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一带一路”金融合作路径

2018-01-11 17:26袁燕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13期
关键词:基础设施一带一带一路

袁燕

深化欧亚地区合作

推动资金融通,深化亚洲财经合作

亚洲区域互联互通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就是资金不足,现有多边开发机构提供的资金无法满足互联互通建设的需求。中国倡议设立的亚投行、丝路基金以及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将为亚洲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提供新的融资平台,这不仅与“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亚洲区域互联互通的目标一致,也有利于促进区域长期稳定增长和参与方的合作共赢。一方面,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将与现多边开发机构加强合作,整合资源,更好满足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及互联互通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新老多边开发机构也将积极提升融资能力,更重要的是与公共部门形成合力,创造有利于私人部门投资的政策环境,以便动员更多社会资本通过贷款、股权投资、联合融资、平行融资、债券和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参与亚太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项目。机制建设上,公共部门应从政策、法律和监管、投资和长期规划、机构运营和资本市场等方面构建和完善多元包容的互联互通融资机制。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如下方面:推广使用PPP模式,有效动员社会资本;发展本币债券市场;设立亚洲区域和次区域基础设施基金;积极推动亚洲地区投资保护协定谈判。

推动中国与中亚地区各个不同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

逐步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据统计,2014年中国全年出口份额对全球份额的占比,相对于2013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达到12.2%左右,连续第二年位居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随之发展,2014年全年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达到6.55万亿元,与2012年的2.94万亿元相比较,同比增长达到122.7%,这些数据都切实反映了在国际贸易中,人民币越来越广泛地被用以结算。然而与此同时,目前中国与中亚各个国家主要用美元作为结算货币,下一步可以研究逐步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全部采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将新疆建设为区域金融核心区

新疆作为中亚地区的金融、物流等中心区域,是连接中国与更广阔西方世界的陆路枢纽。新疆在“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明确定位为丝绸之路核心区。这为金融合作和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发展空间。综合新疆经济发展水平和南北疆特殊地理位置等各方面综合因素,可研究建立以乌鲁木齐为主,喀什和伊犁为辅的区域金融中心三角支撑体系,以支持构建新疆金融核心区。

构建全方位金融支持体系

拓展多元化融资供给途径。一方面是要充分发挥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和基金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主要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引导民间资金参与丝路基金等长期投资,或者通过互联网金融等多样化途径参与投资。二是要善于拉其他国家“入伙”,积极引导相关国家共同参与。三是充分激发国内银行的潜力和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大金额、长期限的融资支持。四是促进直接融资,充分开发各类债券市场。五是深入研究并發展“基金+银行”的创新组合模式。

深入开展国别基础设施项目风险的评估。我国应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领域政策研究和分析。充分了解沿线国家在经济方面、金融方面和投融资方面的政策情况,密切注意政策动向,与该国相关领域的政府主管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能够及时关注到变化动向做好应对。一方面注意合理控制投入资金的额度和梯度,防止大量资金的进入扰乱了投资国的经济秩序,对双方都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要确保资金充足到位,流向实体经济领域。

建立完备的安全风险防范系统。首先,应与沿线国家开展共同研究,合力建立及时有效的风险应对机制。注重加强与所在国政府和其相应保障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和应对社会动乱等突发事件能力,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金融稳定保驾护航。

其次,应研究建立突发性风险救助机制。为鼓励企业进入安全风险较突出的地区,可研究设立专门金融风险稳定基金,对企业因为不可控的突发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可考虑给予适当补偿救助。

第三,应充分发挥保险行业托底作用。一是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加大“走出去”力度,开展更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投保业务,政府可考虑制定专门的支持政策。二是引导和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保险公司加强合作,为“一带一路”相关项目和走出去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保障。三是促进贸易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相互结合,投入更大的力度研究和发展中长期业务。四是加强海外调研和开发投入,根据不同国家国别情况和不同项目的实际需求调整海外投资保险的制度设计,改善其运行流程,使其能够匹配特定国家和特定项目,并开发匹配的新型跨境保险产品。

第四,应建立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与驻外使领馆加强沟通对接,与相应的智库机构,安保公司形成联动,建立一套集监测、分析、通报和应对于一体的预警体系,同时合力研究出台应对突发性风险处理预案。

建立合作监管协调机制。我国应该尽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的相应监管部门、监管机构加强沟通与合作,研究设立专门的“一带一路”第三方监管机构或者政府间合作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重点监管参与重大项目的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环境,切实提高“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的政策协调水平和监管的公平统一。

同时,应多管齐下改善信用环境。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的征信管理部门的交流合作,密切与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沟通,鼓励中国自身的信用评级机构走出去,完善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营造公平合理、运作良好的信用评级环境,为项目投资合作提供可靠参考,为金融合作监管创造有利条件。

构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应该积极协调、引导和统筹国内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作用,针对各自特点和竞争优势,优化自身的网络化布局,打造有针对性的海外战略部署,形成一套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匹配的重点明晰、分工明确的长期金融合作规划。

我国还应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股权融资、质押贷款、进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等多种金融产品的支持,以及便捷的金融支付结算服务。鼓励和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等便捷的新型互联网支付体系参与到和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中,逐步建立完善便捷的金融跨境支付结算的金融服务体系。endprint

发挥多元化金融机构的作用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注册资本为1000亿美元,目前拥有77个正式成员国。亚投行正式运营后,将从以下方面深化亚洲财经合作,提升亚洲区域互联互通的水平:一是投资亚洲区域内的国别项目和跨境互联互通项目,通过支持域内基础设施建设,为成员国国别项目和成员国间的跨境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提升成员国的竞争力;二是与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机构探讨进行联合融资、平行融资等不同的合作模式;三是通过提供贷款和融资担保,建立创新型金融工具,鼓励私人部门投资,进行区域内资金分配调节,促进亚洲区域互联互通;四是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从国际市场筹资,以降低筹资成本,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

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开业以来,一直在制定政策、准备项目,已于2016年底批准了首批项目,目前第二批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近期,新开发银行计划在中国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首期人民币债券,并考虑设立专门的行业或地区发展基金。同时,新开发银行将依托发展中国家市场,积极推广联合融资模式,设计灵活的贷款产品,以股权投资撬动私人部门参与,提供担保服务和项目推荐服务,建设基础设施数据库和项目库,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的知识与技术援助合作。

丝路基金。丝路基金成立后,其功能定位是以股权投资为主,兼具债权、基金投资功能,投资领域有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国际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着力推动国际产能合作,强调对外投资中的中国元素,努力树立“中国制造”的国际名片。目前,丝路基金已实现了15个项目签约,承诺的投资金额累计达60亿美元。

充分发挥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外贷款已经超过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规模。由于对外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技术要求高,政府仍应大力支持这两家银行对区域互联互通建设提供融资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由于各国发展水平、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有很大差异,有条件的公共部门应动员各种资源,加大国别研究力度,为私营部门投资区域互联互通项目提供更多信息支持。

充分发挥现有多边开发机构的作用。充分发挥多边开发机构在促进区域互联互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继续推動世行、亚行等现有多边开发机构改革,增强其贷款能力,充分发挥其“融资人”的作用;二是利用世行、亚行平台推进亚太区域互联互通软硬件建设;三是进一步推动亚投行、金砖银行等新机构支持亚太区域互联互通,拓展投融资渠道和方式,提高投资效率,为新兴和发展中国家提供更符合其自身需要的服务和产品,助推更多国家通过基础设施投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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