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发力 砥砺奋进攻坚
——义乌税收与改革纪实

2018-01-22 17:23王建新
中国农业会计 2018年3期
关键词:征管义乌纳税人

王建新

引言

近年来,义乌地税局在“一带一路”的历史性机遇下,以“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改革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并举,以问题倒逼、以项目驱动,着力破除观念和机制障碍,以先人一步的改革,赢得行稳致远的广阔未来。

一、勤作为凝聚税收发展新能量

(一)收入平稳,税收结构持续优化

近年来,义乌经济进入了增长快车道,2017年百强县排行榜,义乌位居全国第6。与之相伴义乌税收体量也不断变大,改革开放的先发优势,让义乌较全国其他县级单位更早地感受到了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性。

1.组织收入连年增长。征管改革后,地税组织收入连续3年突破百亿大关,从2013年的91.64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159.93亿元,年平均增长24.84%,特别是2016年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环境下,仍实现了29.27%(未剔除“营改增”营业税基数)高速增长,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财力保障。

2.征管效率不断提升。虽然2013年底至今人均管户从1100户/人提高到了1700户/人,但通过税收征管改革后,税务人员从日常管户中解脱出来,将精力着重于风险点多、征管薄弱的环节,有针对性地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如开展往年陈欠清欠专项工作,清缴往年陈欠金额1.2亿元;开展房土两税税源核查,工业用地土地税源登记面积从2014年的3393万平方米增长到3729万平方米,增长率达9.9%,房屋税源登记面积从2014年的3742万平方米增长到5438万平方米,增长率达45.32%,共增加税源1.5亿元;开展个人出租房税收管理工作,入库税款从2013年的1553万元,增长到2016年的4000万元。

3.纳税满意度稳步提升。将全局征收服务职能归并集中后,着重解决了原各税务分局征收标准不一致、业务办理的流程时间和结果不一致、数据维护录入和认定标准不一致、纳税服务标准和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同时,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96.8%的事项“最多跑一次”,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优化了服务水平。在2016年全国地税系统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我局在全国414个县区中位列第9名。

(二)政策普惠,小企业赢得大未来

截至2017年10月,义乌市共减免税收12.69亿元,减免税收占入库税收的38.41%。其中,已落实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约1.34亿元;汇算清缴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2262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437万元,研发费用税前扣除7957万元。减免改革的推出,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和办税负担,特别是对于拟上市企业,增加了企业利润,助力企业上市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质量。

(三)双创争先,税收优惠精准发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一年来,义乌地税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创业创新,并根据新问题新情况适时调整制定新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充分释放创业创新潜能,用减出来的“真金白银”撬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热情,汇聚起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

二、放好权传递便利税务新风向

2017年,随着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深入推进,义乌市财政地税局坚持放管结合、加强后续管理,并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以“走前列、出实招、见成效、群众便利满意”为总体思路,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减、免、并、整、合”等举措,努力跑出财税加速度。

(一)减并涉税事项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经过前几年的减并,目前我局地税条线已经实现零审批事项,财政条线仅保留2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为会计从业资格证审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法律规定不能取消)。2017年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来,根据省局要求,对原有分税种、分管理环节事项进行再梳理、再合并,累计减少了54个涉税事项。二是减少资料报送。精简办税资料,减少重复资料的报送,实行留存备查清单式管理,共简化了201个事项需要报送的资料。三是减环节和时间。今年,我局财政条线全力推行以“减环节、减时间”为核心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目前资金拨付已经基本达到当天见单拨付(少数下午4∶00以后接收的拨付单,在第二个工作日上午确保资金拨付);资金拨付环节已经推行推广不见单审核方式,实现预算单位“零上门”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二)力推免填单服务

