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B2C网络购物中各行为的法律性质

2017-12-22 23:58孟思洁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4期
关键词:法律性质网络购物

摘 要 当前社会,网络购物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B2C网络购物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纠纷。从法律层面讲,B2C网络购物行为本质上是买卖合同关系的建立和履行,要想解决网络购物中的纠纷,最重要的就是厘清网络购物合同关系。但当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电子法,更无专门的网络购物法,加上电子合同本身的特殊性导致在实践中存在很多理论界和司法界的争议。要解决这些争议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对合同订立中的具体行为进行界定。本文重点界定在网络购物活动中展示页面、提交订单的行为、付款行为的法律性质,厘清B2C网购合同要约和承诺,从而使B2C网络购物合同的成立时间得到确定,进一步能够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关键词 B2C 网络购物 法律性质

基金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

作者简介:孟思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43

一、 B2C網络购物模式概述

(一)当前网络购物模式简介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伴随互联网而产生的新型购物模式迅速进入到其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的网络购物发端于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模式。C2C网络购物模式的典型特点是:在消费者之间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平台,使得商品交换能够跨越地域与时间。而与此同时,随着C2C网络购物模式的发展,该模式存在的弊端也日益显露,主要弊端在于由于卖方主体的庞杂,难以实现严格的准入和有效的管理,导致买方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一方面可能会导致假货的肆虐甚至消费欺诈,另一方面买方的售后服务的难以实现。为了弥补C2C模式的缺陷,B2C模式相应而生,与C2C模式不同,B2C模式主要特点在于此模式下卖方属于依法成立的商事主体,建立明确的交易规则和保障商品的质量,而且B2C的卖家一般具有更强的商业实力,可以在世界范围内采购响应的货物,提高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网络购物模式除C2C模式、B2C模式外还有存在第三种电子购物模式即b2b模式,此种模式针对的是经营者之间的货物采购,因而商业性更强,适用商事交易的一般规则或者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的交易惯例,在此不做赘述。

(二)B2C网络购物合同特点

由于B2C网络购物模式自身的特点,相应产生的B2C网络购物合同也存在其独有的特征,使得其区别于一般的买卖合同。归纳起来,B2C网络购物合同的主要特点如下:

1.B2C网络购物合同是电子合同

B2C网络购物合同是基于互联网产生的购物模式,依托于互联网进行交易,因而B2C网络购物合同属于电子合同。而我国当前尚未出台关于电子合同的专门法律,因此,B2C网络购物合同应当适用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但是交易过程中又必须考虑到电子合同的特殊性。

电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电子合同通过网络程序控制而不需要当事人亲自逐一作出判断,很多程序化的流程,简化磋商流程,灵活性较低;其次,电子购物合同可以保障信息的及时性,可以跨越时间的隔阂,但操作的及时性同时也使得要约承诺之间区分变得很难。

2.B2C网络购物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

上文中已经提及,B2C网络购物合同的一方为专门的商事主体而另一方属于消费者个人。从经济实力上讲,作为卖方的一方具有专业性和很强的经济实力,而消费者一方多为个人,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均等;从信息的拥有量上讲,信息的不对称性,消费者在双方交易过程中处于劣势。这些都导致消费者在B2C网络购物过程中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在对B2C网络购物合同的解释和规则制定中我们一定要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二、商品展示页面的法律性质界定

(一)商品展示页面

网络购物网站的商品的展示页面是指由网络购物网站的经营者发布的包含商品的外观、用途、规格、价格等信息的页面。在网络购物活动中,商品展示页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联系着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通过商品展示页面了解商品信息,并在页面上进行下单、付款操作,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商品展示页面的法律性质争议也比较大,因此界定商品展示页面的法律性质显得格外重要。

(二)学界对商品展示页面的法律性质界定

关于商品展示页面的法律性质,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有学者认为商品展示页面类似于实体商店中将商品明码标价陈列于橱窗的行为。但即使这种观点也存在着分歧。

关于将明码标价的产品陈列于橱窗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理论界又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类认为将货物陈列即属于要约,消费者意境选择确定便属于承诺;另一种认为陈列属于不要约,消费者选择商品的行为也不属于承诺,只有结账之前的临界点即才算是承诺。

