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十四行诗与我国律诗格律之异同

2017-12-12 08:14李淑芳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7年11期
关键词:音步律诗格律

学习中英诗歌,品味其内在的节奏,韵律和音乐美无疑可以增强读者对中英诗歌的感悟力,从文学的精华深层了解中华语言文化和英语语言文化,从而丰富知识结构,提高文学修养素质。

一、英语十四行诗的出现与中国律诗出现在时间与背景之比较

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人带来了欧洲大陆文化,古英语受到法语的影响演变为中古英语。 当时的统治阶级通用法语,教会采用拉丁语,英语的地位低下。英语诗歌在保留继续押头韵体的同时,更广泛地从法国输入新的作诗法,采用压尾韵。这一时期最负盛名的诗人当属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3年-1400年),,他使得用头韵的诗和从法语移植的轻重音相间押尾韵的诗体更加完善。他的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就是以诗行末押尾韵的形式写成,还创新了每行十音节的七行诗和抑扬格五音步的英雄双行体,从而奠定了近代英语诗体发展的基础,被后人称为英国诗歌之父。

意大利的文艺复兴给英国送来了十四行诗体。十四行诗“sonnet”音译为“商赖体”,语源于法国普罗旺斯语Sonet,原系中世纪民间流行传唱的一种短小诗歌。最早用英语写作十四行诗的是托马斯·怀特(Thomas Wyatt)。他翻译引进了十四行诗体并创作了五步抑扬格的完整的韵律。还有亨利·霍华德·萨里伯爵(Earl of Surrey)模仿16世纪意大利诗人彼得克(Petrarch)的诗体(the Petrarchan),用英语将十四行诗移植到英国,将原来六行为一组通常押两个韵和后六行为一组押两个或三个韵不等的分段结构,创新成三个四行和一个对句组成的“英吉利体”,这就是与“意大利式”颇有区别的“英式十四行诗”。它的韵式是ababcdcdefefgg,四个段落的划分随韵式的转变而明快有序,在起承转合中诗歌行行紧密相连成为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另一位倡导十四行诗并使之流行的人物当属菲利普·锡德尼爵士(Sir Philip Sidney),他的诗集代表了这一时期十四行诗创作的成熟。

总之,文艺复兴时期的優秀诗人和作家对当时的英国文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为英国十四行格律诗歌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而中国的七言和五言古诗大都产生于汉魏时期,长篇叙事诗《陌上桑》(又名《罗敷行》)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即《孔雀东南飞》)的问世都标志着五言古诗在汉魏晋时已发展到高峰。南北朝时期人们仍以写五言为主。到初唐时七言古诗承袭了六朝以来诗歌注重骈偶和声律的效果而逐渐趋于成熟,也出现了律诗和绝句的雏形。唐朝以后,写七言诗的人多了,唐代诗人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汉字单个独立,发音具有四声,一字一音节等特点,创作出讲求声调平仄,词性对仗,整齐押韵,形声意变换,整体粘合的格律诗。此时出现了像李白,杜甫,高适,岑参,韩愈,李贺,白居易等一批伟大诗人,创作了大量的七言和律诗名篇,使得七言诗和律诗极盛一时。

相比之下,古英语诗歌和古汉语七言、五言诗歌能够发展到高雅律诗的顶峰,不仅是时代的造就,更是一批文人墨客之力作,是他们的才华,他们的灵感,他们的智慧创作创造了诗歌的语言美,音乐美,形式美,意境美和风格美。

二、语言文字的不同决定格律之异同

众所周知,英语是由26个拉丁字母组成,英语在成词之前,只是一个纯粹的表音符号,本身不具有传达意,像之功能。英语有一词一音,也有一词多音,还有的词中有些字母不发音。英语句中的谓语须随主语的人称、数量、动作、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语句还须借助介词,助词,连词和代词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句子。因为这些因素的局限很难规定每句诗的词数,也导致明显的视听效果失衡。从下例诗来看,每行最少六个最多十个词,诗行中有时还出现逗号、顿号、惊叹号等断句,所以英诗只能以行为单位。

例如莎士比亚十四行诗分为三组每组四行,每行有各自的两个韵,另外加上一组押韵的两行,参阅:十四行诗(第十八首)Poem Of The Week (Sonnet XVIII)。这首十四行诗的特点是押韵均在最后一个音节上,又称单韵或男韵(single or masculine rhyme),然而广义的韵不仅指诗行末尾,有时还指诗行中出现的元音与辅音在形式上的重复。

