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我国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之路径研究

2018-03-10 21:23唐瑶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6期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唐瑶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组织化、暴力化和成人化的发展趋势,表现出了有组织犯罪的部分特征,深入分析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的原因,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的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未成年人 有组织 犯罪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犯罪人数、犯罪率及社会危害性上有普遍上升的趋势,犯罪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严重危害了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广泛关注。

一、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的原因

(一)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发育不成熟

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心理和生理发育不成熟,这种不成熟导致其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加之未成年人的是非辨别能力不强,这种好奇心驱使其盲目模仿—些不良行为从而踏上犯罪之路。有的未成年人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享乐心理,以及对物质和异性的追求,而不惜采用盗窃、抢劫等手段来获取金钱。未成年人对于自己的情绪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冲动,故极易发生突发性的犯罪。此外,未成年人的犯罪能力不强,故而多个未成年人纠集在一起实施犯罪行为,这也就构成了有组织犯罪的源头。

(二)未成年人所处家庭环境和所受家庭教育的影响

家庭对未于成年人成长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因素主要表现在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这两个方面。家长或家庭其他成员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低下而导致的不文明、以至违法犯罪行为将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如果未成年人生活在父母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家庭里,那么未成年人在成长中受其影响,也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未成年人生活在不完整的家庭里,可能会产生自闭或自卑等心理,从而在遇到犯罪诱因时,实施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生活在贫困的家庭,则会产生虚荣心理,向往美好的东西却又得不到,从而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来获取。未成年人生活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里,承受不了家庭的打骂,可能离家出走,流浪街头,这也就成为有组织犯罪的诱因之一。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家庭教育是影响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良好的家庭教育能給予未成年人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使其远离违法犯罪的道路,反之,不良的家庭教育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在人生成长的关键期受到不良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影响,得不到正确的引导,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家长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未能尽到应有的教育职责,对未成年人的错误行为不进行及时纠正和正确干预,采取不当的教育方式影响未成年人都会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家长没能经常与未成年人进行心里沟通的话,就不能很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动向,也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从而酿成大祸。随着大量劳动人员离家务工,疏于对子女的家庭教育,导致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尤为突出,大量的留守儿童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走上犯罪之路,更容易形成有组织犯罪。

(三)学校教育和管理的因素

我国的学校教育片面抓升学率,这种应试教育只注重学生的成绩,而不考虑其德育素质的发展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之一。教师只关心学生的成绩,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就缺乏耐心,放手社会,破罐子破摔,任其发展,这样的做法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从而导致其厌学、逃学,无所顾忌,开始在校内或社会上游荡,惹是生非,违法乱纪,甚至实施犯罪行为。还有些学生,干脆辍学,过早流入社会,混迹于不良小群体,在与有劣迹的社会人员交往过程中,逐步受到同化,走上犯罪道路。而学校,管理措施跟不上,教育方法过于简单生硬,学生一旦犯错误就开除了事,放弃对犯错的未成年人的继续培养,把所谓的“差生”丢给社会,放任其继续发展下去,使这部分人成为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此外,学校的责任感不强,不注意与未成年人家长的沟通和联系,特别是与留守儿童的家长的联系就更少了,仅仅在学生犯错后才通知家长,这种不负责任的学校教育致使大量的未成年人没能得到及时的挽救,而向犯罪的深渊走去。

(四)社会文化和社会矛盾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现代传媒的广泛应用,有关淫秽、赌博、吸毒、暴力等的作品随处可见,易被未成年人接触和模仿,并用于实施犯罪。未成年人周围朋友中如果有人犯罪,也会向其传授犯罪方法,运用威逼利诱的手法拖他下水。未成年人注重社会中的“哥们义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义气,为了帮助朋友,容易使多个未成年人集结在—起实施犯罪行为。

此外,社会矛盾的突出,面对就业压力,有的未成年人好逸恶劳,看到犯罪的腐败面,也想尝尝其中的甜头,就跟随其后或入伙其中,成为有组织犯罪中的一员。

二、预防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的路径

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和家庭教育,加强社区建设,同时配以未成年人的自我预防,这种多管齐下的措施有助于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

(一)实施“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制度

首先,实行暂缓起诉制度。暂缓起诉,一般指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规定的保留起诉期间内,附条件地暂时不起诉的一种起诉裁量制度。实行暂缓起诉可以尽量避免给未成年人贴上罪犯的标签,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暂缓起诉制度。因此,在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引进暂缓起诉制度,有很强的必要性。

其次,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的审判应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科处刑罚主要目的是预防犯罪,因此,在对未成年人量刑时应尽量适用缓刑。

再次,刑罚执行阶段,应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对失足未成年人处以社会服务劳动等监外执行措施,使他们在服务的同时,可以照常与同学们快活地生活、学习,这对于恢复其正常性格、回归社会非常有利。同时,司法部门要重点保护服刑未成年人,防止他们受到其他罪犯的污染。

最后,建立刑事前科消除制度。这有利于避免其在学习和工作中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二)未成年人自我法律和道德修养的提高

“解铃还需系铃人”,未成年人自我预防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的根本。未成年人要自尊、自爱、自强;要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尤其是法律知识,使自己具有法律意识;要注意克服纠正自己的毛病缺点;要注意择友,要注意培养自己的坚强意志;要经得起各种诱惑和挫折的考验;要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使自己筑起一道防范不良侵害,远离违法犯罪的“防火墙”。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与他的成长环境及阅历有关,但归根到底,主要还是由自己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决定的。

因此,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三)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法制及德育教育

首先,“教书育人”是学校的基本职能,学校不仅要“教好书”,更要“育好人”。学校应该注重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对学生德育方面的培养。教师应该提高自身的修养,要对每个同学都有责任心,在关注成绩优异的学生时也不能放弃对后进生的培养,他将来也有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這样就可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其次,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道坚固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因此,父母及家庭成员应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情操,对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引导;家庭成员应当和睦相处,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氛围。此外,学校和家长都应该经常与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沟通,及时帮助其解决遇到的心理问题,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

(四)净化社区环境,加强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社区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娱乐和就业的重要场所,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深刻的影响。首先,应当净化社区环境,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净化社区的文化,禁止低俗作品流入,宣传先进科学文化,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社区安保,保障未成年人有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加强社区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使未成年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提高未成年人的整体素质,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从根源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社区事务管理,建立社区未成年人档案制度,对社区未成年人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建立全面、准确的未成年人管理档案,对有过违法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加强监督,预防再次犯罪。完善社区服务内容,增加未成年人实践工作岗位,满足未成年人成长的基本需求,让未成年人在社区实践工作中学会与人相处,减少与人产生冲突的几率。其次,加强社会对弱势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救助。全面开展权益保护教育,培养未成年人正确的需求关,学会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学会使用正确的方式救济自己的权益。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法律进社区等,强化其法律保护的意识让未成年人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积极开展对服刑未成年人的教育,关心服刑人员的未成年人子女的成长,让其早日回归正确、健康的生活。此外,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禁止开设游戏厅、营业性网吧、酒吧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此类娱乐性场所,避免未成年人因贪图娱乐而误入歧途。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不仅仅是单从一个方面就可以解决的,而是需要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减少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从根本上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有组织犯罪的源头之一,要有效预防有组织犯罪就应当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始。正确认识二者的联系,对症下药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才能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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