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聚焦和解决路径

2018-01-20 05:34史叶婷金丽馥
江苏农业科学 2018年23期
关键词:新生代长三角农民工

史叶婷, 金丽馥

(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镇江 212013)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内容,这与新型城镇化的公平公正要求和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契合。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持续攀升,至2016年,全国农民工总人数共计2.8亿人,其中,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新生代农民工占比高达70%,在各行业中已经成为农民工中的新晋主力。然而,在经济新常态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经济发展方式正在转变,这些新变化、新形势都给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带来了新的挑战,产生一系列如就业、生存、心理等方面的问题。长三角作为我国第一大经济区,其常住人口为1.5亿人,其中 5 387 万人为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占50%。可见,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长三角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为发挥长三角这个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的带动功能,需要深入分析长三角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社会问题,并提出相关制度建设和对策建议。

1 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特征剖析

我国现有农民工大体上分为第一代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工[1]。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指的是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并且在城镇生活、从事非农产业、具有农村户籍的人口。这一概念在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被提出,新生代农民工这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群体正在茁壮成长,逐渐成为农民工阶层主体,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与父辈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呈现出如下特征。

1.1 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提高,具备较高文化素养

随着国家义务教育的不断普及和对农村青年教育的越发重视,新生代农民工不像第一代农民工停留于文盲或小学学历,他们的“含金量”更高。他们不仅仅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接受高中或中专甚至高等教育的人数逐年增加。据统计,至2017年,接受过高中文化教育的农民工占17.1%,接受过大专及以上文化教育的农民工占10.3%,与上一年的比重相比提高了0.9百分点。另外,30.6%的农民工接受过正规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可见,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总体上高于第一代农民工,更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求。然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与城市居民相比,学历水平仍偏低;与城市的产业发展和技能要求,表现出明显的不对等性。

1.2 新生代农民工择业期望和现实情况有反差,就业稳定性较差

新生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由于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他们对自我评价过高,对职业期望、环境要求较高,而现实情况却截然相反,由于他们职业技能掌握不到位、耐受力较低,无法适应城市快节奏、高压力工作,由此产生不满情绪而辞职更换工作。可见,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流动性强,缺乏稳定性。

1.3 新生代农民工思想观念较为开放,消费观念前卫

当前,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完成学业后就进城务工,甚至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直接在城市中接受教育。因此,由于新生代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他们的思想观念深受城市文化的影响,与过去农民工保守、落后的以及与城市发展不相符合的思想观念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为开放,更易于接受新鲜事物。但是,在消费观念上,新生代农民工却丢失了第一代农民工艰苦朴素的良好品质,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并追求时尚、电子产品、个人娱乐等,注重品牌,带有浓厚的攀比、享受色彩。

1.4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意愿更强,入城动机呈现多元化

新生代农民工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他们脱胎于传统农民工,出生于农村、有农村户籍;另一方面,他们对农业、农村土地并不熟悉,没有务农经验。与传统农民工仅仅是为了经济因素留在城市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入城动机更加多元化,形成一种“根在农村,心在城市”的现象。他们怀揣梦想,更加注重自身的发展需求,希望脱离农村,扎根城市,在城市中有自己的住房、自己的职业,以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并真正融入城市,被城市人所接纳。

2 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的问题

2.1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劳动付出与收入获得呈现矛盾

面对城市经济的结构转型和快速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如工资拖欠、收入不对等、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基于新生代农民工所具备的新特征,这些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2.1.1 新生代农民工受内外因素影响,就业稳定性较差 新生代农民工出去务工有很明确目的,并且同老一代的农民工相比,他们的目的性存在很大差异性。新生代农民工对就业的发展性需求更高,出去务工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注重的是发展;影响新生代农民工顺利就业的因素也大有不同,大量新生代农民工面临就业的严峻形势,越来越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原因是在我国特殊的国情下,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相比,在就业方面具有先天劣势,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方面户籍制度直至今日仍有影响,其“惯性地”发挥功能,雇主在聘用劳动者时会“无意地”根据劳动者的出身进行筛选;一些地方政府和市民存在本位主义,这种思想也会对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产生负面影响,使得他们由于农村户籍而处于劣势地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问题。调查研究显示,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就业首要选择纺织服装业与机械制造业,其次选择服务业、建筑业和饮食行业(https://fanwen.chazidian.com/fanwen4496341)。这种行业分布首先受到长三角经济结构特点的影响,但更主要受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状况影响。外出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村是人力资本含量较高的群体,但尽管如此,当他们进入人力资本存量高的都市劳动力市场后,其在农村的人力资本优势就被淹没而无法凸显。新生代农民工没有技术专长,也没有工作经验,但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也就是说他们在城市寻找工作机会的过程中受到文化水平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只能在低端劳动力市场上就业。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与父辈相比,他们吃苦耐劳的素养较差,而对劳动报酬和工作环境的要求偏高,这就导致他们在外务工常常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情况,逐渐形成“跳槽”这一常态。