同时十四行诗还包含一个以上的音步(foot),英国作家布尔顿在《诗歌剖析》中说:“音步即一个重读音节连同自然依附于它的若干非重读音节”,一个音步含两个或三个音节,音步的种类和诗行中音步的数量都与格律相关,在十四行诗中按规律组合起来称为五步抑扬格(iambic pentameter)又叫“行中韵”,恰似汉语诗歌的“句中韵”。例如上述莎士比亚诗中:

Rough winds/do shake /the dar/ling buds/of May,

Sometimes/ too hot/ the eye/ of hea/ven shines,

每个音步都是规则的“抑扬格音步”,也称“轻重格音步”,即两个音节为一个音步,第一个轻读,第二个重读。共有五步,读起来的轻重节奏颇似汉语诗歌的平仄声。

而汉语中的“平”指的是汉语四声中的平声字;“仄”指四声中的上,去,入三个声调的字。中国古人对平仄四声这样描述:

平声平道莫低昂,上声高呼猛烈强,

去声分明哀远道,入声短促急收藏。

后来将平声细分为阴平和阳平,这样就成了五声。然无论是汉语诗歌中平仄声调字的搭配使用,还是英语诗歌中单词音节抑扬格规律,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给诗歌造成一种抑扬顿挫,起伏回荡的音乐美和声情美,让语言变成流动的音乐,便于人们吟咏记忆。

由此可见,我们把正常英语口语中的自然重音,即重读句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或句中强调的词,应用到诗歌朗诵中是正确的。音步的节奏和普通口语中自然重读音相结合产生了诗歌的节奏旋律。endprint

中国文字属方块字,由横、竖、撇、勾等组成的单音节字,一字一音,一音一义,或一字多义,所以称之为“字”,本身没有性、数、格、时态等变化。律诗每首以句为单位,每首诗句数固定,每句诗字数固定。律诗按句数多少分为律诗(八句)和绝句(四句)两种。按每句字数多少分为五言(五个字)和七言(七个字)两种,可见律诗每首有56字和40字,绝句有28字和20字,诗句中不许断句或加其他标点符号(关于中国律诗和绝句的标准格式,将另文阐述,本文不赘述)。这些都造成了汉语律诗与英语律诗结构和形式的天壤之别。汉语律诗排列整齐,一字不多,一字不少,而英语律诗却做不到。

三、詩艺

音乐的神韵是什么呢?是诗。所以有一个传统的说法是:诗是不能翻译的。其所以不能翻译,是因为诗有“诗艺”的要求。什么是“诗艺”呢?我的理解是:诗严格讲究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内容的高雅与格律的严谨,这种高度结合的美确实非常难准确地翻译。不仅不同的语言难译,即使同一种语言也困难。例如中国古代有格律要求的诗词译成现代白话就很难,我们翻检一下唐诗宋词中多少经典的诗句,像“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等等,一旦译成白话,即味同嚼蜡。英诗亦多如此。诗人已将自己的思想,情感,情绪,心理幻化于自然变化的无穷意象之中,一行诗的文字就能展现出多个画面。

如雪莱的《Ode to the West Wind》(西风颂)

The trumpet of a Pro Phecy! Owind,

If winter comes, can spring be far behind?

试想一下,如果用英语的口语来解释这些优美的诗句,没有了韵律,何以为诗?

十四行诗中不乏运用古英语中的词汇和缩略语,以达到押韵和满足音步的要求,例如托马斯·纳什的《春》第二节中的第三句:

And we hear aye birds tune this merry lay,

其中“aye”就等于我们现在使用的“always”(总是),而改用always就会产生两个音节。

又如:斯宾塞《爱情小诗》第34首第一节,其中“Lyke,Wyde,doth,hath,Whenas,Guyde”都是古英语的词汇。

然在孙梁编选的《英美名诗一百首》中,我们也不乏欣赏到翻译大家们翻译的好诗,有的力求忠实原文原作,有的恪守原诗格律,有的略带旧体诗风,有的偏重曲传神韵。总之,翻译的方法和风格是多种多样,多姿多彩的。在可译中如何做到忠实原作,传出原作的风格,达至传神的效果,可谓翻译之难事。

有学者认为,要学好英文,必须先学好英诗。虽似嫌武断,然细思之,确有道理。岂止学好英文要先学好英诗,学好中文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过去童蒙入塾,往往是《三字经》,《百家姓》之后,便是《千家诗》,《唐诗》乃至《诗经》。诗的语言是最精粹的语言,诗的文字是最优美的文字。学习英语诗歌,品味其内在的节奏,韵律和音乐美无疑可以增强读者对英语的感悟力,从文学的精华深层了解英语文化,从而丰富知识结构,提高读者的文学修养素质。

李淑芳,广东广州城建学院教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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