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偏北,沿虹而去

2017-12-01 05:39韩松落
文苑 2017年18期
关键词:兰州

文 /韩松落

西北偏北,沿虹而去

文 /韩松落

成为兰州人

一九九六年九月的某天,我坐着三十一路电车,去酒泉路派出所,领取新办理的身份证。

那时,整个中国毫无节制的拆与建还没有开始,酒泉路上的槐树还没有被砍掉,浓荫洒满街道,将整个车厢映照得碧绿通透。我在秋天那种有点凉意的槐树香气里坐了三站路,在酒泉路车站下车,一路打听,找到了隐藏在小巷里的派出所。在派出所,我顺利地领到了落户兰州后的第一张身份证,没有遇到刁难,也没有遭遇延误,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看,这一切,都让我感觉像踩空了一级楼梯,伊蕾的诗“检查身体时我竟没有遭到羞辱”突然浮现在心里。

原本准备把一整个下午耗在那里,因为太顺利,这个下午一下子空了出来。我于是决定走回去。我小心地把身份证装进衬衣口袋,从小巷里穿出来,再次走上那条槐树大道。我甩着手,仰着头,傻乎乎地走在兰州的大街上,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我有了兰州市户口,兰州市居民身份证,正式成为兰州市民。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

但我从没想到,兰州对我,意味着一次又一次的离别。

写作让我忘了自己

落户兰州之后,我被单位派回我家所在的小城,在那里的公路道班担任养路工,我的职业生涯就此开始。

如果是运沙子或者石头,每天的定量是十二拖拉机,如果是清理边沟,每天的任务是一百二十米,如果是油漆树干,每天得刷完三公里路两边的所有树干。休息的时候,我和工友们坐在路边,观看痴呆傻人。国道省道上,总是有那么多的痴呆傻人。有个终年不穿衣服的女人,还有个耷拉着舌头,挺着大肚子在街上疾走的男人,还有个女人,总是在头发上扎满各种彩色的绳子和纸条。工友们笑嘻嘻地叫他们过来,给他们一块糖,向他们问些奇怪的问题,听他们胡言乱语。

从那时开始,我决心让我写下的文字被人看到。不再像以前多少年来一样,只是写好,收起。我决心让我写下的,被人看到。

一九九六年,我的养路工生涯中,唯一能看到的一份报纸,离我最近的一份报纸,是《兰州晚报》,它是兰州唯一的一家小报,更重要的是,它有副刊版面。

我写了信,给那时还在《兰州晚报》副刊部工作的颜峻。那时,我对他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是诗人,是著名的乐评人,和我差不多年纪,但我能够看出来的是他的版面与众不同,轮到他编的那期副刊,总是充满了激越的、灵动的、新鲜的文字。我这样想,他能欣赏那些文字,也许就能欣赏我。我写了信给他,告诉他,我喜欢写作,我也喜欢他写下的那些文字。那些文字,让我觉得不孤独,事实上,也是如此。我寄去了我写的文章。那篇文章,叫《阿克塞尔・彼得森的木雕》,在一九九七年三月五日的《兰州晚报》上,第七版右上角。

颜峻给我回了信,大大的字,写在兰州晚报社的绿色格子的稿纸上,他说:“我们都是被命运驱赶……”他说,这是《一千零一夜》里面的话。他写给我的信,是我从字纸篓中找到的,是的,我的同事们,始终怀着一种对戴罪立功人员进行监管的态度和我相处,他们始终认为,我没能留在兰州,一定是得罪了什么人。他们毫不犹豫地拆看我的信件,看完之后,就丢进字纸篓,并且在事后,故意闪闪躲躲地提及信件中的字句,看看我有什么反应。

从那之后,我开始使用我父亲的地址,作为通信地址。

我的文章定期出现在《兰州晚报》的第七版上,我是如此珍爱这些文章,在许久之后也不能忘记,只是因为它们,它们让我忘记了自己,我仿佛已经能够和我所写的人们比肩而立,仿佛已经可以平和地谈及他们。我忘了自己,忘了十二车沙子、一百二十米边沟,我知道我不在那里。而这一切,都经过颜峻之手,他让我忘了自己,忘了十二车沙子、一百二十米边沟。

