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重法思想在茶文化中的体现

2018-01-19 04:07邓广煜芦莎莎
福建茶叶 2018年11期
关键词:荀子儒家思想茶道

邓广煜,芦莎莎

(河北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邯郸 056000)

荀子被人誉为是先秦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对战国时期盛行的儒家礼治思想进行了创造性的发展,提出了千百年来我国封建社会所遵循的“隆礼重法”学说,为秦朝统一六国结束诸侯分割,战乱不断的局面,奠定了难以撼动的思想基础。后世对荀子的评价也趋于明显的两极化:一方面是高度认可其为先秦哲学的发展和礼法理论所做出的贡献;而另一方面被儒家学说所排斥,认为是“别宗”和异端登不得大雅之堂,成为了封建王朝专治统治的替罪羊。但无论如何,荀子所提出的重法思想,为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过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时至今日也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提供着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并带来深刻的启示。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吸收了众多学派的核心思想和内涵。荀子的重法思想自然也会对茶文化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分析荀子重法思想的历史形成过程,探讨荀子重法思想在我国茶文化中的表现,能够有效帮助我们理解重法思想的内涵和研究其在当今社会的价值所在。

1 荀子重法思想的历史内涵

关于礼和法,荀子曾经说过:“隆礼至法,则国有常。”“故有师法者,人之大宝也;无师法者,人之大殃也。”在荀子的重法思想中,法不仅关系到国家治理,并且对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也起到了重要的制约作用。荀子的观点,显然和孔孟之道有着很大的区别。

1.1 重法思想是“礼”规范性的延伸

尽管荀子的重法思想在当时备受传统儒家思想的排斥,但荀子重法思想的理论根据,还是从儒家“礼治”、“德治”的基础上延伸出来。众所周知,在我国儒家思想内是非常重视礼,“礼者,人道之极也。”孔子强调,礼是人类活动所遵循的类似于规矩之类的标准,人们的行为活动和思想意识,有礼和德来共同约束就可以了。但在荀子看来,人的活动缺乏了刚性法则的约束是不够的,柔性的规则可以称为礼,刚性的规则就是法则了。重法思想出现之前,礼和法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非固定的,随着人们对社会道德认知的不同而存在动态特性。正是认识到儒家思想在礼法上的欠缺和不足,荀子在儒家尚礼的基础之上,创造性的提出了“隆礼重法”的思想。荀子这种将礼进行强制化的倾向,已经使礼具备了法的一些特征,甚至可以说强制性的礼已经与法非常接近了。

《左传·隐公十一年》有这样的表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在此我们不难看出,荀子思想出现之前,礼是具备法的一些特征的。因此荀子的重法思想,是对儒家思想三代之礼的回归和深掘。不仅如此,荀子的重法思想,也是对孔子损益思想的继承。只不过不同的是,孔子崇尚的是对礼的自觉性,而荀子则是强调的礼的规范性和强制性,将礼上升到了法的高度。

1.2 重法思想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我们常说,存在即是合理的。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能概括了很多新鲜事物和新潮思想出现的必然性。当历史的车轮行驶到战国末期的时候,重法思想的出现,同样是特定的历史环境所需求的。即便没有荀子,也会有其他的哲人将重法的思想提出。

孔子晚年已经意识到自觉性的礼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约束力显然不够了,面临着礼坏乐崩的局面,孔子发出感慨:“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在他的眼里,当时的儒家礼仪已经名存实亡,诸侯争霸的局面让礼乐文明的核心内涵丧失殆尽,只剩下“仪”这个躯壳存在。尤其到了战国后期,人们的道德观念荡然无存,思想上百家争鸣成为了常态,儒家思想要想在人们的意识形态领域中,继续维持其显学地位,就必然要进行创造性的发展,通过吸收别家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正是在这种特殊的历史环境下,荀子的重法思想应运而生,荀子将法家的法治理论,充分的融入到儒家的礼治系统之中,既维护了儒学思想的权威性,又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1.3 法可以补充教化的不足之处

荀子发现,社会越是富足,人们的欲望也就越强烈。在物欲的影响之下,对人的行为仅通过教化来进行约束,不足之处体现的越来越明显,而强制性的、带有约束力的法则,则可以有效的补充教化的不足。人若做出伤害社会和他人的行为,必须要接受惩罚,而不是简单的教化。“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在荀子的观点中,法不仅能够“惩已著之恶”,还能够起到警示作用,预防人们的犯罪行为。“明道而分钧之,时使而诚爱之,下之和上也如影向”,法能惩前毖后的特性,也正是荀子重法思想得以统治阶级支持和认可的主要原因。

2 我国传统茶文化概述

我国的茶文化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涉及到我国传统种植、音乐、舞蹈、美术、建筑、陈设等多个领域。短短的篇幅显然难尽其详,在此我们只能将茶文化的核心内核加以概述。

