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为体,网络为用
——建构网络文学评价体系的两难境遇

2018-02-12 10:49赵小雷
关键词:网络文学网民文学

赵小雷

(西北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9)

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作为移动网络的手机的加盟,网络文学呈现出几何级增长的势头,同时更由于“万恶”的资本的介入,疯狂地掠夺IP,从而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使得网络文学完全沦为一种消费的工业产品。在此,网络文学不再只是作者、作品与读者的关系,文学阅读也不再只是一种审美欣赏的行为了,而成为产品生产者、产品与购买者的关系,文学阅读更具有了产品消费的性质。一方面网络文学是网民的一种生存方式,而不再仅仅是艺术行为;另一方面资本成为网络文学发展的真正推手。这是建构网络文学新的评价体系时所不得不面对的残酷现实。其实质是,文学与资本对网络控制权的争夺。新评价标准要在网络文学的特殊性即网络上作文章,不过是授敌以矛,自毁长城。如有学者就提出,在传统的标准之外,还应有诸如,“技术传媒的标准、网民粉丝群粘度与点击量的标准、市场产业化标准、写作中的‘续更’能力等等”[1](P144),而这正是资本的用武之地,“点击率”才真正是网络文学的命门所在。因此,所谓的文学传统标准,在资本的面前根本不堪一击。这也正是问题之所在,一方面是学界对网络文学特殊标准建构的呼吁而缺乏具体标准的表述,另一方面倒是网民们的评价标准却采取了传统的理论。因此,文学为体,网络为用,或许是一种思考的途径。这其中,网络为用的非文学性影响,应当受到特别的关注。

一、网络文学评价标准两种相反的认同趋向

这其中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文学,二是网络[2](P70)。这是新旧标准都无法回避的问题,传统标准必须面对新媒体环境对文学活动的影响;新标准也无法完全超脱传统标准的约束,毕竟网络文学也还是文学,而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其终极的媒介就是语言。新旧标准最终都要落脚于此。因此,新标准只能以文学为体,网络为用。所谓网络文学,所谓新标准,不过是传统语言艺术在新媒体环境下的不同表现而已。

这里值得思考的现象是,一方面,就学界而言,倾向文学者,认为网络文学也是文学的一支,因而传统文学理论同样适用于网络文学;倾向于网络者,则认为网络文学不同于传统文学,传统的文学理论已经不适用于网络文学,因而要建构网络文学特有的理论体系及其评价标准。但是在其理论体系的建构上,多是限于呼吁其重要性,而实际使用的还是传统的文学理论。另一方面,就网民而言,却多由传统文学的角度来分析和评价网络文学,表现出对传统标准的认同。

“对网络文学的评价,可以有许多标准,但主要的取向是两个方面,即思想价值取向和审美趣味取向……希望更多有识之士,关注网络文学现状,建构网络文学理论体系,撰写出中国网络文学的《文心雕龙》和《人间词话》。”[3](P024)这可以说是代表了官方意识形态的价值定向式的结论了,但这似乎仅仅只是一种美好的理论期待,在此,表现出文学与网络的两难处境。一方面认为网络文学是不同于传统文学的别一种文学,认为“网络文学是人类继口头说唱文学、书写印刷文学之后第三种文学形态,是技术螺旋对文学‘元典’的疏离和消解是媒介的‘格式化’对文学惯例的悄然置换”[2](P73);另一方面在论述网络文学的文学性时却认为“一种新型文学的审美价值确证并不取决于它的载体, 而取决于它能否走进人类审美的殿堂, 以‘文学性’建立其自己的人文价值体系”[2](P71)。其最后的落脚处仍然在“审美的殿堂”“人文价值体系”。之所以产生这种前后矛盾的论证,其根本的原因即在于夸大了网络科技对文学的影响作用,对一些网络术语作了完全主观的运用,如格式化,是对存储器数据的彻底删除,消解文学元典、格式化文学惯例,是说从此文学不用语言为媒介了?还是要把传统文学经典都消解了,一切从零开始?否则怎么理解?可见,传统文学的价值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就是强调文学的网络性的论者也不能跨越的。