他总是给我回信,从不间断,他给我说起那些我熟悉却不可能认识的人,说起别人对我文章的印象。每封信,剪开封口,看完,我都把它立在书架上,直到下一封信代替它的位置。

他的信,总是写在兰州晚报社十六开的绿格子稿纸上,那种纸,微微有些发黄,可以看见纸质的纤维,那种绿,是介于墨绿和草绿之间,他用蓝黑色的墨水。还有他的字,圆硕,没有边角,每个字都像是随意画出,却清晰可辨,写着写着,那些字就离开了格子,像是快要向着信纸的边缘倾倒而出。

也是那时候,我决心回到兰州。我孤立无援,无人可以求助,也没有钱物供我四处活动,唯一可做的,是在接电话的时候,用普通话说“你好,这是某某公路段,你找哪位”,我希望我和周围的人显得不一样,能够引起注意,能有人接收到我微弱的求助信号。在坚持了八个月之后,在我已经快要失望的时候,终于有人在挂了电话之后,向别人打听,那里怎么会有人说普通话,而且是用这样的方式接电话,接电话的人是谁。她实在太好奇了,以至于要在第二天,专门要了车来我工作的地方,看看我是什么样。在问了我的学历和专业之后,她离开了,第二天,我接到了她打来的电话:“你愿意来我们部门工作吗?”

我回到了兰州。

终须一别

单位派给我一间宿舍,在单位后面的筒子楼里,房间大约二十平方米,临马路,很吵,每有卡车经过,整个屋子似乎都会跳起来。楼道里则是垃圾遍地,唯一的一盏灯也经常会坏掉,更可怕的是,男女共用一间肮脏的厕所。住在那里的,都是单身男女,或者没能分到房子的小夫妻,他们经常爆发争吵,吵架的声音常常在深夜传遍走廊。

但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我从库房里找了一副被单位招待所淘汰的床垫,把床铺得非常柔软,又用蓝色的纸糊了墙,在上面点缀了一些红色的剪纸图案,窗帘、灯罩、桌子、书柜,也都是废物利用,光是用砂纸把那个书柜打磨干净,就用去我整整两天的时间,但当所有的书都被整整齐齐地摆上书柜,当台灯被点亮,屋子看上去还是很温暖的。

我喘了一口气,把枕巾抚平,坐在床上。好了,一切就绪,我终于有了机会,可以以一个兰州人,而不是局外人的身份打量兰州,细细观看这个城市的一切。

我开始了在这座城市扎根的努力,我给颜峻写了信,告诉他,我已经到了兰州。于是,一九九七年十月的一天,我们见了面,我们见面的地方,叫双百酒吧。

那时,“双百”是兰州很少的可以称做酒吧的地方,碰面之后,我们走下楼梯,到了地下,进入一个大厅,灯光非常明亮,有一条长长的桌子。我见到了另外两个朋友,老眯和杨杨,他们是乐队的乐手,也是颜峻的好朋友,

我想了很久,想怎样开口,我就问老眯:“你为什么叫老眯呢?”

我们在一起看电影,听音乐,隔三差五地,去参加颜峻组织的演出。记忆里,似乎总有那么一些晚上,我走在入夜以后的街道上,按照颜峻给我的地址,寻找一个有他做的演出的酒吧。是的,是这里了,门口聚集着穿着奇怪衣服的孩子,三五成群,长发青年进进出出,在白天见不到的美丽少年,在那个时候全部出现。大厅挤满了人,门口的帘子全部被卸掉,就连门扇也不知去了哪里,你如果穿着布的衣服就等于是给别人免费擦皮夹克,即便是缠过的最小的脚也难以两只都落在地上。

然后,各种声音停止,好的,有人上场了。他弹起吉他,仅仅几个音符就让这些目的各异的人安静下来,然后,别的乐器加入进来,他开始歌唱,或者嘶吼,说话。他用他的音乐呈现我们幽暗的、忧患重重的一生。我们的灵魂被重重击中。

也是那时,经过颜峻介绍,我开始和书商合作,写作一些关于音乐的书,这些书,使我渐渐脱离了生活的窘境。我搬出了单位那间嘈杂肮脏的宿舍,租了一间顶楼的小房子住了进去,每天夜里,在靠窗的位置,用一台二手电脑写作。那座楼的旁边,就是兰州卷烟厂,夜里九点,是烟叶出炉的时间,一种金黄的、燥烈的、带着蜜丝味的香气从卷烟厂升起来。我一边敲着键盘,一边享受着那种味道,并疑惑着,烟叶和烟卷的味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异,但我不想深究下去,我只管享用这一切。

