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与夜莺(一)

2018-02-28 19:06草灯大人
桃之夭夭B 2018年1期
关键词:小叔叔夜莺

草灯大人

第一章

这应该是冬天最后一场雪了。

堆积了一整个冬天的厚重的积雪,已经被逐渐和煦的阳光消融,将晦涩的山峦逐渐再次染上鲜绿。

然而,经历过腊月寒冬,那些棉絮一般轻柔飘舞的雪花仍有力量,就这样,轻轻地、缓缓地……一如落叶摇摇欲坠,落在森林深处的那栋红色小屋上。

红色的砖被雪映得发亮,微微一触碰,还有一股摄人心魄的凉意。

这栋小屋是雪地里唯一一抹红色,一如人的瞳孔,深邃醒目,也只有那一处在发亮。

……

七月底,正是炎热的夏日。

蒋夜莺独自去爬雪山,她穿着笨重的御寒鸭绒羽绒服,外面套上一件风雨衣用来防风保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雪线走。

这是半脊峰,位于毕棚沟旅游风景区深处,隐于一个山脊之后。山上是连绵不绝的积雪,又厚又沉,与陡峭嶙峋的岩石混为一体,乌压压的,令人敬畏。

她有过攀登五千米海拔的山峰的经验,所以,这次挑战一下一个人登山,如果身体承受不了,她就会立刻选择撤离。

不知走了多久,她突然出现了严重的高原反应,头昏昏沉沉的,微微一闭眼就天旋地转。没过几秒,她头疼开始变得强烈,像是被冰镐凿开的冰面,稍有一道细微的裂缝,那股痛感就铺天盖地地袭来。

糟了,她难道要死在这里了?

还没来得及呼出一口气,蒋夜莺就跪倒在地,从雪坡上滚了下去。

四面八方都被黑暗侵袭,只有冷冽的风不停地刮到她的脸上,雪还在飘,一点一点地把她活埋。

这下得死在这里了?

蒋夜莺这样想,也这样信了。

她好像要去天堂,身体似棉花糖一样被腾空,往上飘,陷入了一片温暖里。

天国无痛,是每个人都想去的地方,她现在深有体会。

蒋夜莺的脑海里,走马灯似的将她的前半生一一翻页,她的父母因欠债而被谋杀,她是唯一的幸存者。当然,她活下来并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祝福,那些媒体只是想利用她的身份炒作,随意拍到一张她摔跤哭泣的照片,也能说她是为了枉死的父母而痛哭流涕,用她赚了不少杂志销量。

她的悲惨人生被人日复一日地提起,直到那一天来临——是那个年纪轻轻的男人,牵着她的手,带她离开了由人制造出的地狱。

他是谁呢?

蒋夜莺怎么会忘记呢?

他是她父亲生前的朋友,是她的小叔叔,她一直将他铭记在心,也掩埋于心。

反正,这个秘密她无法吐露,还不如和她一起沉到雪里。

本来,她来雪山也是为了自杀吧?这就是近乎自杀的行为……

为什么呢?

哦,她想起来了,是因为小叔叔快要订婚了,订婚对象是家里帮他选定的人。

她的小叔叔啊,这么好的一个人……既然他可以和素未谋面的女人结婚,又凭什么不能是和她呢?

他是刑警,她就追随他来当刑警,明明一步步都要够到这朵高岭之花了,凭什么来了一个来路不明的女人横插一脚?

如果蒋夜莺能重生一回,她一定要告诉小叔叔,有关她的秘密,绝对不能就此带入坟墓里。

她怀着不甘的心情,陷入了雪地里。

嘀嗒,嘀嗒,不知从哪里传来秒针走动的声音。

蒋夜莺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她大口大口地喘气,似迷失在沙漠的旅人,好不容易看见绿洲,一下子冲到了水潭里。

没死?

她摸了摸满头的汗,环顾四周。这是一间偏欧式装潢风格的屋子,床侧点起了火炉,鲜红色的火苗跃动,跃入人的眼底。

“醒了?”

