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党的十九大报告庄严承诺,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
生态扶贫是一个基于现实生态危机和贫困人口状态而做出的理性选择:中国大多数贫困地区都存在着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等生态问题,那里的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较为低下,发展难以为继。对这些生态脆弱的贫困地区,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不顾生态环境保护,使原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生态扶贫就是要做好“绿水青山”的大文章。
近些年来,国家在包括许多贫困地区在内的地方开展了大规模生态修复工程,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使当地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和建设获得了诸多收益。
合作经济组织一直以来都是生态扶贫的重要载体,国家对合作经济组织参与生态扶贫也寄予厚望。2018年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印发了共同制定的《生态扶贫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争组建1.2万个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带动约1500万贫困人口增收。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生态扶贫正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场生动实践。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要载体之一,生态扶贫体制机制将不断完善,最终带领贫困地区走向美丽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