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希腊理性主义幸福观发展史看当代的幸福观

2017-11-25 02:41郭丽圆
小品文选刊 2017年20期
关键词:理性主义城邦幸福观

郭丽圆

(广西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7)

从古希腊理性主义幸福观发展史看当代的幸福观

郭丽圆

(广西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7)

古希腊著名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们都在关注幸福的问题。苏格拉底的美德与幸福;德谟克利特的幸福居于灵魂之中;柏拉图的人生的真正幸福在于德性和智慧;亚里士多德的至善即幸福。虽然先哲们对于幸福的理解存有差异,但追求幸福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主张的理性主义幸福对建构现代幸福观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理性主义;幸福;美德

苏格拉底、德谟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是西方理性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在思考理性问题时,崇尚人的理性力量,高扬人的道德品性,相信人类具备权衡和辨别利害关系能力。在幸福观上,以理性主义为思想基础,将幸福渗透于人的灵魂深处,关注人内在的精神追求,摒弃物质上的享受和满足,强调人类的精神幸福。

1 苏格拉底:美德与幸福

作为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始终把研究道德哲学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他提出了著名的“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的幸福观的理论前提是:道德依赖于知识,没有知识也就没有德行,人只有具备有关道德的知识,才能做善事。有道德的人才是幸福的人,道德是一个人能否获得幸福的必然的和基本的条件。因此只有具备公正、正直、有良好道德品行的人就是幸福的人,反之就是不幸的人。苏氏强调知识是人获得幸福的关键。人人都希望得到幸福,但有些人却得不到幸福,原因是他们不了解幸福的真正内涵。有些人把财产当做幸福不惜一切手段来聚敛财产,损害其他人的利益,这其实不是真正的幸福,而是“错误的幸福”。人作恶并不是出于他们自愿,而是因为他们无知,良知受到了蒙蔽,以致把“恶”误以为“善”来行事。人一旦真正理解幸福的真正含义,就不会因追求物质财富而作恶,从而就能避免因犯罪而造成的不幸。

沿着“知识—道德—幸福”的思路,苏氏告知我们:知识(理性)是追寻和拥有幸福的前提条件,道德(德行)是达到幸福的途径,而幸福是知识和道德的最终目的。苏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终生践行着这一理想和信念,追寻着幸福并坚信自己最终获得了幸福。

2 德谟克利特:幸福居于灵魂之中

德谟克利特是以原子论而著称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他认为“一切事物的始基是原子和虚空。”人的灵魂也是由原子构成的,这种原子是圆形的、光滑的、生动活泼的,这种原子集合时形成灵魂,分离后灵魂随之消失。他根据唯物主义原子论的灵魂学说汲取前人在幸福问题上主张物质满足和精神愉快并重的思想,提出幸福居于灵魂之中。

他提出幸福的标准是快乐,但并非任何快乐都是幸福,幸福是高尚的快乐。对他而言,人生的目的不应只是追求幸福,而是追求什么样的幸福。他不否认物质生活的享受,不排斥肉体的、感官的快乐,认为感官的快乐是应该满足的。“生活而无宴饮,就好像长途跋涉而无旅店一样。”但是,他认为感官的快乐只是粗糙的原子剧烈运动的结果,是暂时的、甚至会带来痛苦,只有那精致原子的柔和运动,才能给人们带来心灵的宁静,带来持久的幸福。因此相对于物质的感官的快乐他更重视精神上的愉悦和宁静。

3 柏拉图:人生的真正幸福在于德性和智慧

柏拉图继承和发展苏氏的幸福思想,他著名的“理念论”是其道德思想和幸福观的理论基础。柏拉图的“理念”是指作为现实世界根源的永恒不变的、独立存在的非物质的实体。柏拉图的理念分成九个层次,“善”的理念,即“至善”,居于最高的理念层次,诸如勇敢、智慧、节制和正义等品德都在至善的统辖之下。“至善”是最高的善、普遍的善、绝对的善。追求“至善”是人生的根本目的。而人只能依靠理性能力才能认识“至善”的理念,从而达到“至善”。人的理性是高级的,而人的感性和欲望、人的肉体感官需求则是低级的。他的“理念论”影响着他的幸福观。善良的正义的人在幸福方面极大地超出邪恶的非正义的人。

