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免费骑”现象怎么看

2017-12-28 09:12李忠华陈菡彬
人民论坛 2017年34期

李忠华+陈菡彬

【摘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一种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在解决交通拥挤、“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加人们生活乐趣以及提升城市活力等方面功不可没。只有公众、企业、投资人和政府四方努力,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一新生事物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全社会才能共享其所带来的实惠与便利。

【关键词】租赁自行车 “免费骑” 理性监管

【中图分类号】F572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人们常说的“共享单车”,它和城市公交、地铁的无缝对接在有效满足个人出行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最典型的现象之一就是“免费骑”,即不花钱,就骑车。笔者认为,“免费骑”的示范效应会进一步加大企业经营成本,影响社会公序良俗的构建。这种现象如不能得到及时遏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产业将难以持续健康发展。

“免费骑”现象的成因

一是供需失衡。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的投放数量、组织管理和车辆调度的能力限制,在高峰期或车辆投放少的地区,很难顺利找到一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于是一些使用者为了方便自己再次使用,产生了上私锁、藏匿、涂改二维码和编号、记住密码等能够实现自己多次使用的恶意占用行为。尤其是一些使用机械锁的单车,有些用户在用完车之后不手动上锁,导致“免费骑”盛行。这种现象反映出部分公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

二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之间的竞争。出于行业内部竞争,各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不同地区开展了各种免费活动。例如,小黄车节假日、每天的首单免费;小蓝车五月份全月免费;摩拜单车开展30天免费骑活动等。除此之外,一些车企还展开红包大战,骑行距离和时间达到一定标准可以领取随机红包,也是一种变相的“免费骑”。由于部分企业在单车的车锁设计上存在很大的漏洞,也为非法“免费骑”提供了可行条件。例如,小黄车第一代车使用机械锁,密码固定;永安行第一代单车的机械锁能被轻易破解等。

“免费骑”不利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加剧行业内部无序竞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模式本质上是“租赁自行车”+“移动互联网”,其本身是创新的,但是用以提供服务的产品本身科技含量并不高,市场上投放的自行车大部分是低端自行车,救活了一部分落后产能的自行车企业。由于企业购入的自行车普遍价格低廉,企业的初始投入成本相对较低,通过实施“免费骑”,目的不仅仅在于分时租赁的现金流入,更重要的是融资功能。为了吸引客户、抢占市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用免单、补贴等方式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显然,免费使用是一种最易被大众接受的方式,也是企业占领市场最直接的有效手段。由于过于狂热的新兴业态表现以及行业秩序尚不规范,竞争者冒着利润不断被摊薄甚至血本无归的风险也要圈占市场,致使行业乱象丛生,无序競争加剧。行业内以圈押金为目的的各种“免费骑”现象,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埋下了隐患。

行业内部可能产生垄断。从全国范围来看,已经出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企由于运营能力欠缺、迟迟不盈利以及后续资金没到位等问题而倒闭。因此,当前这种车企之间的激烈竞争现象不会长期存在,势必会在激烈的竞争后,部分车企被行业龙头兼并收购或是被迫退出市场,最终使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走向垄断或集体退出。在利润目标驱使下,垄断这种市场结构会使行业供给水平降低,难以有效满足社会需求,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不利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免费骑”不仅客观上会造成活动时点的供求失衡,还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部分用户不文明行为导致的“免费骑”不仅侵害其他用户使用权,也侵害车企的所有权和收益占有权。车企以“免费骑”的营销手段争夺市场,严重挤压自身盈利空间的同时,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价格形成机制。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不尽快找到除“免费骑”之外的留住用户的手段,势必会导致行业发展难以为继。

影响公民道德素质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具有公共和私人物品性质的混合公共物品。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现之前,许多城市也有地方政府提供的有桩自行车,用以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有桩单车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二者提供者虽不同,但属性却是相同的。在对待混合公共物品时,过于随意、不够珍惜或是为一己之便将其据为己有等现象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遏制,将会形成破窗效应,不利于公民道德素质提升。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免费骑”现象的解决之策

车企应转变经营理念。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新生事物,其市场潜力很大。各车企在激烈的竞争中,将重点放在了价格竞争,却忽视了用户骑行体验这个竞争之本。企业要想在长期竞争中获胜,必须完善运营,改进服务,尽早从“跑马圈地”向服务管理转型,提高自行车的使用周转率和改善用户体验才是硬道理,培养忠诚客户远比“免费骑”更重要。“免费骑”应被视为企业的一种非常时期的做法。“免费骑”现象的出现也一定程度反映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企自身存在技术漏洞。为了避免“免费骑”对行业发展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车企应该对问题自行车采取召回或进行技术补漏。“免费骑”应该是阳光之下的“免费骑”,是公益性的“免费骑”。比如,企业出于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应向政府备案,公开向社会提供免费服务。

政府应加强信用管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混合公共物品,从“公共需要”视角考虑,政府应加强管理。首先,通过地方公众平台、学校、社区等渠道,加大宣传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要义是“共享”,文明用车、安全骑行是诚信和道德的体现,恶意“免费骑”行为对于全社会而言既不公平又缺乏效率,是对经营者利益的非法侵占。其次,对于恶意“免费骑”用户,一经发现,将其不文明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性质恶劣者,禁止使用所有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于不文明用车行为进行制止或监督举报的群众应予以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共享共护”“失信受惩”的氛围。再次,对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开展的“免费骑”公益活动应进行备案并通过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拒绝车企基于业内恶性竞争而实施的“免费骑”行为。对于车企的恶意行为导致市场混乱的现象,同样进行信用记录,严重者予以经济惩罚。

投资人应更加理性对待“免费骑”促销措施。随着车企竞争进入白热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受到各方资本的疯狂追捧。一些大型资本投资集团以及互联网三大巨头都已加入这场资本混战。如此大规模、高级别的投资似乎也没有改变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盈利模式不确定、收益率低的尴尬处境,因此投资人要保持充分的理性。在这种背景下,全行业的投资人与车企经营者共同创新产业发展的盈利模式极其必要,因为市场竞争离不开资本支持,投资者不能只做企业大规模圈占用户和品牌灌输的助推者。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作为一种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在解决交通拥挤、“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加人们生活乐趣以及提升城市活力等方面功不可没。为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能够长期高效服务公众,必须尽快解决“免费骑”问题。只有公众、企业、投资人和政府四方努力,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这一新生事物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全社会才能共享其所带来的实惠与便利。

(作者分别为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国贸系主任、副教授;华北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助教)

【参考文献】

①张婷:《共享经济模式下共享单车管理策略研究》,《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年第3期。

②邓甜:《从南京共享单车实名制浅析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及管理策略》,《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7年第12期。

③李琨浩:《基于共享经济视角下城市共享单车发展对策研究》,《城市》,201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