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娃传》不是“爱情主题”小说

2018-01-23 22:23
南都学坛 2018年3期
关键词:荥阳爱情

杜 贵 晨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李娃传》是唐传奇名篇,对后世小说戏曲影响很大,历来受到读者和专家的关注。凡《中国文学史》无不论及,且大都认为是爱情小说。如六十多年来作为大学通用教材的游国恩等主编的《中国文学史》认为:“以爱情为主题的作品如《任氏传》《柳毅传》《霍小玉传》《李娃传》《莺莺传》等,在唐传奇中成就最高。它们大都歌颂坚贞不渝的爱情……”[1]而近十几年来由著名学者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又后来居上,成为大学中文专业古代文学教材的热门之选,但该教材也几乎同样认为:“从贞元中期到元和末的20年间,小说领域又崛起了白行简、元稹、蒋防三位传奇大家,他们创作的《李娃传》《莺莺传》《霍小玉传》完全摆脱了神怪之事,而以生动的笔墨、动人的情感来全力表现人世间的男女之情,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李娃传》……写荥阳生赴京应试,与名妓李娃相恋……以大团圆方式结局……这种以荥阳生浪子回头、其婚姻重新得到封建家庭认可的团圆方式抱着肯定和欣赏的态度,实际上便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小说前半部那段背离传统、感人至深的男女恋情,削弱了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效果。”[2]

如上作为两种教材一致关注的名篇之一,《李娃传》被认为是“以爱情为主题”或“全力表现人世间的男女之情”的小说,可概括为“爱情主题”说。两种教材还各自由此作了自己的发挥,这既是读者、批评家的自由,也是当今读书界公认《李娃传》为古代文言短篇小说经典的主要原因。但是,这一论断既非《李娃传》作者的创作意图,也基本不合于文本描写的实际。《李娃传》的主题不是“爱情”,而是“节行”。《李娃传》表彰李娃“节行瑰奇”、“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之“节行”,有与“爱情主题”不相逊色的传统文化意义。

一、 《李娃传》无意于写“爱情”

中国古人作文主“意在笔先”,甚至“开门见山”,除有时用一些所谓“春秋笔法”之外,即使创作小说,也绝无如恩格斯所赞赏欧洲现代小说家那种文学创作中“作者的见解越隐蔽,对艺术作品来说就越好”[3]的意识,而往往迫不及待地自揭主题,《李娃传》就是这样。

首先,标题即排除“爱情”。文学史上流传《李娃传》,又题《汧国夫人传》《节行倡娃传》。其原题,卞孝萱据《类说》以为当作《汧国夫人传》,李剑国考“当作《节行倡李娃传》”,乃《节行倡娃传》脱一“李”字[4]278。本文一方面倾向于认为李剑国考论可从,另一方面认为《李娃传》题名在传播史上从未出现有关“情”的字词或暗示,反而其传至日本又有“白行简《义妓传》”[4]285之说,表明在《李娃传》的标题上,古代中日学者一致不曾往“爱情”上去想,而至少是有人主张其本来或应当的题目里就有“节行”二字,或具体化的节行即“义”。只是由于此篇近世流传唯题《李娃传》,更由于普通读者或鉴赏家不常注重读书从题目读起,从而在这一阅读最不应该忽略和最容易得到提示或启发的地方无所用心,结果就滑向了误会《李娃传》主题的方向。

其次,首尾议论都不涉及“爱情”。白行简的胞兄大诗人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说:“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这既是白氏文论的主张,也姑且可以拿来论白行简的这篇“古文”体的《李娃传》了。《李娃传》首句说:“汧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倡女也。节行瑰奇,有足称者,故监察御史白行简为传述。”开宗明义,表达了作者愿为李娃“传述”,是因其“节行瑰奇,有足称者”;又于传末写其感慨道:“嗟乎,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焉得不为之叹息哉!”如此首尾照应,在叙事完整的同时,重以作者的现身说法圆满表达了《李娃传》之作是并且仅仅是由于李娃作为“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的特异表现,感动了白行简,他才有了如对待“古先烈女”一样为李娃“传述”的动机。言外之意,如果不是李娃有此番可以媲美“古先烈女”的“节行”,他“监察御史白行简”怎么会为一个“倡荡之姬”去作这样一篇“传述”呢?上引“故监察御史”云云之一个“故”字,就等于声明了全篇唯以“节行”为标目,而排除了“传述”李娃“节行”之外还有其他任何意图,当然就不必说到“爱情主题”。