我的生活,充满了各种信息,电影,音乐,书,朋友,风景。兰州还是兰州,和那个十四岁少年在老家小城遥望的兰州,并无不同。但它在我的眼中忽然变得不一样了,路灯更加迷离,更加绚丽,空气里充满支离破碎的、恍惚的情绪,即使是偶然听来的,片段的音乐也有了令人沉醉的力量,每一个日日重复的事件,每一个小小的动作,没有意义的话语,都忽然充满了灵魂。忽然之间,我被书写的愿望充满,只要有一个开头、一个词语,就足以让我写下去,没有停顿,没有休止,文字通向四面八方,被浩荡的风裹挟。至今, 我也固执地认为,我写下的最好的文字,都出自我在兰州的最初那几年,那些文字,不是我写的,不是出自我的内心,我只是被选中了,被借用了,被通过了。那几年, 我是个最好的天线,我只需要接收。

那几年,在我的记忆里,似乎没有四季之分,永远处在一种永恒的春天里。我总是记着,有一个春天,我去机场接人,路很远——兰州的机场和市区的距离,在全国排在前两位,但我丝毫没有不耐,因为窗外的风景有种奇怪的明丽,黄土地上,一个果园接着一个果园,杏花正在开花,水红色的、粉白色的花,一簇簇地点缀在黄色的大地上,在车窗外一闪而过,阳光非常透彻,完全当得起“晴朗”两个字,而且是静静的,像是在那里照了一万年,还将照下去。

我一想起那几年,就想起四野里的那些杏花和阳光。

带给我们这些信息、这些风景的颜峻,却越来越焦虑。他告诉我们,在这个地方,做成一场演出,有多么艰难,做成任何一件事,也都会带来非议,那种无休止的损耗、怀疑,令他心力交瘁。我们无法体会,只是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特别是我,已经被人生的盛景给砸晕了,根本无暇深究其他。

终于,第一次离别来了。

一九九九年夏天,颜峻突然打电话给我,对我说“过几天一起吃个饭”,那时的我,正和单位同事一起,为迎接国庆而排练节目,我们被圈在招待所里,全封闭式排练,外出都需要请假,我抱歉地告诉他,可能最近没有时间出来,电话那边的他,停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过几天我要去北京了。”

我在他走的前一天深夜,穿着排练舞蹈的衣服,从招待所跑出来,去报社和他见了面。

第二天,他离开兰州,去了北京。

那只是个开始,此后十年,还有很多很多次离别,在等待着我。

被河流穿越的城市

兰州是个什么样的城市?

兰州有河。黄河穿城而过,将城市分作两半,整个中国,被黄河这样大刀阔斧临幸的城市,只有兰州,只此一座。兰州也有山。河的两岸,分别是南山北山,这两山夹一河的地势,使得兰州成了一个狭长的城市,从最东边到最西边的那个区,距离足足有四十公里,从最南边到最北边,却不超过十站路。这也是兰州的房价,能在2009年,赶上北京近郊房价的原因。

被山压制着的城市,地理性格上,总有那么一点近乎幽闭的自足,即便这是五省交汇之地,是丝绸之路的咽喉,是整个西部的中心,但那种与外界隔离的威胁,始终存在。河流式的开放,和盆地式的保守,在兰州奇怪地交融在一起。有一件事情,可以说明这个城市的封闭性格。

某年秋天,城里一个著名的寺院,准备在七月十四那天在黄河上放河灯,消息刊登在报纸上并不十分起眼的位置,但那天晚上,从六点开始,整个城市都陷入了疯狂,所有的人走出门去,涌向河边,去看河灯,公交车上载满了人,马路上挤满了人,整个市区的交通全部瘫痪。

实际上,所谓河灯,不过是一百多个装了灯泡的红气球,把这些气球放到河面上,并且目送着它们渐渐在河面上熄灭。整个过程,用了不到半个小时,活动在八点就匆忙结束了,但活动结束之后,人们用了四五个小时才回到家里,路上人山人海,几乎寸步难行,稍微开阔一点的地方,也无车可乘,人们只有步行,回到家已是次日凌晨一两点钟。

第二天,报纸上的照片说明了一切:河滩和马路上全是丢失的鞋子。所有报纸辟出好几个整版,用来刊登和父母走失的孩童的照片。

这个能为几盏河灯沦陷的城市, 如何抵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入侵,如何抵御那些巨型都市的崛起,如何能够吸住生于此的青年,使他们也能安心认它是吾乡?北京,上海,就像一个个永恒的第三者,像第九区上空的飞碟,让他们时刻准备着离去。兰州,和所有人那些温情脉脉的故乡一样,逃不脱沦陷的恐慌。

