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一件天真的事

2017-12-07 01:04◎周
哲思 2017年11期
关键词:拉里毛姆姿势

◎周 冲

前几日我领着几个小朋友去逛书城。这是我们的小约定。

到了周末,他们下了学,我下了班,一起玩。所谓玩,也无非是买买书,吃吃糖,逛逛街。但就在买书中,我发现一个令人汗颜的现象:孩子对书籍,都有一种本真的、炽烈的热爱。

他们可以在书城里,一待就是一个下午。在书架前,用极不舒服的姿势,或坐,或蹲,或跪,或立,翻读手中的书,怎么都叫不走。仿佛被吸住了,仿佛入了魔障。而不是像大人,走走停停,翻翻看看,偶尔停下来,拍一张照,发朋友圈,这种散漫与造作,在孩子们的真实面前更加被突显来。

小说《刀锋》里,毛姆在书店两次撞见拉里,第一次是早上,拉里以一个奇异的姿势,坐在那里看书。下午,因东西落下,毛姆再去,拉里还是那个姿势,依然在阅读那本书,那种专注与热忱,令毛姆大为震撼。

这些小“拉里”也一样,一头栽进去,拉都拉不起。千呼万唤,才起了身。临走时,又买了一大袋,一路走,一路兴奋地和我说情节。

吃饭,一边吃,一边翻书。我说:“要不,先吃饭吧!”“等我看完这篇……太好看了!”

阅读也快,近乎饕餮。两天以后,打电话告诉我,十本书看完了,又约了下周去。他们是三四年级的孩子,作文练习,都还是看图写话,但对阅读竟然有这么大的热情。

我一边赞许,一边遗憾:曾几何时,我们也曾如饥似渴,我们也愿意为一本书,放弃美食、美物与美事,像在野河中游泳,一个猛子扎进去,深水寂静,余晖金黄,心念简纯归一,游得酣畅淋漓。

是的,翻一页,只需要翻一页,你就知道,那些沉潜不发的美妙,都是冥冥中,只为你预留的、精心烹制的、一直保鲜的盛宴。其中温柔恩慈,其中凛冽奇幻,令你一启动,就欲罢不能。直至读得“书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读得“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如今呢?也读,杂念多了。持卷于手心,瞥见内容风流、人文皆香者,想的不是审美,而是探究写作技巧。阅及瑕瑜并见、良莠杂陈者,想的不是弃读,而是思虑其推广策略。

是的,是的。俗大了。但小朋友不,喜欢就读,不喜欢就弃,就这样简单。或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读得进书。

阅读是一件天真的事。浮躁与复杂的大人,是读不下去的。它不实用,换不了钱,起的安慰也迂回曲折,比不上饮酒,比不上购物,甚至比不上吹牛。成年人的世界里,讲究的是多快好省,而不是趣美真智。

于是,只有孩子还在读书。只有还像孩子的大人,还在读书。

那天去见可二,到时,他正坐在茶馆里,对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字用功。我问他:“你现在看电子书了啊?”他答:“纸质书也有啊,在包里。”然后翻开,掏出四五本,什么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民主,满纸术语,看得我头疼。我说:“哎,不是我的菜!”

后来翻到一本梁鸿的《历史与我的瞬间》,讲读书的,语言也讲究,翻了翻,能看得下去。他随口说:“那就送你了!”送我了那就是我的了。从中间翻,从前面卷,从后面扒拉,按坏习惯蹂躏它。

入夜吃晚饭,完了回家,走时正翻到书的十几页,卷着,拿在手上,对他说:“我走了哈!”他说:“好,小心点儿。”正准备转身,他忽然叫住我:“哎,书别那么拿!”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筒状的书,心里又惊又愧。

我们家可二,虽然比我年长,虽然他对丑恶总是零容忍,虽然他辩论从未输过,虽然他写的文章深刻得讨人厌……但是,他是我见到的大人中,最像孩子的。

他会说“你们大人”;他会在商场迷路;他会一个人站在日光底下号啕大哭;他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不因人际,或者功利,而有所忌讳;他会随身都带着不下五本的书。

我一直觉得,他的躁郁症之所以如此严重,除了家族遗传,他的天真也是一大因素。毕竟,丛林社会里,猛虎、狼与狐狸之流,才是最得势的一撮儿。他和更多的孩子,对成人世界又厌又惧,无所适从。

后来,《铁皮鼓》里的奥斯卡不愿长大,彼得潘一直是个孩子,可二成了一个病人。他们与时间撕扯、谈判、争夺,以这种近乎自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真和善。他们也如愿以偿,成了破坏最少的人。

前些天,收到一个人的祝愿。他说:希望你是一个有担当的大人,也是一个热情的孩子。我理解他所说的,年少一去不复返。那些字词有魔法,星星会说话,天花板上开舞会的时光,纷纷隐遁于虚无。但是,它也正以这种脆弱的方式,呈现它的高贵。它告诉我们:你曾经也年轻,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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