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恶搞文化的本质、危害及消解

2017-12-05 21:38万锦祥叶婷彭璇璇
新闻爱好者 2017年11期
关键词:消解本质

万锦祥+叶婷+彭璇璇

【摘要】网络恶搞文化是一种网络亚文化形态。从本质上说,网络恶搞文化是一种网络“三俗”文化,其低俗、媚俗、庸俗特征明显。从消解层面讲,一是要坚定文化自信,二是要强化网络担当,三是要重塑耻感文化。

【关键词】网络恶搞文化;本质;消解

近几年,随着微博、微信、网络电台、网络直播等新型网络平台的兴起,无论从空间场域还是时间维度看,新型网络平台都以特有的势能促使信息传播生态发生了变革,“人人都有麦克风”成为一种现实。在这一彰显个性化、虚拟化、互动化等特点的网络新时代,一些人的身心表现出浮躁气息,以追求“颠覆传统、标新立异”为旨趣的网络恶搞,应需而生。当下,网络恶搞段子、图片、视频等风生水起且愈演愈烈,并因之而在当前形成了一股文化潮流。网络恶搞文化在带给网民快感之余,却揭示出当代网络文化场域的失序和失范。网络恶搞文化的横行与泛滥,正在以一种不可小觑的力量日益吞噬着网络主流文化的伦理边角,甚至使网络主流文化陷入伦理异化的困境,亟待引发学界给予应有的关注。有鉴于此,以网络恶搞为题,探讨网络恶搞文化的伦理本质、社会危害及消解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恶搞文化的伦理本质

网络恶搞文化终归是一种网络亚文化,与网络主流文化真善美的价值伦理不相符合,凸显了网络时代的文化空虚、焦虑与迷失。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其著作《娱乐至死》中对于“泛娱乐化”曾提出尖锐批评:“在这里,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变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1]在狂欢的“彼岸世界”,网络恶搞文化在不断地借助戏仿、滑稽改编、戏弄、贬低、亵渎、打诨等多种途径使得网民“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进而追求虚幻的现实和缥缈的本我。从伦理本质上讲,网络恶搞文化就是网络“三俗”文化的具体体现。

其一,网络恶搞文化是网络低俗文化。所谓低俗文化,指的是“对低俗的内容以非批判性的立场(或不作价值判断,或‘欣赏性地肯定)加以表现,不具有艺术性和科学性的文化”[2]。就其本质而言,它否定文化“真、善、美”积极面而肯定“假、丑、恶”消极面。现实生活中,从“龅牙哥”“犀利哥”到“芙蓉姐姐”“凤姐”,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到“优衣库试衣间”,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网络恶搞语言虽然低俗不堪,但有从虚拟空间走向纸质传媒的趋势。比如在某些纸质媒体上,使用有“尼玛”“屌丝”“逗比”和“叫兽”等字样。诸如此类的网络恶搞,无禁忌、无节制地使用网络低俗语言、图片、视频,不仅表现出了对某些个人、群体的歧视、蔑视,也反映出部分网民的自卑心理和无知心态。所以,网络恶搞文化就是一种“病态”的文化取向,是一种阉割网络主流文化“真、善、美”内核的网络低俗文化。

其二,网络恶搞文化是网络媚俗文化。媚俗文化是运用娇柔的语言和造作的情感乔装打扮后的一种表演文化。网络媚俗文化,就是嫁接在网络空间内的媚俗文化。曾几何时,我们的先人当然还有过去的我们,在礼德与媚俗之间更愿意选择前者而摈弃后者,这是引以为傲的事情。时至今日,我们却颠覆了传统,看到了后者而忽略了前者,以至于多了物欲少了精神,多了媚俗少了典雅。网络时代,人们“现代性的狂飙、理性的泛滥,并没有给我们带来预想的成功与喜悦,相反却出现了‘道德谋划的失败”[3]。也就是说,人们功利化、世俗化的心态在虚拟空间有了更多的现实对应,既有的传统文化观遭到自身的反叛、亵渎甚至颠覆。