他主张快乐不等于幸福,快乐属于感性领域,它可以是情欲,也可以是感官享受,但单纯的感性快乐,如果没有心灵、记忆、知识(理性)的参与,就不是真正的幸福。人的肉体和感官的快乐是暂时的,不值得留恋,而“至善”是永恒的,是值得我们终生追求。一个人要获得真正的幸福,首先要克制自己的情欲和享受,用智慧和德性去追求美德和至善。一个有道德的人就是一个能用理性控制情欲的人,自然也是幸福的人。

4 亚里士多德:至善与幸福

亚氏对幸福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包含着人文主义和现实主义色彩的理性主义幸福思想体系,其思想内容十分丰富。

4.1 幸福是最高的善

善起初是描述荷马时代贵族角色的述词,被用以对贵族的品质(品德)进行描述和评价,后被逐渐扩展用以描述和评价负有一定社会职责的人的品质,当一个人具有充分履行一定社会职责而表现出来的品质时,他就是善的。亚氏在此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并以之作为探讨幸福的逻辑起点。

亚氏对善的理解是多层面、多角度的。首先,他认为善是决定一切实践的目的。“一切技术,一切研究以及一切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所以人们说得好,万物都是向善的。但目的的表现却是各不相同,有时候它就是实现活动本身,有时候它是活动之外的成果。”①亚氏把生活状态归为三种:第一种是享乐生活,第二种是政治生活,第三种是思辨生活。对于第一种生活,亚氏认为那是一种寄生的奴性生活,这种观点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所以他一言带过。在第二种政治生活中,那些喜欢此类活动的人把荣耀看成是善的外在化身,以荣耀为目的,再进一步分析,荣耀背后又藏着当事者怎样的内心需求?这种内心需求就是德性。相对于一般的享乐而言,德性似乎是很高尚的纯洁的善,但亚氏从否定式的角度例证:即使是具有德性的人,他的一生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他因德性而幸福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德性是决定幸福的,但当其身处逆境或遭遇不幸的情况下,就不能说这也属于幸福了,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德性决定幸福是不成立的。所以,德性也并不是完善的,它不能完全决定幸福。其次,他认为善的意义和存在是多种多样的,“它可以用来述说是什么,如神和理智;也可用来述说性质,如各种德性;也可用来述说度量,如适度;也可以述说关系,如有用;也可以述说时间,如良机;也可以述说地点,如美宅;诸如此类。”②这些意义分属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原理,那么善也不等同于单一理念的共同名称。因此善都是具体的、多种多样的,并不存在一个普遍的、一般的善。再次,善是可以获得的。因为善的意义广泛,所以具有劳动实践能力的人通过一定途径必然能取得善,而单一的、分离的、自存的那些不能为人实行的就不能叫善。最后,亚氏对善予以了分类,有“最高的善”,其他的善以之为目的;有“自身的善”,其他的善以之为手段;有“完满的善”,其他的善构成其部分;还有外在的善、灵魂的善、身体的善的区分等。亚氏对善的分类不是十分严格,某种善有可能同时具备上述的多种意义,比如幸福这种善既是最高的善,又是完满的善、自身的善。

4.2 幸福是灵魂合乎品德的实现活动

亚氏指出幸福是最高的善,又认为“幸福是最高的善,看来有点同义反复,因为幸福也是个抽象的字,所以还必须说明幸福到底是什么。”③他从人的功能和活动两方面来清楚地说明幸福是灵魂合乎品德的实现活动。品德是获得幸福的前提,一个人具有优良的品德、良好的习惯,就将获得幸福,一个人没有优良的品德、良好的习惯那他将是最肮脏、最残暴的人。亚氏又将品德区分为理智品德和伦理品德,理智品德是智慧、理解、明智,是推理的品德。伦理品德是慷慨、谨慎,是人的行为优良所体现的品德。理智品德具有教导、培育而生长起来,需要时间和经验。伦理品德则出于风俗、习惯熏陶而来。

理智品德和伦理品德不是人的天赋,它们都是通过社会的教育和训练而得到的,是在行为中形成正确选择的习惯结果。由此亚氏在对品德分析的基础之上,指出人的幸福不仅在于拥有品德,更重要在于品德的实现,即幸福就要区分拥有品德和使用品德。“如果只拥有而不去使用,就像睡着的人一样是不会产生好的结果的,只有在活动中才能产生好的结果,正如在运动会中,桂冠并不授予貌美的人、健壮的人,而是授予参加竞技的人(因为胜利就在他们之中),只有行为高尚的人才有幸福的生活。”因而亚氏认为幸福既不是神赐予的也不是来自机遇,更不是坐享其成的,而是通过学习和实践得来的。幸福的生活在于辛勤工作,不在于消遣,它只能在合乎伦理品德的现实活动之中。任何一个没有丧失品德能力的人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都可以得到幸福,通过努力得到的幸福比通过机遇得到的好。