除上门申报和代开发票业务外,纳税人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涉税事宜,只需把相关材料交到窗口,向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口头申报相关事宜,填表、书写、系统录入等工作全部由窗口工作人员完成,最后让办事群众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即可。二是开发免上门功能。率先引入支付宝缴纳税费,完成了浙江省首例支付宝代扣电子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纳税人无需到社保和地税部门窗口办理,通过支付宝的“芝麻认证”和刷脸认证,进入社保费缴纳界面,即可实现社保费补缴。全市18万户自谋职业者可以通过支付宝缴费;顺利完成“义乌市非税征管系统”电子缴款功能的开发,开通非税项目的电子缴款渠道,全面实现线上线下同步缴款。现已完成了全市72家执收单位、7家非税代理银行的电子缴款业务培训和缴费业务测试。今后,非税收入可按照“在线缴款、线下按需开票”的模式,实现缴款人到缴费窗口“零上门”。三是开展免费培训。财政、国地税对代理记账机构、企业会计人员、新办纳税人等开展免费培训,今年累计已达1500余人次。

(三)业务合并联办

一是与国税部门共同设立联合导税台,由导税员专门负责问题解答,同时畅通12366咨询热线,实行一次性告知制。二是会同国土部门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建立了“一窗受理、信息交换、同步办理、两证合一”的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模式,全面实现不动产交易、完税、登记全业务、全过程“最多跑一次”。三是与社保业务联办。由社保派驻工作人员入驻二楼地税窗口,实现纳税人缴纳社保费“取单-缴费”的直通式办理。四是与银行实现电子缴税协议办理。联合全市26家银行推出“委托银行缴税账号登记网上办理”,纳税人在各银行签订电子缴税协议后,由银行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传递电子缴税协议,地税下载完成委托银行缴税账号登记工作。

(四)着力整合流程

一是整合联合办证。在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区块设立联合办证区,所有涉及税务登记事项先由地税受理,国税派遣相关人员入驻。二是整合外来建安业务。改革前,外来建安企业缴纳税费需在国、地税窗口各提交一次申报资料。改革后,地税局把外来建安企业办税窗口设在国税“营改增”窗口隔壁,外来建安企业在国税缴纳税费后,由国税窗口直接将资料传递至地税窗口,直接缴纳税款,实现国地税“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这种做法不仅方便了企业,也强化了税源管理,据测算一年可增加税收收入近4000万元(自3月20日起,累计完成1092件,日均28件,共计征收税费700余万元。)

(五)深化部门协同

一是运用“互联网+政府服务”,实现纳税人办理委托划缴税款协议“一次不用跑”。为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国地税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府服务”,联合全市26家银行推出了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网上办理便民服务新举措。纳税人在各银行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后,不再需要跑到国地税窗口进行登记维护,而是由银行将该协议书通过浙江政务APP系统拍照上传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下载打印后再录入金三系统,完成委托银行缴税账户的登记维护工作。二是国地税联合下发《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工作管理办法》,成立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邀请协税护税组织领导、法律顾问以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共同参加维权工作,畅通纳税服务投诉渠道,及时化解涉税争议,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此外,义乌地税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义乌征信系统建设、亩产税收、镇街网格化建设等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信用财税入民心

《正道》有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义乌作为拥有18万税户的国际小商品之都,纳税人信用尤为重要。在义乌信用城市建设和全面加强税务信用管理上,义乌财政地税局重点做好四篇文章:一是做好会计信用管理。加强行业自律,成立全省第一家代理记账协会组织;探索建立会计从业信用体系,试行会计执业记分管理。二是完善信用纳税管理,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树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纳税信用价值导向。三是信用采购管理,建立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机制,实现考核层级、考核流程全覆盖,有效倒逼代理服务质量提升。四是信用资金管理,将财政资金使用与企业或个人信用相结合,全市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应用信用报告机制。通过一系列的信用管税措施,取信于纳税人,让诚实信用在纳税人心中生根发芽,引领新风向、激发正能量。

(一)信用管人:财税联动,推行会计信用管理

义乌个私经济发达,小微企业体量巨大,会计代理记账行业十分繁荣,委托代理记账纳税人超过5.4万户。由于长期处于管理“真空”,只申报不做账、低价招揽业务、恶性无序竞争成为代理记账行业的普遍现象。2014年8月起,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推出信义会计改革,通过财税联动,全面推进会计信用管理。