一只白皙的手将热水杯递到她的唇边,从轮廓分明的指节能看出,那是个男人。

蒋夜莺顺着他的袖口朝上看,深黑色的高领毛衣裹住他结实的身体肌肉,凸起的喉结若隐若现,性感又迷人。

她的舌尖打颤,险些咬到:“小……小叔叔?”

胡离不接话,坐到一侧。他的神态异常放松,那双如海般深不见底的黑眸里映着蒋夜莺,审视她好久。片刻,他薄唇轻启:“你一个人去爬雪山?”

“想试试看,自我突破。”她下意识地躲开小叔叔的目光,她怕他猜出自己心底的想法。她明明这么怕了,还得从恐惧里分出一丝喜欢给他,实在是很难得。

“我翻过你的登山包,设备不齐全,食物也没带够。你不是想挑战,而是想自杀。”

他观察入微,说得一点都没错。

那双眼敏锐如狐,不愧是她的狐狸叔叔。

蒋夜莺这个人很自卑,她卑微地喜欢他近五年,可怜地期盼他能发现这一份隐秘的心思。她怕他看见,又怕他看不见。在得知他的下半生里……都不再有她的位置的时候,她有了一個大胆的想法——尝试自杀。的确,爱一个人是应该好好祝福他的,然而,她做不到,她很自私,无法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在其他人那里获得幸福。

如果她福大命大,这一回登山没死成,那么,她就忘记小叔叔,好好活着;如果她不幸在登山的过程中身亡,也不算狼狈,不过是个不幸的雪山遇难者,没有人会因此议论纷纷。

“设备不齐全吗?”蒋夜莺装傻,眨了眨眼,“可能是我忘了!至于食物,之前爬到一半,掉落了一些压缩饼干,正想去找,结果出现高原反应。幸亏有小叔叔救我,不然,这一回,我得死在上面。”

“哦,你还知道,这一回可能死在上面?”他微愠,即使面部表情没什么变化,光从波澜不惊的音调上就足以辨别,他在隐忍以及克制自己的怒火。

“对不起……”蒋夜莺轻声回答,“对了,小叔叔怎么来登山了?”

胡离没答话,抿着唇,生硬地跳过话题:“你先起来,这里出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嗯?

蒋夜莺把羽绒服穿起来,捂得严严实实才离开这个房间。险些“死”过一回,她才了解到死亡究竟有多痛苦。她宁愿在空调房里看着小叔叔的结婚视频痛哭流涕,也不想感动自己去自杀了。

她怕痛,怕难受,很怕很怕。

凡事该往好处想,万一小叔叔离婚了呢?

蒋夜莺出了一会儿神,马上跟上胡离的脚步。他们往二楼走,上面没有点炉子,所以很冷,幸好屋外的雪形成了雪墙,反倒御寒。屋里好像有人定期打扫,也没有多少灰尘,静悄悄的,有点诡谲。

她推开门,入目就是一张蕾丝床帐的大床,床架镀上了一层金漆,镂空的花纹是蔷薇与荆棘藤。

床上躺着一名少女,应该说是一具尸体,由于低温,腐烂速度很慢,却依旧能分辨出她精致的五官。黑长的鬈发将她的手臂以及侧脸包裹入其中,犹如被层层叠叠的海带笼罩,隐约透出白色的肌肤。

蒋夜莺想,如果她的身体颜色正常,脸颊也有了血色,一定是沉鱼落雁之姿。

这是恶作剧吗,还是童话中的睡美人?

她摸不准,与胡离面面相觑。

没法子了,他們没有手套,也没有仪器,不能轻易触碰尸体,那么,就等下山联系重案组再做打算吧?

