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可行性分析①

2017-11-27 11:21艾康罗莎莉陈思君
当代体育科技 2017年18期
关键词:等级制度裁判员流动

艾康 罗莎莉 陈思君

(海口经济学院 海南海口 571127)

关于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可行性分析①

艾康 罗莎莉 陈思君

(海口经济学院 海南海口 571127)

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对参加第10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的118名裁判员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呼吁有关部门及时建立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裁判员 技术等级制度 可行性

1956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到现在为止实施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体育项目已有66个,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中仅有武术设有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从1953—2017年,我国共举办了10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民运会”),参加的人数逐届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裁判工作关系到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顺利举办,因此,裁判员等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与发展,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队伍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第10届全国民运会的118名裁判员。

1.2 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了有关裁判员方面的文献资料。

1.2.2 问卷调查法

发放问卷150份,回收问卷123份,回收率为82%,其中有效问卷118份,有效率为95.9%。

1.2.3 专家访谈法

访谈从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方面的专家及赛事组织管理者。

1.2.4 数理统计法

对有效问卷运用Excel 2003软件进行处理。

2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现状

2.1 年龄,学历及职称结构情况

调查显示,裁判员的年龄结构中,20岁以下的裁判员占29.54%,20~29岁的18.36%,30~39岁的占12.42%,40~49岁的占26.79%,年龄超过50岁的占12.89%;学历结构调查显示,大专学历的占21.49%,本科学历占61.46%,研究生学历占15.31%,裁判员中博士学历占1.74%;调查裁判员职称结构,教授占4.61%,副教授占13.53%,讲师占21.97%,助教占27.18%,无职称者占32.71%。可以看出,裁判员队伍年轻化,文化程度较高,中高级职称相对较少。

2.2 职业与执裁经历情况

调查发现,所调查的裁判员中55.74%是高校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占19.62%,7.84%是中小学教师,15.31%是体育局干部或教练,其他职业占1.49%;执裁工作5年以下的占48.62%,6~10年的占13.19%,11~15年的占11.48%,16~20年的占10.16%,20年以上的占17.55%。这说明第10届全国民运会的裁判员有一定的执裁经验,高校教师和体育专业学生成为了裁判员队伍的主力军。

2.3 素质情况

调查的裁判员科研方面,未发表过论文占34.13% ,发表1~2篇论文占31.32%,发表了3~4篇论文占27.45%,发表了5篇及5篇以上论文占7.10%;裁判员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占29.58%,二级甲等占31.15%,二级乙等占22.42%,三级甲等及以下的占16.85%;对于计算机的操作,非常熟练的占8.15%,比较熟练的占14.49%,只会一般简单操作的占72.44%,不会使用的占4.92%;裁判员通过英语四级考试占8.47%,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占2.58%。可以看出,第10届全国民运会裁判员的普通话水平相对较高,但科研能力相对较低,计算机操作和外语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4 思想、心理和业务水平情况

从统计数据来看,调查的118名裁判员认为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队伍的职业道德修养一般占17.53%,职业道德修养差的占7.26%,职业道德修养非常差的占4.41%。心理素质方面,裁判员认为自己自信心不足占28.79%、反应速度较差占17.54%,思维不敏捷占26.75%,不果断占36.17%,不沉着冷静占34.33%。业务素质方面,裁判员对规则合理运用、恰当的判罚尺度、快速反应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 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3.1 法律法规的迫切要求

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规定:“国家实行运动员、裁判员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2006年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尽快制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等级标准,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提供法律法规依据。

3.2 人才基础雄厚,教学资源丰富

调查显示,第10届全国民运会的裁判员多为高校体育教师和体育专业学生,分别占55.74%和19.62%,表明学校已经成为培养裁判员队伍的主要场所。高校体育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理论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运用现代教学设备的教学能力较强,且经常参加各类赛事裁判工作,临场执裁经验丰富。另外,学校的教学资源丰富,设备、仪器、图书、音像资料等较为齐全,利于培养学生裁判员。体育专业学生系统地学习了体育理论知识,考取过相关专业裁判证,具备裁判员的潜能,为今后进入更高层次裁判员队伍打下较好的基础。

3.3 赛事日益增加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日益增多。如全国民运会,各省、市、县的民运会:龙舟锦标赛、龙狮锦标赛、邀请赛等,为裁判员提供大量不同级别比赛的执裁实践机会,极大地积累了临场执裁经验。推动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与发展,为其建立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4 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必要性

4.1 文化流动规律的必然结果

文化流动规律是高文化流向低文化的状态或过程。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等级制度,是高文化向低文化流动的表现。

4.2 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必然要求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分层的产生,会引起社会人才向上、向下、水平方向的流动。武术已经建立了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而其他项目还没有,其执裁技术水平与竞技体育裁判员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人才跨区域流动难,裁判员应该享有的社会地位得不到认同,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和履行义务,从而影响裁判员在比赛期间的执裁。

4.3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快速发展,人们对比赛的日益重视,因此,对于裁判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裁判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执裁业务素养,才能使双方公平、公正的进行比赛。裁判员要对所有参赛者公正一致,才会被观众认可,比赛才会精彩,被外界所关注,促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业的开发。

5 结语

从第10届全国民运会裁判员的现状来看,我国建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时机已经成熟。但必须遵循文化流动、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客观规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建立,是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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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0-32

A

2095-2813(2017)06(c)-0251-02

10.16655/j.cnki.2095-2813.2017.18.251

艾康(1981— ),男,汉,湖南益阳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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