有趣的是,与理论家们急于建构网络文学特有的评价体系却不得要领相反,广大网民跟帖式的批评,使用的则完全是传统文学的评价标准。有网民称:“现在的小说,说实话越反社会道德、伦理、法律的越受到追捧……所有我们感想不敢做的都能让他们实现同时进行代入,这就是所谓的爽文……什么是神级作家,不是看人数不是看点击而是他的书能创造一种文化并且传承久远。”[4]

再如,在知乎网·综合栏目上,《如何评价天下霸唱与南派三叔?》这一帖里,网民gogo认为霸唱比三叔作品好的标准是:1.故事的完整性:霸唱首尾照应完整,“结构不能说十分严谨,但最起码很完整,有前因,过程,结果”;三叔则有头无尾。2.文字功力:霸唱运用诗词有感染力,三叔则“夹杂不少脏话……开一些黄色玩笑等等的。这两下里一对比,就落了下风。”3.旁征博引:“霸唱说的种种奇闻异事……说的有鼻子有眼,分外传神。”网民张坤认为:“单纯从文学性上来说,盗墓笔记比鬼吹灯差的太远了”,在此所谓的文学性,是结构,“网络文学对文学的最大破坏就是受限于连载这种体裁,文学的结构从先天上就没办法真正立起来。但鬼吹灯的结构仍然比盗墓笔记强很多”;文字的功力,“天下霸唱的文字中有精气神,而南派三叔的文字中只有技术,甚至是并不属于一流的技术。没有精气神,没有灵魂”;人物性格:霸唱是“人物性格跃然纸上,就好像你我身边喝啤酒吃烤串敞着肚皮吹牛逼的朋友”。三叔则是“新世纪漫画式小说描写方式”没有性格。霸唱的成功是情怀和能力,三叔的成功则靠商业的运作[5]。

由此可见,网络文学的主体,网民们对作品优劣的评价标准,却正是传统文学的标准,相反对网络的科技评价则是负面的,认为它对文学性起到了消极的作用。特别要肯定的是,有些学人视为先进性的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在网民的眼里则给予了彻底的否定。尽管他们的点评是即兴的、即时的,没有专业理论的支撑,不成体系,但却是有感而发,惟其如此正表现出了大众的真知灼见。

二、文学为体:语言作为文学的唯一媒介

正因为如此,使得学人们在呼吁建构网络文学的评价标准时,都看到了其中的不足,但在具体的论述中,关于网络文学评价标准的特殊之处,则少有能称得上体系的理论表述,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倡导[6](P216)。这绝非我们的理论家无能,实在是由网络文学的存在形态所决定的。如上所言,不论是强调网络文学特殊性的学界权威,还是作为网络文学主体的广大网民,在讨论网络文学的文学性或艺术价值时,所使用的评价标准,莫不是传统文学的价值体系。

所谓以文学为体,即是以传统文学的理论体系之于文学的本质规定为旨归;所谓以网络为用,即是以网络等新媒体之于文学的影响为新的考量语境,借以分析其审美价值的特殊性。网络文学特有的评价体系之难于建立(尽管学人都在呼吁),一方面是由于,试图以“用”为“体”的方向性偏差,其所要建立的特殊标准,如点击率之类,正是对传统标准亦即文学本身的自我否定;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学人的主观愿望超越了网络文学的实际需要。在此,只要守住了文学这个本,其他则万变不离其宗。

因为,不论什么文学,只要它还是文学,“无论使用什么样的载体工具和传播媒介,只要冠之以‘文学之名’,就需要秉持人类赋予文学的逻辑约定”[7](P120),也就必然离不开语言的规范,因为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是人类文化史的必然趋势。所以,网络文学可以解构一切,但却解构不了文学的根本媒介——语言。如果解构了语言,也就解构了自身,从而沦为别一种游戏。所谓数字化的科技手段,是一切网络行为的媒介,却不是文学的媒介。所谓“比特”,不过是和1的组合,它既不是语言,更不能叙事。因为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游戏娱乐及日常的交流行为,只要在网络上存在,就都要以0和1为媒介。就单以艺术形式而言,绘画和音乐,也同样要用到“比特”。而既然是语言的艺术作品,文学就必然摆脱不了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约束。