临走时,蒋夜莺的目光落到了那本绯红色的日记上。

第二章

其实,他们爬得并不高,只是蒋夜莺任性,选了一条商业队不常经过的偏僻道路,所以才会陷入遇难无人救援又进退两难的境地。

这次有了胡离帮忙,他们很快就回到了镇子上,联系当地的派出所,让相关的刑警前来调查。

胡离是重案四组特聘刑侦顾问,蒋夜莺是刑警,出示证件以后,也都加入了调查工作。

当他们踩着粗粝的积雪,领着大队人马再次来到这栋屋子前,蒋夜莺才感到一丝难言的恐惧——在这样冰天雪地的环境里,有人背着尸体,或是带着这名活生生的少女上山,在这栋偏僻的红瓦小屋里将其谋杀。

她那时该是多么无助呢?

这里连个能帮助她的人都没有,她又手无缚鸡之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死。

她叫喊,逃跑,一次次被拖回来,然后被杀死,是这样对吗?

又或者,她是自杀呢?

在还没经过法医验尸之前,他们下不了任何定论。

由于她的尸体处在低温的环境里太久,法医已经不能判断出准确的死亡时间了。

这是谋杀者的阴谋吗?

不管怎么说,都是死了一个人。

这个世上唯有杀人最难,因为人活过的痕迹是无法湮灭的。

他们让多话的媒体介入这起睡美人杀人事件,拍了少女的照片让他们刊登出去,寻找死者的父母。然而,两天过去了,寻人启事犹如石沉大海,没有任何回应,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家人登门认领遗体的消息。

蒋夜莺有了一个大胆的假设,她迟疑地问:“有没有可能……她是孤儿?”

如果她是孤儿的话,父母都不在身边,自然而然也就没了对她关怀备至的人,连死了都可能没人发现。

也许是想到了有相似经历的自己,蒋夜莺感到很悲哀。

胡离很敏锐,察觉到她突然低落的情绪,抿着薄唇,轻轻地挤出几个字:“你还有我。”

所以,你不是孤身一人。

蒋夜莺猛地抬起头,想要确认这话是不是出自小叔叔之口,然而,胡离已经走远了。

即使那句简短的话只是被风偶然吹入她的耳中,也足以使得她纤薄的耳轮发烫,一点点顺着血管烧到脸颊,勃发、迸裂,那种滚烫的温度几乎要撕裂她。

他们还得继续工作。他们聚集在那栋红瓦小屋子里拍照,取物证。其实,凶手……先勉强说这是一起谋杀案吧,凶手把现场打扫得很干净,房间里里外外,包括家具都纤尘不染,这说明凶手的个性偏执,心理素质很强,有着常人所不能想象的克制力。

此时,法医那边的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经过初步判断,死者死了至少有一周的时间,从死者的肠胃里检验出巴比妥酸盐,死者生前服用了巴比妥类药物,也就是常说的安眠药的一种。

蒋夜莺问:“死者是服用安眠药自杀吗?”

胡离没接话,反问:“你觉得像吗?”

“我觉得不像,即使是自杀,她身边也肯定有第二个人。因为服用安眠药自杀,会出现四肢抖动以及口吐白沫的状况,而她的身体很干净,嘴角也没有残留物,被单上一丝不苟,没有褶皱。这些都是人为清理的,所以,肯定有人给她处理‘身后事。何况,吃安眠药也不一定就是自杀。如果有人拿刀或者拿枪逼迫她服药——比起直观的痛楚,这种心存侥幸的死法更让人喜欢——她会选择服从命令,服药。”

蒋夜莺说到这里,喉间虚虚地吞咽了一下。这种做法未免太残忍了,摆着两种死法,让人自己选,无论如何都得死,那么就挑一个喜欢一点的死法。

但是,谁又喜欢死呢?如果不是完全失去了生的希望,可能死到一半,就后悔了。只是,那时候再也来不及了,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陷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蒋夜莺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她也曾经寻死过。

那是她十二岁的时候,读初一。因为她是小学五年制的最后一批学生,所以比一般学子占了年龄方面的优势。

其实,十二岁的人,已经懂得很多了。小孩子也有朦朦胧胧的爱,说不上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理由也很简单,可能因为他数学好,也可能因为这个同学英语口语好,说话很动听。

就是在那样青春烂漫的年纪,她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因为每天晚上一闭上眼,蒋夜莺就想起了自己枉死的父母,凶手虽然已经伏法,可人死不能复生,又有什么用呢?

