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戒毒警察职业倦怠的原因及对策*

2018-01-23 01:54
法制博览 2018年18期
关键词:戒毒职业倦怠监狱

侯 伟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治本安全观”将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治本安全观”由前任司法部部长张军同志于2017年5月针对监狱工作提出,在同年7月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强调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也要按照治本安全观的要求做好戒毒工作。“治本安全观”是相对“关的住、跑不了”的“底线安全观”而言,其本质是提高改造矫治的质量,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要落实“治本安全观”,就必然要提高改造矫治的质量。如何提高改造矫治的质量?在对罪犯心理测量、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施教“个别教育”,在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吸毒原因的背景调查基础上进行分类矫治,应该是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改进工作的抓手。笔者近几年在这方面做了一些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部分监狱戒毒警察甚至是工作不久的青年警察对工作不热心,得过且过,职业倦怠明显,这是阻碍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单位提高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经过信息检索发现,有学者对监狱警察进行的职业倦怠调查结果显示高达63.7%的监狱警察有比较严重或严重的职业倦怠。监狱警察的职业倦怠已经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应该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强制隔离戒毒所和监狱的工作有很大的相关性,故本文将监狱和戒毒警察的职业倦怠问题一起进行研究。

职业倦怠是指个体在工作重压下产生的身心疲惫与耗竭状态,是对工作上的长期压力和人际关系应激源产生的一系列负面情感、态度、行为表现等。在工作中通常表现为缺乏热情,对工作对象和环境采取冷漠、忽视的态度,敷衍了事,欠缺工作主动性,一般人际关系较差;在生理上有可能表现为注意力分散,行动迟缓,记忆力减退,食欲降低等亚健康表现;严重的还会有工作情感衰竭、焦虑、抑郁等心理症状。

监狱戒毒警察的职业倦怠主要表现为对自身的负面评价,认为自己这个“警察”没有社会地位,不受人重视和尊重,自己工作能力低下,不能有效地应对工作;情绪低落,心理能量耗竭感明显,害怕上班,害怕接受工作任务;缺乏工作热情,不愿承担责任,不会主动提高工作质量,应付了事;甚至会出现去人性化现象,情感冷漠,难与之交流。

一、监狱警察职业倦怠的原因

(一)社会法治环境

1.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对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权利意识更是充分觉醒,对警察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罪犯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敢于也善于对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罪犯或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其家属通常会质疑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是否有过错,特别是在一些无良媒体的炒作下,监狱戒毒警察稍有不慎,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就会遭到严厉的处理。广大监狱戒毒警察心理压力巨大,对日常工作是战战兢兢,提心吊胆。

2.监狱戒毒警察的执法保障尚不完善,执法权威尚不稳固

很长一段时期内,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机关在强调人性化执法,强调保障人权,监狱戒毒机关的暴力机关属性弱化,执法过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这导致部分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丝毫不把警察放在眼里,甚至胆敢顶撞、谩骂、殴打警察,警察的执法权威荡然无存。对于这种恶劣的现象,现行的法律尚无有力的处罚措施,不能有效地保护警察的执法安全。一般只能作扣分、关禁闭等行政处理,只有极少数严重的并造成恶劣后果的袭警行为才会以“妨害公务罪”加以刑事处理。这样的法律规定显然是不完善的,期待“袭警罪”能够尽快得以独立设立。

(二)实际工作环境

1.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环境封闭,脱离社会

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局限于围墙之内,与其他警种的警察相比具有明显的“封闭”特性,与社会接触少,人际关系简单。长期的“封闭”工作导致无法紧跟社会进步的节奏,知识更新不足,与社会脱节,逐渐不能适应工作和生活。