1.开展会计实名登记,规范代理记账。加大整治和清理非法代理记账行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管理,一大批原先隐形的、地下的“失管”代理记账机构纷纷浮出水面,取得合法“身份”的代理记账机构从17家迅速增加到目前的304家。与此同时,义乌市财政地税局借助自主开发的《义乌市会计应用管理系统》,开展会计岗位实名登记,登记对象包括设会计机构(或有关机构)的企业和代理记账机构,目前已实名登记各类会计人员5140名。

2.成立代理记账协会,促进行业自律。2017年4月,义乌市成立全省首家代理记账协会,也是目前全国首家县级代理记账协会。发挥协会主体性功能,通过签订行业诚信公约,制订代理记账行为规范,全面促进行业自律。发挥协会专业功能,建立财税与协会联动机制,协同开展代理记账监督检查。发挥协会服务功能,组建会计志愿服务队伍,为广大纳税人常态化提供免费会计业务指导和财税政策辅导。

3.试行会计执业记分,建立信用档案。借鉴驾驶证计分管理模式,义乌市财政地税局又先后探索出台了《义乌市会计执业记分管理办法》《义乌市会计行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为会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会计执业计分管理。对一个会计年度内记满12分的会计人员实行强制继续教育,满24分的会计人员列为信用“黑名单”。年终对所有代理记账机构记分情况进行排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和记分排名末10位的机构列入信用“黑名单”,纳入财政税收重点监管对象。

(二)信用管税: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信用管理

得益于义乌市场的辐射力和改革创新的吸引力,义乌市场主体持续攀升,截至2017年8月,义乌地税正常户管户达18.6万户,税务干部人均管户超1700户,人少户多的征管矛盾日益显现。义乌市财政地税局以“放管服”改革为先导,基于纳税人“诚信假设”,充分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摒弃过去税务干部“保姆式”服务,强化纳税信用管理,有效提升征管质效。

1.创新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以信用体系为依托,推出纳税信用承诺制,按照“你承诺,我先批,事后审,失信惩”的原则,与办理涉税情况报告、税费优惠备案等业务的纳税人签订纳税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纳入主体信用记录,开展痕迹管理,作为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实施事中事后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实施事前信用承诺,从原先“事前管审批”变为“事后管信用”,不仅简化了办税流程,也优化了管税模式。

2.实施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对全市符合纳税信用参评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分别实施分级管理。纳税信用信息按月采集,每年度评价一次,设A、B、C、D四级,并实行动态调整。截至今年10月,评定2016年度A类、B类、C类、D类企业分别为1946户、10724户、808户、345户,A类、B类、C类、D类个体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分别为706户、70760户、21370户、9311户。

3.推行红黑名单差别化管理。出台《义乌市纳税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开展纳税信用“红黑榜”评比。将评价年度内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确定为“红榜”纳税人;将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确定为“黑榜”纳税人。同时对“红黑名单”纳税人实行差别化管理,“红榜”纳税人可享受办税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而“黑榜”的纳税人将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三)信用管财∶奖惩并举,创新财政信用管理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构建了集财政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管理为一体的信用管财机制。

1.主体信用评价与财政共享。目前,义乌市已搭建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50个政府部门的1187项信用数据。出台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信用评价模型,对企业、个人分别设定118个和98个加减分项,同时结合红黑名单制度中的253个一票否决项,对全市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信用实施综合动态评价,分设A-E五个等级,个人信用0-200分赋分,实现“人人都有信用分”,且实现信用评价结果与财政的全面共享。

2.财政资金使用与信用挂钩。制定财政性资金信用结果应用办法,在落实财政扶持政策过程中,政府部门须对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状况核查,对信用等级A级企业与信用积分120分以上个人,优先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对信用等级D级企业与信用积分80分以下个人,经部门联合审定,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下调30%;对信用等级E级企业与信用积分50分以下个人,取消其享受财政资金支持。今年以来,已限制财政资金补助103.49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与信用挂钩。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进行守信激励,失信约束,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信用等级低、失信情节严重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良好的供应商根据情况可适当加分或在定标时择优考虑。今年以来,累计在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信用核查1244次,对守信主体实施绿色通道8次,对失信主体取消投标资格4次。

