也不能为北周政权的维系起到任何作用。

(一)宣帝时期宗室势力的削弱

北周宣帝宇文赟继位之后,锐意加强皇权统治,首先将矛头对准同姓宗室,以防止类似宇文护专权事件再次发生。是时,太祖宇文泰一脉子孙于整个宇文氏宗室中最具影响力,在世的齐王宇文宪、赵王宇文招、陈王宇文纯、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达、滕王宇文逌皆为宇文泰所生。在宇文护、宇文邕执政时期,六王备受信赖和提拔,不仅长期出据要藩,而且多次亲身参与对外作战,积累了丰富的政治、军事经验,于宗室诸辈中“并据势位”[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9。六王中尤以齐王宇文宪最为出众,他少时即“除益州总管”,开始了出镇地方的经历,之后“拜雍州牧”并在任上逐渐展露出卓越的军事才能,多次随从执政者宇文护同北齐军队作战。自宇文护伏诛后,执政者宇文邕认为“诸弟才略,无出于宪右”[5]卷12《齐炀王宪传》,191,益加重用宇文宪,并将灭齐战争、讨稽胡战争等大型战争的军事指挥权相托付,更令其威名日重,乃至到了“鼎命由其轻重”的地步[5]卷12《齐炀王宪传》,197。北周武帝统治末期,“(宇文)宪自以威名日重,潜思屏退”[5]卷12《齐炀王宪传》,195,旋即出于明哲保身的目的,托疾主动将兵权上交。但是,宇文宪的大量僚属部下于其时“多至台牧”[5]卷12《齐炀王宪传》,197,他们之间早已形成了明显的利益网络,仍然对北周统治者的皇权统治构成了巨大的隐患。因此,宣帝宇文赟自上台伊始就确立了以“齐王宇文宪为首的太祖诸子”为主要打击目标的制裁宗室政策。

宣政元年六月,宣帝宇文赟趁先帝宇文邕新逝、诸王会而治服之际,夜诱宇文宪入宫杀之,并诬其谋乱,尽诛宇文宪诸子同其旧部王兴、独孤熊、豆卢绍等人,迅速清除了宇文宪的政治势力[5]卷12《齐炀王宪传》,195-196。针对其他五位叔王的政治力量主要来源于镇戍地方及其军队的现实,宇文赟首先采取“征之入朝”的措施,于大象元年(579)尽招宇文招、宇文纯、宇文盛、宇文达、宇文逌五王入京[5]卷7《宣帝纪》,115-117,许以高阶虚位换取其手中的地方实际权力,割裂了他们同戍区部队的联系。之后,为了进一步限制五王势力的发展,宇文赟于大象元年五月下诏割并地方州郡,设立赵、陈、越、代、滕五国,令五王“并之国”[5]卷7《宣帝纪》,120,彻底剥夺了他们的政治权力,将其牢牢地束缚在封国范围内,仅允其依靠各自封邑内的一些税赋取得经济收入,遂致其政治影响力受到严重虚化。

与此同时,在对待其他宇文氏族亲的问题上,宣帝宇文赟极力推行“抑宗”政策。“宣皇嗣位,凶暴是闻,芟刈先其本枝,削黜遍于公族。”[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9宇文氏宗属无论老少亲疏,皆受到严密防控。由于残酷的压迫,宇文氏统治集团内部逐渐产生对立与分化,乃至酿成了“杞国公宇文亮兵变豫州”的宗室叛乱事件[5]卷10《邵惠公颢传》,158。宇文亮叛军起事不久即被镇压,却反映出宣帝统治时期宗室阶层与统治者的离心离德之状。

在宣帝宇文赟实行统治的两年间,统治者为了促进皇权的巩固,不惜将宗室力量排除在权力核心之外,持续对宇文氏宗室实行残酷打压,严重削弱了北周宗室势力。而伴随宇文氏宗室力量的削减,北周统治者一度仰赖的宗室出镇体系在短时间内遭到破坏,为北周的速亡埋下了祸根。