我国是茶的故乡,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神农时期,距今已经有了4700多年的历史。中国的传统茶文化,是茶在中国精神领域中的一种文化表现,也是人们在千百年来,在饮茶活动中所形成的文化特征。自唐代茶圣陆羽著下《茶经》一书之后,茶文化便开始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逐渐发展壮大。茶文化具体体现在茶法、茶道、茶德、茶艺等等所有与茶有关的活动中。既包含物质层面的表现,也包括精神层面内在认知。诸如茶叶、茶具、茶器、茶家具等等,都属于物质层面的茶文化,茶德、茶道、茶精神则属于精神层面上的茶文化。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国的传统茶文化吸收了众多学说的思想内涵和养分,其中最为代表的就是儒释道三家的文化精髓。如儒家的和谐、中庸的思想,道家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佛家茶禅一味的感悟等等。茶文化对人的精神生活产生着各个方面上的影响,与人们的生活紧密联系,息息相关。最明显的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自饮茶之风在宋代得以普及之后,茶就成为了中国普通老百姓的开门七件事之一,茶也被誉为中国人的“国饮”。其次是茶以及茶文化的社会功能被充分利用,并被赋予了意识层面上的精神。如以茶会友,以茶明志,以茶表德、以茶养性、以茶悟禅等等。

作为传统文化中的瑰宝,茶文化至今仍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并在多个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很多高校为了更好的开展德育教育,开设了茶文化课程;一些音乐创造者,在传统茶歌茶戏中挖掘着素材;当下流行的新中式装修风格,也都在我国传统茶文化中汲取着元素和文化符号。不仅如此,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增加,茶既作为一种商品,又作为一种文化使者,为我国和其他国家的经济、文化往来中,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3 荀子重法思想在茶文化中的体现

前面提到,儒家思想为我国茶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儒家思想的延伸,荀子的重法思想同样也深深地渗透到茶文化之中。具体来说,重法思想在茶文化中的体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3.1 重法思想促进茶道礼仪的形成

茶道是一种以茶为媒介的饮茶仪式,也被认为是修身养性的绝佳方式。茶道通过对茶叶沏、赏、闻、饮等一系列活动,从而达到平心静气、陶冶情操、去除杂念、修身养性的目的。这与传统东方哲学美学中“清静、恬澹”思想相辅相成,也很符合儒释道“内省修行”的思想。

茶道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则,正因为有了强制性的、约束性的法则,茶道才能形成完善的体系。参与茶道的人,如果其行为只靠自觉性来支配,不但会破坏掉茶道的整体美感,也会对茶道修身养性的功能造成严重的损害。这与荀子的重法思想如出一辙,无论是主人还是客人,只有遵循规范的茶道礼仪,才能使得茶道过程得以完美体现。

在我国茶文化发展历史过程中,茶道的法则也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如在唐代,茶道法则讲究的是克服九难,即造、别、器、火、水、炙、末、煮、饮。而到了宋代,茶道法则则被称为“三点”:一为新茶、甘泉、洁器;二为天气景色宜人;三为风流儒雅、气味相投的佳客。到了明代,茶道的法则更为严格和细致,有着“十三宜”和“七禁忌”之说。正是因为有了茶道法则的存在,人们在参与茶事活动时才会有所收获,而且随着参与茶道人数的不同,其收获和感悟也有所不同,故而有着“一人得神”、“二人得趣”、“三人得味”的说法。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正因为有了荀子重法思想在茶道中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促进作用,茶道礼仪才得以固定和传承,至今仍保持着其独特的魅力,为越来越多的都市精英人群所推崇。

3.2 重法思想为茶产业发展起到保障作用

在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各个历史时期内,历朝历代都有专门的茶法。如在唐朝,茶税是唐代的十税之一。政府收购了大批民间茶园,茶叶实行专卖制度,对于私卖茶叶和漏税的行为,其惩罚相当严厉,可处杖脊甚至是死刑。此外,唐朝还开始了同我国西北游牧民族以茶换马的茶马交易,以法的力量推动着茶叶的外输。到了宋代时期,茶叶的专卖制度更为严格苛刻,尽管放开了茶叶的生产行为,但茶农除了要以茶折税之外,还要将茶叶卖给官府,发现私囤茶叶的不但要没收茶叶,还要计值论罪。到了宋徽宗时期,茶叶官买官卖被废除,进而实行了“茶引法”。命令茶商要交纳引税,凭着茶引向茶园户买茶,到产茶州县按规定的数量、时间、地点运销茶叶。伪造茶引或囤售私茶,都将被处以重罪乃至死刑。从明朝开始,我国的茶叶开始有了商茶和官茶的区分。在江南地区实行商茶,向茶户和茶商征收引税。在陕西和四川地区则实行官茶,并设置了“茶马司”这一官衔专门用来管理茶叶的销售,主要负责用茶和西北游牧民族换置马匹,另一个职责是严查私茶出境。到了清代,随着茶园的种植面积增大,茶叶不再属于紧俏商品,政府才逐渐放开茶的垄断。

单纯从表象上看,茶法是统治阶级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设定。但从深层次和历史发展的角度上来看,茶法为我国茶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同样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和保障作用。而这些茶法的出现,也正是荀子的重法思想在茶文化中的具体表现。

4 结语

时至今日,礼与法的轻重逻辑关系依然是哲学界讨论不休的问题。后世对荀子的重法思想的看法,自然也存在相当大的争议。通过对荀子重法在茶文化中的体现,我们能够更好的理解重法思想的内涵和价值所在。毋庸置疑的是,荀子构建的缜密的礼法体系,有效的平衡了礼与法的地位,促成了各家学说相互交流的思想基础。其重法思想对后世,乃至当今社会的法治建设,都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和深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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