四、管好税激发征管效用新动能

2015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中非领导人活动时推介义乌为世界“小商品之都”,向世界宣传义乌,帮助义乌小商品走向世界。近年来,结合义乌纳税人数量庞大、民营经济发达、开放程度较高但征管资源相对紧缺的现状,义乌财政地税局积极转变管理模式,实现了征管资源的有效利用。

(一)“管户制”转向“管事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在发展助力、问题倒逼和改革需要的三重背景下,义乌市地税局积极创新、着力改革,围绕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的征管改革总体目标,以对纳税人诚信假设和还权还责与纳税人为前提,结合义乌实际,从税源管理模式、内设机构职能、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尝试和探索,逐步建立了以管事制为基础的专业化税源管理征管体系。

义乌地税人均管户为1700户,为提高征管效率,破解“人少户多”难题,义乌地税在不改变分局综合业务部门和办公室职能的前提下,成立税源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分局涉税业务受理、数据维护、文书制作、税源分析等案头工作;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下户数据采集、涉税事项核实和中低等级风险应对。改变了通过固定片区划分税务干部业务职能的管理模式,将分局的涉税业务分解成为若干相对独立的“责任事项”,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通过派工、流程推送等方式,确保“责任事项”的流程化运作,实现了“管户制”税源管理模式向“管事制”转变。同时强调“无任务不下户”的理念,减少对纳税人不必要的打扰。

(二)全力推进“集中征收”

随着“一带一路”和“双创”的全速推进,市场主体数量激增,多元办税需求日益强烈。

围绕“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理念,以建立“税款征收统一、业务办理统一、数据管理统一、咨询提醒统一、宣传培训统一”五个统一标准出发,开展征收和服务的资源整合,使分局“征”、“管”职能分离,整合各分局办税服务厅,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厅及国际贸易中心办税厅,由纳税服务科履行相关职能,实现集中征收,统一服务。

集中征收后,通过强化办税服务厅标准化管理、规范各项大厅业务办理流程和办税口径、推进国地税办税服务厅深度合作等一系列举措,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明确办税服务厅与分局的职责范围,优化相关的涉税流程,结合“最多跑一次”清单,下放权限、精简资料、减少审批环节,强化后续管理举措,避免纳税人“两头跑”、“重复跑”,打造便民、高效、优质的办税环境。

(三)强化分级分类管理

按照《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制定差异化的管理策略:对于重点税源企业成立专业服务团队,提供纳税辅导和个性化税收服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于一般税源企业,结合会计实名登记和部门数据共享,通过涉税风险点的排查,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于个体双定户,国地税联合在镇(街)和中国小商品城设立个体税收管理办公室,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同时,成立市局风控办,将更多征管资源集中到涉税风险的管控上来,积极开展国地税申报数据不一致、报表逻辑性数据比对异常等风险识别应对,并着力推动欠税清理、房产土地税源调查、个人出租房税收管理等重点清理工作,夯实基础,扩展税源。

五、优服务打造便民办税新格局

2016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二字不仅成为我国政府自身建设的关键词,更是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一年来,义乌地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为出发点,创新服务方式,推动纳税服务在各项税收改革中淬炼升级,为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扎实开展十大“民心”行动

义乌以“干在实处服务发展”为着眼点,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简化流程“提速行动”、财税联动“筑基行动”、清费减负“惠企行动”、重组上市“快车行动”、上门问策“连心行动”、重点税企“结对行动”、转型升级“助力行动”、公平环境“亮剑行动”、纳税风险“化解行动”等十大行动,全方位、立体化搭建纳税服务体系,当好财税店小二,实现服务三到位,让纳税人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国地税深度融合办税

国地税部门针对管户多,人均纳税服务资源欠缺等现状,着力整合窗口纳税服务资源,创新合作机制,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持续深化合作。通过窗口整合、合署办税、一窗统办等措施,打破纳税人“两家跑”的传统办税模式,实现国地税两个办税服务厅合并统一、深度融合的办税新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地税纳税服务科共同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窗口业务的具体管理工作,打通了与国税窗口部门合作的物理限制,更加便于国地税纳税服务业务深度合作。

