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廉价救命药短缺的法律解决途径

2018-01-23 01:54李思源
法制博览 2018年18期
关键词:救命廉价管理法

李思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药品,我国法律对其表述为: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1]对于药品的监管,关系着民众的根本权益。现阶段,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计生委等部门主导的药品监管体制,这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护民众的生命权,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医药市场。

廉价救命药指安全有效且对威胁生命的疾病有良好治疗效果的药品[2],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来加以控制,使其价格能够被绝大多数患者及其家庭接受。廉价救命药的发展本身有利于保障患者的疾病治疗。事与愿违,近些年,国内媒体相继报道一批廉价救命药市场短缺,例如心脏手术的必备药—鱼精蛋白,妇科肿瘤化疗药—放线菌素D等。2017年11月,白血病患儿国内廉价救命药短缺的事件,使得该问题重归大众视野,连李克强总理不得不运用行政命令手段表明要特事特办,保证药品的生产与供应。

一、廉价救命药短缺的原因

首先从生产厂商的角度考虑,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绝大多数药品生产企业是为了追逐企业利润。由于政府对廉价救命药定价过低,药品售卖获取不了足够利润,满足不了其公司盈利的目标,因此药品生产企业对于廉价救命药生产积极性不高。

其次从市场角度考虑,经济学的供需理论告诉我们,有需求才会有供应。某些廉价救命药需求量确实不大。因此,药品生产企业自然不会每批次生产过多药品造成产品积压。当药品生产企业每批次生产的药品即将使用完毕,但其还未开始下一批次药品生产时,市场上便出现了药物的紧缺。

第三从药品售卖者角度考虑,有些药品售卖者发现廉价救命药拥有很大市场且价格低廉,便由此生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主意,垄断药品销售渠道并将药品销实际售价格上涨至原本价格的上百倍。

最后从监管角度来考虑,现阶段我国虽然对药品的监管已经形成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主导的多部门联合监管的体制并形成良性效果,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愈发形成。但问题在于监管过程中,易造成多个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那么对于廉价救命药短缺问题,就很难有部门真正负责解决。

二、廉价救命药短缺的影响

首先,廉价救命药的短缺使得我国社会越来越多相关疾病患者的医治得不到根本保障。疾病患者要么买不到药品,要么因为廉价救命药不再廉价而支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用。这样延误了患者医治时间,导致病情加重,甚至出现生命危险,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同样加重了患者家庭的负担,更严重将会影响社会稳定。

其次,廉价救命药的短缺严重影响我国医药市场的稳定。本身廉价救命药的设立初衷是让更多患者能够担负起此类药物的治疗费用,但药品短缺,让廉价救命药变得不再廉价,甚至一药难求。这种现象扰乱了医药市场的秩序,同样可能也让更多的患者及家庭为了能够买到救命药,而将希望寄托于黑市。

最后,廉价救命药短缺冲击了我国的医药监管体制。现阶段我国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医药体制对于医药市场的繁荣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廉价救命药的短缺却又充分暴露出这种医药体制存在的弊病。这就需要我国在未来的时间里能够进一步深化医药监管体制的改革。

三、解决廉价救命药短缺的法律途径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我国药品的定价主要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现阶段,廉价救命药的定价完全是实行的政府定价,初衷是能够让患者及其家属承担起药物费用。但是却因为其利润过低甚至没有利润,使得药品生产厂商都不愿生产。因此,对于廉价救命药的定价应当摒弃一昧的政府定价,采用《药品管理法》中规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做到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的相结合。[3]

第二、将廉价救命药的管理纳入法律规范之中。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之中对廉价救命药加强规定。同时针对廉价救命药,国家可另行专门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规范廉价救命药的一系列工作。例如出台《廉价救命药保护条例》、《廉价救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以立法的形式规范廉价救命药一系列工作,使得廉价救命药的管理都能进一步规范化。

第三、从行政审批的角度来看,虽然药品的严格审批能够保证药品安全,防范不合格药品带来的危险。但是现阶段行政审批的效率低下,导致新药物进入市场的速度缓慢,这样不能够保证疾病患者的医治,也不利于国家医药体制的稳定。因此,在保证药品安全的严格审批下,加快行政审批效率,将过于分散的药品审批权进行集中管理,让更多安全的药品进入市场。

[ 参 考 文 献 ]

[1]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文[EB/OL].http://www.npc.gov.cn/npc/zfjc/zfjcelys/2017-06/27/content_2024479.htm.

[2]安学娟,李富清,姜卫.我国廉价救命药短缺的原因及对策[J].医学与社会,2016,29(6):45-47.

[3]毛振华,王宾.救命药供给不能靠“救火”[N].中国质量报,2017-11-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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