2.1.2 新生代农民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强度、生活成本不对等,工资拖欠、克扣问题依然存在 农民工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工资呈现增长态势,甚至出现了某些技术工种的农民工工资超过了大学生的情况,相关地区也积极颁布各项法规来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与规范,但从总体上看,与一些同龄的城镇职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问题依然相当突出,工资水平偏低、增长速度较慢。

概括起来,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较大。据2010年《工人日报》的调查显示,在餐饮业,每周工作5 d的新生代农民工只占9.9%,6 d的达71.7%,7 d的占16.8%;只有45.3%的新生代农民工工作8 h/d,33.1%的新生代农民工工作9 h/d,20.0%的新生代农民工工作10 h/d或以上。《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指出,日从业时间超过8 h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 h的农民工占78.4%,并且有50%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每周6 d持续工作的现象已经成为业内的常态,且大部分农民工得不到企业提供的相应工资补偿[3]。(2)收入水平低,开支费用高。2010年6月的数据显示,长三角农民工工资为2 104.06元/月,尽管高于同时期全国农民工收入(1 690元/月),但与长三角城镇居民月收入相比,则是远远落后的。依据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统计,2016年长三角农民工收入为3 454元/月,比上年增加238元/月,增长7.4%,高于全国农民工年均收入(3 275元/月),但随着物价的急剧上涨,他们在城市生活的成本也在不断提高。(3)变相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问题仍很严重。2016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上升。尽管长三角各地为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发生而出台并采取了相关措施,但仍有不少企业“顶风作案”,这些企业或许的确处在困难时期,一时难以支付工人工资,但也有部分企业主观上借口拖欠不付。

2.1.3 新生代农民工资源禀赋欠缺,职业技能专业性不高 改革开放后,全国经济得到迅猛发展,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如江苏苏州70%~80%的一线劳动力都是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与上一辈农民工相比,拥有更高的文化素质,其中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占77.6%。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大环境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术还相当欠缺,导致他们大部分被安排到简单劳动部门和体力劳动部门,进而导致他们的收入也相对较低[4]。总的来说,新生代农民工在学历上不是特别高,在技能上熟练度不够,在综合素质上偏低。

近几年,珠三角、长三角等地都出现了一种不太乐观的现象,即所谓的“用工荒”,大多数企业面临招工难的问题,即使降低门槛也招不到足够的所需用工人数。据考察了解,“用工荒”、招工难实质上不是招不到工人,而是主要指招不到符合相关条件的技术类工种和岗位人员。如公众所认为的简单的服务行业对受过专业技术培训、有上岗技术资质的员工也有大量的需求,因此,“用工荒”实质上是一种“技工荒”。然而,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上都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鲜少有人接受过正规的技术培训。这些接受培训的少数农民工所学习的内容和技能与实际所需要的特别是外出务工所需要的技能有较大差异;另外,他们学习模式和技能的掌握主要是依靠传统的“师傅带徒弟”的教学模式,技能提升单一、缓慢,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工的需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长三角地区长期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导,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在必然要向高新技术业、高档制造业、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转变[5]。未来的发展已经无法靠增加就业、增加劳动力来解决,市场上需求的必将是素质更高,经过专门培训的劳动力。

2.2 新生代农民工政治权益保障缺位,生存面临忧患

新生代农民工希望留足城市以满足自身发展需求,他们认为城市能够带来更多发展机遇和提升空间。然而,农民工在城市中的生存环境、政治环境与理想状态相差甚远。

2.2.1 新生代农民工城中住房无优惠,居住环境恶劣 农民工城市经济适应性包括多个方面,其中居住条件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评估标准。有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农民工没有自己的住房,30%居住在简陋的集体宿舍里,21%居住在没有厨卫设施的房间里,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居住条件很是艰苦。因此,改善新生代农民工的居住条件应当成为未来政府抓紧做好的首要工作。

尽管新生代农民工在居住状况方面和传统农民工相比有了一些改善,但依然由于户口和福利之间的联系并未得到完全的改变,对于那些没有当地户口的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获得房管局或单位公房的使用权、所有权都是不可能的。而作为唯一向流动人口开放的房地产,商品房的价格也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农民工的承受能力,比如目前江苏南京市中心的房价已飙升到接近2万元/m2,那些刚刚在城市立足的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还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只能“望楼兴叹”。因此,用人单位提供集体住房和自主租房就成了农民工群体的最佳住房选择,而这些居住地仍然在城市的角落,主要分布在郊区或者城中村,生活设施并不完善,居住条件和城市居民有着天壤之别。