再次,由作者自署“监察御史”之职可以窥见。按此自叙行事署记官职,虽属古文旧例,但于小说中特别是写妓女的小说中并不多见;而据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则疑其非作者自署,乃后人所加,其实待考。但即使为后人所加,也当属揣摩以为暗合作者之意,与作者自署同样或更加值得审视。按《旧唐书·职官志》载,唐代监察御史旧为从八品上,唐睿宗(李旦)垂拱(685—688在位)中改正八品上阶,仍属于很低级的职位。这一官位虽无可炫耀之尊,但由于其职掌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故御史有“风宪”之称*元结《辞监察御史表》:“臣自布衣,未逾数月,官忝风宪,任廉戎旅。”司马光《初除中丞上殿札子》:“臣蒙陛下圣恩,拔于众臣之中,委以风宪,天下细小之事,皆未足为陛下言之。”,负肃纪、纠风之责。所以结合前二句述本传之创作由于李娃之“节行瑰奇,有足称者”,接下作者自署或后人增写作者“监察御史”职份,实有表明此篇为整饬风纪法度,假“长安之倡女”而能有“节行”的故事以为世人特别是士大夫说法的用心。为此,文中固然不能不涉及男女情事并终于李娃被明媒正娶为郑氏之妇和后来受封汧国夫人,但也由此可见作者之用心和作品描写之重心实不在是,而在于作为其“监察御史”职责的延伸,以小说致力于节行道义等封建伦理纲常的建设与维护,哪里可能把李娃的故事写作“爱情主题”。

最后,传末述创作过程再强调“节行”。《李娃传》最后说:“予伯祖尝牧晋州,转户部,为水陆运使,三任皆与生为代,故谙详其事。贞元中,予与陇西公佐,话妇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汧国之事。公佐拊掌竦听,命予为传。乃握管濡翰,疏而存之。时乙亥岁秋八月,太原白行简云。”这个结尾首先或表面上的作用是补充以上叙事的根据由来,进一步坐实叙事的可信性,以加强文章感化世人的效果。但其次和内在的用意,或客观的效果,也是通过李公佐对李娃“操烈之品格”的赞赏加强本传表彰李娃“节行”的主题,而“爱情”云云则如风马牛之不相及也。

总之,作为朝廷中有纠察官员风纪之责的监察御史, 白行简作《李娃传》之意,只是因于李娃虽贱为“倡女”,却凭着自己为人行事的“操烈”,而能晋身为“汧国夫人”的品位。这是一个封建社会中极端“草根”逆袭成功的旷世典型,所以才能感动他这位有纠风之责的八品文官做一篇“传述”。而在唐代礼法松弛,有平康坊为进士“风流薮泽”(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的长安,士子与妓女的悲欢离合只是小事一桩。任何这类的故事,若非有李娃这样不可思议的美好结局,恐怕白行简根本不会为之心动并形之于笔墨。李娃故事能打动白行简的,按他所说是“节行”,但归根到底还是在“倡女”帮助下的荥阳生浪子回头科举得官,并且“倡女”自己也成了“汧国夫人”。

二、《李娃传》避写“爱情”

事实上今天看来,一对男女终成夫妻的故事,如果没有爱情的描写,那还真不好写,但是文学史上有人就这么做,《李娃传》就是这样的小说。以题材论,读者有理由期待它浓墨重彩写李娃、荥阳生男女之情即爱情,但为作者一心表彰李娃如“古先烈女”般“节行”的意图所左右,《李娃传》的描写却有意并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李娃、荥阳生间必有的爱情过程的描写,甚至以李娃参预鸨母对荥阳生的骗逐暗示其对后者的爱情未必存在,或不值一提,而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集中笔墨于李娃“节行”的刻画。这看起来是一个主题先行的问题,实际是作者处理题材的权力与艺术。读者可以不喜欢,却不能不给予认可与尊重。

《李娃传》写李娃、荥阳生之始交,其实只是一般妓女与嫖客的关系。从荥阳生方面说,至少在雪夜被救之前,他从未想过如何为李娃脱籍娶她回家。即使这件事他办不到也总该想一想,却从来不想,表明其迷恋李娃,还只是一般风流子弟寻花问柳的不能自拔而已。即使按照“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的标准,荥阳生对李娃的迷恋最多只是逢场做戏的层次;至于李娃,怎见得她对荥阳生一定有真爱性质的好感?如写荥阳生访李娃二人再见一节:

