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视角下的“第一书记”包村扶贫研究

2018-02-14 13:12唐艳
大经贸 2018年11期
关键词:扶贫乡村治理第一书记

【摘 要】 选派第一书记,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一些薄弱村软、散、穷、乱等突出问题,加快农村扶贫攻坚进程的重要举措,是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本文以访谈与实地调研的方式,根据成都市第五批驻村干部和都江堰市第七批驻村干部在都江堰市的实践经历,了解村“第一书记”工作现状,研究“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

【关键词】 乡村治理 第一书记 扶贫

2015年4月,中组部、中农办、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向党组织软弱散的农村和经济基础薄弱的贫困村选派党组织第一书记的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通过访谈与实地调研成都市第五批驻村干部和都江堰市第七批驻村干部在都江堰市的实践,了解村“第一书记”工作现状。

一、“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

(一)以抓党建为核心,发挥党组织堡垒作用。一个村要想发展,就必须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抓社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村支两委换届,选齐配强社区干部,适时调整社区干部队伍,优化新发展党员结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两学一做”,带头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完善社区支委每周工作例会制、支部党员每月一次工作学习例会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员群众坝坝会。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促进社区党员队伍素质提高,大力提升基层自治能力;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农民夜校、网络平台等载体为主,坚持开展扶贫攻坚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明确具体责任和考核机制。

(二)以特色产业为抓手,推动群众脱贫致富。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引领群众共同致富。一是深化开展党建引领扶贫。以“党支部+党员+贫困户”精准方式多对一全覆盖结对帮扶所有贫困户,以党员为骨干力量,大力向群众宣传扶贫脱贫政策、扶贫脱贫典型事例,针对贫困户实际困难进行及时了解和反馈,动态化制定帮扶措施;二是采取“党组织+公司+农户”、“党组织+合作社”等方式,整合资源,积极招引产业项目,发动群众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社区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二、“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困难

(一)基層组织薄弱,干部干事激情较低。村干部准入门槛较低,导致部分村干部在思想、行动、执行政策上存在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需求;村干部待遇和保障低,且缺乏有效激励制度,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多干多出错还不如得过且过,干部干事热情较低,无法安心开展纷繁复杂的农村工作,并造成目前社区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的局面。

(二)党员结构失衡,扶贫引领能力弱。党员队伍整体上存在“老、低、少”的现象,党员平均年龄为50岁以上,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80%左右,社区党员队伍年龄和学历结构严重失衡,知识结构老化,跟不上时代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部分党员思想封闭、观念落后,既不能带头干,也不能做好其他村民的思想工作,部分党员甚至连自身都是困难户,在扶贫工作中力不从心,帮带能力差。

(三)集体经济薄弱,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小。贫困社区要脱贫,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发展产业来解决问题。在2016—2017两年的扶贫中,都江堰市21个贫困社区把发展产业作为精准扶贫重要手段的社区极少,更多的是关注基础设施建设或个体帮扶,社区集体经济存在发展水平低、集体资产少、自主建设能力差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资金筹集较困难,项目实施推进程序要求较复杂,审批手续繁琐,实施落地较缓慢。

三、“第一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对策建议

(一)带好党员队伍,为“第一书记”提供治理资源。借鉴资阳市“三向递进培养”计划,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把社区优秀人才、致富能手发展成党员,不断优化壮大党员队伍;建好用好“微党校”、农民夜校,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党员量化考评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好党员“五亮”活动和“旅游都江堰·你我同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党员示范行动,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开展金融扶贫,为“第一书记”提供资金支持。传统的“输血”模式是资金支持,金融扶贫,主要通过金融政策来支农惠农,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为“造血”提供造血干细胞。一是农村小额信贷,针对有意愿回村创业的在外务工人员,探索“三户联保”,提供信用担保的制度,简化审批手续,落实贴息政策;二是发挥农村资金互助社作用,具有资金周转快、使用效益高、扶贫效果显著等特点,发挥该作用解决百姓借款困难的问题;三是加大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做到严格资金使用,一心一意为村民。

(三)建立长效机制,为“第一书记”提供制度保障。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是作为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培养干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一是完善选拔机制。建议选拔热爱农村工作、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有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保证“第一书记”在任职期间,其在原单位的职务不得调整,防止因为担任“第一书记”后失去了原单位的任职。二是全面培训机制。组织任前培训,从党性修养和农村农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让“第一书记”提前进入角色。做到任职中的规范化培训,让“第一书记”有更高的平台进行总结提升,组织去前几批次“第一书记”帮扶村现场进行参观交流。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适度调整第一书记的待遇,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给予一定的奖励。组织部门或原单位应该重用到基层锻炼过的优秀“第一书记”,也是对今后的驻村任职干部的一种激励。

【参考文献】

[1] 周 群.人力资源开发理论视域下的“第一书记”扶贫政策分析[J].延边党校学报,2013(08).

[2] 薛祥伟.山东省选派“第一书记”基层扶贫的经验与启示——以菏泽市郓城县为例[J].理论与改革,2013(01).

作者简介:唐艳(1989—),女,汉族,四川德阳,讲师,社会工作硕士,单位:都江堰市委党校,研究方向:基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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