(二)宗室出镇的受限与宇文氏诸蕃的罹难

北周前期出镇各州的宇文氏宗室成员往往身兼“刺史”“总管”或“都督诸州军事”之职,集中掌握了地方军政权力,有条件利用职务之便培养私属智囊集团及武装力量,攫取大量政治资源以实现自身势力的壮大。因而,自武帝统治后期开始,北周皇帝特别注重对外镇宗室的防范,并通过多种限制性措施来保证出镇宗室不至于威胁皇权的正常运作。

1.限定出镇宗室的职权内容

武帝建德末年以来,出镇宗室不再身兼“刺史”“总管”二职,鲜见“都督诸州军事”的任命,外镇地方的宇文氏宗族子弟开始固定地负责辖区内的民政事务或军政事务。如宇文贵“建德四年,授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寻出为豳州刺史。”[5]卷12《齐炀王宪传》,196宇文逌于建德六年(577)征稽胡后仅“除河阳总管”[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6;宇文胄亦于宣帝统治时期止任荥州刺史[5]卷10《邵惠公颢传》,154。可见,出镇宗室在北周早期获得的地方军政综理权被有效地分离了。

2.调整出镇宗室的治区范围

北周初年,为应付新兴政权对地方建立稳固统治和对敌邦进行战争的需要,出镇宗室常被委以数州军政大权,节制多地兵民。武、宣之际,随着国内政治局势日渐趋稳以及各项战争的逐步平息,统治者已无依靠外镇宗室广辖各地来进行临时性综合统治的必要,反而试图削减出镇宗室的管辖区域以弱化宇文氏宗室势力在地方对皇权所构成的威胁。如曾节制陇右广大地区的秦州总管宇文亮在宣帝统治时期“出为安州总管”[5]卷10《邵惠公颢传》,157,所治理区域范围被大幅削减,仅辖周陈交界处人口稀少的荆北三郡[9]450-457。

3.缩短出镇宗室任期,频繁调动其岗位

为了防止出镇宗室长期在同一地方笼络部众、培植势力,北周统治者多采取缩短出镇宗室在同一地区任职期限和对其岗位进行频繁调动的办法。如宇文贤“建德三年,进爵为王。出为华州刺史,迁荆州总管,进位柱国。宣政中,入为大司空。大象初,进位上柱国、雍州牧、太师。”[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7宇文达于“建德初,进位柱国,出为荆、淮等十四州十防诸军事,荆州刺史”,建德三年“出为益州总管”,及宣帝“大象元年,拜大右弼。”[5]卷13《文闵明武宣诸子》,205可以看到,武、宣之际诸如宇文贤、宇文达等外镇宗室成员的任职岗位均在短时间内发生了多次变动,这势必导致宇文氏王公很难在地方形成强大的私人势力。

通过上述几项措施的推行,北周统治者成功分散了出镇宗室的地方管理权力,减弱了他们在各自辖区的个人影响力,最大化地削弱了宗室集团的政治力量,迫使宇文氏宗室势力逐渐丧失发展机能,不得不展开对皇权的单向依赖,令北周专制皇权统治在宣帝时期得到空前强化。

宇文赟统治后期,北周统治者彻底摒弃了长久以来利用宗室出镇地方的传统政策,标志着北周宗室出镇体系的完全坏灭。然而,宗室出镇制度的废止并未推动北周皇权政治的良性运作。该制度的崩塌释放出巨大的负面效应,使仰赖于兹的大量宇文氏宗室成员丧失了稳定的权力来源,严重制约了宗室力量对皇权政治运作的藩屏作用,导致皇帝本人在北周末年的国家政治权力斗争中日益陷入孤立、失败的境地。

大象二年(580)五月,宣帝宇文赟病笃,其主要侍从内史上大夫郑译、御正大夫刘昉即与外戚杨坚相联络,“遂矫诏引高祖(杨坚)入总朝政,都督内外诸军事”[10]卷1《高祖纪上》,3,使其以“辅政”为名迅速把控朝政,攫取了最高统治权力。当时,“周氏诸王在藩者,高祖(杨坚)悉恐其生变”[10]卷1《高祖纪上》,3。宇文氏宗室力量在经过宣帝的残酷打压后已变得十分微弱,无法在朝廷或地方形成对统治者的有效支持。但为了彻底铲除北周宗室势力,杜绝其对政权更迭的干预,摄政者杨坚毅然“追赵、陈、越、代、滕五王入朝”[5]卷7《宣帝纪》,124,将宇文氏宗室代表宇文招兄弟纷纷从封地招至京师进行严密监控,切断了宇文主要氏宗亲同尉迟迥、王谦、司马消难等反杨势力的联系。