4.3 思辨活动是最高的幸福

亚氏认为幸福是灵魂合乎品德的实现活动。品德分为理智品德和伦理品德两种,而理智品德高于伦理品德,理智品德是最完满的品德。因此,亚氏最终把人的幸福归于理智品德之实现活动,合乎理智品德的实现活动是强大的、持久的、快乐的,也是真正意义的自足,是最高的幸福。合乎伦理品德的活动只是次一等的幸福。而理智的品德是通过沉思活动、思辨活动而形成的。因此,思辨活动是最高的幸福。

4.4 幸福的实现与保障

亚氏认为人天生是政治人物,个人离不开城邦,一旦离开城邦,便不能独立自足地生活。一个孤独的人不可能自我完善,只有在城邦国家即社会中才能达到自我完善。因此个人的幸福只有在处于和谐、有序的、健康发展的城邦中才有可能实现,反之个人的幸福得不到保障。个人的真正幸福不仅表现在使自己处于良好的状态之中,而且表现在使他所在的集体处于良好的状态之中。亚氏认为城邦是由个人、家庭组成的整体,整体先于部分,因此城邦先于家庭和个人,群体高于个人,城邦的善高于个人的善,城邦的善比个人的善更为重要更有权威。“个人的善和城邦的善即使是相同的,但是获得和保持城邦的善显然比个人的善更大更完满。一个人获得善是有价值的,但为了民族和城邦获得善,更加光荣,更加神圣。”所以个人幸福离不开城邦幸福,而且认为城邦幸福高于个人的幸福。同时幸福的实现需要外在的善如城邦、财富、权力、名誉和内在的善如德性和智慧作保障。外在的善是有限度的, 超出限度对拥有者有害或无用,一个人具有多大的幸福是与他具有多大的德性和智慧相呼应的。外在的善往往凭借偶然的机会, 内在的善如正义、节制则不能凭借机会。

5 当代的幸福观

古希腊时期的幸福观是人类对于自身幸福探索的全面展开,苏格拉底、德谟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理论上都追求理性的幸福,是理性主义幸福观的重要代表人物,他们主张的理性幸福观对后世追求幸福者产生重大影响。

幸福是一个过程,是人们在生活中寻找追求幸福中所体会到的细节快乐,是人们达到成功终点后体会到的欣喜与愉悦,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抑恶扬善,抓住生活中好的机遇,排除消极因素,用心去体会生活中的幸福。

当今的幸福与众多因素相关,比如快乐、健康、有德性、有善行、有信仰等,在众多因素中,心态才是决定一个人幸福与否的关键因素。因此当代人们所追求的幸福以健康、快乐、和谐为基础,以德行、善行、和睦相处为外在表现,以拥有良好心态为关键因素。

人们为了幸福而不断地奋斗和努力。有的人认为自己即使在充满压力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依然享受着那份来之不易的幸福;有的人,却在抱怨自己的无助与无奈,感受不到幸福的气息;还有的人即使是在幸福的生活中,也感受不到幸福。试想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高或者家庭环境不和谐;另一方面就是由于他们的缺少良好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孔子曾经这样高度评价过自己的弟子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因为他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符合自身客观条件的正确追求,正是积极乐观的心态使他不断地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与幸福。可见,心态是幸福与否的关键因素。在每天的生活中,人们应该学会调节自己,不断经营自己,体会动态快乐,并且不要忘记静态快乐。除此之外,人们还要自觉提高自己的德行,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与素质,在完善自己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升华。

因而,将视线回归到古希腊理性主义幸福观,用先哲的德性伦理来匡正现代价值与精神迷失、片面追求个人快乐、以满足感官快乐为幸福的功利主义伦理观、感觉快乐主义伦理观,建构正确的现代幸福观,批判和继承古希腊理性主义幸福观是非常有益的。在当代的社会形势下,随着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和谐,当代的幸福需要人们用心去体会,只有这样,人们才能通过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感受到的生活中的点滴幸福。

注释:

①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版,P1

②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版,P9

③ 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3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P2003.

[1]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 汪子嵩、范明生、陈村富、姚介厚:《希腊哲学史》第3卷(下),北京:人民出版社

[3]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B821

A

1672-5832(2017)10-0270-02

郭丽圆(1986—),女,壮族,广西靖西人,哲学硕士,研究方向:西方伦理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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