扣其门,俄有侍儿启扃。生曰:“此谁之第耶?”侍儿不答,驰走大呼曰:“前时遗策郎也。”娃大悦曰:“尔姑止之,吾当整妆易服而出。”生闻之,私喜。

论者或从上引描写中看出了李娃、荥阳生之间由起初一见钟情的发展,加以接写李娃主动留荥阳生夜宿而且当晚一切“免费”,以及夜来李娃、荥阳生彼此“愿偿平生之志”的表白等,确实可以认为李娃、荥阳生之间已经有了可以称作“爱情”的联系。但是,这既只是李娃、荥阳生关系的一面,另一面即两人间嫖客与妓女关系的事实依然存在,而且对李娃来说后者仍然是更重要的,所以才有后来李娃伙同鸨母骗逐荥阳生情节的发生。如果认为这时的李娃既已对荥阳生有了“坚贞不渝的爱情”,那么她伙同鸨母从容玩弄为她落到床头金尽的荥阳生于股掌之上,并将其抛弃的行为,以及在抛弃荥阳生之后也未曾有一念及的表现,就不可能得到适当的解释。

对此,袁行霈在《中国文学史》中辩说李娃“深知自己的地位与贵介公子的荥阳生是难以匹配的,所以当荥阳生在妓院荡尽钱财时,她又主动参预了鸨母骗逐荥阳生的行动”。此说看似有一定道理,但一方面没有文本描写上的根据,只是想象之辞,从而并不足信;另一方面细思极妄,如果李娃对荥阳生确已有“坚贞不渝的爱情”,那她即使因为婚姻无望而“主动参预了鸨母骗逐荥阳生的行动”,也至少还可以设法从自己私积之“千金”中送荥阳生若干,以为其生活过渡糊口之资,然后再随鸨母遁去,才稍可心安。然而李娃不仅当时不为此举,而且事后也未曾有一念及身无分文的荥阳生被骗逐之后的生死音耗。这不可能有别的解释,而只能认为李娃身为妓女,自认对嫖客本无此责,或至少是居处有鸨母,心中唯自身,而一时把荥阳生忘却到爪哇国去了。如此而已,还能说是“坚贞不渝的爱情”?而由此反观本文上述李娃、荥阳生初见、再见情事描写所蕴含,荥阳生对李娃之痴情固然无可怀疑,但李娃对荥阳生的期待与悦见,就难说只是爱情,而不包含任何倚门卖笑的成分——怎么见得李娃对荥阳生所言情话不是逢场作戏,或只是一时冲动呢?

这就是说,《李娃传》写荥阳生爱李娃是真实的并且始终如一,但写李娃对荥阳生是否真爱就扑朔迷离了,至少不是什么“坚贞不渝的爱情”。而且李娃即使对荥阳生有爱,也未表现为她主动的追求。对于这样一位风尘女子的描写,这固然显得不够真实,但从作者写“节行”的主题说,李娃、荥阳生之间的男女之情只需一笔带过(姥笑曰:“男女之际,大欲存焉……”),并不展开描写,既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这也就是说,为了突出写李娃的“节行”,而在其对荥阳生感情方面尽可能“留白”,是《李娃传》基本的叙事策略,从而读者想看而看不到或不能清楚看到的是“爱情”(主要是娃对生一面),读者(尤其是当今读者)未必想看却更容易看到的是李娃的“节行”。从而造成作者创作意图——文本实际与读者阅读期待上的错位,成为《李娃传》阐释上的一个特殊的难题。对此,笔者的主张是:尊重文本,实事求是。否则,纵然说得天花乱坠,却与作品的实际不沾边,又有何益!