别完又别

十五年里,兰州给我的记忆,就是一次次告别。而告别,其实也是一次次流失。兰州,就是在这样一次次流失中,在我心里成了一片残破的大陆。

颜峻之后,离开兰州的,是我们的朋友王轶庶。他在新世纪的第一年去了北京,而后是广州。没有多久,我们就见到了他在威尼斯电影节上拍下的照片。还有,在新闻界非常重要的那次评选里被提名。现在,他是深得罗伯特・弗兰克赞赏的摄影家。

然后是柴春芽,他去了广州,在一个月里,连续22次登上《南方都市报》头版,创造了中国报业的奇迹。他像凯鲁亚克那样活着,随身带着酒壶,去藏区支教,辞职写小说。然后是余加新和张海龙,他们去了杭州。还有诗人何满意,他先去了广州,然后挥师北上。然后是我的朋友K,他是军队演员,相貌出众,和我们意气相投,一起经营了许多记忆,但,在兰州的电视台拍了几部灰蒙蒙的广告之后,在电视剧里扮演了若干只有一两句台词的配角之后,他加入北漂大军,去北京寻找机会。

还有丁丁,他去杭州深造,然后去了上海,现在已是进驻香阁纳画廊的著名当代艺术家;还有狗子,他去了北京,在著名的摄影杂志供职;还有W,她和她英俊的男友一起去了北京,再知道她的消息是五年后,通过她的博客,以及开心网。

还有我非常敬重的一位老兄,他在2001年,报道了兰州的证券黑市——是的,那甚至不是一个证券市场,就是一个伪装成证券市场的地方,钱,只要进到那里,就再也别想出来。那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报道,他从此被恐吓,被追杀,最后,他离开了兰州。

所有这些人,在离开之前,毫无征兆,只是,他们会在离开前,打一个电话给我,“明天我们一起吃个饭吧”。以至于直到现在,只要有朋友略微郑重一点地说“我们吃个饭吧”,我就会咬着牙问“是要去北京了吗?”哦,不是。但也是迟早的事。

大都市收服了我这么多出众的朋友,该怎么待他们呢?他们齐聚北京上海,该怎么风流快活呢?我常畅想着,他们白衣飘飘地,下午看画展,晚上听音乐会看话剧,然后在文人雅士荟萃的酒馆流连到天亮。其实不是。

才华出众的M,去了北京,我们热切地问及他的下落,拜访过他的朋友告诉我们:“在门户网站混到主任了,也不过一间略大点的隔挡,整个大厅三百人,嘈杂得像候车室。”H过年返家,我问,你和D一定经常见面吧,他们两人当年可是铁杆好兄弟啊,而且他们在北京的家,只隔着两个小区。但,我得到的回答是“我们已经三年没见面了”,堵车、出门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都是见面的障碍,何况,因为要早起,晚上八九点就得睡。我们待在老家,一年倒还能见他们两三回。

但,所有的人,没有回头。

一切飘零、在地铁上的煎熬,为的都是某种可能,这种可能,如果抓住了,就会给生活带来飒飒电光,但也许,这种可能始终都没有降临,这种可能性只是一种幻觉。但,兰州,甚至不存在这种关于可能性的任何可能。

我去过北京,走在街上,不能不觉得,街道格外整洁,建筑格外气派,街两边的银杏树姿态特别美,掉在地上的叶子,连个虫孔都没有。而街道上的男男女女,身姿相貌谈吐,都比别处高出一二十分,因为有了上述经验,我知道了,银杏树一定是十里挑一,从全国各地选来的,人也是百里拔一,从各处征来的。他们其实都是别人的兄弟姐妹,别人的朋友,是北京把他们抢来了,似乎也不是抢,是他们自愿的,但只要北京昂然挺立在那里,大放其光华,不抢,也成了抢。

最后一次离别

我从没想过我会离开兰州。

童年少年时代,我们整个家族的生活都十分颠簸,从兰州到新疆,再从新疆到兰州,一次次连根拔起,一次次重新开始,都是伤筋动骨的、大伤元气的。我的父亲母亲,我的舅舅和姨娘,他们嘴里,从来都听不到这种词语:“我的中学同学”、“我的朋友”。