她的照片被刊登在各个媒体报纸上,由于年幼时她的长相就很美,导致大家更对她心生爱怜。然而,这份怜悯饱含歧视的意味,更有种美女多难的况味。他们同情她这么漂亮的小孩子竟有这样的遭遇,然而,仅仅是饭后闲谈,没有人会实质性地帮助她什么。

真正让她觉得难熬的是同学间不经意的一句闲谈——

“我最讨厌她了,每天上报纸,说不定心里很开心。毕竟自己的脸像明星一样,每天被几万人看着。”

“几万人,那不是好几个学校的人数了?她出尽风头了吧?”

“对啊,而且她不是被叔叔养着吗?吃好的,穿好的,我看她根本就不会因为父母的事情难受,没准心里还沾沾自喜。”

“真是可怕啊!”

“而且,小时候漂亮,长大都会很丑。别得意了,丑八怪!”

“哈哈!”

“……”

蒋夜莺觉得很不安,也很愤怒。

她凭什么不能有安稳的人生,家里的事情已经让她接连遭受打击,就连微笑着继续度过余生都不允许吗?

她们是太平洋警察吗,管得这么宽。

也是在那一刻,她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很残酷,并不是所有人都对她充满善意。所有接触她的人都戴着伪善的面具,真实的脸在那一层坚硬的硬壳之后,无论怎么碰,都碰不到。

即使面具上的笑容很美,那也是假的啊!

蒋夜莺选择了拿家里的剪刀自杀,实际上,她怕疼,此刻又只得不怕。她小心翼翼,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将剪刀抵在了手腕上,重重地往下一划。

疼!

她的剪刀咣当一声落地,她缩回发颤的手。鲜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不住地将她的白裙染上红色。

蒋夜莺疼得冷汗直冒,突然有人从背后拥住了她……准确地说,只是从背后将她蜷缩在一起的手扯开,帮她涂抹防止伤口感染细菌的药膏,紧接着包扎。

那人是她的小叔叔。

一时间,蒋夜莺很羞愧。

胡离什么都没说,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此时得平复心情,好好地安抚她的情绪。

他不懂得照顾小孩子,更不懂得照顾女孩子。既然不会说话,他索性不说。

也幸亏,小孩子下手不重,玩儿似的,伤口并不深。

蒋夜莺很愧疚,之前是小叔叔救了她,现在还是小叔叔救了她。

为什么要一步步把她从痛苦的地狱里拉回来呢,明明人间也并不美好?

胡离垂下细密的眼睫,风轻云淡地道:“下次用剪刀的时候小心一点,只要是有刃的东西,都会伤人。也不是每一次,我都会凑巧經过。”

他的意思很明白,他不是超人,无法每时每刻照看她,也无法一次又一次地拯救她。

狐狸叔叔很聪明,没有揭穿蒋夜莺心底的小秘密,反而是用成人的方式,与她一起守护这些故事。

蒋夜莺反应过来,再次对上胡离的眼睛。

胡离问:“在想什么?”

蒋夜莺摇摇头,说:“我记得收集到的物证里有一本日记,我想看看。”

“可以,我和上级申请过了,这起案子由我们协助当地警员进行调查。”

又能和狐狸叔叔共事了吗?蒋夜莺嘴角上扬,慌忙说“好”。

胡离探究一般看向她,似乎是察觉到她那难以抑制的愉悦,不禁皱起眉头。

查案是很严肃的事情,她有什么可开心的?很明显,她的心态不对。

他刚要发作,蒋夜莺已经逃之夭夭了。

来到收集物证的办公室,蒋夜莺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翻动那本日记本。日记本的牌子是蓝光,之后可以去各个售卖这本日记的店里询问一下,没准有什么突破。

她翻动一页,上面赫然写着:赠予我的恋人。

这是一本爱的日记。

第三章

日记内页印着烫金花边,最中间的位置写着主人公的名字——雪臣。没有姓?看来,这是不是真名也不好说,总不会是姓雪吧?