2.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压力大,作息不规律

近几年罪犯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总体规模没有扩大,但是各种新的罪犯类型和非传统安全因素不断呈现,人员构成日益复杂,改造矫治的难度逐年递增。再加上由于警力不足,导致一线的监狱戒毒警察大多身兼数职,长期超负荷工作,加班加点成为工作的常态,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根本无法保证,身体得不到充分的休息。值夜班更是监狱戒毒警察的家常便饭,是看得见的健康杀手,却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监狱戒毒警察这种“夜班”,不同于其他职业规律性的或偶发的夜班,这种夜班是与正常的白班不规律交替的并且长期性的夜班,人体自身的“生物钟”根本无法调节,导致很多监狱戒毒警察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出现早衰的症状。

3.监狱戒毒警察的工作固定、枯燥、重复,“职业病”现象普遍

很多监狱戒毒警察在长期的工作中思维和行为方式逐渐程式化,缺乏必要的爱心和耐心,处理问题简单粗暴,要求工作对象绝对服从,甚至对待家人朋友也经常以命令的语气说话,呈现出典型的“职业病”。

4.对监狱戒毒警察的管理考核不尽合理,需要改进

监狱戒毒机关对警察的管理考核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例如,对一般执法勤务岗位警察和改造矫治岗位警察尚未进行分类管理考核,这样就难以体现其不同的工作内容,肯定其不同的工作价值,警察个人就难以找到自己的价值。同时,现有考核体系不尽合理,过多过滥,基层监狱戒毒警察疲于应对各种检查、评比、创建等活动,再加之监管工作本身就是具有高风险的工作,导致监狱戒毒警察的心理压力巨大。

5.部分监狱戒毒单位工作氛围不和谐,机关与基层的关系紧张

有的单位领导只管工作,只关心工作成效,不关心基层警察的实际困难,一再加任务压担子,不断提高工作标准,使基层警察苦不堪言。甚至有的单位在出现工作失误的时候,领导与基层警察划清界线,完全由基层警察承担责任,使机关与基层的关系紧张,伤了广大基层警察的心。

(三)个人原因

1.监狱戒毒警察的心理素质

监狱戒毒警察所面对的是一群严重违法对社会有严重危害的危险分子,特别是那些惯犯累犯,具有很强的反社会性,是一个充满“负能量”的群体。要想改造矫治好这些危险分子,就要求监狱戒毒警察具有非常好的心理素质,并能够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断有效地调整自己的心态。显然,这不是每一个警察都能做到的。

2.监狱戒毒警察的家庭因素

家庭的支持是社会支持的主要方面,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的力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监狱戒毒警察对工作的认同感。由于工作原因,警察经常加班、值班不回家,不能照顾家里的老人、小孩,不能做家里的顶梁柱,使监狱戒毒警察对家庭有沉重的内疚感和负罪感。家庭关系一旦有风吹草动,监狱戒毒警察就可能感觉家庭的支持丧失,严重质疑自己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3.监狱戒毒警察的个人诉求

当一个人的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会产生挫折感,这种挫折感慢慢就会演变为对职业的倦怠感。这些年随着公务员公开招录制度的不断深化完善,各级监狱和戒毒机关也是广开门路、广纳贤才,各类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的高学历人才被招录进警察队伍,这些人思维活跃,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监狱和戒毒机关作为国家机关,显然由其个人发挥的空间并不大,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诉求。很多年轻的警察感觉怀才不遇,认为这种枯燥重复的工作不能发挥其才华,无法适应工作中的角色,如果不能及时的进行心理调适,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丧失工作热情。

(四)舆论环境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传统舆论媒体机构被推向市场直面市场竞争的冲击,作为意识形态阵地的属性被大大弱化。传统舆论媒体机构为了扩大发行量或阅读量,提高经济效益,就想方设法抓人眼球,不断制造舆论热点,甚至于炒作热点。另一方面,新兴媒体崛起,社会进入“人人都有话筒”的自媒体时代,舆论就更加地不受控制。跟警察相关的新闻,正面的宣传大家已经审美疲劳了,鲜有报道;而负面的新闻却可以牢牢抓住人们的眼球,制造话题,导致各种新旧媒体对此趋之若鹜,乐此不疲。再加上网络世界的虚拟性,法律规范的滞后性,也使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胆敢在网络上发布一些对警察进行攻击的不实或是夸张的消息。舆论环境对警察非常不利,整个社会对警察的评价不高,认可度较低,警察对自己的职业荣誉感丧失殆尽。

