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初中化学课程标准与学生核心素养的关系

2018-03-05 21:25贾维兵
新校园·中旬刊 2018年12期
关键词:关系核心素养

贾维兵

摘 要:本文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一个核心,三个方面”为维度,探讨了化学课程标准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之间的关系,以期推动化学教学改革。

关键词:核心素养;化学课程标准;关系

2016年9月13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发布,并提出如何在教育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发展核心素养。因此,教师首先要明确现行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之间的关系。

一、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从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提出了现代中国学生应该具备的六大核心素养。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全面发展的人”是它的最终核心目的。

化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化学课程内容的选择要符合学生已有经验、心理发展水平以及全面发展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标准的着力点在于全体学生的科学素养,根本出发点在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可见,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和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都是基于学生的发展,并且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出发点。

二、文化基础方面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出,文化是人存在的根和魂。文化基础素养包括人文和科学两个领域,主要表现为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两大素养。科学领域强调能够习得科学知识和技能,掌握和运用人类优秀的科技成果,涵养内在科学精神,追求真善美的统一。

化学科学知识和技能是人类科学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提供未来发展所需的最基础的化学知识和技能是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目标之一,这体现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的“知识与技能”目标中。

科学精神是超越具体科学知识与技能的价值标准、思维方式和行为表现等,它是学生在学习、理解、运用科学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形成的,具体包括理性思维、批判质疑、勇于探究等要素。在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和课程理念中,都有对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的要求。例如,初步建立科学的物质观;启迪学生的科学思维,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养成科学态度;初步养成敢于质疑、严谨求实、乐于实践、善于合作、勇于创新等科学品质;在面临和处理与化学有关的社会问题时,能做出更理智、更科学的思考和判断等。

可见,义务教育阶段化学课程从化学学科视角,教给学生必要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而化学科学知识与技能、科学精神都是科学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正是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目标的要求。

三、自主发展方面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出,自主性是人作为主体的根本属性。自主发展主要表现为学会学习。

《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有与“学会学习”相关的目标要求,如勤于思考、敢于质疑;激发学生化学学习兴趣和信心,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学习科学探究的基本方法,初步形成科学探究能力;初步学习获取信息(运用观察、实验等方法)、表述信息(能用文字、图表和化学语言)、加工信息(运用比较、分类、归纳和概括等方法);提高运用化学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能主动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学会学习、学会生存等。这些目标涉及学习兴趣、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学习方式的转变,科学方法的掌握,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等,可见学会学习是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

四、社会参与方面

《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出,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社会参与强调能处理好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个人价值实现,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主要表现为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两大素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认真落实这一教育指导思想,在课程目标中提出要求。如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社会热点问题,初步形成主动参与社会决策的意识;逐步树立珍惜资源、爱护环境、合理使用化学物质的可持续发展观念;增强對自然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实践中不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等。

综上所述,现行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与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之间有很好的对接关系,义务教育化学课程的教学有利于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

参考文献:

核心素养研究课题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J].中国教育学刊,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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