顺便说到以《李娃传》为“爱情主题”或“背离传统、感人至深的男女恋情”之作,不仅是无视作者于一篇之首尾一再坚持声明之主旨的结果,而且是一系列与此相关的对情节与细节的误读所致。如袁行霈《中国文学史》述论云:

小说的精华在前半部,尤其表现在对李娃形象的塑造上。李娃年仅二十,是一个被人侮辱、身份低贱的妓女,一出场就以妖艳的姿色吸引了荥阳生,并大胆让荥阳生留宿,“诙谐调笑,无所不至”,表现得温柔多情。但她深知自己的地位与贵介公子的荥阳生是难以匹配的,所以当荥阳生在妓院荡尽钱财时,她又主动参预了鸨母骗逐荥阳生的行动,尽管她内心深处仍对荥阳生情意绵绵。此后,荥阳生流落街头、乞讨为生,李娃对这位已“枯瘠疥疠,殆非人状”的昔日情人不禁生出强烈的怜惜之情和愧悔之心,“前抱其颈”“失声长恸”,并毅然与鸨母决绝,倾全力照顾、支持荥阳生,使他得以功成名遂。但直到此时,她也没对荥阳生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十分理智地提出分手,给对方以重新选择婚姻的充分自由。这种过人的清醒、明智、坚强和练达,构成李娃性格中最有特色的闪光点。

以上引文所论可说大都于文本无据或根据极为薄弱。如说李娃“一出场就以妖艳的姿色吸引了荥阳生”是符合实际的,但说李娃“并大胆让荥阳生留宿,‘诙谐调笑,无所不至’,表现得温柔多情”数语,就属于对这类故事一般都基于爱情和表现爱情的“证实性偏见”(Confirmation Bias)*见“百度百科”中“证实偏见”条目。[5]或曰“偏好接受”了。试想李娃身为妓女,倚门卖笑,岂能不“大胆让荥阳生留宿”,还有妓女怕嫖客“留宿”的吗?又岂能不“诙谐调笑,无所不至”?还有妓女见多金之客而横眉冷对、装聋作哑的吗?还有妓女作如此“表现”就一定是“温柔多情”了吗?虽然我们不便认为此节写李娃对荥阳生全无感情而只是寻常妓女做派,但同样可想的是如果认为这时的李娃一定是为爱情所驱,那么人世间柳陌花巷还有娼妓倚门卖笑一回事吗?至于以上引文又说李娃“倾全力照顾、支持荥阳生,使他得以功成名遂。但直到此时,她也没对荥阳生抱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十分理智地提出分手,给对方以重新选择婚姻的充分自由”云云更不靠谱。因为说李娃不敢想和没有准备与荥阳生结婚是可以的,但由此而推断其以理智压抑了对后者的感情,则纯属无根之谈。如果不是有某种“证实偏见”或曰“偏好接受”的心理作怪,而根本不考虑“证伪”之必要的话,怎么见得一个不准备甚至不想到与他结婚的女性,而能对他有“坚贞不渝的爱情”呢?

三、《李娃传》意主“节行”

《李娃传》中与有意回避写李娃、荥阳生男女之情相反的,是有关李娃“节行”浓墨重彩的描写。

首先是对荥阳生,写其与李娃雪夜再见云:

见生枯瘠疥疠,殆非人状。娃意感焉,乃谓曰:“岂非某郎也?”生愤懑绝倒,口不能言,颔颐而已。娃前抱其颈,以绣襦拥而归于西厢。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绝而复苏。姥大骇奔至,曰:“何也?”娃曰:“某郎。”姥遽曰:“当逐之,奈何令至此。”娃敛容却睇曰:“不然,此良家子也,当昔驱高车,持金装,至某之室,不逾期而荡尽。且互设诡计,舍而逐之,殆非人行。令其失志,不得齿于人伦。父子之道,天性也。使其情绝,杀而弃之,又困踬若此。天下之人,尽知为某也。生亲戚满朝,一旦当权者熟察其本末,祸将及矣。况欺天负人,鬼神不祐,无自贻其殃也……”