二、监狱警察职业倦怠的对策

(一)完善立法,加强警察的执法法律保障

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的袭警行为。在此基础上,适时修订配套的行政法规,把那些尚不构成犯罪的袭警行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最终目标还是要单独设立“袭警罪”,从刑法层面保障警察的执法权力,树立警察的执法权威。如果能设立“袭警罪”,必将增强整个警察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整个警察队伍更高质量地执行职务、服务人民,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不断完善警察队伍管理和考核制度

尽快建立对警察的分类管理制度,对执法勤务类警察和改造矫治类警察进行分别管理,为其设计不同

的职业发展路径,预留充分的职业发展空间,使其能够长期安心于工作,甘于在平凡枯燥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

坚决摒弃不合理的考核体系,使警察从各种检查评比的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把有限的宝贵精力投放到改造矫治工作上。有些现行的考核标准制定的不合时宜或者标准太高,其本意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成效,但实际结果是由于难以达到要求,总会出现各种“不达标”现象,各级领导为了自保通常会跟基层警察划清界限,全部责任由基层警察来承担。后果就是伤了广大基层警察的心,警察队伍难以形成合力,工作质量和成效难以有所提高。甚至于个别地方出现警察“罪犯化”的现象,各级领导错误地把基层警察当成了工作对象,机关与基层的对立情绪较为严重,这些不良现象必须予以杜绝。

(三)关爱警察,激发警察的工作活力

“从严待警一本书,从优待警一张纸”,这也许就是现阶段警察处境的真实写照,其后果就是很多年轻的警察都把改造矫治事业看做“仅仅是一份工作而已”。而改造矫治工作的对象是“人”,是犯了错误的人,就好比在一张满是涂鸦的纸张上作画,需要警察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从这个角度来讲,必须把从优待警落到实处,让警察没有后顾之忧,充分激发警察的工作活力,把工作当做事业来追求,帮助警察重新树立“事业心”,才可能把改造矫治工作做好。

(四)给予必要的心理帮助,协助制定切实的职业规划

关心警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主动介入警察的心理困境,为警察提供必要的心理帮助。可考虑充分发挥监狱戒毒单位现有心理矫治(咨询)部门的作用,把维护警察的心理健康纳入其工作职责,明确其具有双重职能,即监狱戒毒单位心理矫治(咨询)工作的执行机构和监狱戒毒警察心理健康的保障机构。另外,要为青年监狱戒毒警察提供职业规划指导,使其尽快认清角色,进入角色,明确职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五)争取舆论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家层面应加强对各类媒体机构的管理和规制,严厉打击各种突破底线唯利是图的行为,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监狱戒毒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媒体机构的联系沟通,不断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将那些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典型推向大众,用事实说话,争取舆论主动权,树立和巩固警察的正面形象,营造尊警爱警的社会环境。

三、总结

警察体制改革作为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希望各项改革措施能够尽快落实到监狱戒毒单位,打破一些阻碍提高改造矫治质量的制度障碍,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生活环境,让监狱戒毒警察有尊严、有理想、有信心、有干劲,不断提高改造矫治工作的质量,向社会输送合格“产品”。

[ 参 考 文 献 ]

[1]彭顺克.论警察的职业倦怠与应对[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7).

[2]郭际唐.监狱人民警察职业倦怠问题研究[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7).

[3]吴位武,王利娟.监狱警察情绪智力、职业定位于职业倦怠的关系研究[J].犯罪与改造研究,2015(12).

[4]侯伟,刘洪.对袭警行为入罪的再思考[J].社科纵横,2017(4).

[5]侯伟.心理矫治部门在监狱工作中的重新定位[J].法制与社会,2009(6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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