一是导税服务不断做全。国地税共同建立联合咨询台,通过互学业务,导税分流、咨询答疑,资料预审,自助服务,共同接受纳税人咨询,实现办税服务无缝对接。二是整合国地税窗口,实现一人一窗跑一次。打通国地税网络通道,除独立性较强的业务外,国地税税收综合业务全部实现“一窗统办”,做到一人一窗一机一次办结,实现两家事跑一次。其中地税能实现国地税业务“一窗通办”的窗口有12个(市行政服务中心8个,国贸厅5个)。新办、变更税务信息同步修改、外来建安缴费一窗受理,避免纳税人“两头跑”。三是国地税建立纳税人需求联动响应机制。通过12366热线和固话咨询热线,公开维权服务承诺,保障纳税人权益。四是联合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每个月举办国地税联合纳税人学堂,组织开展办税辅导、税收政策方面的集中宣传和专项辅导,做到“一个声音”宣传,政策更全面,解答更权威。今年,国地税已联合开展了61次税收宣传,9次纳税人培训,共联合培训纳税人2507人次。五是国地税联合在国贸厅提供特色税收服务。商户转让由原来缴纳过户税、国税注销、地税注销三个窗口分别办理合并为一窗办结;开具外籍纳税人签证业务所需涉税证明。

(三)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一体化

2016年11月,全国首本记载有契税完税信息的不动产权证在义乌顺利发放,这标志着义乌房地产税收征管迈出了新的一步。近年来,义乌市地税局推进跨部门不动产信息与地税“金税三期”系统的无缝对接,全面构建“一窗受理、信息共享、同步办理、两证合一”的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体化办理模式,解决了以往办理模式中资料重复提交、信息交换不对称等问题,为市民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提供便利,减轻了负担。

“一个区块”实现部门联合办公。调整窗口设置,打破部门区域藩篱,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包括不动产登记、交易网签、完税三大类窗口,国土、住建、地税三个部门同一区块办公,一次取号全程联办。纳税人无需来回排队,业务办理时间缩短确保“最多跑一次”。

“一个窗口”实现业务综合受理。改革后,义乌市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全流程实现一窗受理。购房人到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后,房产交易合同及办证所需文书无需再重复向地税部门提交。地税部门所需的涉税信息由国土部门在受理登记申请时统一录入,纳税人缴税时只需提交税收优惠相关证明资料。避免了业务资料的重复提交,业务流程顺畅确保“最多跑一次”。

“一个平台”实现信息集成共享。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国土部门不动产登记受理信息和地税部门的契税完税信息实时交换。地税窗口在受理申报时,可实时获取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受理信息,国土办证窗口在打印不动产权证之前,可实时获取纳税人完税信息。借助此平台,国土部门的办证系统和地税“金税三期”系统之间实现了数据无缝对接、实时共享。纳税人无需多方提供信息,主动服务确保“最多跑一次”。

“一本证书”实现税证无缝衔接。将完税环节嵌入了国土部门的办证流程,在权证办理前进行了完税前置,无地税部门完税信息的不能打印不动产权证,纳税人办证无需再提交相关完税证明,实现了“先税后证”的无缝衔接,部门职责清晰确保“最多跑一次”。

六、提站位助力“一带一路”新行动

国际税收是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公平高效的国际税收体系,是全球经济增长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打击国际逃避税,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的“三点主张”有力融入全球经济新秩序,推动了各方携手共建利于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的国际税收新秩序,把脉世界经济,唱响中国声音。

(一)首个国际税收服务点设立

义乌作为“一带一路”义新欧线路的重要战略节点,义乌地税也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布局,顺应国际贸易经济发展需求,发挥国际贸易优势,着力“提高管理效能,服务边境贸易”,助力“走出去”“引进来”企业掘金“一带一路”。2016年9月义乌市国际税收服务点正式揭牌,重点开展涉外税收业务办理、国际税收争端或诉求收集等业务,为涉外税收提供优质服务,也是税务部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一大举措。国际税收服务点的设立,更好地助力义乌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为外资在义乌投资创造了更好的税收环境。

