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问题及监管建议

2017-12-25 07:45
新商务周刊 2017年18期
关键词:网贷借贷贷款

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问题及监管建议

文/房琰沁 吴析,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我国P2P网贷平台进入我国市场以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就P2P网贷平台存在问题作分析,并由此提出相关的监管建议。

P2P网贷;监管建议;发展模式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国内迅速兴起,P2P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借由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实现了资金的快速融通和配置,为广大个人投资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1 P2P网贷的定义以及发展模式

P2P网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借助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实现资金融通和配置。这种模式的产生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融资方式,为信息不对称的借贷双方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使得借贷双方可以通过这个平台直接对接,实现社会闲置资金的优化配置。

P2P网贷自进入我国市场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定规模。目前,我国P2P网贷的运行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1 传统网贷模式

在传统网贷模式中,网贷平台只是作为中介方并不参与借款,借贷双方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发布借贷信息以实现信息配对。网贷平台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维持运营。这种模式对网贷平台的用户数以及公民的信用体系有很高的要求,因为一旦发生逾期欠款的情况,网贷平台不负有偿还责任,投资者很容易血本无归。在我国,拍拍贷就是以这种模式运营的网贷平台,而拍拍贷之所以成功,一则是因为其是最早进入我国市场的网贷平台,有一定的知名度,网贷平台的用户基数比较大;其次,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发布和构建,我国公民的信用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中。

1.2 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是借款者向网贷平台提出资金需求的申请,由网贷平台对其进行一系列的审核。当审核通过后,通过指定的债权人将资金提供给借款人。随后网贷平台将债券进行拆分,以理财产品等形式将债券销售给相关投资者,完成债权的转让。宜信是债权转让模式的典型代表,通过拆分并转让债券的方式,将有理财需求的客户和有资金需求的投资者更好地联系起来,主动地开展业务,而不是和传统模式一样被动得等待匹配。

1.3 担保模式

目前使用的担保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平台对债权进行担保,如果产生坏账由平台提取的风险准备金进行偿付。二是由平台引入的第三方公司对债权进行担保,平台只是作为中介的角色赚取佣金并不承担相关的坏账风险。

2 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缺失问题

P2P网贷自产生以来,一直存在于监管的空白地带,我国金融监管机构无法确定权限对P2P网贷进行监管,这使得P2P网贷的发展长期处于一个不利且无序的环境中。虽然2016年发布的《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国P2P网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其行使金融监管职能的部门为各省级人民政府,这使得监管本身就存在了一定的局限性。

2.2 国内征信体系不完善

由于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比较晚,整个社会的征信体系并不完善。此外,央行的征信信息并不对P2P网贷平台开放,这使得P2P网贷平台在对于融资者提供的信用信息审核上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例如,融资者使用同一抵押物在不同的网贷平台上进行抵押贷款,而P2P网贷平台却无法识别这样的现象。

2.3 系统存在较高的技术风险

P2P网贷主要依托于互联网平台进行操作,这对P2P网贷平台的运行有很高的要求。但在实际操作中,P2P网贷平台往往考虑成本的因素,忽略了网贷平台的网络安全问题。当黑客攻击这些网贷平台时,很容易造成客户资料外泄以及资金的盗用等重大问题。

2.4 网贷平台准入门槛低

P2P网贷进入我国市场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监管,以及其准入门槛低,造成了P2P网贷平台长期处于一个鱼龙混杂的局面。在P2P网贷发展的这几年间,多次出现了P2P网贷平台卷款逃跑,投资者损失惨重的案例。

3 促进我国P2P网贷平台稳定发展的相关建议

3.1 加快我国网络贷款平台的立法以及明确监管部门的责任

虽然2016年出台了《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网络贷款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指导,但是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对网络贷款融资的管理仍然具有局限性。因此我国应加快推进网络贷款的立法,尽快拟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国网络贷款的发展提供有利有效的法律保证。此外,《网络贷款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监管部门行使金融监管职能,而网络贷款更大程度上属于金融监管范围,所以其监管部门应以银监会为主更为合理。

3.2 完善我国国内征信体系

我国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网络贷款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加快完善我国的征信体系对我国网络贷款平台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应尽快建立适合P2P网贷平台的信用评级体系,逐步实现央行征信系统与网络贷款平台征信系统的互通与共享,以解决各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3 提高P2P网贷平台的安全维护体系,降低网络技术风险

由于网贷平台受其成本和自己局限性因素的影响,很少注重其平台的网络安全问题,为了防范可能产生的信息泄露和资金盗用问题,P2P网贷平台应加大对网络安全体系的维护的投入,提升其系统的安全防御能力,保证客户的信息和资金安全。

3.4 建立合理的网络贷款平台的准入机制

我国的P2P网贷平台长期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使得P2P网络借贷中常常发生资金挪用,平台监管者卷款逃跑的事件。建立合理的网络贷款平台的准入机制势在必行,例如设置一定要求的注册资本,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平台踢出市场,以此加强对投资者的投入资金的保障程度。

[1]雷舰.我国P2P网贷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监管对策[J].国际金融.2014(08)

房琰沁(1989—)女,浙江省嘉善县人,职称:助教,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报表,审计。

猜你喜欢
网贷借贷贷款
民间借贷纠纷频发 诚信为本依法融资
不断滚动贷款,同时减记债务:政府如何才能从破产中更快恢复? 精读
P2P网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Wang Yuan: the Brilliant Boy
My Huckleberry Friends:Even if the Whole World Stand against me,I Will always Stand by You
网贷平台未来亟需转型
网贷十年:迎来“去伪存真” 时代
让民间借贷驶入法治轨道
旧信封
一张图看懂民间借贷“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