不知这是少女内心的浪漫想法——比如很多女孩子不满意家长取的名字,有自己为自己取名的嗜好;还是凶手,抑或是自杀同伙的障眼法,想把人引导到奇怪的方向去。

这本日记本的真实性也有待商榷,但能肯定的是,这是死者或者那第二个人所留下的重要物证。

它和真相也息息相关。

蒋夜莺怀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情绪,翻开了这本半真半假的、开篇就是以“我”为视角的日记。

“亲爱的日记,你好。

作为我的朋友,我想将我所有心事说给你听。或许这些心事枯燥乏味,是世人千篇一律的烦恼,但我也想用自己的语言,将其转达给你。

这些是我不能吐露的心事与秘密,因为我无法抵达那一个世界。”

蒋夜莺没明白她所说的另一个世界是什么意思,但青春期少女的心思非常繁复难猜,真要比喻的话,就像是春日里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阵,略嫌不够,隔一会儿,还得下。那种黏稠的潮意无处不在,深吸一口气就能挤入肺腔里,沉闷到懒得开口说话。

“我第一次爱上一个人,是高一的时候。

那时我年幼,不懂爱,说爱或许也不恰当。且容我回忆一番……嗯,当时,我去书店租借言情小说,偶然看到也在书柜翻书的他。那会儿是春天,书店外的桃花正开得绚烂,风一吹就能吹散娇嫩的桃花,那些碎花瓣就这样被风带进窗里,轻飘飘地落到了他的书签上。

他长得真的很好看,阳光、风与花一齐簇拥着他,既耀眼又和谐。他天生适合坐在窗前的位置,又可能是阳光正好,天生适合他。

我的心脏开始不受控制地狂跳,这种感觉,或许就是一见钟情吧?

我想认识他,又不敢认识他。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偷偷地躲到另一侧的书柜前翻看漫画,时不时隔着书架的缝隙窥视他。

那时候的岁月正好,我和他共处一室,一齐呼吸这里的空气与花香,以这种互不打扰的方式相互陪伴。

不是有句话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也许时间久了,他会注意到我,注意到这个和他一样深爱书籍的姑娘。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他赶在关门之前把书放回书架。我凑过去,把书捧到怀里,上面还有他的指尖淡淡的温度。我翻开书页,熟读他看过的地方,最终指尖停在夹着书签的位置……这是第一百零三页,全书一共两百页,所以,他还会来读接下来的九十七页吧?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从背包里拿出一张纸,仔仔细细地撕出长条形的纸。紧接着,用深黑色的油笔在上面写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雪臣。你在看这本书吗?真巧,我也喜欢它。

雪臣不是我的本名,然而,这是我所想到的最美的名字。我想用这样完美的身份去见他,即使是自欺欺人的行为。

写完了这些,我环顾四周,确定没人看见之后,再小心翼翼地将书塞回架子里。

希望他能看见,也希望他有所回应。

即使是用文字沟通,也想和他交朋友。”

看完第一篇,蒋夜莺得到了几点信息:首先,雪臣非死去少女的真名;其次,得找到日记里所谓的“他”,没准他就是协助或是胁迫少女死亡的那个第二个人;最后,日记中,他们相遇的地点是在书店,这家书店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呢?找到了,没准就有重大突破。

于是,她打算借助网友的力量,去寻找这名收到过雪臣来信的少年,希望这次不会石沉大海。

蒋夜莺将信息写成一份稿件,交给相关的媒体单位,让他们帮忙寻人。对于这种独门信息,媒体的人自然说好,且还希望多多益善。

她刚打算继续往下看日记的内容,却发现后面几页被撕毁了。其余空白的纸张上画满怪异的图案,是一张类似面具一样的夸张笑脸。

蒋夜莺还没想明白这是什么,便听到胡离喊她:“夜莺,你先回去休息。”

“现在?”她反应过来,一看闹钟,已经晚上九点了。

的确,早过了下班时间,现在是该回去休息一下,反正有其他刑警值班,继续调查工作。何况她之前因为爬雪山,体能消耗太大,打了几瓶葡萄糖的点滴,也还没完全缓过来。

她将日记本放回密封塑胶袋里,褪下手套,问胡离:“那小叔叔呢?”

