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与普惠金融的互动发展

2018-02-14 13:12贺能斌
大经贸 2018年11期

贺能斌

【摘 要】 在当前的时代环境下,普惠金融的发展是必然趋势,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在传统金融的长期影响下,交易成本及道德风险是考量的重要标准,导致普惠金融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困难。从实际上说,普惠金融的实现必须改变传统金融理念,这意味着金融创新是必须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和发展,也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普惠金融发展并不是完全积极、正面的,伴随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关键词】 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 传统金融 互动发展

一、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

现代经济发展的关键及核心在于资本,而资本是金融行业的最大体现。金融行业通过货币和信用,充分减少交易成本,优化社会资金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普惠金融作为金融创新环境下的新兴产物,是金融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形式。目前,中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经济发展对国际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形成、发展与实体经济相符合、相适应的金融市场,所开发的金融产品、提供的金融服务,必须能够形成自我满足的融资体系。普惠金融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普惠金融。

一方面,普惠金融改变了传统金融模式下的金融排斥现象,将服务对象扩大到中小企业、农户等弱势群体,打破过去将弱势群体拒之门外的金融服务模式,是一种金融公平的体现。在我国历史发展过程中,人权被逐渐重视,倡导人人平等。而普惠金融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平等的原则。金融服务既然是公共类服务,必须面向所有社会公众、所有大小企业,过分的区别对待导致传统金融行业呈现“金字塔”状,大型企业等占有优势竞争力的企业容易获得金融服务,享受金融业务支持,企业能够得到较快发展。而大多中小企业因竞争力不足,资金力量较小而常常被金融机构拒于千里之外,企业难以发展。因此,普惠金融有利于缓解这一贫富差距矛盾,能够进一步满足各个社会阶层的金融需求,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推动社会共同富裕。

另一方面,普惠金融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享受金融服务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的应有权利,尤其是弱势群体,更应当获得相应的金融支持。普惠金融关注中小企业、农民等弱势群体,为此类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提高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互联网金融意味着金融创新成为必然,普惠金融是金融创新的代表之作,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途径。普惠金融虽然为弱势群体提供了金融服务,开发了一定的金融产品,但是由于这类群体的抗风险能力较低,对金融市场的把握不够准确,容易出现决策失误,导致发展停滞,同时还要面临无力还款的尴尬局面,导致不良债权率越来越高,金融市場秩序被扰乱。因此,普惠金融的发展并不必然都是积极效果,伴随产生的风险问题不容小觑,必须充分重视这一问题,建立起严格的监管体系,设计金融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提供合理的金融服务,才能更好地促进金融行业的良性发展。

除此之外,传统金融机构由于资金实力较为雄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较为完善、成熟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控机制能够与业务互相匹配。同时,也积累和掌握了大量客户信息及客户资源。该机构在与客户建立契约关系后,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对信息真实度、准确度要求非常高,还应采用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这必然导致大量成本及费用的产生。大型企业的企业规模、管理制度等相对成熟、规范,能够及时获取信息,难度较小,且其业务涉及金额往往比较大,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而中小型企业获取信息的难度较大,业务成本高,也存在着比较大的信用风险。这种信息获取能力的差距,也是导致差异存在的重要原因,在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也应重视这一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正面影响,也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与互联网行业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成为了当今时代的重要内容,是金融行业与互联网行业充分、有效结合的产物。互联网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发展过程中凸显的不足之处,为传统金融的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互联网因其自身的信息技术特点,拥有大量的数据信息,并且具有处理大规模信息的实力,降低了信息处理成本。同时,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有效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减少了服务成本,为普惠金融的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及途径,是开放、协作、互惠精神的重要体现。

首先,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不同在于互联网金融能够充分突显“长尾效应”。互联网金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其市场定位集中在“小微”层面,不同于过去着眼于大额交易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能够使得大量的、小额的单笔交易形成规模,并且能够有效发挥其优势,再加上有效的市场监管体制,长尾效应更加凸显,使得普惠金融能够合理、充分地发展。

其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传统银行面临巨大挑战。传统金融机构经过较长期的发展,其业务模式、服务理念已经被固话,再加上制度约束及门槛的存在,导致传统金融环境下,金融机构的创新意识较弱,创新动力严重不足。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压力,许多业务被互联网金融机构侵占,传统银行的地位遭到一定的威胁。具体而言,第一,第三方支付方式的普及,使得银行和客户的联系被斩断,通过支付平台直接进行资金交易,银行不再是必要的参与者。第二,各种各样的新型借贷模式的出现,使得传统金融模式遭到冲击,例如P2P网络借贷、众筹等平台的出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难题,但是所带来的违约风险、信用风险也非常高。第三,余额宝等货币基金打破了传统金融产品高门槛的历史状态,使得越来越多的民众可以进行小额投资,获得相应的利润,但也颠覆了传统银行的融资业务服务。

再者,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弱化了传统环境下形成的“马太效应”。金融行业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无可厚非的。因此,传统银行的主要经营目的也在于提高经济收益,倾向于将更多的资金投向大型企业等高端客户,而中小型企业难以获得融资服务。互联网金融为弱势群体提供了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及机会,改变了客户群结构。同时,互联网金融以其自身的数据处理优势,通过云计算及大数据,对大量的信息、客户资信情况进行有效、合理地分析,能够改善传统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风控管理、控制的能力及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互联网金融以其自身独特的优势,为传统金融改革、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例如支付宝、微信等平台退出的“抢红包”、“领红包”等活動,设置了虚拟场景,提高用户参与度,但是其实质实际上在于带动客户绑定信用卡、借记卡账户。互联网金融的便利、开放、快速等特点,降低了时间成本、交易成本等,能够促进交流,符合普惠金融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促进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初始原因并不在于“普惠”,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因其自身特性及市场环境,存在多种风险问题,包括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及合规风险。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初始原因并不在于“普惠”,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对于普惠金融来说,传统金融仍然是主力。虽然互联网金融逐步倡导、推行普惠金融,但是从实际上来看,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面尚未充分包含弱势群体,主要对象是城市居民、中青年人等,弱势群体所得获得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仍然相对较少。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程度不高,有待提高、改善,才能更好地推动与普惠金融的互动发展。

另一方面,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因其自身特性及市场环境,存在多种风险问题,包括运营风险、技术风险及合规风险。首先,运营风险常见的有客户信息安全问题、客户信用风险等,并且在网贷行业中,存在网贷平台安全问题、风控缺失问题、虚假交易信息等问题。其次,由于互联网技术的特征,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不容忽视,近些年来,网站被篡改、信息系统漏洞等问题频频出现,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秩序被扰乱。最后是合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产物,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完整建立,法律规定的缺乏,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严格缺乏监管,“非法集资”等行为不断产生,对金融市场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四、结语

在当前的时代环境下,普惠金融的发展是必然趋势,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在传统金融的长期影响下,交易成本及道德风险是考量的重要标准,导致普惠金融的发展存在一定的阻力和困难。总而言之,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与普惠金融三者之间有促进作用,也有阻碍影响,必须合理对待三者之间的关系,加强互动,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彭晓娟.普惠金融视角下互联网金融发展之法律进路[J].法学论坛,2018,33(03):81-90.

[2] 钱娜,蒋微.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与农村普惠金融的互动发展——基于苏北农村普惠金融服务调研的分析[J].中国经贸导刊,2017(11):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