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

2018-01-20 21:20张彬
魅力中国 2017年52期
关键词:民事

张彬

摘要:近年来,国家制度改革频繁,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秩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民事诉讼法律秩序的维护也在日益加深,为了能够更好的到达民事诉讼的目的,对于民事诉讼法律秩序中的一些诉讼行为要进行一系列的行为规范以及调整,确保民事诉讼法律的法律体系不单纯的是由程序性制裁与实体性制裁的过于表面化的法律体系,而是一个能够够深入到国民生活中,结合国情,适应国家发展需求的发展性民事诉讼法律。在进行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为了确保能够顺利进行,我么需要对民事孙松法律的实际意义与发展历程进行深刻的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

法律责任中的逻辑结构系主要是根据行为模式以及法律后果两者进行的。在法律中对违法行为做出的否定、打击和制裁是国家的处罚行为体现,同时也是违法的人员应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规范中相对重要的一章,它地存在主要是为了确保法律能顺利实施。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中,一般认为法律责任制度是实体法的代表。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大部分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倡議性,对于应该有违法者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民事诉讼法律责任制度不能很好的满足法制原则的需求。近年,需要相关的学术论者相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这一制度的不足与缺陷进行了不停程度的探讨与分析,本文中,主要是通过借鉴之前探讨的经验,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问题进行一定探讨与分析,希望能够对于民事诉讼制度的改善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意义

民事诉讼法律责任主要就是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等相应的工作人员以及案外人员对于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不满甚至出现违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影响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实施的情况中,应该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诉讼法律责任体系主要是有民事诉讼法律责任、行政诉讼法律责任以及刑事诉讼法律责任构成。提高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科学性,严密性是为了确保民事诉讼法律责任体系的顺利实施,同时对于人民法院以及监管机关等一些相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约束的作用。对于《民事诉讼法》的顺利推进以此促进国家依法治国理念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的铺垫作用。

二、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形成因素

民事诉讼法律构成是在进行法律责任认定的过程中依靠的主要依据。违法行为作为民事诉讼法进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判定的基本的主要依据,与法律责任之间是相互合作的关系。在民事诉讼法中,能够被确定的法律责任主要依靠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部分构成,在法律责任中,民事诉讼法律作为其中的一种,它的违法行为的构成也是主要依靠法律责任构成的四部分来进行确认。

(一)民事诉讼违法行为

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行为不仅仅只是单一的一种行为判定,在进行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同种类的民事诉讼违法行为进行的原因不同,主体不同。对于民事诉讼违法行为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民法院以及审判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2.监察机关以及人员的违法行为

3.诉讼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

4.其他诉讼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

5.不参与诉讼的人员的违法行为

(二)损害后果

在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过程中,对于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扰乱与阻碍,导致民事诉讼法律活动不能顺利进行的行为就是对于民事诉讼法律活动的损害。对于这些损害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就算损害情况不严重,也必须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后果,例如被勒令退庭,或者受到惩戒等结果。

(三)因果关系

违法行为与妨碍诉讼活动之间属于一个必然的关系,他们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进行行为主体、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的认定过程中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违法行为与妨碍诉讼活动之间的关系在一系列的相关关系中,他们之间醉卧直接与明显。

(四)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在民事诉讼法律责任中,有的是故意的,有的是无意的,大部分需要承担民事诉讼法律责任的主要为行为故意的主体。但是对于无意之间的行为对于民事诉讼活动进行了扰乱与阻碍,同时造成不好的影响,也会承受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审判人员因个人保管不当导致证据丢失的情况,不进行相应的惩罚可能只是民事诉讼缺乏公正。

三、我国法律的现有缺陷

在民事诉讼法中,相关的诉讼法律责任体系不明确,规定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在进行的诉讼中,对于法律责任,依据法律规范的逻辑,对于任何人对法律违法,都应承担相对的法律责任,具有普遍性,适用性。但是在实际的进行民事诉讼过程中,《民事诉讼法》对于审判权当设立主要是应用授权性立法体例,导致法官的裁量权过于宽松、自由,相关程序性违法的规定并没有过多,使得法官在有违反程序的行为之后并不会受到相关的程序性制裁。在进行民事诉讼中,对于民事诉讼过程中参与人员影响阻碍了民事诉讼的进行,形成一定的无违法行为,需要对他们进行什么样的法律惩罚,这一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在《民事诉讼法》第十章中“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来进行一定的评判与实施,但是在实际进行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偏差,这一偏差主要表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目前存在的问题。

结束语:国家发展迅速,国民生活质量提高,对于国家的程序法的了解也越来越深,同时对于民事诉讼程序更为看重。民事诉讼进行的一系列的改革进程,在不断的吸引越来越多多学者与民众关注,其中,最为受关注的就对民事诉讼中法律责任的制度改革的关注。在实际的情况中,法律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是法律在实际中发挥自身能力。为了能够促进社会更进一步的发展,对于民事诉讼法律责任,需要建立完善的,严谨的责任制度,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大量的民事诉讼法的违反行为进行制裁与约束。

参考文献

[1]徐德臣. 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06)

[2]肖琳. 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伪证法律问题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5.(0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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