因此,当下的问题不是建构一个什么样的评价体系的问题,相反倒是要不要或者能不能建立起新标准的问题。出版界业内人士认为没有必要建立新标准,因为网络文学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一个需要另立评价体系的阶段,“现有的文学评价体系完全有能力对其作出评判。至于目前批评界缘何对它集体‘失声’,不是因为其现有评价体系不好使、不够用”[8](P5)。言下之意是因为专业的理论工作者不屑于参与其中罢了。实际上是因为网络文学的发展还没有达到产生新的理论体系的程度,即没有这个现实需要。而学人之所以对建立新标准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愿望,究其实,更多的是出于对当下网络文学现状的不满,从而表现出的纠偏的渴望。一方面是强调网络科技对文学的积极影响,诸如,比特叙事、赛博空间、多媒体文本、超链接转换、技术螺旋,等等,成为非此不足以成文的热门概念;另一方面则又要以传统文学的价值标准来给自由任性的网络以规范。在此,表现出理论与现实需要的脱节。而以往文学史上新文学的诞生莫不是创作实践与理论相互促进的结果,如文艺复兴、狂飙突进、浪漫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等文学运动。没有批评家的参与,固然不利于新文学运动的发展;但是没有文学创作实践的现实需要,也不会产生相应的批评家,更不可能形成新的理论体系。当下的现实却是,一方面,网络写手自顾自的忙于拼命码字“补更”,以图点击量的上升;另一方面,学人自顾自地言说,以图用“新的”评价标准给以其规范指导。在此,没有网络文学广大参与者的认可,单凭学人一厢情愿的主观努力,要建构起一个新的文学评价标准,目前还不是时候。这不是理论上需不需要的问题,也不是可能不可能的问题,而是网络文学发展的实际需要的时机问题。因此,目前只能是以传统文学的评价标准为“体”,在评价分析网络文学时发挥其新的作“用”。

国家网络文学研究基地的首席专家欧阳友权认为:“针对网络文学的特点,找到切中网络文学作品实际的评价标准……比如,在传统文学标准的基础上,是否还应该有适于技术传媒的标准、网民粉丝群粘度与点击量的标准、市场产业化标准、写作中的‘续更’能力,等等。不过,多维之中仍然有核心的、不变的东西,即任何文学都不能少的东西……这些都是在顾及网络批评尺度多维性的同时,尤其需要特别顾及的、不可或缺的尺度。”[1](P144)在此,网络文学的实际标准能否理解为,硬件配制越高越好、网速越快越好;粉丝越多、点击量越大越好;市场利润越大越好;写作速度越快、写作量越大越好。否则这个合适度,怎么把握?又怎么用以评价网络文学特有的审美价值的高低?可见这个多维尺度确实难以界定。惟其如此它是“用”而不是“体”,当下学界在建构网络文学新的评价标准时所表现出的两难困境,其根源正在于试图实现以用为体的转换。

相反,文学核心的、不变的尺度却非常明确,张抗抗称之为“情感、想象、良知、语言等文学要素”,王一川称之为“体验、想象力和才华,及由此而生的独创”[1](P144)。核心的、不可或缺的即“体”,它是古今中外几千年文学经验的理论概括,一方面是客观实践经验的必然规定;另一方面是人类文明的智慧结晶,这一切都决定了学人个体在论述一种新的文学现象时都不能不受其规范。特别是在论述产生不过二十多年,为世界“所独有”的中国的网络文学时[9](P1),就更是如此了。