上引描写表明,使李娃“失声长恸曰:‘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绝而复苏”的,并不是她对荥阳生“坚贞不渝的爱情”,而是接下所写为荥阳生落魄至乞食殆死所触动的“娃敛容却睇曰”的表白:一是李娃自感所为“殆非人行”,于父子伦常干犯太大,贻恶天下;二是“生亲戚满朝,一旦当权者熟察其本末,祸将及矣”;三是“欺天负人,鬼神不祐,无自贻其殃也”。其中虽不免夹杂有逼鸨母从己所求的用心,但主要是其在道义与责任上感到的愧与惧,二者兼而有之,却没有对荥阳生的爱在里边。如果李娃真的因对荥阳生产生爱情而欲携荥阳生别居,那么她并非不可以把对荥阳生的爱情作为一个理由对鸨母直言。因为李娃早就知道鸨母对此事的态度,即认为“男女之际,大欲存焉。情苟相得,虽父母之命,不能制也”。李娃之所以不把对荥阳生的爱情作为一个理由,即使与感情的有无无关,也一定是由于在李娃看来,那不是她所看重的。相比或有或无、或深或浅的爱情,作者笔下的李娃本人更看重的,也是对荥阳生应持的“节行”。换言之,李娃对荥阳生有没有爱情并不足论,重要的是李娃不是因为爱情而救助荥阳生,而是为了她心目中更高的原则即“节行”才如此去做,从而实至名归为一位“节行倡”,而不是以爱情女主角成为一篇之传主。从而《李娃传》的主题是“节行”,所谓“爱情主题”至多是潜在可能和次要铺垫的内容。

其次,李娃之雪夜救护并接纳荥阳生之行为实出于义,而非出于情,还可以从李娃对荥阳生所恸言“令子一朝及此,我之罪也”,与帮助荥阳生科举得官后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的照应明显可见。李娃私下对荥阳生前后一致的表白也证明,其对荥阳生的救助只是在“节行”上对自己的要求,而完全不关情感。纵然这一过程未尝没有男女之情的底色暗中作用,但至少在李娃来说,那绝未到“坚贞不渝的爱情”即“爱情主题”之地步。否则,如果李娃为荥阳生所做一切都出于爱情,那么其“节行瑰奇”和“妇人操烈之品格”的一面,则就没有了着落,或至少要黯然失色,造成对作者预设的偏离,是不可能也不应该的。

最后,李娃“节行”的内涵是“不相负”,实质即孔子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今言所谓对得起人,凭良心。在这个意义上,《李娃传》写李娃的“节行”,固然主要通过对荥阳生所为体现出来,但同时也在写她对鸨母的言行上有很到位的表现,除却忠告鸨母有负荥阳生有可能贾祸之外,还对自己出居以后鸨母生活上作了安排,说:“某为姥子,迨今有二十岁矣。计其赀,不啻直千金。今姥年六十余,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所诣非遥,晨昏得以温凊,某愿足矣。”可知《李娃传》中写李娃、荥阳生之情的能避则避,写李娃为人之“节行”则是见缝插针、滴水不漏,颇有得心应手之致。

顺便说到《李娃传》写李娃对荥阳生“不相负”之“节行”,本身就是一个艺术上的陷阱。因为,一方面这一发生在嫖客与妓女之间的故事不免男女之情或说“爱情”的底色与参预,另一方面李娃对荥阳生“不相负”的“节行”本质是公众社会道义的原则起了决定的作用。以李娃、荥阳生间难免的男女之情论,《李娃传》如果为“歌颂坚贞不渝的爱情”而作,就不必也不能写到她的“节行瑰奇”和“妇人操烈之品格”上去;而以表彰娃之“节行”论,则称美李娃之“节行瑰奇”和旌表“妇人操烈之品格”,纵然不绝对排斥男女之情的底色和参预,但也绝不可能使之上升为作品的主线与主旨。这也就是说,《李娃传》中“爱情”与“节行”虽可以有条件共存,却在实际的描写中必然是此消彼长。即从达至结果的动因看,“爱情”的力量增加一分,“节行”的表达就减少一分,反之亦然。因此,《李娃传》意主“节行”描写所遭遇的困难,就是如何在尽可能轻浅的男女之情底色与参预之上,集中笔墨于突出李娃始于“使之一朝至此”之恶,而终于“复子本躯”之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李娃传》成功地实践了“艺术就是克服困难”。

四、余论

对于《李娃传》的主题,唐以后宋代尚有人能尊重作者之意,如罗烨《醉翁谈录》把根据《李娃传》缩编改写的文本题为《李亚仙不负郑元和》,并为此特设“不负心类”[6]。所以,近今以《李娃传》为“爱情主题”小说,或曰写了“背离传统、感人至深的男女恋情”,虽然是读者、批评家的自由,还可以理解为见仁见智,但按作者的意图与文本的实际,则大有失斧疑邻之“证实性偏见”,笔者以为其有“偏好接受”的嫌疑,即偏好能够验证假设的信息,而置可能有的否定假设的信息于不顾的认知态度。

