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宣判引岛内争论

2017-11-29 05:49白天天萧师言赵觉珵林鹏飞
环球时报 2017-11-29
关键词:明哲宣判庭审

●本报赴岳阳特派记者 白天天 ●本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萧师言 ●本报记者 赵觉珵 林鹏飞

备受岛内外关注的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被大陆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28日上午在湖南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李明哲成为首位在大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的台湾人。对于判决结果,李明哲本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还表示“未来在服刑时会服从监狱的管教”。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台湾当局和民进党大放“嘴炮”,宣称“传播民主理念无罪”“拉开了两岸人民的距离”。但这一说法立即遭到岛内众多网民嘲讽:“若‘传播理念无罪,民进党应该让中共来台设立党部来竞选才对啊?”“拉开两岸人民距离不正是民进党所想所作所为吗?”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政治所所长陈先才2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判决把台湾人纳入国家法治的轨道,给未来立了一个规矩,即在中国违法必究,违反中国法律一定会得到惩处,这对“台独”分子也是一个警醒和震动。

服从判决,服从监狱管教

28日上午,台湾居民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庭于当天上午9时15分开庭,整个庭审宣判约40分钟。岳阳中院官方微博对庭审进行了视频直播。《环球时报》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42岁的李明哲身穿细斜纹衬衫、棕绿色的套头衫和黑色裤子,戴着黑框眼镜,在庭审和宣判过程中表现平静。

法院在宣判时宣读了大量已经查明的证据,认定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同为被告人的37岁的湖南人彭宇华则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决书称,根据彭宇华、李明哲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彭宇华系首要分子,李明哲系积极参加者。由于彭宇华、李明哲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悔罪,法院表示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判决,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台湾“Hinet”新闻网称,李明哲在庭审中数度“对自己行为深表忏悔”,还说“自己没被逼供”。

在庭审过程中,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从台湾赶来旁听了宣判。一些岛内媒体记者也在庭审现场进行了旁听,还有一些台湾媒体记者则被安排到距离法院较近的一家宾馆观看了庭审的现场直播。

宣判结束后,根据被告人家属的请求,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会面时间原计划安排10分钟,因其家属已订返程票,实际时间约5分钟。会见中李明哲和妻子李净瑜对坐交谈。岳阳中院公布了两人的会见视频,可以听到李净瑜对丈夫说:“全世界都在看着你。”李明哲表现则十分克制、冷静,并一直在劝着妻子。在会见后接受采访时,李明哲说,对自己犯的错误,“当然是表达认罪,服从判决,也不上诉”,并表示“未来在服刑时会服从监狱的管教”。彭宇华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服从岳阳中院对他进行的客观公正的判决,“希望他人以我为戒,遵纪守法,以家庭和工作为重。”

网民嘲讽绿营“民主无罪论”

李明哲是民进党前党工,后为一家非政府组织(NGO)工作,今年3月由澳门入境广东后失联,3月29日国台办在记者会上证实,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大陆有关部门调查。台湾当局、民进党等绿营把此事当成“抨击大陆独裁专制”的机会,还伙同李明哲妻子一起去欧美“告洋状”。对李明哲被判有期徒刑5年,台湾“总统府”28日发表声明称,“传播民主理念无罪”,并称“李明哲案严重伤害两岸关系,尤其挑战台湾人民对于民主自由的坚持与想象,令人遗憾”。民进党也发表声明称,“民主自由无罪”,称判决“伤害台湾人民的情感,更拉开了两岸人民的距离”。

“去共产党国家弘扬民主进步的真谛?人家的共产主义已经把大陆成功经营为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大国、名列前茅的世界强权了。民进党却要去那儿宣扬那种无法无天的‘民主自由进步,是要叫人家开倒车吗?”台当局和民进党的“民主论调”立即遭到许多网民嘲讽,在亲绿媒体《自由时报》网站相关报道后,有网民怒批民进党对李明哲案的声明是“乱来的智障”。

