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婚”变“婚闹”现象冷思考

2018-03-10 21:22李子悦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6期
关键词:法制习俗婚礼

李子悦

摘要闹婚是中国传统习俗之一,符合国人“喜上加喜,越闹越喜”的思想观念。近年来,闹婚习俗逐渐变味,文章通过对民众文化素养、普遍心态、法律意识三个方面剖析“闹婚”变“婚闹”现象的原因,并针对性地从基层文明宣传、文化产业引导、法律规范完善三个方面给出建议。

关键词婚礼 习俗 文明 法制

一、闹婚习俗发展现状

闹婚,又称“闹新娘”也称“闹洞房”,最早起源于先秦,是封建时期用来增进因缺少婚前交往而“盲婚哑嫁”的新婚男女感情的传统婚俗。古人闹洞房,取辟邪驱恶之意,又有融洽新人关系,表达宾客祝福之愿。只要言行不要太出格,适当地“闹”一下,做一些诙谐有趣的游戏,可以给婚礼增加喜庆元素,也让新人有所回味,是锦上添花的喜乐之事。有言日“新婚三日无大小”,指的是在婚后的三天内,乡邻、宾客、亲友不分辈分高低,男女老幼都可以汇聚新房逗闹新郎、新娘,有“越闹越喜”之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习俗之一,闹洞房的形式多种多样,妙趣横生,其中“有问必答(向新人提出各种难题)”,“闺房藏鞋(新郎找到新娘的婚鞋,新娘方可上轿)”等尤其完美地融合了亲友对新人的善意祝福与婚礼本身的美好氛围。

从历史角度来看,黄河以北地区的“闹婚”习俗比黄河以南风气要更浓重一些,以前的闹婚,绝不会像现在表现得如此疯狂。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不少地方的闹婚方式已经开始变味,尤其近几年来,原本图热闹、讨彩头的闹婚习俗不时“离奇走偏”,各类“奇葩闹婚”事件更是频频曝光于各大主流新闻媒体,诸如新郎被捆住手脚抬着扔进大海者,新人被捆绑在马路旁的大树上引路人围观者,甚而有伴娘被摁住强行欺辱等不乏违背道德底线甚至触犯法律者等不胜枚举。诸多引起广泛舆论关注的婚闹事件,几乎无一例外地涉及破坏公共秩序或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不断升级。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手机腾讯网对21155成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9.2%的受访者都曾经历过“闹洞房”,其中45.4%的人曾参与闹过,60.9%的受访者直言并不喜欢“闹洞房”婚俗。而针对恶俗“婚闹”存在的问题,另一项调查显示,52.9%的受访者认为是闹的分寸掌握不好,造成不愉陕,37.9%的受访者觉得是一些做法太低俗,造成新人的侮辱。其他还有“假闹变成真为难,引发纠纷”(14.0%)。10.9%的受访者指出“长辈参与闹洞房,伦理秩序混乱”等。可见,如今误入歧途的“闹洞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传统习俗原本应有的魅力,反而在传承的道路上裹挟了太多恶俗的杂质。那么,本为追求喜庆欢乐的婚礼习俗,为什么会发展到如此不堪的境地呢?

二、婚闹事件频发的原因

首先,不少民众缺失的传统文化素养让“闹婚”背离初衷。关注众多婚闹事件的发生地则不难发现,事件主要发生在一些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主体表现为粗俗暴力、各类整蛊、不顾底线,不令人难堪羞耻不罢休。贵州大学新闻社会学教授翁泽仁说,“单拿‘闹婚习俗中的‘闹字来说,本是取其热闹、祥和之意,目的是为新人添彩助兴,也是民众讨彩头、盼喜庆等朴素心愿的表达。同时,亲戚朋友、左邻右舍借婚礼团聚热闹,通过‘闹婚这个渠道彼此进行互动交流,更有利于感情维系,建立良好关系。”闹洞房的闹法归根结蒂取决于其真正的内在含义,如各地有置长明灯、红烛照新房、屋内四角虚放箭等习俗以趋吉避邪,反映的是人们对新人吉祥如意的美好祝福;“进门讨红包”,“有问必答”等趣味形式能够增添婚礼欢乐气氛,顺带助推新人感情的新式闹法也值得肯定。但由于不少人对传统婚礼习俗的内涵断章取义,更缺乏对习俗自由边界的认知,极易被所谓“喜庆”的表象所迷惑,“热闹”变成“胡闹”。这不但有悖于婚礼“以礼为先”的初衷,甚至演变成为失控的“恶俗游戏”,与传统婚俗求安、求福的美好愿望背道而驰。贵州大学新闻社会学教授翁泽仁说,婚俗是我国民间独特的一种文化现象,因地域、民族不同而存在南北差异,呈现形式也各有不同,有值得尊重的习俗自由。然而在传承的过程中,也不乏泥沙俱下,被很多陋习所裹挟。然而,事后一句苍白的“不知者无罪”又岂能弥补无法挽回的遗憾与伤痛?不问初衷,不加取舍,最终导致的就是一场场婚礼所见证的被扭曲的传统婚俗文化的耻辱。

