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四)

2018-02-06 22:57
北广人物 2017年35期
关键词:林红李光头李兰

《许三观卖血》讲的是许三观以一笼小笼包子勾引了许玉兰,“一个月以后,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很快,又生了儿子,一个、两个、三个。许三观分别给三个儿子起名:一乐、二乐、三乐。许玉兰问他:“我在产房里疼了一次、二次、三次,你就在外面乐了一次、二次、三次,是不是?”

这个小说的经线是许三观40年的卖血记,他靠卖血,支撑着这个家渡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卖血卖的其实是力气,小说一开始,阿方告诉许三观:“力气有两种,一种是从血里使出来的,一种是从肉里使出来的,血里的力气比肉里的力气值钱多了。”后来,许三观为了救一乐,一连卖了三次血,他说:“我三个月卖了三次血,把身上的力气都卖光了,只剩下热气了。”这还是“活着”的主题;纬线则是40年来这个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余华有意安排了许玉兰在认识许三观后,又让何小勇“睡”了,之后,便有了一乐。一乐因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脑袋,要赔钱。许三观就说,这钱他不能出,因为一乐是何小勇的儿子,他已白养了他9年。可是何小勇不仅不出钱,还打了许玉兰;许三观又让一乐再去找何小勇,结果,一乐也被何小勇骂走了;许三观任凭方铁匠拉走了家里属于许玉兰的所有东西去,看似冷漠;然后,他去卖血,又把这些东西都给赎了回来。这就有了一波三折的感动。这种感动,后来又强化一次:三年自然灾害,一家人眼看喝玉米粥都熬不下去了,为了“吃一顿好饭”,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之后,一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却独少了一乐,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所以他只配吃五角钱一个的烤红薯。因为在许三观的逻辑里,“这钱是我拿命换的,我卖了血让你吃面条,就太便宜何小勇那个王八蛋了”。一乐出走后,许三观也是先让许玉兰去找,找不回来,他才自己去找,又是一波三折。余华还在这中间,插入了一个许三观因和林芬芳偷情而去卖血败露的桥段,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你和何小勇是一次,我和林芬芳也是一次”,就这样扯平了,而且合情合理。

我最佩服余华的是,他通过精心的设置,一波推一波,终于使一乐和许三观的亲情关系有了最合乎情理的解释,用音乐的术语来说,就是他创造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感人的旋律线。这个旋律线一直延续到了“文革”中,许玉兰被扣上“妓女”的帽子,许三观给她送饭,在米饭下藏了红烧肉;一乐得了肝炎后,许三观先是找遍熟人借钱,何小勇老婆和她的两个女儿给的钱最多,这善良的一笔,也是余华有意补上去的;然后是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第三次时,休克了,反输了700毫升血,将先两次挣的钱都搭了进去;之后,他又遇到了两个摇船的兄弟,又买了他们一碗血,再卖出去两碗,因为他们的血浓,“一碗能顶两碗”。这就是被余华使到了出神入化的黑色幽默吧。

从高潮跌下来,许三观到了上海,见到一乐,马上就是结尾:他成了60岁老人,为想念猪肝与黄酒再去卖血,被年轻的血头羞辱。许玉兰就在胜利饭店给他点了黄酒与猪肝,在一片温情中,仪式完成,基调不再是冷酷的了。

《兄弟》是余华写的最长的小说,上下部有50多万字。余华说这个长篇他早在1996年就动笔写了。但只写了两三万字又放下了。等撿起来再写,已是2004年,再捡起来后,写得非常顺利,用了一年就写完了。他说:“现在看,是命运的安排,1996年时,中国的变化很大,但到2004年再看,1996年的变化已经不算什么了,所以,2004年才是写这部小说的最佳时机。”

我觉得,余华的特点就是“锋利”,这锋利指的是他能锐敏地切割出现实的断面,让你直视筋髓组织。他的锋利还直接体现在结构上:14岁的李光头偷窥了五个屁股,其中最重要的是林红的屁股。他用了一整节的篇幅,写派出所民警的询问,小镇上一堆人都对林红的屁股感兴趣。于是,李光头就用他掌握的“稀缺资源”,做起了蹭面条吃的生意,这不仅铺垫了林红的引人关注,也铺垫了李光头的生意脑袋。