“我也回去,明天早点过来换班。”他知道,做任何事情,身体都是本钱,养好了自己,才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蒋夜莺为难道:“我刚想起,我没预订酒店……”

她之前根本没想过自己还能回来,即使下山了,这里旅游业发达,订个民宿住一晚还是很简单的。

胡离揉了揉太阳穴,那里酸胀发涩,他道:“你去我订的那家旅店好了,或许有多余的房间。”

“没有也没关系!”她眼睛发亮,说出的话一下子收不回来,干咳一声,“我可以打地铺。”

“没有让你打地铺的道理,我打……”顿了顿,他反应过来不对劲的地方,敛眉不语,隔了三分钟,才道,“我不和你一间房。”

“哦……”蒋夜莺的声音难掩失望。

胡离错开眼,道:“夜莺,你今年几岁?”

“二十好几了,怎么了?”

“已经是成年人了。”他暗示她,不该再这样依赖他。毕竟她现在是成年小姑娘,不能像从前一样,难受、委屈、欢乐时,都无所顾忌地拥住他。

小姑娘长大就这点不好,她不懂,他就该以身作则,让她懂。

蒋夜莺没明白胡离的想法,诧异地问:“小叔叔?怎么了?”

“你依赖我,我很高兴,”胡离斟酌言辞,尽量不用太严厉的词汇,“你待我如师如父,在刑警队里,也是我一手把你教出来的。你知道我是你叔叔,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心里也有数。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姓氏也不同……”

“就是说,姓不同,我们没有关系,在人前就不能太亲密?”她问。

“嗯。”虽然她说得有些怪,但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那我们人后就能亲密?”

“……”胡离感到喉头一紧,她都想了些什么?

“如果还有姓的问题,那我能改姓吗?跟小叔叔姓?”

“……”你对得起你的父母吗?

蒋夜莺借机将心里想说的话一次性倾吐出来:“还是说,小叔叔要娶婶婶了,得跟我保持距离,怕她误会?她是会吃我这种小辈的醋吗?”

她越问,越觉得开心,心里像是有烟花绽开,喷向天空,在天际炸裂成花海。

如果狐狸叔叔真的是介意他俩的关系太亲密,那就说明他把她当作一个女人看,而不是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她也可以和他的未婚妻相提并论了,这是好事。

或许她还有机会?反正小叔叔和那个女人还没订婚,也没有恋爱,一切都是未定的事情,所以,她算不得第三者,这叫公平竞争。

“结婚?”胡离蹙眉,不太明白。

蒋夜莺一愣,她明明听到小叔叔的妈妈打电话来说,安排了订婚宴,让胡离一定赴约。

“我听到订婚酒宴的事……”

“我没有去,短期内,也没有组建家庭的打算。”

蒋夜莺整个人活过来了,她之前不敢问的问题,在这一刻,胡离统统告诉她答案了。

许是太兴奋,蒋夜莺口不择言,说:“当然不能轻易结婚,小叔叔娶婶婶也得由我把关。这和父亲娶继母要经过子女同意一样,都得由晚辈把关,否则,就容易闹矛盾。”

她决定死皮赖脸地发挥“养女”这个身份了,只要能拖住小叔叔结婚,无论什么样的方法,她都要试试。

“……”胡离不知说什么好,索性闭嘴。

蒋夜莺却不肯放过他,孩子气似的补充:“所以,小叔叔身边没有其他人最好了。我想小叔叔的身边只有我,这样,你就不会对除了我以外的人好了。”

胡离适时皱起眉……等等,他分明是想说,蒋夜莺已经是大人了,不可以再和以前一样依赖他,她要对所有男人有所防备,包括他。可话题怎么又跳到他绝对不能结婚上面去了?这和他结婚又有什么关系?

