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重组浅议

2018-01-15 10:19吴洁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债务重组建议企业

吴洁

[提要] 本文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定义、目前我国企业债务重组现状分析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企业;债务重组;建议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1月1日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债务重组是针对债务人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困境、企业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形之下,出现现金流难以正常周转以及其他方面导致的无法或没有能力按照与债务人约定的款项进行偿债的状况,经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协定亦或是法院的判决,债务人同意作出让步、更改债务偿还条件的事项。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第一种,债务人使用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货币资金进行债务的偿还。债务人所使用的货币资金通常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此外,其他货币资金也会有所涉及。具体使用哪种货币资金进行偿还根据与债权人的协商结果或法院的裁决而定。

第二种,债务人采用非现金资产对其债务进行偿付。在此方式下所采用的非现金资产的主要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及短期投资等资产类别,此种方式是将非现金资产的所有权通过转让的方式给债权人,以此进行偿债。

第三种,将债务转为资本。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经过协商后确定为此债务重组方式后,作为债务人的一方,需要将债务转作资本,并且债权人方面需要在此时把在之前确定的债权视作本企业的股权。如果采用此方式债务重组的企业为股份制的企业,关键点在于需要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性条件,合法合规地进行债务重组。

二、我国企业债务重组现状

(一)公允价值不“公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经济市场体系健全导致公允价值难以真正运用。尽管当前伴随着全球经济日益一体化,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经济市场的完善,当下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货币市场以及资本市场的体系仍处于未建设完善阶段,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在此不健全的市场环境中的公允价值自然也就鲜有真正的公允性;其次,会计信息不“公允”。一旦公允价值不公允,那么核算资产价值和当期损益的计量等都会造成不利影响,无法保证会计信息可靠性;最后,我国缺乏具备估值技能的会计人员,因而难以确定公允价值。

(二)缺乏相关法律规制。对于处于债务危机中的企业,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制中,并没有制定特定的法律法规来为企业的债务重组进行保驾护航,因此无法为企业债务危机的治理提供法律依据。现有的《破产法》也只是把债务危机处理的重心放在了破产清算程序上,并未对债务重组有更多的关注。

(三)国内的债务重组管理机构运行效率低下。尽管我国参照西方国家关于债务重组的管理模式,并综合考量国内商业银行的特性,成立负责债务重组的资产管理公司,但主要是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催收不良资产和处置不良资产,这就违背了其设立的初衷,难以对企业债务重组提供实质上的帮助。

三、我国企業债务重组存在的不足

(一)资产价值的可靠性不高。首先,无法及时获取真实可靠的公允价值信息。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水平并不高,造成难以获取真实可靠的股权和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当企业在债务重组时运用了这些不可靠的公允价值数据,在计量债务重组对企业的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时,会产生较大偏差;其次,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我国大多数会计人员不具备准确运用公允价值的能力。

(二)忽略资金的时间价值。当企业在债务重组时采用的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债权人同意延长偿还期限来帮助债务人度过债务难关。此时,需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债权人要计算出该笔应收账款未来能够收回的资金数额的现值,并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作比较。那么,计算出的未来能够收回金额的现值小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的情况就很有可能会出现,债权人在此次的债务重组中出现了让步损失,该损失是由债权人自身来承担的。此外,债权人在做账时也没有对时间价值造成的损失进行处理。

(三)债务重组被不正当利用。债务重组被部分不良企业视作内部操控的手段,以此来达到制造虚假利润信息的目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被不正当利用的主要方式是债务人处于债务危机时,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来获取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增加就造成了债务人当期利润增加,也就意味着债权人可获取的当期利润的减少。部分债务危机中的企业便会以此来虚增利润。不仅如此,债务人利用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对当期损益造成了影响,如果体现在了当年的利润表中,则会形成每股收益增加的结果,这就使得利润表体现出来的会计信息不真实。更严重的是以此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也时常发生,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四)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企业的收购、债务重组等行为均应以遵循相应法律法规为前提。然而,当下国内的相关法律规制尚处于未完善状态,致使债务双方在企业重组时难以做到按章办事、有法可循。债务人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便会出现通过债务重组操控利润的现象。而作为债权人,因为缺乏法律保护,无法做好提前防范工作,无法做到自身债权的自我保护。此外,在法律规制方面,债务重组中可能会涉及到很多方向的法律,不同法律对重组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因此在法律规制方面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四、解决建议

(一)冲减债务重组费用。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的时候,经过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固定资产或者是无形资产进行债务清偿的时候,债务人应当是视同处置,重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经过确认,的确是属于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这里要去冲减资产的处置损益。对于固定资产而言,在债务重组的过程中,债权人一方产生的固定资产清理以外的相关税费,需要去冲减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二)分摊债务重组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时候,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间的差额是计入当期损益的。然而这一做法容易成为企业据以操纵利润的手段,产生利润虚增和会计信息不准确的弊端。关于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建议将其分摊到以后的会计年度,以此减少企业当年利润表上虚增的利润。不仅如此,还可以降低企业税负,企业也不需要承担虚增利润部分的所得税。税负的降低对企业摆脱债务危机也能产生正效应。债务人应将当期产生债务重组的利得,首先要放到递延收益之中,待此后的会计年度再对该部分递延收益进行按年分摊,计入以后会计年度的营业外收入。

(三)合理运用公允价值。一是建设完善的市场大环境。近年来,我国经济处于急速发展阶段,然而各级市场体系并未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政府需要加强引导和管理,促进各级市场建设,才能为公允价值实现真正的“公允”提供成长大环境。二是减少国有股比例。从企业治理层来说,我国需要减持国有股份,让企业的治理回归于股东。一方面股东能够最大限度地参加企业决策,公司治理层的积极性将会提高。同时,企业通过大股东的彼此权力制约,达到权力相互制衡的效果;另一方面进一步减少国家对企业运行的干预,这有助于活跃市场,也有利于经济发展更加符合市场的规律。三是完善资产评估管理。要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解决我国高素质评估人才短缺的问题。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减少评估乱象的产生。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规范,同时要提高资产评估人员的准入门槛。充分发挥政府监督和社会的监督职能,一旦发现不合理的评估现象,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四)完善内控制度和退出机制。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肆意操控利润数据,跟企业没有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很大关系。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需要监督本企业的财务管理情况,形成有效的内部制约、避免肆意操控利润。此外,退出机制的建立很有必要。于上市公司而言,当出现经营不善、重度亏损、财务状况不佳之时,给企业提供退出机制以供选择,而非是一味地寻求债务重组。

主要参考文献:

[1]崔恩善.企业债务重组会计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2.

[2]马春英.关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企业债务重组过程中的应用[N].中国经济时报,2012.8.

[3]张云婷.对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探析[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6.

[4]史春波,企业债务重组准则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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