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现实观对我国国家治理的启示

2018-01-08 07:05李昕桐
求是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马克思

关键词:马克思;现实观;国家治理

作者简介:李昕桐,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哈尔滨  150080)

基金项目: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的现实观及其对国家治理的启示研究”(17BZX028)

DOI编码:10.19667/j.cnki.cn23-1070/c.2018.06.001

马克思的现实观内涵丰富。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现实性思想的历史性原则,即现实是生成、展开,是“本质与实存的统一”。同时马克思借鉴费尔巴哈的“感性”和“现实的人”的概念,批判黑格尔的“绝对理念”,认为现实不是投射在实存中的理念,而直接就是感性的实存世界。马克思最终又扬弃了费尔巴哈的“感性-对象性”,将“现实”定位于“实践”之中。实践是人参与的、丰富的、具体的、活生生的,只有实践才能确保主体活动通达现实,或者说人的实践活动赋予了现实以真实存在的确定性。同时,在马克思那里,现实是自我生成、展开、建构的过程,人凭借实践活动开启现实性,实践活动也构成现实意义的境遇。马克思对现实的这种理解不仅超越了费尔巴哈“现实的人”中抽象的个体和纯粹的感性客体直观,还超越了他自己早期为了对峙建构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意识的产物而赋予现实的直观确定的、非反思的、一维的、纯粹否定的、非辩证逻辑统一的特性。1这也是马克思从“批判的社会-政治”现实观到“实践”现实观的转变。1

一、国家治理的前提:切中中国社会现实

马克思在经济学视域中反思现实。现实是人在经济过程中的实践活动,实践的基本范畴是劳动,现实是一种人的实践的理解,尤其是“劳动-经济-实践”的理解。马克思逐步阐释了非规范性的“现实”,赋予其内涵意义,但此赋予绝不是抽象意义的概念化,而是以在批判之路上寻求“现实得以可能的条件”为依据,将“现实”内在蕴意展现出来。2 马克思从在费尔巴哈那里借用以时间空间存在的、与思辨根本对立的 “感性对象性”理解的“现实的人”对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进行批判,到批判地继承黑格尔的辩证法,将“活动”的目的性、能动性、超越性内化到“现实”的理解中,再到认为“现实”是人的生命活动、人的感性活动,到最后“现实中的个人”,把现实性归于社会历史性,并以此作为奠定其新唯物史观的基础,都是以“现实”的蕴意指引方向的。“现实”对于马克思思想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性概念。

马克思的现实观具有历史性维度、社会性维度和主体性维度。就历史性维度而言,主体及其对象世界的现实活动就是历史性原则,即发展过程原则。3现实发展辩证的差异,是发展、过程、改变、更新等。现实是感性的、活动的,现实的主体是“现实的历史的人”,现实主体的对象世界是历史的产物。马克思的“现实性”概念在历史范畴中是过去的既定实存与未来的开放事实之间的有机统一。就社会性维度,马克思赋予现实以社会性,现实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在人与世界的关联之中。马克思强调现实的社会性,即受生产关系及其相应的生产力的性质的制约性质。4人是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与其他人紧密联系的。“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5“人对自身的关系只有通过他对他人发生的关系,才成为对他来说是对象性的、现实的关系”。6就主体性维度,“现实中的个人”是马克思依据实践建立起来的关于主体的理解,生产关系就是从现实的个人的活动中形成的。马克思通过实践确立了关于现实主体和主体的对象世界的理解。

马克思的现实观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是马克思以对现实的还原为基础的,即通过因果关系将“现实”在历史和经济维度中还原,对现实客体(人创造的历史,尤其是资本主义)进行研究。对现实客体的研究马克思采取了结构的方法和辩证的方法。7即基于抽象出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和辩证的总体观对资本主义进行透视,切中了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至此,马克思以其现实观——现实是人的历史的生成、社会存在、经济生产活动、生命的再生产、人的实践、“现实中的个人”,并以其具备的具有发展的、过程性意义的人类自身实践性创造的历史性维度,以及人通过劳动实践在社会关系中共同作用的社会性维度开启了历史唯物主义新篇章。

理论的意义在于指导现实,马克思的现实观作为理论的指导意义在于对现实的把握,即对“切中现实”的诉求。准确把握现实观的内涵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基于我们对马克思现实观的整体了解,即马克思现实观的内涵(人的实践活动,特别的是人的“劳动-经济-实践”结构)、马克思现实观的维度(歷史性维度、社会性维度、主体性维度)、马克思现实观的方法(结构的方法和辩证的方法),笔者试图探讨如何切中中国社会现实,以及对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启示。