其次,不少民众的麻木从众心态让错误行为持续蔓延。近日,被网友直呼“辣眼睛”的一段视频,两名伴郎在婚车上对伴娘袭胸脱衣、搂抱纠缠,全然不顾女孩子的哭嚎尖叫和极力反抗。有关法律人士指出,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当事人一定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进行正当防卫,尽可能保留证据,第一时间报警。但遗憾的是,事后,伴娘和两名涉事男子均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婚礼的男女主角亦觉得十分尴尬,最终不打算追究两名男子的责任。一个不了了之的结局背后,反映出的是民众对婚闹恶劣影响的普遍纵容。在流动性有限的较小范围内,由于区域闭塞,婚礼的参加人群相关素养有极大相似性,故婚礼的举办形式、闹婚的方式难以创新,没有健康思想的引領和指导,也就自然产生了盲目从众、相互效仿的羊群效应。结合对多地婚闹参与者的采访,笔者得到证实——部分参与者不久前便身为新人或伴郎伴娘,自身对婚闹遭遇也颇有不满,但问及为何摇身一变成为施暴者时,大多数的回答是:“闹闹又怎样,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或“他当初那样对我,我就要还回去”。而最悲哀的在于,人们已然形成麻木的集体无意识,把恶俗当做范本照搬照抄,而后果便是老一辈或“过来人”对恶习司空见惯无动于衷,年轻一辈“初出茅庐者”则热衷于将这种“传统文化”继续“发扬光大”并乐此不疲。本质上属于美好心理趋向的喜乐婚礼,逐渐演变为群体性伦理秩序混乱的闹剧。

最后,不少民众淡薄的法律意识使婚礼的喜庆指数持续退减。上文中提到的闹婚丑闻视频中,两名男子已经涉嫌对伴娘实施强制猥亵行为。该视频迅速在网上被大量转发,引发广大网友强烈谴责,再次将“婚闹恶俗”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网友“会飞的骆驼”认为:“以热闹之名行耍流氓之实,如此低俗要不得!”再如,近日广东佛山的一场婚礼上,一名22岁的伴娘因3名伴郎追逐、推搡而坠楼身亡。目前,3名伴郎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婚闹的参与者都是新人的亲朋好友,“大家都是朋友,闹一闹没什么好计较的”这种观念很大程度上使人们陷入恶性的人情旋涡,婚闹再过火也不予以制止,最终造成伤害也宁可打碎牙往肚子里咽。然而婚礼中无论是新郎新娘、还是伴郎伴娘等任何一个人受到人身伤害,都会直接摧毁婚礼的喜庆氛围,造成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磊认为,当前对于婚闹恶俗等行为,不少人还只是将其看作街头巷尾的市井闹剧,往往也只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普遍缺乏法律的刚性约束和认知。“闹婚”闹大了的现象,在当下社会中并不稀奇。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实中,都很容易找到大量的案例。然而,当婚闹上升为猥亵,风俗下降至恶俗,恶俗又沉降至违法,则必须要严肃对待。在法治社会,遵守法律是人们最基本的底线。婚闹的参与者对新人甚至伴郎伴娘做出的种种不堪入目的行为,很多已经触犯法律,甚至涉嫌犯罪。但是经媒体曝光和法律处理的毕竟只是其中的少数,更多的受害者无声隐忍着无奈与痛苦,潜在的受害者则远远地开始恐惧“婚闹时刻”的到来,真正期盼结婚时“闹婚之乐”的人越来越少。对于那些法律意识淡薄借“闹婚”之机行施暴之实者而言,则像骑上没有刹车的单车,终会将自己引入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

总而言之,原本是添彩助兴的传统婚闹习俗,却因层出不穷的奇葩行为而被贴上隆诞甚至低俗的标签。习俗自由是值得尊重的公众权利,但是自由的边界坚决不容漠视。保护和传承传统婚俗文化是我们当下义不容辞的—份责任,而打击“婚闹恶俗”等陋习更应成为是全民的共识。因此,频频出现的闹婚悲剧应该成为我们检视不足的开始。

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民众的社会文明宣传教育,尤其是在社区、农村,充分发挥市民、村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自治能力,通过村规民约、社区共识等柔性条例给予监督和引导,建立起基于熟人社会的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让习俗自由的边界意识更深入人心,促使民众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强化提升其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水平。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婚姻登记、婚礼举办等相关环节需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行业自律建设,在给“婚闹”划出红线的同时,引导婚庆公司等改变以往那种恶俗的闹婚思维,以更加新颖奇特的多元创意,更加专业的设计来营造婚礼的欢乐喜庆氛围,把“闹婚”闹出艺术品味、闹出道德水准、闹得受众们发自内心地满足,使婚礼变得更加高雅喜庆,纯洁上档次,不再给人留下遗憾。这在传统闹婚习俗进行有效保护的同时,又注入现代文明特色,赋予其更多的文明内涵,让“闹婚”坚守中华文明基本伦理道德的底线,又具有不断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的喜庆文明的时代气息。

再者,在法制社会中,最理性的检视标准、最有力的保护手段是法律。有专家建议,应加大道德和法律对“婚闹恶俗”的双重约束,并建立综合治理體系,让婚闹回归民间习俗本有的朴素和文明。恶俗“闹婚”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彻底禁绝“闹婚”也不符合现实国情与民族文化传统,但闹婚不能没有底线。社会文明的进步过程,必然是裁汰恶俗、保留文明和体面的过程。而文明和体面的前提,必然是法治为先。

最后,笔者认为相关部门不仅要广为宣传引导,更应顺应时代变更尽快出台—些详尽可行的规范措施,从而建立监督管理婚礼习俗的长效机制,纠正并逐步取缔闹婚的群体错误思想意识和行为。我们相信通过立法和执法的不断完善与提升,实质性促进闹婚风俗在合理继承中走向文明规范的发展之路在不远的将来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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