其三,网络恶搞文化是网络庸俗文化。庸俗文化,基本意思为带有诙谐、草根、低级趣味、灰色幽默等气息的文化现象。而网络庸俗文化,也可以参照网络低俗、媚俗文化的定义作出此番解释,即嫁接在网络空间内的庸俗文化。通常,“在一个没有权威、没有神圣、没有信仰和信念的时代,必定是道德相对主义盛行,价值多元涌現”[4]。换言之,“道德底线”的失守容易诱发庸俗文化。网络庸俗文化的出现,正是由于网络空间内“道德底线”的失守诱发所致,并且从语言、图片到视频层出不穷。比如:语言“春色满园关不住,我诱红杏出墙来”“再牛鼻的肖邦,也弹不出老子的悲伤”等;歌曲《那一夜》《香水有毒》等;视频《二货指挥交通,笑喷了》《傻子换烟,笑抽了》等。此外,有些庸俗现象已经到了极致,无以复加。比如:有些网络上充斥着色情挑逗的图片,并配上暗示性语言。可见,网络庸俗文化以庸俗为取笑他人或博得他人认同的卖点,在本质上体现了人的思想文化的异化,也是一种与网络主流文化背道而驰的“文化异种”,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网络庸俗文化。

二、网络恶搞文化的社会危害

网络恶搞文化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价值判断和文化品格,自然属于网络“三俗”文化之列,已成为网络场域的重要污染源和网络症候中不可忽视的病原体。如果听之任之、不加制止,其中暗含的“毒素”定会引发网民的人格裂变,进而危害风清气正的网络主流文化,引发社会危机、精神危机、生态危机等一系列伦理危机。

首先,网络恶搞文化在不断侵袭人们的伦理防线。生命伦理学认为人的生命是短暂而宝贵的,需要敬畏生命。敬畏生命,就需要敬畏生命的精神属性,即不能虚度和荒废生命,要保存和提升生命的价值。网络恶搞文化给人们带来的精神上的快感是瞬时的,不仅不会保存和提升生命价值,沉溺其中反而会导致人们走入另一个“忘我”的空虚世界,掏空头脑中尚存有的“真、善、美”的文化取向。除此之外,网络恶搞文化的横行与泛滥,在一定程度上会操纵人们在感官享受中迷失本我,进而失去本心、失去个性和自主性,困顿于“恶搞”的围城之中,堕落为“三俗”文化的奴隶,甚至让人丢弃精神生命而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行为。因此,网络恶搞文化事实上贬低了生命应有的社会尊严,降低了生命应有的精神水准,是对人的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莫大的亵渎,是人的生命在网络时代遭遇到的伦理危机。endprint

其次,网络恶搞文化在不断加剧人们的文化焦虑。文化焦虑是一种社会集体心理状态,具体指社会集体对民族文化特别是传统文化的作用和价值迷惘、质疑乃至失望情緒的集中反映。如今,面对西方洋文化的汹涌而至,人们中间弥漫的文化焦虑气氛仍旧浓郁,国人的文化自信尚没有彻底养成。在这样一个文化焦虑的时代,充斥着消费主义文化、拜金主义文化、享乐主义文化等内容的网络恶搞文化一方面抬高了西洋现代文化,另一方面则贬低了中国传统文化,势必会给本就焦虑的文化场域带来更多的不安,加深这个时代的文化焦虑。正如有学者所言:“同一个文化系统中,既有相容并且不可离的许多要素,它们之间的相辅相成、相互补充,是这个文化系统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的机制,它们稳定的联系即是这个文化系统的结构。同一个文化系统中,也有不相容或者可以分离的许多要素,前者隐伏着导致系统崩溃的契机,后者则可以成为代之而起的新系统的要素。”[5]所以,网络恶搞文化在不断加剧着人们的文化焦虑。

再次,网络恶搞文化在不断加速人们的人格裂变。人格裂变与社会发展进步有密切关联,但凡社会转型变化越剧烈,各种文化形态相互涤荡越明显,人的主体性越容易被消解、价值判断越容易被扭曲,人格裂变就越处于显性状态。网络恶搞文化往往以“恶搞”为吸引眼球的不二法门,片面追求曝光率,洋相丑态尽显无遗,看似“附庸风雅”实则“俗不可耐”,不仅玷污了人性中的“真、善、美”,而且还损害了人格的应有尊严。“当人们受非积极文化熏陶后,兴趣、追求、爱好可能发生变化,人生观、价值观随之也会受到影响,丧失理性地辨别是非的能力,甚至价值沦丧。当受影响人群比例过高时,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就会受到冲击甚至颠覆。”[6]因此,网络恶搞文化会引发人们的心理焦虑和精神危机,丧失基本的价值判断,不断加速人格裂变。

