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七星关:强化法律文书公开

2018-03-09 19:30
方圆 2018年4期
关键词:案管承办人法律文书

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创建“一平台四颜色”督促机制,引导办案人员树立“没有公开法律文书就是没有完成办案”的理念。

“一平台”即构建微信工作平台。案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部门和性质,创建了各个工作群。针对案件信息文书公开工作的对象,公诉和未检是法律文书公开的重点部门,案管工作人员把提示的重点定在两刑工作群。

“绿色提示”。案管工作人员在收到判决书后,经过登记、上传、建立法律文书公开台账,整理出法律文书公开清单。通过两刑微信工作群,在判决书生效前三天将公开清单用绿色标记发出,提前给承办人予以“友情提示”。

“黄色告知”。对于没有按照所拟名单及时公开文书的承办人,案管工作人员便展开第二步工作:温馨告知。将清单再次通过微信发出来,此次采用黄色的标记。如果案件承办人因为不能上网看不到信息,案管工作人员除了“温馨告知”外,还会电话告知。

“橙色预警”。通过上述两步告知,如果案件承办人还是没有及时将文书公开,案管工作人员将进行第三步:橙色预警。将未公开文书清单用橙色标记送出,表示催促意味加重。同时与已经公开的清单作对比,以此激励案件承办人。此外,电话通知也同步跟上。通常情况,往往到这一步,承办人便会“缴械投降”,及时将文书公开。

“红色督导”。如果案管部门的前三步工作都得不到回應,那就进入第四步:红色督导。案管工作人员会将未公开的文书清单用红色标记发出,并将该情况列入流程监控通报,由纪检组、案管办进行联合督察催促,确保公开。(文/黄艳 吴万相)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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