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林权改革制度的研究

2018-01-10 13:48朴贤玉邢昊
中国绿色画报 2017年12期
关键词:林权建议改革

朴贤玉+++邢昊

【摘要】:在我国,林区的生态、经济、文化等条件参差不齐,同时,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本文围绕林权改革发展的现状,深入探讨和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法。

【关键词】: 林权; 改革; 建议

1、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 以后,尤其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林业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实现了高速的发展,对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林权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所有,再到土地二次承包之后的分包到户自主经营,采伐指标统一管理等多个阶段。

所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林农确权到户,界线清晰,职责明确,完善改革制度,健全政府服务,规范管理经营,是实现森林资源增长,恢复生态建设,发展绿色环保经济,让林农增收,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林区的历史必然。

2、改革的思路

在中央首次林业工作会议上,时任温家宝总理在大会上做了《高度重视林业的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讲话,他指出集体林权改革首先要处理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以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农民增收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要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和发展需要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分解到具体目标首先是要解放农民手中集体林的生产力,改善目前的森林经营水平,提高集体林地的利用效率,以解决长期存在的顽疾,权属不清、经营机制死板、职权不一、利益不均以及林农缺乏生产和经营积极性等实际问题。

3、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的制度改革和完善,我国集体林权改革成果显著。集体林中,有林地面积明显增加,林业产业个体经营快速发展,集体林经营整体效益明显上升,生态效益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展[3-4]。

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制度因素,在发展中还是存在着大量的共性问题,制约了集体所有林的发展和收益,具体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效益低下

我国森林资源雄厚,物产丰富,类别多样,在一系列林改政策落实后,产业价值优势凸显,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投资热情。林农们也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致富必须靠山依水。但是,现实却给出了另一番景象,效益低下与丰富的资源和广大群众积极的热情却形成了严重的反差。林农收益微薄,投资渠道“狭窄”,行业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3.2制度落后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林经营主要以家庭为主的小规模分散模式为主,同时,受到市场经济效益的吸引,大规模承包或者统一经营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受到当前林业管理政策的影响,对小规模投融资渠道明显不足,抵押贷款难度过高,资金的短缺成为限制林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实行的采伐限额、森林利用审批指标化等,在一定程度上与旺盛的林业生产力需求相对滞后。林农的生成积极性和营造林动力明显不足。

3.3缺乏指导

此次林权改革,涉及面广,惠及人多,构成多元,情况复杂,专业性强。当前集体林所有者以农村为主题,涉众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对于一些复杂情况和政策的理解不能全面而透彻。

另一方面,个别基层林业管理者利用林农对政策的不了解,不掌握,钻政策的空子,利用职务之便损人肥己,恶意炒作倒卖林地、林业生产指标配额等。

在一些地区,规范化的交易程序和流转市场建立建设不健全,缺乏规范性流程,导致林农的利益大幅度流失。同时,一些地区缺乏对林种类别的认识,大面积认证公益林,对林地的合理经营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同时也对公益林的管理、保护和补偿等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4、几点建议

林权改革同改革开放,探索市场经济的大潮一样,同样是在不断的摸索和试验中前行,经历坎坷和困难,甚至是碰壁都在所难免,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需要,针对当前林权改革的发展困境和一些常见问题,本文进行了多方面的探讨和研究,综合多方经验和考证,对当前林业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实事求是,加强指导

我国幅员辽阔,森林分布广泛,区域跨度大,各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人文以及地理、地势、气候等条件差异较大,林种、林相、植被等区别明显。

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提出过,对各地区的集体山林,要却别对待,分类指导,积及探索有效的经营模式。各地区林业主管部门应该根据本地区的特点积极建立政策指导、经营管理指导、防疫指导、产业指导以及信息分类等指导工作,主动引导林农进行森林经营管理。

4.2加快林业金融改革

目前我国集体林所有制决定了大部分集体林的经营以家庭式、分散的小规模为主,从根本上限制了林业经济的经营规模和经营水平,造成了经营资金的严重短缺。

完善林业金融体系,成立林业担保公司、建立健全林业贷款机制、林业保险机制、调整林业税费政策成为当前林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4.3建设标准化服务体系

当前正处于信息时代飞速发展的阶段,林业发展更需要各类信息的引导和疏通,成立一些列標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建设林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能够有效的为林农提供栽培、防疫以及产中指导,不仅能让更多人及时接受前沿技术,更能为林农提供广阔的视野,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建设产业信息服务系统,利用在线商务,建设“互联网+”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及时收集、传播产业信息,产品需求和行业发展,能够有效指导林农选择适合的林下经济产业,提供林业生产效益。

4.4加强宣传教育

集体林业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受教育水平以及对林业政策、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识。

加强对林农以及涉林企业以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必不可少。

总结:

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林农之间、个人与国有之间权属明确、职责清晰、经营规范,把我国集体林经营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发展上速度,是新时期加强生态建设,促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 巴连柱.《农村土地承包法》与促进林业发展.林业经济[J],2002(9):18.

[2] 李红庆等.集体林权改革几个基本法律制度的认识.福建林业科技[J],2008,9(35)3:208-210,215.

[3] 吕祥熙.林权客体的物权法分析.南京林业大学学报[J].2008(2):80-85.

[4] 沈晓梅等.林业产权结构变革的制度效率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04(6):351-354.

作者简介:朴贤玉(1968.2—),女,吉林省龙井市,工程师,负责林权审核、登记等工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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