当然,对《李娃传》主题之有意无意的误读并不始于近今。早在元代高文秀《郑元和风雨打瓦罐》、石君宝《李亚仙诗酒曲江池》和明初朱有敦《曲江池》杂剧,以及明薛近衮(一作徐霖)《绣襦记》传奇,都是在演绎《李娃传》未可完全剥离的男女之情因素上做文章,并因此而大行于世。近今主张强调《李娃传》“爱情主题”的倾向即与高文秀等以来演绎《李娃传》的传统或不无关系。但是这种背离或歪曲《李娃传》原旨的做法,虽在创作上无可厚非,甚至还可以说是求新求异之合理一途,但作为文学批评而上溯《李娃传》就是“爱情主题”,那就是研究者的失误了。

那么,作为一篇无论从作者的意图和文本的实际看都是一篇歌颂娼妓李娃之“节行”的作品,《李娃传》在今天看来还有什么可以汲取借鉴的思想文化价值吗?答案是肯定的,大略有四。

一是李娃的“节行”和围绕李娃“节行”描写所体现的人与人之间“不相负”的精神值得继承与发扬。故事的开始和中心,虽然是李娃不负荥阳生,但大团圆结局表明,荥阳生包括他的父亲也终于没有辜负李娃的“节行”。从而这个故事,不仅是表彰了李娃“虽古先烈女,不能逾”的“节行”,而且提出了“不相负”即人与人之间建立互信的问题,从而会通于现代社会存在的基础,即诚信原则和契约精神。

二是《李娃传》写荥阳生与妓女李娃的终于结合,在过去往往视为落了“大团圆”的俗套,但在今天看来,却有打破门第、阶层局限,推动社会高低层人沟通、流动与融和的象征意义。因为无论如何,“人往高处走”,人生在世,特别是女性通过婚姻改善自身地位、追求幸福生活,绝非不光彩的事。而且女性在婚姻上的择优追求正是人种进化、社会进步的动力之一。

三是《李娃传》叙事的成功,体现了共同价值观的重要性。正是在封建社会几乎人人趋之若鹜的功名富贵生活目标上,李娃与荥阳生父子的根本一致才有了最后这一对男女和父子也就是整个家庭的“大团圆”。这一美满结局的达成,李娃个人的品质、见识与努力是关键的因素。但是,李娃所做的一切若非与荥阳生父子的追求相一致,则断然不会有此“大团圆”的美满。由此可见共同的人生价值观才是婚姻、家庭的基础。

四是毋庸讳言《李娃传》表彰“节行”的诉求是维护封建礼教,但封建时代“圣人缘情以制礼”,后世礼教之过主要在于实践中对人情事理的异化对待,并非压根全部都是罪恶。如此篇所称李娃“节行”之“不相负也”的核心思想,就应当属于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这是建立社会信任、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从这一角度说《李娃传》故事的趣味有可能降低,但其社会价值意义,却并不见得比“爱情主题”有何逊色。

综上所述论,唐“监察御史白行简”所精心“传述”的《节行倡李娃传》所写,是一个古代“草根”女子逆袭为郡国夫人的旷世典型。其成功的秘诀不是坚持她固有方式的思考与生活,而是向上走当时成功女性相夫读书、科举做官之路,以此换取嫁入高门的婚约。既然这不是靠爱情就可以实现的,那么在这样的故事中,爱情也就不可能成为叙事的中心与主题。因此,白行简《李娃传》以写李娃那包含了使荥阳公家道重兴之巨大利益的“节行”为主题,看似落了俗套,却是真正的现实主义的艺术。那种置作者对作品主题公开的提示于不顾,执意把作者有意低调处理的“爱情”因素强调为全篇主题的做法,不仅是阅读上的不够深入所致,更是因为忽视了参照生活的经验。

[参 考 文 献]

[1]游国恩,王起,萧涤非,等.中国文学史:第2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230-231.

[2]袁行霈.中国文学史:第2卷[M].第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322-323.

[3]恩格斯.致玛格丽特·哈克奈斯[M]//中国作家协会,中央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文艺.北京:作家出版社,2010:139.

[4]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

[5]张全信.人类思维的严重弱点——力求证实的偏见[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3):47-49.

[6]罗烨.新编醉翁谈录[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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