2.2.2 新生代农民工申诉渠道不畅通,政治权益缺失 改革开放后,新生代农民工逐渐壮大,成为一个数量庞大的群体,对我国政治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作用。因此,在考察公民政治参与时,新生代农民工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群体[6]。据调查发现,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状况和其生存状况一样,深受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户口所在地为农村,在农村,他们参政的主要渠道是村民自治和村委会选举[7],但由于他们长期在外,并不能很好地行使这一权力;新生代农民工长期生活和工作的地方是城市,他们希望能够参与城市管理,以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但城市对农民工申诉渠道的缺乏不够重视,造成新生代农民工不能很好地参与城市管理的困境。在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当中,有很多没有工会,上述因素都决定了他们在城市中无法有效地进行政治参与。

2.3 新生代农民工心里适应不良,交友封闭和犯罪现象频发

当前,社会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因此必须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据了解,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压力和困惑日益加重,逐渐出现相关的心理问题,如他们在城市中不断寻找自己的定位,对身份认同的困惑进一步加深,这在很大程度上对其人生规划和心理调节有负面影响[8]。同时,由于年龄偏小,这些年轻的农民工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体系,缺乏较强的辨别力,很容易被生活环境和所接触人群影响,出现价值体系混乱和选择偏差的概率上升现象,给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隐患。

2.3.1 新生代农名工“内卷化”趋势明显,不利于自身发展 由于面临不良的生存环境,以及不当的家庭教育,新生代农民工很多都出现了自卑、封闭、孤僻、逆反等不良心理。新生代农民工是游走于城乡的“边缘人群”,他们在思想上强烈希望得到城市居民的认可和接受,然而来自城里人的歧视和排斥现象却充满于现实中的各个角落,不仅存在于大众的言论和行为中,而且植根于社会的制度和大家的观念中,逐渐导致其社会归属感缺失。据调查,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的人际交往圈子显现出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即封闭性,表现为他们的交往对象大多为和自己身份相同或相近的,有着相同生活经历的农民工,而很少与真正的城市人进行接触和交往。

所谓的“内卷化”,就是说他们既不能融入城市社会,又难以回归农村社会,造成他们的孤立感和无助感,只能倾向于自己这个特殊的群体[9]。其结果是农民工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其逐渐形成了被边缘化的意识,这又进一步阻碍了其重回主流社会的步伐,如此往复,就将导致他们不能融入城市社会,无法与城市居民进行社会交往和人际互动,阻碍他们在城市中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现代思维和意识的培养。

2.3.2 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现象升级,危害社会稳定 调查表明,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已经超过农民工犯罪的60%(https:/news.sina.com.cn/c/sd/2011-01-18/105221833294.shtml)。新生代农民工目前面临着各种就业问题和生存问题,体现在就业与受教育面临困境、经济政治待遇上遭遇不平等、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存在欠缺、文化交流出现冲突等方面[10],当理想与现实产生了巨大的反差时,他们的心理就极易发生扭曲。他们每天干着又脏又累的工作,却收入低下;想要过上安稳富裕的生活,却难以实现;同时,还要面对城市人的歧视。在各种矛盾心理和压抑中,当看到光怪陆离的城市生活后,农民工就极其容易产生犯罪的冲动或倾向[11]。再加之如果生活群体中有同样困惑的老乡或者其他人进行诱惑,其犯罪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另外,新生代农民工已与上一代截然不同,他们在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和对生活的追求上存在很大差异。他们为了追求新的生活方式,会不顾虑后果、铤而走险。如果周围有违法犯罪的人员或犯罪组织,当他们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拉拢时,抵制不住诱惑的新生代农民工会毫不考虑地选择去犯罪;即使周围熟人中没有违法犯罪者,一旦新生代农民工心中有困惑积压到无法排遣时,他们就有足够的胆子和野心选择犯罪,这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

3 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解决的路径设计

基于“2”节中对农民工所面临问题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状况从整体来看并不乐观,暂时无法令人满意。面对如此困境,长三角地区各城市积极应对农民工在城市面临的困境,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地区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在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上有很多创新做法,值得进一步地总结和推广。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有些政策还须继续完善与补充。

3.1 从根本上改革户籍制度,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进程

现行的户籍制度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形成的,为实行计划经济而服务,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它将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明显将公民划分为2类具有不同社会身份的人,实质上是不科学、不合理的。然而,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与户籍制度紧密联系,户籍的二元化带来的是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不均等,新生代农民工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利。可以说,户籍制度是农民工陷入困境、难以融入城市的制度根源。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再次强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改革户籍制度有利于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有效地发挥新生代农民工的作用,进而为国家现代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虽然长三角各地近年来在改革户籍制度上作了很多尝试,如浙江嘉兴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上海申办本市户口的政策一再放宽等。但不得不提的是,很多地方的户籍改革,大多只是形式上取消了户籍歧视,也就是说在户籍登记上不再体现城乡2类不同的身份,而实质上的户籍歧视,诸如前面提到的就业面临限制、政治权利缺失、养老保险制度不合理等根据户籍身份产生的各种差别待遇却依然存在。户籍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形式上改变户口本类型,简单地把农村户口簿换成城镇户口薄,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质上做到使农民在进入城市后能够享受到附着其上的各种福利待遇。