(二)税企直通全力服务对外开放

在服务企业“走出去”方面,义乌地税主动为纳税人解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帮助企业扫清沿线国家税收盲点,助力企业“走出去”。其次,搭建税企直通平台,建立定点联系,随时可以接受纳税人的业务咨询,帮助纳税人及时解决税收问题。

国际税收服务点成立以来,累计接受各类税收业务咨询超过1万人次,办理各类涉税业务5.35万件,其中国际税收业务5000多件,为纳税人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七、全体制完善地方税费新机制

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的征管职责。将依法保留、适宜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建设,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

近几年,义乌地税注重依法依规、税费并重、税费同管,不断健全地方税费收入体系,着力构建非税收入征管长效机制,聚力提升非税收入征管的规范化、信息化、税收化水平,非税收入税收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2013-2017年的五年来共组织社会保险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非税收入317.43亿元,实现年均增长29.95%,占地方税费收入比重由2013年的38.85%提升到2017年的52.21%(其中2015-2017年为210.76亿元,占地方税费收入比重由2015年的47.64%提升到2017年的52.21%),有力保障了地方各项民生事业发展支出。同时,2013-2017年,为企业直接减轻社保费、水利基金等非税收入负担12.42亿元(2015-2017年为9.6亿元),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实现了政府与企业双赢。

(一)持续创新非税收入征管体制创新

1.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从1998年开始,地税部门就开始代征社会保险费,收入出现跨越式增长,地税部门征管优势突显,并从2005年开始改为全责征收社保费,形成了“地税征收、财政管理、社保支付、审计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制,地税全责征收走在全国前列。另水利基金、残保金等政府性基金均地税部门主体征收,企业自行按月(季)申报。

2.社保费税收化管理取得实效。依法依规、税费并重,构建地税与社保部门实时联网平台,实现企业、机关事业等所有用人单位社保费自行按月网上申报,城镇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按月批量扣款的征收模式。建立健全社保费年度结算、税费同步注销清算、社保费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单位统筹缴纳部分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并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相分离的缴费机制,单位统筹缴纳部分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进行申报,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社保部门核定实时发送地税系统并由单位履行代扣代缴申报。同时,在系统申报中严格执行“单位统筹缴纳部分的缴费基数必须大于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逻辑判断,防范随意申报。通过单位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分离,从制度层面防范参保职工越少社保费缴纳越少、不让少让职工参保的情况,并确保了社保费尤其是单位统筹部分的稳步持续增长,真正实现了社保费税收化的计征模式,提升了地税部门管理主动性。

3.探索社保费分类管理。从防范社保基金支付风险、执法风险和促发展出发,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实行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探索和实践社会保险费分类管理,制订《义乌市社会保险费分类管理办法》。体现三方面创新,一是按规模、行业特点、纳税信用等级和我市产业政策进行科学分类,提升管理效率。按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是否上市或培育企业、科技创新、投资产出规模和税收社保费缴纳情况等进行分类,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强化信用管费,优化征管资源配置。二是体现“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分类认定管理不实行申请审批,不增加企业办事的制度性成本。还权还责于企业,企业按分类管理条件自行确定分类,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以报代备,并对相关认定文件、材料留存备查。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管监管转变。三是不同类别企业实行不同政策,体现差异化管理。在对各类企业实际缴费负担进行调查基础上,对各类企业实行不同的优惠和管理政策。

4.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保障机制。税费联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工资与社保费申报缴费基数进行比对,社保费等非税收入后续风险管理走在前列;社保费和政府性基金列入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纳税排名统计、市场招商税费统计等范围。部门联动,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的,在税费减免、评优评先、政府补贴或奖励、出国考察等方面进行限制,引导各类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加强对重点企业的面对面社保缴费政策宣传,鼓励企业把本地本省户籍职工和技能型、管理型职工作为优先参保重点,并稳步提高职工缴费基数,把更多优秀人才留在企业、留在义乌,有效促进了义乌城市化建设转型升级发展。

(二)全力构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机制

一是结合社保基金多渠道筹集和支付能力较好的现状,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缴纳部分费率按照14%和10%征收,大幅度低于国家规定最高20%的费率;积极落实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和免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同时对工业企业等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每年进行1-2个月减征。