二、马克思的现实观对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的启示

马克思的现实观以其内涵、维度、方法作为实践的基础理论,在实践中为中国社会现实输入养分,即中国社会现实在实践中不断地明晰自己的本质、方向、目的、意义,进而在社会现实中通过科学方法升华出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即“国家治理”,理论的提出指导实践并再次激活实践,循环上升。研究马克思现实观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切中当今中国社会现实。通过对马克思现实观的内涵和方法的充分剖析,“国家治理”应该以马克思现实观的核心内涵,即“实践的创造性”为出发点,突出马克思的现实观对中国实际情况的创造性变革和改造,这样才能突出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作为理论,首先,是要把握中国社会现实,明确社会实存的本质,以及还原现实,也即对现实客体——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进行研究。即国家治理要在现实的三个维度(历史性、社会性、“现实的个人”)中构建。其次,是国家治理要把握理论、现实、实践三者之间的关系。再次,是要运用马克思切中现实的方法: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的方法。

第一,明确把握社会实存的本质。依据马克思的观点,我们要在经济范畴中把握中国社会的总体。这个总体就是社会关系中的生产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每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1 海德格尔曾经评价马克思的思想是真正理解“时代的现实”的,即“经济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所需要的架构”,2这便深入到了“历史的本质性维度”。3即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构成社会现实。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揭示经济关系,同时这种经济关系又在改造人的关系的过程中起作用,这样我们便能从隐藏在它们背后的现实的相互关系中看到社会发展的真实过程。社会历史发展的核心和关键是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依托于特定的生产关系。即马克思理解的,“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4社会实存的变迁是政治、文化、历史等因素作用的结果,但从根基来看,经济发展占据着主导的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关注经济发展问题,而生产力的发展是通过特定的生产关系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从生产关系入手把握社会实存: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社会实存的本质性就是社会主义社会。所以,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内进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根本前提、根本性质和根本方向。

第二,针对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提出切中现实的理论。国家治理要在现实的三个维度(历史性、社会性、“现实的个人”)中构建。马克思的现实观是对现实的客体进行研究,让无法确定的“现实”通过一个确定的现实层面的还原尽可能地接近现实的理解。马克思是通过因果关系将“现实”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还原。而对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就要对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进行研究。根据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阶段面临的问题,提出的策略要在现实的几个维度(历史性、社会性、“现实中的个人”)中构建。国家治理要把握现实的多维视角,只有这样才能提出切中现实的理论。任何的改革都是对现存制度的理性重建,必须把改革构建在现实的几个维度下,提出切中现实的理论。正如习近平指出的:“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无疑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自己要有主张,要有定力。我们需要借鉴包括政治文明在内的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的制度模式和别国的发展道路,当然也绝不把自己的制度模式和发展道路强加给他人。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作主张、自己来处理,否则就必然遭遇失败,成为他人的附庸。”1

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哲学的中心问题。通过对马克思现实观的分析,这种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得到了阐释。因为现实恰恰是这两个因素最全面的参考值。理论是现实的精神占有和意义的工具;而实践就是现实的改变。三者的关系即是:现实蕴育于实践之中,并在实践中不断地确立,在实践中把握社会现实,提炼出切中现实的理论,指导并再次激活实践,循环上升。把握理论和现实的关系,只有提出“现实的自我认识”的理论才能指导并再次推进实践,即国家治理是在中国现实自我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理论。对中国现实总体认识的理论是对社会发展过程趋势的揭示。这个理论要为克服矛盾、扬弃矛盾指明道路。“因为这些趋势注定要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真正扬弃社会现实中的这些矛盾。”2

现实与理论-实践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理论就是对现实的把握和自我认识,即对总体认识的理论。这个理论是对社会发展过程趋势的揭示,就是体现现实的理论。习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治理的重要指示就是切中现实的理论,就是在对中国现实总体认识后的策略。“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3 这就是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切中中国社会现实的理论,再让这个理论发挥作用指明实践的方向,既让理论现实化到我国规范的社会结构中,转化为生活的精神,指导并再次激活实践,然后又在接下来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切中中国社会现实的理论,不断地循环上升。

三、国家治理要运用马克思切中现实的方法

对于中国社会现实的切实把握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即这种方法能深入本质的差别和特殊的内容之中。马克思的现实观切中现实的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的总体观。

第一,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理解“现实”的理论,因其具有客观的、唯物的、社会的和历史的特质而与现实范畴相近。在认识论意义上,现实是主体客体共同作用和共同发生的,现实是历史和社会生活发生的总体。“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在历史过程中社会经济形态规律的理论要解决的任务就是实践在社会体系建构中的作用。所以“历史唯物主义”被看作切中现实的方法,是社会行为——“个人的经济实践活动”的社会体系纯粹的结构观点。马克思的现实性思想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现实的辩证的过程意义。现实最重要的原则是实践,是人的劳动活动,它是“现实”的概念作为活动、劳动、生产的理解,即作为活动、劳动、生产的产物,同时又作为社会政治活动的建立,作为社会革新的实践创造,作为现实在整体的实现。依据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对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和文化的传承中的结果,我们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走出中国自己的道路。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没有模式,只有符合自己国情和文化特点的自由、民主和人权。道路是纵向的,它与自己国家过去的历史特点和文化特点不可分割。没有中国历史的发展,没有中国文化的积累,就没有中国特有的发展道路。中国不能割断自己的历史传统,摒弃中国文化特点和社会主义道路。”1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过的,“我们愿意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但不会照抄照搬任何国家的发展模式”,“不能企图用一种模式来改造整个世界”。现实问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采取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进行分析,寻找它的现实原因,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与中国实际和文化相结合。强调中国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从中国实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寻求适合中国发展的道路。