与他们相比,我的优势就是,我有中学同学、大学同学、同事朋友,我努力扎根,尽可能多地把自己的根须伸展出去,尽可能多地制造俗世的牵连,避免发生他们身上那种无人可以求援的难堪。我得从身到心,成为一个兰州人。

我交朋友,深入兰州的每个角落,即使是那些最黑暗的角落,而写作是我的铺保,是我的背书,一旦知道我从事写作,一旦知道我就是出现在报纸上和电视上的那个人,交朋友似乎就变得容易了。我还得想办法买个房子,而那一砖一瓦,仍旧得从写作中找出来。

二零零四年春天,朋友介绍了一个专栏给我,那是一个知名报纸上的随笔专栏,每周交稿五篇,很多人轮流写,一个作者写三个月,但我写了两年。紧随其后的,是别的专栏,最多的时候,我同时写三十五个专栏。二零零五年,我买下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处房子,然后是第二处。 看起来,我已经形神兼备地成为一个兰州人了。

变故在那一年就开始了,每天下午,一种放射性疼痛总会按时到来,我做各种活动,我用椅子把手顶住背部缓解疼痛,但都于事无补。二零零六年三月,我终于决定不再做沙子地里的鸵鸟,去医院检查,为那种疼痛找到原因,我知道,把那种疼痛全推给劳累,是自欺欺人。

初步的检查结束后,医生要我第二天去做CT。我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在医院的长廊里,我紧追着那位主任向她提问,她告诉我“只是怀疑,所以要排除这种怀疑”。回家之后,我静静坐了两个小时,但是交稿的时间又要到了,我开始写稿,并且多写了一篇,为第二天检查身体准备出了时间。

第二天,CT的结果告诉我,情况没有那么严重,但肯定得马上住院。我住了三个月院,出院后,还得使用一种昂贵的药物,这种药物,会引起严重的抑郁症。

我决定跳过这一年,不再讲述剩下时间里发生的事。在文字里,我有权这么做。

二零零七年,药停了,抑郁症还萦绕不去。就在此时,我读到了保罗・奥斯特的书,他书中的人物,在被命运吓破了胆之后,还必须面无人色地活下去。于是,他们索性在下一次重创到来前,自己动手,变被动为主动,自己给自己的生活以重创,或者失踪,或者流浪,或者在原来的位置毁坏自己的生活,他们以主动进入绝望的方式回避下一次绝望,以使自己尽力悲惨的方式躲避悲惨,以让自己成为被命运毁灭的代言人的形式汇入命运之中。或者,以像活死人一般活在幻影之中的方式,去抵消人生本来就是幻影这个更大的事实。

我从另一个介入点,知道了他们何以离开。生命是有限的,我得和他们一样,去追寻别的可能性,使生命充盈。

那一年秋天,我离开了兰州。我选择了去北京附近的小镇,带着疾病,像幻影那样生活下去。

再回到兰州,是二零零九年了。

我吃了我思慕已久的牛肉面,见了所有我想念的朋友,我终于再次确认,这个城市里,已经没有我想要的东西了,我的离开,不是盲目的。

我又一次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在上车前,我一边拎着东西疾走,一边默默温习这座北方城市的景象:

安宁区的林荫道,落日又大又红;

幽暗的绿色公园里,黑色的树干和碧绿的草地前面,有一把黑色的长椅,刚下过雨,椅子上面沾着被雨水打湿的、黄绿色的叶子;

一个孩子在广场的方砖地上学习走路;

早晨的广场西口,主席台前,骑自行车上班的人流;

人们蹲在牛肉面馆前,端着碗吃面,其实还有空座位,但他们更喜欢蹲着;

西关清真寺前,男人们戴着白色的礼帽,穿着深色的长袍,在温和地交谈;

玉佛寺的僧侣和施善的人们在黄河岸边放河灯,河灯在黑色的河流上越走越远,他们站起身,习惯性地拍拍膝盖;

中午的菜市场,没有人买菜,河南人的孩子睡在布伞下的板车里;

绿色公园里,一把黑色的长椅,长椅的一端,有人坐着,他紧靠着椅背;

他的脚,他放在扶手上的手,他的下巴。

——温习过这一切,并把它安放在心里,我于是可以忍受火车的启动了。

火车启动了,我竟然感觉不到一点痛苦。我可能已经习惯了,并且已经接受了自己的习惯。我热情地和周围的人打招呼,询问他们的去向,接过他们递来的水果。我确实感觉不到什么不妥。

而这种痛苦的消失,竟然让我如此不适应。

再见,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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