二是推行流程再造、提质增效的水利基金减免改革。从2015年开始在浙江省率先开展政府性基金减免改革试点。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免由“先征后退”改为“征前减免”。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对不符合减免条件的,不得继续享受减免,并追缴已减免费款。减免改革的推出,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和办税负担,特别是对于拟上市企业,通过不再计提或减少计提应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增加了企业经营性利润,对企业上市募集资金带来放大效应。

三是构建与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相适应的政府性基金征管机制。结合税务总局发布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试行办法》,完善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地税征管机制,对纳税人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收入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等基金规费,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更好发挥了义乌市场带动浙江全省以及周边省市外贸出口增长的引领作用,有力助推了义新欧班列常态化运行和义乌“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建设。

八、强党建营造风清气正新环境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精准定位,成为税务部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努力方向和自觉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织铁网、挥利剑、出重拳、敲警钟,全面从严治党,厚植执政根基,将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义乌地税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厘清责任边界、严格管理、严肃责任追究为着力点,扎牢制度之笼,编织监督之网,紧绷作风之弦,用好巡视之剑,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做深做细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诫勉谈话、组织约谈等制度,结合年度考核严格检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规定情况,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引导党员干部深入查摆问题,将“管起来、严起来”要求融入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

在开展“三会一课”过程中,党总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制度机制,引导全局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

(二)毫不懈怠落实主体责任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为政者,首当自正,自正方能服众,上行下效,吏治顿清。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义乌地税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有关部署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是前提和基础。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义乌地税始终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党员培训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书记的必修课,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担当起抓好党建、管党治党这个首要责任。

2.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含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只有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3.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结合“三严三实”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继续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纠正“四风”,维护群众利益,防止“四风”反弹。四要积极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的态度不变、力度不减,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五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在工作分解上,根据税收工作安排,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5.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在工作中,义乌地税突出问责机制,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主要负责人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三)严管善待强化八项规定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义乌地税要求党员同志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提升思想素质,强化责任落实,全心全意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增长,要牢记自己的本分,思想作风上要有明显提高,拉近和人民的亲密关系。

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严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要迅速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作风转变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切忌作风转变“一阵风”的举动,要真正转变作风,切实提高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公信度。要结合义乌实际,顺应群众期盼,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一些。要认真总结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九 聚合力描绘税收改革新蓝图

“以营造良好税收工作环境为重点,统筹税务部门与涉税各方力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综合治税的强大合力。”《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将协同共治作为重要基本原则之一。义乌地税在凝聚各方合力的基础上,全力描绘地方税收改革的新蓝图。

(一)推倒“篱笆墙”,推动国地税深度融合

为积极顺应改革的迫切要求、税务人的普遍呼声和纳税人的热切期待,税务总局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升级为3.0版,进一步统筹国税、地税两方资源,推动国税、地税服务融合、征管协同、信息共享、经验互鉴,实现国税、地税合作全面升级。

义乌地税在国地税深入融合上苦下功夫,较好地解决了部门协税力度不够、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各相关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渠道不畅、税收征管中难以获得第三方信息等突出问题,解决了税务机关‘单打独斗’的难题。

(二)牵住“牛鼻子”,开展多部门深度协作

今年以来,义乌地税根据相关部门工作需要,积极与国土资源。社保等部门沟通配合,参与各类专项工作,促进部门协同,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三)改革“结硕果”,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一系列的改革也结出了丰硕成果:“营改增”及非税收入直接减免120亿,市场活力增强;税款集中征收改革高效、便民,“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从管户制过渡到管事制,分层分级的差异化管理和信用管理提高征管效率;非税收入的税收化、规范化管理走在全国前列;政企关系亲、清,在2016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中,义乌地税获全国第9名;企业和个体户落户义乌的意愿提高,落户数量持续增加,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在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中,义乌初步形成了以促进税收遵从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征管规范为依托、以监督内审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征管服务体系。在十九大精神的引领下,义乌地税将通过信用管税、差异化管税、综合管税、职能管税等税收手段的综合应用,以放水养鱼的理念激发市场活力、以风险管理的意识护航实体经济、以温暖贴心的服务惠及纳税人,实现更大的放、更好的管、更优的服,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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