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当事人少跑路的同时,如何坚守公证质量关

2018-01-22 18:21杜芳芳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
关键词:公证人员公证书办证

杜芳芳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四川 成都 610000

一、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方式

目前,各大公证机构在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措施上面虽然各有千秋,但在真正实现让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次的做法上,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只在受理环节跑一次

1.为银行等批量业务提供的驻点服务。此类业务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大批量办证的特殊性,即使是在司法部提出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要求之前,各大公证机构已经通过指派专人驻点服务的方式,实现了让当事人只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跑的办证模式,在完成出证后也是由专人进行送达,无需当事人前往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和领取公证书。

2.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的上门服务。针对身处医院、监狱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包括我处在内的各大公证机构均可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从而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的办证模式。

3.涉外等简单的公证事项。即使是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涉外以及民事的部分委托、声明等简单的公证事项也都能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因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本身并不复杂、所需资料也比较简单、待核实审查的内容也相对较少,所以对于简单的公证事项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是必然的。

(二)只在出证环节跑一次

目前,互联网+公证的浪潮已席卷全国各地,微信、支付宝、官网、自助受理机等各种在线申办公证的便捷化渠道已屡见不鲜,此类方式则是只需在出证环节让当事人跑一次,即前期的申办以及受理过程均是通过线上完成,在出证后当事人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交由公证机构审核无误后领取公证书。

(三)办理过程中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

在申办公证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可能会往返公证机构多次外,还有可能会多次前往派出所、社区、房管局等其他机构开取办理公证的各类证明材料;针对这一现象,不少公证机构通过让公证人员多跑路或成立专门调查团队进行调查核实的方式,从而让当事人尽可能的少跑路,实现在办证过程中避免让当事人在多个机构之间往返奔波造成的不便。

二、最多跑一次在公证质量方面存在的风险点

(一)只在受理环节跑一次,送达方面的问题

目前,公证机构只在受理环节让当事人跑一次的方式往往在送达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大多都还在沿用之前的做法,无论通过上门送达还是邮寄送达,仍让当事人在申办时将包括送达回执在内的所有公证资料全部签署完善。但当事人并未领取到公证书却提前签署了送达回执的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公证人员提供了一定便利,可是一旦被人抓到把柄,引起投诉、举报或是诉讼等不利影响时,对于公证人员和公证机构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所造成的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二)只在出证环节跑一次,受理时间以及询问笔录等问题

据了解,大多通过在线方式受理的公证事项,在当事人领取公证书时需补签相应的公证资料。申请表、受理通知单等均填写为线上受理的时间,签字、日期等均为补签,为此除了需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之外,询问笔录上也会体现出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以及相应的时间等信息;由于询问工作是在领取公证书的当天进行,对于补签询问笔录,这一做法似乎不太妥当,公证书是在当事人前来领取前就已经通过审签并完成出证了,而因当事人还未亲自前来申办公证,此时相关询问笔录还未进行,补签询问笔录的这种程序上的倒置是否会成为日后爆发质量问题的一大隐患呢?

(三)用专门调查团队代替当事人往返奔波开具证明,调查结果的采用标准以及责任追究等问题

大多数公证机构因公证人员数量有限,由承办公证人员亲自前往为当事人需要开具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一些公证机构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团队。针对调查人员出具调查报告,就会有两个问题:一是承办公证员是否会采用该调查报告;二是调查报告一但被采用,如后期出现问题应如何划分责任。若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能够以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的标准将所核实的情况做成了一个不可推翻的证据,公证人员采用这样的调查结果也是能够放心的,但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有大多数被调查人对调查人员采取录音录像等保全证据手段是十分抵触的。若无法将调查核实的过程固定起来,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报告则具有一定主观推断性,此时调查报告是否会被承办公证人员采用以及采用之后需要承担的风险是很难确定的。

综上所述,让当事人申办公证最多跑一次对其是皆大欢喜的好事,但是对于公证人员来说需要承担的风险以及考虑的细节无疑是有增无减的,因此如何在精简流程的同时严把质量关仍是需要我们共同研究和探讨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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