三、网络恶搞文化的消解路径

当前,恶搞文化借助网络的“摩登”外衣,总会煞有介事地向人们兜售所谓的新鲜、刺激的“真相”而博取眼球,看似“津津有味”,实则“索然无味”。网络恶搞文化的兴起、泛滥,多生发于人们伦理道德土壤的异化,其消解终归要回到伦理的批判轨道之上。

第一,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指中国文化的自信,包括传统文化的现代化、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当代文化的健康化、中国文化的国际化、世界文化的交融化。”[7]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宣传思想工作“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因此,文化自信的构建、提升和表达需要将重心放在网络上。目前,网络恶搞文化表象为娱乐文化,但背后折射出的却是人们文化自信的缺失。正如学者所言:“当伟大的信念被摧毁时,渺小的信念就会取而代之,并将以糟糕的方式去承担伟大信念的功能。”[8]所以,消解网络恶搞文化,当务之急是要在网络场域内坚定文化自信,只有这样才能厘清网络文化传播“传什么”“怎么传”两大关键性问题。为此,要充分借助网络共享性和开放性,让更多中华优秀文化发挥“春风化雨”的作用,提升中华优秀文化的创造力,为中华优秀文化在网络场域内找准定位和方向。

第二,强化网络担当。网络恶搞事件频发,不能不说与部分网络媒体缺乏社会担当有干系。有的网络平台为获取较高的点击率和转发次数,忘却了责任担当而为各类“恶搞”大开绿灯。可以说,部分网络媒体在网络恶搞文化的生成、传播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自身具有的特定功能,未能很好地管好自家“责任田”,及时发力,发现、纠正网络恶搞,客观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所以,对于网络平台而言,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一是要努力提高网络场域内主流文化的引导能力,使得中华优秀文化等一切与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相符合的文化形态在网络空间内有更广阔的发展天地。二是要自觉规制网络场域内的传播秩序,严格把好各种网络亚文化的准入、刊发、转载环节。三是要尽力建构网络场域内文化传播的自律机制,培育浓郁的契约意识和道德观念,让主流文化有更坚实的生发基础。

第三,重塑耻感文化。耻感文化是一种廉耻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伦理内核,有着丰富而深刻的伦理价值。从古代到近代,耻感文化已经深入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也体现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之中。“中国传统耻感文化不仅向内要求人慎独内省、行己有耻、崇尚操守,而且向外要求人改过迁善、见贤思齐,形成了立足于耻感文化的社会道德评价机制,从而影响着人们的社会实践。”[9]有关论述在《中庸》《论语》《礼记》《孟子》《朱子语类》等古文典籍中较为多见。然而,到了文化多元化的今天,耻感文化的积极作用在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越发显得式微。因此,要积极重塑耻感文化,加快耻感底线伦理的构建与维系,在伦理道德层面给网络恶搞造成巨大的社会和心理压力。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在此前提下认真发掘、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耻感文化的积极因素,将其作为网络主流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有效预防和制止网络恶搞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结语

当“恶搞”充斥网络并形成一种文化时,“恶搞”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住“恶”的本性,人们的主体意识和价值判断就会在交付于“恶搞者”的支配中不自觉地丢失掉能动思考的权利和契机。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在中国文联第十次、中国作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文化创作要坚守正确的价值取向,“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不当市场的奴隶,敢于向炫富竞奢的浮夸说‘不,向低俗媚俗的炒作说‘不,向见利忘义的陋行说‘不”。当前,充斥网络空间的恶搞文化已经严重背离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中心论”的文艺发展命题,也越发显得不合时宜,因此,可以休矣。

[本文为2014年广西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重点课题“媒体多元化与高校舆论导向工作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编号:2014MSZ0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4.

[2]陈占彪,段晓辉.何谓低俗和低俗文化[J].上海文化,2015(5).

[3]王泽应.伦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36.

[4]周德清.价值断裂与精神乱象:社会转型期文化失范的症候分析[J].山西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

[5]张岱年,方克立.中国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64.

[6]霍鹏.网络庸俗文化的现状、危害及对策研究[J].科技信息,2007(31).

[7]中国网络文化传播峰会“长春宣言”.互联网时代的文化自信:中国网络文化传播峰会在长春举办[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9/24/c_129297539.htm.

[8]施韦泽.文化哲学[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65.

[9]胡凡.中国传统耻感文化的内涵与意义[N].人民日报,2010-07-16.

(万锦祥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叶婷为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彭璇璇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

编校:王 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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