(三)实践中对商品展示页面的法律性质界定

对于商品展示页到底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从以下各地法院的观点变可见一斑。

达不达得到《合同法》第十四条要求的内容具体明确和受拘束的意思表示。笔者认为应该此处将进行讨论。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展示页面显然不符合明确性的规定,在展示页面中,不仅商品的数量不能确定,型号和款式也不能确定,不符合要约的确定性要求,笔者认为展示页面当然不能属于要约。另外在选择的时候如果允许消费者随意选择数量对商家来讲是十分不公平的。

至于是否含有要约一经接受即“受意思表示的约束”,这属于意思表示的解释,笔者认为根据当前各B2C网络购物平台商一般都在其服务条款中以明确的条款表示展示页面不属于要约,平台商没有受拘束的意思表示。因此很难认定商品展示页面属于要约。

所以结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展示页面不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应当属于要约。

三、消费者下单行为的界定

(一)消费者下单行为

消费者下单行为是指消费者选定商品的规格和数量后提交订单的行为,对消费者下单行为的界定与前述商品展示页面的界定密切相关。

(二)下单行为的性质界定

消费者往往是在选定商品的型号款式,商品的数量,付款方式以及确定订单金额后提交订单,既然商品的数量和款式都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这一阶段满足《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标的的确定性要求。

那消费者在提交订单时有无订单一经接受便“受意思表示的约束”呢,笔者认为,从消费者在提交订单时往往是有该意思表示的,一般消费者选定商品后即申请到下一步退款。所以笔者认为下單行为应当属于要约行为。

针对现在出现的一些消费者提交订单后不付款,或者出现订单所选购的商品型号或者数量错误而取消订单的情况,此时要约虽然已经到达平台商,但在承诺发出前可以撤销;即使平台商已经发出承诺,消费者也应享有撤销权,此种权利应该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的范畴内。

四、消费者付款行为的界定

(一)消费者付款行为

付款行为属于消费者支付价款的行为,因为不同于现实生活中以物易物的方式,现实生活中,只有双方完全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后才会要求一方支付价款,在网络购物过程中,一般订单完成后即可以自动跳转到付款页面。而消费者不可避免的会在商家确认订单之前已经支付了价款。所以,支付价款行为也具有特殊性。

(二)付款行为的法律性质

付款行为属于消费者提交订单后支付款项的行为,一般来讲,买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属于合同的履行。但依据上文中笔者的观点,在网购合同的成立过程中还缺少一项即合同的承诺。笔者认为若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属于下单完成的同时推定网购平台完成承诺。消费者的付款行为自然属于合同履行。

但若服务条款明确约定需要商家作出承诺的话,消费者付款行为在商家发送承诺短信或者邮件之后,则属于合同订立后的履行,若发生在商家发送承诺邮件或者短信之前,笔者认为商家宜在此时设置提醒,提示消费者的付款行为并不直接导致合同的成立,否则合同即应认为成立。这是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

五、立法建议

目前我国虽然还未颁布专门的电子合同法,但《电子合同法(草案)》已经出台。但是笔者认为我国的《电子合同法草案》对电子合同的成立的规定还是比较模糊不够确定,主要集中在第二十八条。草案第二十八条对电子合同的成立并没有突破性的规定,对“符合要约条件的”规定比较,事实上还是对《合同法》对第十四条的重申。

笔者建议我国的《电子合同法》应当适应电子合同的特殊性进行突破性地规定,具体到B2C网络购物合同领域,有两种可行措施,一是对网络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具体的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明确界定,并且不允许当事人来进行任意约定,二是明确网络购物合同适用于一般《合同法》的规定,但是允许当事人进行任意约定。

参考文献:

[1]麦智杰.论B2C模式下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华南理工大学.2015.

[2]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5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6.

[3]苏号朋.合同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4]孙建伟.网络购物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认定规则.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5]李悦.B2C模式网络购物合同法律问题研究.复旦大学.2013.

[6]栗志.论B2C模式下电子合同订立的法律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2012.

[7]萱杜骄.关于B2C合同订立及其效力的若干法律问题.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合同法律实务论文集.2012.

[8]归净.论B2C模式下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中国政法大学.2011.

[9]崔健远.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7.

[10]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制出版社.2007.

[11]蒋长芸.电子商务B2C中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上海海运学院.2002.

[12]朱敬知.淘宝模式下C2C网络购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01.

猜你喜欢
法律性质网络购物
微商营销在大学生消费市场的问题与对策
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浅析社区智能快递寄存柜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消费者网络购物行为决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