第二,辩证的、总体的方法。依据马克思现实观,现实是在辩证的思想中作為结构的、自我展开和塑造的整体,辩证的总体观是唯一通达现实的理论方法。辩证的总体观就是把历史作为一个统一的过程,而任何一个历史事件都是统一的历史过程的一部分。辩证法是唯一能够为行动指明方向的、认识现实的方法。也就是说,对待中国的具体问题,要从局部和总体的关系中入手。把每一个步骤都看作整体中的局部,并作为一种过程意义来理解,历史作为一个整体,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部分都是整体的瞬间因素。总体的范畴是整体与各要素的动态辩证关系、各要素之间的动态辩证关系。所以,对现实的认识要从事实出发,要把社会生活中单个的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它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去理解事实。对中国社会中每一个具体事实的思考,都要把它放到现实的总体中去理解。把事实理解为具有过程意义的现实的要素,任何事实都是置于现实中的事实,而不能孤立地看待问题。“它们如同一个一直滚动中的大球和小球,无数的小球组成大球,小球在大球之中,大球的滚动带动着小球,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2

唯物主义哲学的任务就是认识社会现实,发现社会现实,即社会现实通过社会和人的革新来塑造,社会现实要在客观对象的历史实践中完成。为了让社会的过程作为社会的总体被理解,不仅要呈现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在相对关系中塑造的总体,而且人作为真正的历史主体还应该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中为两部分的结构成分负责任。总之,具体总体的辩证范畴是现实的历史性解释,总体的现实观代表一个总体的辩证体系观,其中的因素——历史、社会、人的行为、社会结构、理论和实践的关系等不是作为各自互不相关的部分,而是在相对的条件关系中被看待。具体总体的现实范畴就是尽管存在差异和多样性,但现实最终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统一的概念必须作为方法的指导思想来理解。

所以对中国社会实体性的内容进行研究的同时还要区分事实和实证主义的“事实”。由于现实渗透在显象事物的时空中,而显象事物中包含着假象,这个假象对社会现实具有遮蔽性。就中国具体情况而言,如果实证地而不是过程地看待现存发生的事物就会将社会现实遮蔽起来,那么所谓的“中国问题”就会模糊不清。而如果坚持实证方法的“事实”,即没有放入现实总体中的单个的、孤立的“事实”,没有将单纯事实与总体的关系提高到现实层面就会造成理论(把握现实的理论)与实践的脱节,造成实践的主体和现实之间的鸿沟,就会无法提出指导和再次激活实践的理论。“当我们依据一个个孤立的事实去看待社会生活,就犹如我们从一个侧面瞬间看一个滚动的球,无论你以什么无与伦比的论证,都是不堪一击的。你需要了解这个球的‘质地、‘形式、‘功能,从哪里经历了哪些途径滚来,还有它要转动到何方……这才是这个球的现实。只有每个环节都在历史中得到解释,现实才能被真正地认识。”1所以说,要把目前中国发生的事实放入“现实”中,放入“现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总体中研究,对实证科学下的“事实”进行批判和去蔽。

结    语

社会现实与国家治理的关联就是实践的创造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依据马克思的现实观,笔者提出的切中当今中国社会现实的五个方面恰好与国家治理理念完全符合。(1)中国社会实存的本质性就是社会主义社会。(2)对现实主体——中国社会特殊性的研究,得出结论:中国目前的状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我们要进行国家现代化,要进行全面的深化改革。(3)深化改革需要在现实的几个维度中建构,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改革的措施就是在现实的几个维度中形成的,譬如,现实的历史性维度——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现实的社会性维度——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的主体性维度——以人为本、依靠人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让民生强起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工作。人民的生活幸福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衡量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4)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需要把握理论、现实、实践三者之间的關系。现实孕育于实践之中,并在实践中不断地确立,在实践中把握社会现实,提炼出切中现实的理论,指导并再次激活实践,循环上升。也就是在不断地实践过程中提出更完善的国家治理措施,同时指导并激活实践,循环上升,使国家治理政策不断地改进和完善。(5)辩证的总体观就是把每一个步骤都看作整体中的局部,并作为一种过程意义来理解。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也就是将治理结构体系、治理功能体系、治理制度体系、治理方法体系和治理运行体系看成系统、整体、协同的静态结构与动态结构相统一的治理格局。

[责任编辑 付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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