他被堵得没话说,隔了很久,才强硬地說出这句:“我是指,你必须对异性有防备之心,包括我。”

“为什么?”蒋夜莺装傻,“哦,我知道了。因为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是女人,小叔叔是男人,如果太亲密,就会做坏……”

“闭嘴!”

“哦……”

此时此刻,胡离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是他疏于管教,太放纵蒋夜莺,才导致她养成现在这样的性格吗?

明明她对他的态度还算是恭敬亲昵,然而,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她到底……怎么了?

第四章

虽然是七月底,这日的天气却并不炎热。如果不穿长袖,夜风袭来,还会感到一丝寒意。

蒋夜莺换上便衣,与胡离并排往附近的旅店走去。

街上熙熙攘攘,青年酒吧门前挤满了人,还有些年轻人为了钓妹子,特地抱着一把木吉他蹲在巷子里,背靠暗色的石墙,摆出一副颓废的姿态演奏。夏日本就是旅游旺季,客流量大,住宿的房间也很吃紧,等他们赶过去一问,果然已经满客了。

蒋夜莺怯怯地回头,与胡离对视,良久,木讷地开口:“没房间了……”

胡离垂下密集的睫毛,不动声色道:“我的房间让给你。”

“那小叔叔呢?”

“我去外面坐坐,附近有网吧。”

他是打算去网吧开间包厢,在沙发上睡一整晚?蒋夜莺记得他睡眠浅,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迅速惊醒,执行任务的时候常常会因这个毛病,两三天不入睡。这样挑剔的人,去那里怎么行?!

她咬了咬唇,当机立断道:“小叔叔如果是怕我半夜偷看,到时候我们把柜子搬到床边挡着,我睡在地上,你睡在床上。你看,这样行吗?”

胡离一时语塞:“不是怕你……”

他不知道怎么说,如鲠在喉。

“那是为什么?我一直把小叔叔当作我最亲密的人,从前年幼的时候是,现在长大了也是。”蔣夜莺也很憋屈,总得借着一块亲情的遮羞布,将自己最心里的渴望倾吐出来。

胡离生硬地拒绝:“不太好。”

“怎么不好?”

有些话,他该怎么说出口?

胡离的目光再次落到了蒋夜莺的身上,瞥了一眼,就又移开。她信任他,像从前一样。她怕黑时,会躲到他的怀里;她睡不着时,也会跟他说说话。她喊他叔叔,即使是“小”叔叔,也无法辜负她的信任。

胡离最不信的是自己,他是一个成年男人,如果和这样青春年少的少女长期待在一起,会不会发生一些难以想象的事情。即使是再小的概率,他都要杜绝。

蒋夜莺不懂,但他懂。

所以,某些难言之隐,他也只能掩埋在心底。蒋夜莺不该滋生的情绪,就只能由他狠狠地铲除。

“有你在,我睡不了。”

蒋夜莺愣了一会儿,轻声问:“为什么?小叔叔讨厌和我待在同一个房间里吗?”

他说不讨厌的话,她必有后招。那么,他就让她讨厌他好了。

只要蒋夜莺能够远离他,那怎样都好。

“嗯,讨厌。”胡离轻飘飘地开口,他终于做到了这一步,看着从小一步步靠近他的女孩,再一步步疏远他。

他终究不是她的亲人,他俩关系太亲密,得引来多少非议?他是为她好,也有苦衷,无法接近她。那么,他只能尽其所能,推开她。花一样的少女,是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而不是围着他这块腐木,不肯远去。

蒋夜莺一下子哑巴了,之前徒然生起的一腔孤勇又被胡离轻描淡写的一句“讨厌”给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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