在岛内其他媒体网站相关报道下,网民嘲讽声一片。在“中时电子报”“联合新闻网”等网站相关报道后,有数百名网友留言。有网友称,要知道,现在几乎所有国家都有“颠覆国家罪”,“如果你不喜欢这体制却要去捣乱,就要有受惩罚的打算”。“要不然,民进党去美国、日本宣传‘推翻政府的自由去?”还有网友称,“人人都知道国际上涉及政治的NGO都有美国影子,台湾的NGO99%都有民进党的DNA。若要按‘传播理念无罪的同样标准,民进党应该让中共来台设立党部来竞选才对啊!”有网友还称,“希望大陆政府能早日将主张‘台独的叛国分子绳之以法,(那样)两岸就没距离了”。

对于李明哲被判5年的刑期,《自由时报》日前曾一厢情愿地引用岛内学者的话称,李明哲肯定会被轻判,因为“中共领导人想拉拢台湾人心”。“若因此案提高两岸的对立情绪,将凸显(大陆对台政策)自相矛盾之处”。判决出台后,民进党“立委”立即像炸了锅。民进党立委蔡易余称,李明哲仅在网络上“传递一下信息,根本没有犯罪行为”,5年刑期是“非常重的刑罚”,中国大陆“就是在整肃台湾”。不过,“联合新闻网”28日引述有过大陆执业律师经验的专家张冀明的话称,从大陆法律来看,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重罪,参与者可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而李明哲被判5年是在刑期中间值以下,并不算太重。

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28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李明哲的所作所为触犯了大陆的法律,对他的审判完全按照法律进行,而且李明哲本人也承认了犯罪事实,接受法律裁决的结果,表示并不上诉。另一方面,案件审理期间大陆也充分尊重了李明哲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人权,允许其亲属来旁听,满足其合理的要求。可以说,案件审判是公正、合法的。

大陆在李明哲身上装监听器?

自李明哲今年3月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接受调查以来,其妻李净瑜一直表现“突出”。李净瑜一边上演去大陆“救夫”戏码,一边又不顾李明哲安危“向欧美国家国会、人道团体呼救”。在28日宣判后,法庭安排她与李明哲见面。李净瑜回到酒店后向记者宣称,她在与李明哲会见时“一直描述这8个月来,我干过哪些事,自由世界如何看待政治良心犯”。她称明年2月还要去联合国“报告”。李净瑜还特别透露说,李明哲听完后拍了拍胸口并以食指比出“嘘”的动作,她称自己看懂了,“我先生意指身上被装了监听器”。

这一说法立即引爆了台湾网友。“她脑子坏掉了吗?这么想选立委?大陆已摆明有录像录音,还装个屁的监听器。”台湾“关键评论”网称,李明哲9月在与李净瑜会见时,就曾对她称“回台湾不要再说了”。网友还气愤地称:“李明哲明明是不要她再乱讲话,这会害死他的。”

陈先才说,台湾社会多数人对李明哲妻子的做法很反感。李净瑜以前曾参选过“立委”,但没有成功。她的种种表现有政治作秀之嫌,更像是在为个人仕途筹集政治筹码。陈先才表示,实际上,多数台湾人对这个案子还是正面看待的,认为大陆有大陆的规矩,台湾人到大陆就得遵守大陆法律。他相信此案对两岸关系发展会带来长远的正面影响。

“联合新闻网”28日称,对李明哲案,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当天在社交媒体上留言称,李明哲“颠覆大陆政权”,对岸依法审判,两次开庭都通知李妻到庭听审,李明哲本人公开宣布认罪不上诉。反观自今年3月被羁押至今的在台陆生周泓旭,被台当局及媒体扣上“共谍”罪名秘密开庭,不仅不允许大陆家属听审,连一般台湾民众也不能旁听。如果说放弃上诉的李明哲是“被认罪”,那至今仍坚持上诉、不愿以认罪换取提早出狱的周泓旭,才真是“被认罪”。王炳忠说,两岸各有不同制度,大家相互尊重,通过和平交流谈判协商,化解对立累积共识才是正途。“如果李明哲颠覆对岸政权就是民主无罪,那对岸也来渗透摧毁台湾政权,台湾政府又有什么好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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