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模式

2017-12-25 09:39程志强王忠明
绿色科技 2017年22期
关键词:保护模式农林标志

程志强+王忠明

摘要:指出了林产品地理标志对我国林业经济和林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愈发重要。首先概述了地理标志的保护情况,并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农林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及问题,最后对我国农林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林产品;林业知识产权;地理标志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2015702

1 引言

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不仅留下了众多色彩纷呈,包含底蕴的传统文化,更培育和发展了一批饱含当地特色品质的农林产品。某些农林产品又因其本质特性、地理来源等因素注册成了地理标志。顾名思义,地理标志是表明某商品源自世贸组织某成员境内或源自该境内的某地区或某地方的标记,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主要归因于地理来源[1]。它先由先人前辈们的不断发掘和培育,之后由当代人传承并进一步改良和发扬所产生的产品和声望,其内在蕴含的既有产地特定的自然因素,区域特色,也有产品生产和有关产品品质的人文因素[2]。因此可以说,地理标志既是原产地自然风貌的体现,更是古人前辈智慧与辛劳的结晶,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和保护无论对当地的农林业经济发展还是对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都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 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及其影响因素

工业产品品质与当地地理条件无直接联系,且我国在该方面也处于劣势,因此,我国应把保护范围限于农产品、食品和传统手工艺品[3]。这样一来,既能有效发挥我国农林产品类型多,品质好的优势,以真正切实做到对迫切需要保护的产品的监管,同时也能规避劣势产品,对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和进一步发展都是有很大积极意义的。除此之外,对地理标志的监管保护,不仅要保护产品外在的产地名称,还要对产品的品质、技术工艺等加以监管,除了对其产品内在的本质特性进行确认,还要结合“生产”该特性的原产地的自然风貌、人文情怀等[4]。这是因为地理标志产品的真正核心是其地理来源,即其蕴含的当地特有的区域特色文化、人文历史、自然风水条件等,是这些出产地独有的因素才使其品质优良、享誉全国,才使其获得了极高声誉的外在产品名牌,这种核心竞争力当然需要肯定。

地理标志的空间地域分布并非是杂乱无章的,其背后是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因素的,例如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文化历史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地理标志产品的地域分布[5]。我国正是因为疆域辽阔,纵横南北,且不同区域的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差别较大,才促使了不同区域迥异的气候温度等自然条件及蕴含当地特色的人文历史条件,因此影响着地理标志产品的位置分布,使其千差万别,独具特色。

3 我国农林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

3.1 地理标志主要保护方法

当今世界上较为普遍的主要有两种地理标志监管方法,一种是以法国等欧盟国家为代表的专门立法保护,另一种是以美国为首的商标法保护。前者的保护力度大,被大多数历史文化悠久、国内地理标志产品资源丰富的国家所采用,后者的保护力度相对较小,主要常见于一些本国地理标志产品资源较为匮乏的“新兴移民国家”[6,7]。除此之外,还有些国家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方式进行保护的其他法保护模式,不过该方法的规定比较模糊,保护力度较小[8]。不过,目前大部分都采取上述多种监管模式并用的方法来协同保护地理标志,但均以其中一种监管模式为主,其他保护模式作为辅助和补充,根据产品的种类进行分工和配合[9,10]。国际上地理标志的主要保护方法如表1所示。我国采用的是专门立法保护和商标保护并存的地理标志保护模式,如表2所示。

农业部 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登记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

3.2 国内农林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存在三套监管农林产品地理标志的系统,即由工商总局主要负责对其进行商标监管,由农业部主要负责进行管控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由质检总局主要负责对其进行监察,这三种监管模式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农林产品地理标志的作用。但是,并不是采用越多的保护系统,拥有越多的监管手段就能更好地做到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最重要的还是选择最适合当下我国国情的方式来实施监管。

我国这种三套监管系统的监管模式使得地理标志的保护主次不分,不仅立法独立,各法规规定的内容也不相容,而且部门之间也缺乏配合协调和互相的支持、沟通,因此保護局面并不理想,有些混乱[2]。除此之外,我国这种监管模式下的各个监管系统的授权机关都不相同,适用的程序也不相同,从而各自拥有着不同的权利,多元立法使得部门之间在进行具体的权限管理时还经常会发生权利的碰撞,并且适用范围重叠,常有重复保护的情况发生,导致了大量的人力、行政等资源被浪费[9]。

4 结语

目前我国的地理标志监管模式存在着问题,当下不应盲目学习、模仿他国模式,而应选择一个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监管手段来进行农林产品地理标志的监管。或者尝试多个监管手段之间协同配合,相互联系与支持,进行整体协同管理。总之,我国迫切需要找到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地理标志产品需求的保护方法。

各地方应加大当地特色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毫无疑问,我国地域宽广,历史久远,无论地方自然环境特色还是区域文化都差异较大,这其中必然存在着众多的具备当地特色优势的农林特产产品,各地方应当积极发掘培育本地具备优势前景的产品,进行大力的宣传与开发,并将其注册成地理标志以更好的监管和保护,这样不仅能更好地宣扬本地优良品质的地理标志产品,提升其知名度和声望,并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而且对我国整体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进步和监管保护都是有重要意义的。

加大农林产品地理标志间的联系与合作。如果本地地理标志产品只是孤立发展,那么将无法享受到国内,以至国际上有关地理标志的最新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不仅能让人们了解到国内外地理标志的最新发展动态以及发展趋势,紧跟世界发展的热潮,也能让本地地理标志更好地学习国内外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可取优点以及宝贵发展经验,利于自己进一步的产品开发和市场发展。同时,农林产品因其特点更需要这样的机会来打开销路,相互之间良性的联系和合作更能切实有效的宣传本地产品,提升农林产品地理标志的知名度。endprint

參考文献:

[1]李亚静.地理标志保护概览及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体系的完善[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

[2]郑 辉,李 诚.传统知识的地理标志保护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7(1):45~50.

[3]张玉敏.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制度选择[J].知识产权,2005(1):14~18.

[4]王志本.实施地理标志保护 促进中国东北大豆产业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6(12):25~31.

[5]田立慧,孙中伟,马晓倩,等.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5,42(19):166~172.

[6]WIPO. Standing Committee on the Law of Trademarks[J].Industrial Designs and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2002:11~15.

[7]肖赛男,王玉柱.浅析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J].价值工程,2013,32(14):303~305.

[8]SURATNO B.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J].IP Management Review, 2004(4):87~93.

[9]王笑冰,林秀芹.中国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比较研究——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协定谈判为视角[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125~132.

[10]Review under Article 24.2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Provisions of the Section of the TRIPS Agreement on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Summary of

the Responses to the Checklist of Questions (IP/C/13 and Add.1),Revision[R].WTO Document Note by the Secretariat,2003:8~9.

Abstract: The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forest products a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o the development of forestry economy and forest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china.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protection situations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further expounded the protection status and problems of the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products of our country.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for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tection mode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f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products in China.

Key words: forestry products; forest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endprint

猜你喜欢
保护模式农林标志
多功能标志杆的使用
《杂草学报》中国农林核心期刊收录证书
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农林技术人员职业培训策略研究
猫科动物的保护色
首都的标志是只熊
浅析农林经济管理中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为什么奥林匹克以五环为标志?
域外信用的立法模式对我国信用权保护的启示
民族文化传承视域下楚雄彝族民间艺术档案保护模式研究
新农村建设导向下耕地保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