三、网络为用:网络的非文学性影响

网络文学是文学在网络时代的一种新的存在形态,相对于传统文学,自有其特殊性。就生产而言,是作者与读者的互动、自由写作发表门槛的降低,等等;就产品形态而言,是形式的多样性,如超文本链接、多媒体形式、开放式结构,等等;就消费过程而言,是传播的迅捷性、参与的即时性、点评的互动性,等等。这正是网络为用之“用”所要考察的,即应对文学主体需求及其作品形式的变化。这其中,文本形式的多样性,并不具有决定意义,成功的作品最终还是采取了传统文本的形式,即,还要出版成纸质作品,还要参与传统文学奖的争夺。而网民的自由参与性,才是网络文学最根本的特质。这其中恰恰具有许多非文学性的成分在内,也正是新标准之难以确立的根源所在。因为艺术范畴内的事,再怎么发展,传统的评价体系都可以有所变通,但是对于非文学性的问题,再用传统的评价体系就难以处理了。正如传统文学承担着许多非文学的责任一样,网络文学也同样承担着相当多的非文学性的历史使命和当下责任,即参与的自由。这是由禁锢已久的传统体制下突然解放出来而进入自由的网络时代的必然反应。人与狗的界线都已消解(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条狗),高高在上的作家的地位就更是被边缘化得无影无踪了。只要能上网,人人都可以是作家。草根,即大众,所谓新标准的建构,多少有些以经典“化大众”的意思在内。而传统所以能发挥作用的,只在于文学的经典标准;网络却是草根们的山头,绝不允许传统精英们染指。因此,主张将网络文学称作“网文”而与文学彻底分道扬镳的大有人在[10](P2)。但是网民中也有精英,即那些最初以文学的自由心态写作的网民,他们正是未来网络文学经典化的主体。只要网络文学还在文学这个范畴内,它就仍然摆脱不了文学标准的规范。但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自然演变过程(网民的自觉选择),绝不是传统标准的主观强化所能奏效的。所以网络的标准,还是由网络自己去选择吧。

传统文学在追求审美快感的同时是以美感作其底蕴的。但网络文学则不仅仅是文学,网络首先是人人得以体验其存在的平台,作品也不再是其审美情感的对象,而构成了现实的直接替代者。读者“角色代入的快感原则”“便是评价网络文学的特殊标准”[11](P11)。网民们试图在虚拟现实中补偿在客观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在此,所谓虚拟,不同于虚构的想象空间,而是虚幻空间的直观化。“网络文学追求读者对作品主人公及其故事情境的代入感,调动人类的一种本能——读者渴望把自己认同的故事主人公的历程融合为自身的体验,或者把人物当作是情感欲望对象,与主人公一起为实现人生愿望而行动,一起经受挫折考验,直至达成目标,如此,作者、主人公、读者就构成了三位一体的愿望——情感共同体。”[12](P24)“虚拟的美丽、财富、成就感,甚至不老的青春,给予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替代性满足。”[13](P127)因此,在题材上,网络文学一改传统文学立足于客观现实或理想现实的审美诉求,而是以玄幻、武侠、言情、职场、商场、官场等等类型化场景为其宣泄对象;追求的不是心灵化的美感,而是满足感官刺激需要的快感。这种快感同时包含着许多非文学性的因素。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网络文学不仅仅是文学,更是网民们的一种生存方式。一般人只看到了那些年收入几千万的有限的网络大神们,却彻底忘却了那些以4000元月收入为理想的无数的“扑街”们。“大多数写手一辈子都很难达到稳定月入4000的级别,不是他们不想努力,而是网文这行业根本没法保证大多数人的底薪。实际上,写作也是一种创业,而不是工作。”[14]这种生存方式本身就决定了不可能产生出经典来。因为与传统的写完才交给出版商不同,网络文学写手们是即写即卖的,没有读者的订阅,就没有收入。因而一方面是要想着怎样尽量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另一方面每天必须要写够一定的字数更新章节。这一切都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安心静气地专注于创作本身,它不但决定了网络文学的题材,也决定了其写法,急功近利是无法创作出好作品的。因为整个网络文学都是以“点击率”为其生命之“血”的,没有网民及时的点击“补血”则必死无疑。

而那些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作品”,对读者的“审美能力”的要求更高,恰恰是一种曲高和寡的“作品”。如超链接文本,不但要求具有高超的网络知识,还得具备欣赏意识流小说的审美能力,其阅读层面的困难就非一般人所能克服,更不要说审美感受层面的了。如《西雅图漂流》和《拆字:为现代诗的命运占卜》[15](P54)要求读者通过鼠标的点击把散乱的文字连成一首诗,或者点击“诗”字上的不同笔画,以产生不同的诗。这种拆字游戏绝不是普通网民所能够、并愿意接受的,这正是网络的特殊所在,即学人所指的真正的网络文学,但它与替代性的快感满足无关,网民也是不会买单的。

