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文书特征及抢救保护探析

2018-01-16 12:34殷黎
科技视界 2018年28期
关键词:清水江锦屏文书

【摘 要】清水江文书是清水江流域独特的民间文化遗产,是清代以来该地区发生过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原始记录,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由于历史变迁,自然与人为损毁严重,因此,要加强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

【关键词】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

中图分类号: G275.2;G27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8)28-0246-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8.28.115

【Abstract】Qingshuijiang document is distinctive folk cultural heritage in qingshui river basin.It is the original record of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relations in this area since the Qing Dynasty,which has high historical value and academic research value.Due to historical changes,natural and man-made damage is serious,so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rescue protection of qingshuijiang document.

【Key words】Qingshuijiang Document;Characteristics Rescue Protection

“清水江文书”主要散存于贵州省黔东南州的锦屏、天柱、黎平、剑河、三穗等县,是侗苗汉等民族保存下来的民间历史文献总称,因其较多散藏于清水江流域,故而称之清水江文书。已征集到的清水江文书,纸契最多,有绵纸、毛边纸、草纸、构皮纸等载体。另外,还有大量石碑,而其他如布、皮、木、竹和兽骨等载体很少。内容涉及土地制度、林业生产制度、赋役制度、族群关系、民间借贷制度、基层政治制度、习惯法、宗教信仰等。他们是明代以来该地区曾经发生过的社会关系的原始记录,具有很高的学术研究及史料价值。由于历史变迁,自然损毁和人为流失严重,所存文书日益稀少,因此,加强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显而易见。

1 清水江文书特征

1.1 民族性

贵州黔东南州清水江流域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广泛聚集了侗族和苗族,就清水江文书最集中的锦屏县,2017年末总人口23.42万,侗、苗等少数民族占总人口89.25%。自秦朝开始,朝廷在清水江流域就设郡管辖,此后,历代中央王朝在此设置行政区划进行管理,迁入的汉族人口极少。“自古皆属土司,苗课盘踞其地,本无汉人”。谚语云:“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意指该地区存在着有别于他处的不同民族文化现象。直到清初,这里仍然“不通声教”。在这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民族地区,产生并保存下来的苗侗民族契约文书,能够真实反映民族经济活动、家族形态、村社政治状态及变迁,同时本身也作为制约人们交易行为的特殊手段直接参与经济生活,并发挥作用。

1.2 归户性

归户性是指契约文书收藏方式是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保存的契约都是记载家庭或家族内部木材经营、田地买卖的相关事谊,即便分家析产,也只是对所占山林田地进行股份析分。因林木生长周期长,需要经过很多年经营,往往是“前人栽树,后人受益”,而有的林木在成材期几易其主,能确保所有权及经济利益的凭据仅有契约文书,契约文书确定了不同家庭或家族的所有权及经济利益,契约文书也由家族内部德高望重的人统一保管,这样契约文书原有的内在联系得以延续并可溯源,保持了不同历史时期未曾中断的内在联系,清晰地反映着地方社会的族群互动、社会历史及经济联系。

1.3 民间性

契约是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对约定事项的记录。清水江契约分红契和白契。买卖后向官府呈报、备案、纳税并经官府加盖印章认可的是红契,而民间未经纳税没有加盖官府印章的契约则称为“白契”。严格来讲,白契是不完备的契约形式,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规避了向国家纳税的法律义务。宋以后,历代王朝均以政府加盖印章的“红契”代替了私下交易的“白契”,以官契和税收制度对土地等不动产买卖实行严格的管理。由于清水江地区地处偏远,交通极为不便,无论是山林、房宅买卖还是土地交易,都是以白契形式出现,白契在该地区签订时比较诚信,是当地社会独特的信用系统与行为规范的写照。在执行中,能约定俗成地遵守契约的内容,能达到契约主体预期的目的。即便发生权属争议,也是少数,而且调处的效果一般都比较好,从而实现了社会的和谐及稳定。据锦屏县档案馆估计,白契占90%左右,红契只占10%左右。足见白契在锦屏经济及社会管理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2 清水江文书的抢救保护

2.1 集中搶救保护

清水江文书具有档案、古籍、文物和史料等多元属性,在历史学、民族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研究中体现价值。2006年,贵州省和黔东南州分别成立了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黔东南州的锦屏、黎平、天柱、三穗及剑河五县档案馆承担征集工作,截至2016年底,五县征集到馆的文书近21.98万件,其中:锦屏县60376件,黎平县60000件,天柱县30000余件,三穗县28000件,剑河县约16000件。征集工作开展最早的是锦屏县,其馆藏数量最多,征集速度最快的是黎平县,馆藏数量平稳增长的是三穗、天柱及剑河三县。除档案馆收藏外,三穗、剑河、天柱等县古籍办、博物馆、文管所、图书馆等部门也有收藏。另外,为了学术研究需要,西南民族大学、中山大学、凯里学院、贵州民族大学、贵州大学也有少量收藏。以上各个单位的收藏虽然保护抢救了清水江文书,但由于经费投入、技术力量以及村民意识不强等因素后期征集困难较大,使大量散藏于民间的文书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2.2 民间分布式抢救保护

民间文献产生和收藏于“民间”,与民间有着天然联系。据推测,散藏于民间的清水江文书还很丰富,仍是今后抢救保护重点。由于时代变化及清水江文书价值的日益突显,传统的征集收藏方式已逐渐显现出不适应性。因此,提出了民間分布式原地保护模式,即以文书持有村寨为主体,采取原地保护模式,这种保护模式分为原地集中式保护和原地分散式保护两种,前者是指选取典型村寨作为示范点原地建立陈列室(馆),说服持有文书而又不愿上交的村民,将文书存放在当地村寨陈列室(馆)集中保管;后者是走进村民家中帮助持有文书的人学习相关保护方法,采有效的保护措施,让文书原地保存。这种原地保护模式使清水江文书在原生的土地上得到有效保护,避免了因利益需要,同一户人家的契约被不同机构收藏,从而分割了其内在联系及系统性。同时还可以把这些契约文书利用起来,转化为当地的旅游资源,促进地方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

2.3 数字化抢救保护

清水江文书纸质载体及收藏封闭性影响了其存续、整合与共享。数字化技术可以将文书以数字化的形式贮存,为清水江文书保存、共享及有效利用提供保障。2009年11月,贵州省档案局与锦屏及黎平等五县档案局签订了《“锦屏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责任书》,各县档案馆对文书原件进行裱糊和图片扫描,并进行了文书目录录入,实现了文书档案目录的微机检索与原文阅览,但这种单机复制扫描建立的档案库,使各县文书资源互不共享,也不便于充分利用。数据库建设可以将各个时期、不同地域、多种形式、各类载体的文书进行整合、保存及共享。因此可建立一个由数据结构存储数据,集文本、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媒体信息于一体的数据库,通过数据库科学管理,可使其资源内容全面化,资源分类标准化,资源管理规范化,资源共享便捷化,从而实现清水江文书抢救保护多样性和立体化。可以让更多的人更充分、自由地使用文书资源。同时还可减少资料收集、数据采集等重复劳动和相应费用,把精力重点放在传承、传播、创新上来。

【参考文献】

[1]龙泽江,曾羽.锦屏文书保护现状、困境与出路[J].兰台世界:下半月,2011,(4).

[2]殷黎.清水江文书形成、分布及对当今影响探析[J].科技视界,20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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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远来.对当前我国民族学数据库建设的思考与建议[J].中央民族大学学(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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