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暴力现象内涵及原因分析

2018-01-30 08:46施红梅
智富时代 2018年10期
关键词:帕森斯网民暴力

施红梅

一、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在人们生活中的使用已经具备普遍性。如今,人们生活越来越依赖于网络。据2016年统计,中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随着中国网民数量的增加,更加突出了网络在传播方面的重要性。但是网络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互联网时代之前,没有出现过的新问题——网络暴力。

暴力是一种具有激烈性和强制性的力量。在我们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暴力行为是一直存在于我们的生活当中。自从大众媒介普遍产生并得到了大力发展以后,暴力文化应运而生并得到“推广”,这种暴力文化对人们的心理、认知及行为方式产生这深刻而广泛的影响。网络暴力问题作为近年来新生的一种网络现象,它同时反映着社会的发展状态和人们的心理素质水平。

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普及,人们使用移动互联网的次数日益增多。如今,移动手机第一大上网终端的地位更加地巩固,而这也让网络暴力的蔓延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从实施手段、实施主体到传播渠道,网络暴力因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而呈现新发展,这同时也给网络规范的管理者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原因

网络暴力的普遍定义是指网民在网络上进行的暴力行为,这其实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它是借助网络这个虚拟空间的平台,用侮辱性和伤害性的语言文字对他人进行伤害与诬蔑。有网友将之称为“网络审判”。

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具有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而网络暴力的最初源头往往是有网民在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或者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为噱头。这些语言、文字、图片、视频往往都具有恶毒、尖酸刻薄、残忍凶暴等不符合三观的基本特点。

评论者、参与者通常已经超出了对于这些事件正常的评论范围。网络虚拟性带来的责任感缺失和和对现实社会及现实生活的不满在网络中持续发酵转化为网络暴力。网络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征为网络暴力的形成发展提供了温床。在互联网信息的传播中,人们所处的传播情景和言论是虚拟的,而网民绝大都数都是以匿名的身份发表言论。没有了现实身份的束缚,他们成为了“无名的大多数”。

法不责众的心态让网民在网络传播中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这些网民认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下,这些网络暴民不但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更将这种伤害从虚拟网络转移到现实中,对当事人进行“人肉搜索”恶意行为,将其真实身份、姓名、照片等个人隐私公布于众。对当事人的隐私和名誉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更破坏了当事人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身心健康受到威胁。

主要原因是网民自身道德水平低下,自我约束力不强。一方面,我国网民年龄普遍低龄化。网民的年轻化使得他们容易冲动、激怒,而且年龄也基本决定了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及对事物认识的深度广度。另一方面,从众心理又使大多数网民在网络行为中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判断, 多数网民对网络上的言论采取盲从的态度,甚至潜意识不愿花时间精力去了解事实真相。这样一来,很快就形成滚雪球效应,当某些“意见领袖”和“主流媒体”的声音成为主流意见并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时,网络暴力现象随之产生。

网络暴力的产生还源于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网络监管力度有待提高。网络发展时间短,没有历史可供借鉴,网络传播中的匿名性、虚拟性等特点,使有关网络规范法律在制定和实施上都存在一定的现实普及困难,也助长了某些网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致使互联网信息发布者滥用自由表达权。截至目前,我国颁行的网络法规共有数十部,但这些法规无论是从效力等级还是可操作性监管力度上,都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三、网络暴力的巨大危害

在当下社会,网络暴力发展势头不减反而愈演愈烈。网络暴力现象频频上演,从普通人到明星,都深受网络暴力的迫害,甚至更有不少人因为网络暴力受到身心健康的威胁,被害至死。其中青少年因網络暴力而走上绝路的案例也不在少数,然而这些惨痛教训却仍旧无法刺痛网民的神经。

2011年,15岁的帕森斯去同学家参加聚会,在醉酒后遭到4个男同学的侮辱。帕森斯的噩梦开始了,其中的一名男生为了炫耀,拍下了当时的照片,并把这张照片发给其他同学,最后传到互联网上。帕森斯的照片在校园内甚至在周围社区流传开来。在学校和街道上,帕森斯受到其他同学的指指点点,她的原来朋友因为此事不愿意和她来往,同学见到她就绕道而走,甚至有人在公共场合辱骂她。

明明是被伤害的帕森斯非但没有受到同情和公正的待遇,反而遭受了站在道德制高点的网络暴民错误的指责和侮辱。不堪其扰的帕森斯被迫搬家转校,然而,噩梦并没有结束。帕森斯遭到人肉搜索,网民将通讯地址和隐私发布到网上。她时常会收到内容不堪的手机短信,或者电子邮件或社交网站留言,愤怒却无奈的帕森斯煺出了社交网站,在搬家、转校、删社交网站账号均不奏效之后,这位女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年仅17岁。

无独有偶,08年,我国就有“女白领死亡博客”事件,被称为“人肉搜索第一案”,到09年的“央视实习生”事件,再到如今层出不穷的因网络暴力迫害的青少年自杀事件。这些悲剧在不断上演,然而网络暴民对网络暴力的讨论也从未停歇,但似乎至今仍没有一个有效的预防和解决途径。

在《legal high》有一句台词: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市民。

四、网络暴力的抵制和网络环境的规范、净化

首先,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是需要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做制度保障的,但我国目前的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明显还不够完善。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传播的特点,加快网络立法建设的步伐,以法律手段来约束和制裁网络暴力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保障网民的言论自由。与此同时,对网络言论的管理还要依靠高新科技手段。在法律法规和科学技术技术层面同时着手,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应对网络暴力。

其次,各级政府和主流公众媒体应具有明确的舆论导向意识,发挥调控作用,努力构建健康的公共信息平台,做好舆论疏导工作,同时加大网站监管力度,做好网络暴力的把关人,规范网上传播内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网民要加强自身的网络媒体素养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网民不仅应该掌握基本的对于网络信息的浏览和获取的能力,更应该具备对于各种网络信息的正确分辨能力,在网络暴力萌芽时能时刻保持冷静理性的头脑,看清事件的真实情况,让网络暴力事件从源头上得以避免。同时,网民还应明确自身的社会责任,培养强大的自身约束力,并时刻以清醒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做侵害他人权益的事情,这样长此以往,才能形成良性的网络言论环境。

网络暴力的抵制,任重而道远,解决网络道德失范问题也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这项工作显然不只是政府的“独角戏”,它与社会各界人士都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合作努力来净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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