尔后,随着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和各方尊周势力的消灭,宇文氏诸蕃的去留便成为“周隋易代”历史进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大象二年七月至十二月间,左大丞相杨坚巧立名目,在短时间内诛杀了在京的宇文氏五王[5]卷8《静帝纪》,132-135,拉开了血洗北周宗室的序幕。及静帝大定元年(581)二月,除宗室疏属宇文洛及宇文忻兄弟外[5]卷13《虞国公仲传》,206,所有宇文氏男性宗室成员无论老幼皆遭杀害[11]594,标志着北周宗室力量的彻底萎缩,为杨坚最终实现称帝建隋的目标扫清了障碍。

四、结语

西魏北周时期,宗室出镇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实践状态,经历了由逐渐兴起到广泛推行再到受限中止的变化过程,而宗室力量作为同皇权伴生的重要政治力量亦历经了恢复、壮大、萎缩的三重发展形态。纵观魏周两代,宗室出镇的发展始终与宗室力量的变化紧密相关。在西魏立国之初,受皇权政治运作的影响,宗室力量得以恢复,宗室出镇逐渐兴起,成为维持元氏君主统治的主要支撑。时至魏周鼎革,新旧宗室力量发生代际更替。随着北周执政者对宗室出镇的倚赖,完善的宗室出镇体系最终形成,宗室力量愈加壮大。而在北周后期,由于统治者对绝对权力的追求,宗室出镇受到了严格限制,导致宗室力量遭遇过分削弱并最终走向萎缩。

在西魏、北周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宗室出镇的发展和宗室力量的变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统治者皇权的加强和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统治者通过鼓励宗室出镇和培植宗室力量,实现了政治生态的改善以及权力结构的重塑。之后,宗室出镇的泛滥化和宗室力量的过快成长严重威胁了统治者威权统治的实行,故不可避免地招致专制君主的应激性打击。最终,宗室出镇渐遭废止,宗室力量亦日趋衰弱,导致政权统治者丧失了核心屏障保护,加速了王朝的更迭。

围绕宗室出镇和宗室力量的演变问题,我们可以窥见西魏北周时期宗室管理制度和宗室政治的变迁脉络。从魏周时代宗室出镇和宗室力量的发展情况来看,其于特定历史背景下在皇权政治中的作用是显见的,且很好地反映了北朝后期的国家政治走向。

[注释]

①北魏末年,大量元氏疏属追随孝武帝元修至长安。为了扩大统治阶级基础,统治者将他们普遍晋封王爵,开始视其为主要宗室成员。

②西魏大统年间,元戊、元顺、元廓等重要宗王曾接连出镇秦州等要地。

③自西魏立国后,众多西魏元氏宗王亲身参与了多次同东魏的军事战争,其中有大量人员阵亡或被俘。可见《北史》卷17《景穆十二王传上》,第630页;卷53《彭乐传》,第1923-1924页。

[1]谷川道雄.隋唐帝国形成史论[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李延寿.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二十五史补编》刊行委员会.二十五史补编[M].上海:开明书店,1936.

[4]赵力光.西安碑林博物馆新藏墓志续编[M].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5]令狐德棻.周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1.

[6]董诰.全唐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7]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M].北京:三联书店,2009.

[8]气贺泽保规,王维坤.法门寺的起源与拓跋育——从法门寺北周碑文来分析[J].文博,1997(2):41-43.

[9]王仲荦.北周地理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0.

[10]魏征.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11]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K239.2

A

2095-7602(2017)11-0052-08

2017-06-04

袁迪嘉(1990- ),男,硕士研究生,从事魏晋南北朝史、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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