网络文学最初吸引广大网民之处,正在于它的自由参与性,写手们可以自由地表达, 读者可以自由地阅读、 下载, 一切都是免费的。 “网络文学的草创期,最先到达网络的写作者吸引他们的是网络的自由表达。 至少在2004年之前, 网络文学生态还是野蛮生长的。”[10](P3)如果顺其自然地发展下去, 必然能够产生出自己的经典作品来。 但是随着资本的大量介入, 网络文学就开始步入了它黑暗的中世纪。 正如马克思名言: “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16](P829)特别在中国, 由于法制不健全、 道德自律的缺失, 使得私有资本的这种破坏性更加肆无忌惮。 看看资本对古玩收藏、 对茶文化、 对玉文化的摧残就会明白。 在此, 资本的唯一作用就是激发起人们贪婪的本性, 从而撕毁一切文化的、 精神的、 情感的内涵, 使其变成赢利的“石头”。只要资本一天不退出网络, 网络文学不要说成为经典, 连最初鲜活的草根性也将不复存在。 “网络文学已经到了一个资本寡头掌控和定义的时代……网络文学的先锋性和反叛性忽然很少被提及了。”[10](P2)不但如此, 被资本垄断的网络平台, 更试图建立起一套以读者(被制造的)为中心, 以点击量、 收视率、 粉丝数、 收入、 票房等等为指标的独立自足的评价体系, 以摆脱传统文学的规范。而之所以参加与文学的对话, “只是以妥协和让渡赢得更大的资本和利润空间”[10](P3)。而学人尚不自知地以点击率作为网络文学特有的评价标准, 岂不是自毁长城?在此, 传统标准的本体规定具有更迫切的现实作用, 而不是相反地鼓励(实际是纵容)网络对文学的消解。

资本对网络文学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培养或制造出能满足其赢利需要的读者

阅读不再是网民们的一种自由选择,而是资本大鳄培养的结果。根据马斯洛的动机心理学,网络文学满足的是网络大众的基本情感需要,这种大众趣味,以角色代入的快感消解现实挫折带来的各种焦虑,以追求多巴胺的分泌获得快感的满足。在此,所谓的大众趣味,并非自然产生的,而是“作为技术、政治和经济条件以及生产领域主宰利益的特定结果”[17](P127)。这些利益主宰者,一方面通过媒体大肆宣传收入过千万的大神们的成功,以激发起网民对未来的幻想;另一方面通过影视、游戏的改变进一步地引导、强化、固定网民们的快感模式,从而产生对美感的排斥心理。

(二)形成了类型化的生产模式

这种灌输正是利益主宰者通过诸如玄幻、武侠、言情、职场、商场、官场等等类型化的作品实现的,“资本赢利的商业模式才是网络文学转向类型文学的直接动力”[17](P126)。这些作品彻底解构了典型环境与典型性格的传统,将情感抽象化为毫无根据的爱与恨,甚至解构了爱与恨本身。一切传统的规范都被视为对个体任性的禁锢,大话、恶搞成为基本的写作原则。从而形成了茅盾曾经批判过的“现代的恶趣味”,这正是网络文学被诟病之处,并且这种无视人类一切文明成果的“现代的恶趣味”“在今天网络空间是中国现代以来前所未有的”[10](P2)。而其根源正是资本通过点击率对网络文学的掌控。

(三)自由参与的消解

网络文学本来是以自由参与为标识的,但随着资本的介入,这一特性早已成为明日黄花。随着大型文学网站对中小网站的收购,能够自由书写、免费阅读的小型APP不但所剩无几,而且被排斥在文学网站之外,“网络的‘文学行为’只和大资本控制的网文平台有关。这样一个网络文学时代,其实已经和文学没有多大关系了”[10](P2)。写作的自由和自由的写作,曾经被视为是网络文学的根本属性,既不为名,更不为利,只为心中块磊的抒发。网络文学最早的倡导者陈村早在2001年就断言,网络文学的自由时光已经成为过去,他针对的还只是写手们线下对纸质出版作为自我认同的行为。而随着第一个文学网站“榕树下”的倒下,则宣告了网络文学“那种理想主义纯情精神的衰微,昭告了以其为代表的文学网站非商业化时代的终结。”[18](P42)从此,文学不再是一种自由的抒写、一种艺术事业,而变成了一种按约定做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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