《兄弟》的上部都是为林红这个人物的正式出场所做的铺垫,而一般作家是不会采用这种方式的。又比如他写宋凡平在灯光球场上的高大魁伟,写李兰被他保护着的幸福,都是为了铺垫宋凡平和李兰结婚后一年,去上海接李兰,被活活打死,而李兰的钱却只够买一口最小的薄皮棺材,甚至装不进他的尸身,身体进去了,腿却在外面,最后就只能砸断了膝盖,将小腿放在大腿上,装进棺材。

在上部里,宋凡平今天还是灯光球场上众人瞩目的球星、红光满面的旗手,明天就被戴上了高帽,给打得满身是血。长头发的孙伟,今天还因其父是宋凡平的看守,耀武扬威,明天就因父亲的资本家身份被发现,沦为了阶下囚,紧跟着又被“红袖章”用理发推子铰断了颈动脉。孙母成了赤身裸体的疯子,孙父精神彻底崩溃,自杀了,且他选取的自杀方式是用铁钉钉进了自己的脑袋。这就是“文革”。

对我而言,上部中最难卒读的,是宋凡平逃出仓库,在棍棒下一次次挣扎着也要上车,最后“身体像漏了似的到处喷出鲜血”的情节。其实,宋凡平的死与李兰的死,目的都是为了铺垫下部里,宋钢跟着骗子周游去走江湖,甚至做了假胸手术,屈辱地推销“丰乳霜”。而李兰的死,则是为了让宋钢答应,“不管李光头以后做了什么坏事,你都要照顾他”。

下部,主要写了李光头、宋钢与林红的关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李光头变成超级巨富,宋钢下岗后变成一无所有,唯一的“财富”,就只剩下林红可以转让。我听很多年轻的读者说,下部与上部的风格不符,或认为下部不如上部写的好。其实,我觉得他们应该是没太看懂这部小说。

下部中,余华在解析李光头、宋钢与林红的关系时,仍是以坚硬的逻辑,体现着他的锋利:一开始,当李光头以他的组织能力成为福利厂厂长后,认定林红非他莫属,想了很多办法,结果却是他越追求,就越把林红推向宋钢。李光头落难时,宋钢以林红每天给的零花钱救济他,两人在垃圾堆前一起吃饭,也的确是做到了他之前承诺过的,即使“剩一碗饭,也会让李光头吃”。而李光头也非天生的混蛋,发达后,不仅让宋钢做了他的副总裁,还给了林红一大笔钱,以保他们衣食无忧。其实,如果宋钢做了副总裁,或者林红把李光头要救济他们的真相告诉了宋钢,后面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按说宋钢的“我没有这个能力”的自卑与李光头“不能让宋钢知道”的嘱咐,也都是合情合理的。于是,宋钢为了让林红能过上好日子,就只能跟上周游去闯江湖。宋钢一去不回,李光头买来奔驰宝马,让林红揭幕,这是个转折点,余华注意到了林红的忧郁、苦笑、不知所措和她最后关头,叫起了宋钢的名字。但李光头给了她从未有过的快感,这也可以说是两性关系的本质。所以当历尽千辛万苦只挣了三万块钱的宋钢回来以后,也就只能是选择死亡了。

我理解余华的这个长篇是以黑色幽默的手法,表达了“新批判现实主义”。余华后来发表了他在创作《兄弟》时写的几篇日记,其中一篇写到了他对上部和下部所反映的两个时代的看法,他说:“文革”是一个极端,主要是压抑;今天又是另一个极端,主要是放荡。但不管是压抑还是放荡,都能开放出“黑色的恶之花”。他说哪怕有一人能在看了他的这部小说之后,能够意识到我们是需要自救的,那他也就感到十分的欣慰了。(完)

据《三联生活周刊》朱伟/文整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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