3.2 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制度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基本保障,国家要从加强立法执法司法3个层面,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权益维护机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可以从诸多方面去努力。(1)要加强立法,积极参与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的制定,形成无盲点地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如《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其中大多数条文都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部门人员应该积极提出政策主张,满足新生代农民工诉求,以便于党和政府做出科学决策。(2)法律规定和政策制定后需要真正得到落实,避免贯彻实施虚位。要进一步细化条文,责任到人,推进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并且要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3)要开展相关工作保障新生代农民工的相关权益,特别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农民工[12],要有效发挥工会维权作用,不断推进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确保广大职工享受民主权利、合理的工资分配和对等的劳动报酬。(4)要关注农民工职业病的防治和职业健康的保护,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等相关培训教育,对农民工上岗严格把关,特别是高危行业的农民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以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13]。

3.3 全方位开展各项培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为扭转当前新生代农民工权益受损的现状,不能忽视务工人员技能水平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立足资源禀赋,抓好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教育工作。在全面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过程中,整体上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培训为手段”的原则,对全国各地的职业技能培训资源进行整合。从具体操作来看:(1)在培训方式和内容上,扩充培训内容,最大程度提升培训内容的实用性;丰富培训形式,使其多样化,有效利用互联网+,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操作能力,发展新的就业形态。(2)以技能培训为主,但也要辅之以引导性培训,让新生代农民工知道自身拥有的基本权益和职业道德,增加他们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正当权益,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3)在培训经费上多元化,继续推行“机构培训、政府埋单”的模式,政府要提供扶持政策,为机构培训加大资金投入,并采用激励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开展高质量的培训工作,这有利于调动农民工个人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推动农民工培训工作能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多方位地开展,实现农民工综合素质的提高。

3.4 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80后和90后,身心还不够成熟,面对问题有很多困惑,受挫后容易绝望,他们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心理问题,不仅仅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事,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事。

从政府角度来说,应该组建一支心理咨询的专业化队伍,使得心理咨询和教育普及化,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健康,做好相关的预防、保健以及治疗干预工作。从用人单位角度来说,要建立人性化管理体制,为员工创造劳动过程当中能自我实现的环境,避免员工出现孤独、绝望,甚至放弃自己生命的悲剧出现。从各级工会角度来说,应着手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给予新生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弱势群体相关关心,营造职工是一家的良好氛围,积极为职工群众服务,赢得他们的拥护和信赖,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精力投入[14],疏导他们心中困惑,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行为释放心中压力,让他们学会如何面对挫折,树立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社会媒体也应该担负责任和社会使命,将镜头转向农民工,将他们的生活、工作等对社会的贡献制作成专题节目,让城市居民了解他们生活的不易和重要性,转变思想认识。而作为个人,人们更应该给予新生代农民工足够的尊重与关怀,不带有色眼镜看他们,真正从心理上理解他们、尊重他们、接受他们、认可他们,强化他们的社会归属感,为他们营造一种和谐温馨的生活环境。

3.5 积极举办各项活动,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受过较高的教育,因此,他们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较开阔的视野,他们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优越的物质生活,更看重丰富的精神生活。新生代农民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对精神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努力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看作是一项重要任务。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建设,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做起。(1)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作用。新生代农民工是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服务对象,因此,要基于体系“基本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特点,全方位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服务,做到无差别服务,将他们和对城市居民一样同等对待[15]。(2)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在把握新生代农民工文化需求的基础上,“量体裁衣”式提供文化服务,提升工作有效性。(3)借助城市社区的凝聚力量,将社区关怀普惠式延伸和拓展。社区在管理新生代农民工的同时,也要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促进他们与本地居民的互动和交流,激发他们的热情和兴趣,进而从心理上逐步融入到社区文化生活中。(4)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如用工企业、文化企业、社会公益组织等,共同参与到新生代农民工文化建设中,建立有效的部门协同机制,共同关心农民工文化工作。

4 结论

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一方面是农民工问题,但同时又具有群体特殊性。因此,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既要纵观全局,依据历史特征和国情特点,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有关机制,确保已有政策、措施落实实施的效力和效率,加快推动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考虑到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将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目标,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心理健康和精神文化给予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以获得较快的新进展。

长三角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可以说是全国新生代农民工的代表,他们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全国的状况,同时,针对长三角地区提出的一些措施对于全国其他地区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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