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路径探析

2018-03-13 06:27李兵
职教论坛 2018年2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高职院校

摘 要: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校企深度合作的重要体现,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职业教育发展规律、行业协会功能体现、企业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存在着主体责任不明、利益分配不均、校企文化对接不紧密、学生职业素养不高等现象。研究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有助于联合学院组织机构健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无缝对接、文化深度融合等,从而实现联合学院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联合学院;人才培养

作者简介:李兵(1981-),男,河南濮阳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模具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职教育管理;陆建军(1978-),男,江苏泰兴人,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模具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模具CAD/CAE/CAM。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生源结构多元化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编号:D/2016/03/88),主持人:陆建军;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编号:PPZY2015B187),主持人:张金标;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专题研究重点项目“行企校共建高职教育企业学院的模式研究”(编号:2017ZTYJ04),主持人:李艳。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8)02-0131-06

2010年3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强人才培养。为此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二是“鼓励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学校,鼓励委托职业学校进行职工培训”;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1]。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是指在政府、行业引导下参与高职院校办学的企业,具体实践中可能是一个企业,也可能是多个企业联合某一个高职院校某一个专业或者一个专业群进行联合办学的共同体。高职院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校企“双主体”合作,是人才培养能够达到校企互赢,合作与创新的重要途径。其合作模式主要有“股份制”实训基地培养形式、“职教集团”培养形式、“企业引入”形式、企业“冠名班”培养形式以及“订单”培养形式等[2]。

高职院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其目的是实现“入学即工作,毕业即就业”原则,实现校企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时、管理与培训同步、实习与就业并进,教育、教学等人才培养过程由校企共同实现。最后实现高职院校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3]。文章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建设为例进行人才培养培养研究。

一、高职院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校企深层次合作体现

高职院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校企深度合作的需求,是对学生素质与技能高要求的需要,是职业技术发展、企业人才培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大校企联合学院办学是多方共赢的重要体现。人才培养需要政府、企业、行业、学校等各个子系统相互作用才能达到最优化,在一定条件下,由于子系统相互作用和协作,系统的整体性功能就强,就能产生“1+1>2”的协同效应[4]。

(一)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

职业教育是按照职业需求组织和实施教育,注重实用性,相对理论偏向技术,更加重视技术技能培养,其培养目标主要是面向基层、生产、管理、服务的一线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过于重视理论学习忽视应用能力培养、重视专业知识和理论学习忽视全面发展的现象。为促进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的科学性,进行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建设有利于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运用时效性,提高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联度,加强专业的社会适用性;有利职业教育发展技术的导向作用,校企联合学院强大的科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促进职业技术教育技术的发展;有利于职业教育人才需求的供给,解决职业技术发展与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脱节的现象。

(二)企业发展的需求

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是实现产学研结合的重要途径,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不仅是企业发展和参与竞争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适用性与有效性;适应市场发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全新理念,联合办学不仅能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也有利于解决企业人才需求短缺及长远发展需求。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发展对人才、技术的需求,直接参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以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企业依托高职院校的科研、实验实训设备等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更新。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办学提高企业在行业、社会中的影响力,提高企业知名度等。

(三)高职院校人才培養的需求

高职院校的根本任务是为企业、社会提供专业技术过硬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是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主要助推要素,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捷径。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使高职院校更加和地方经济发展、人才需求紧密相连,有利于高职院校参与企业重点领域、前沿技术的研发和生产,进一步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高职院校对专业设置及时调整与更换,使学校生源得以源源不断;有利高职院校双师教师队伍发展,培养技术过硬、理论充实的教学名师,为培养高质量的技术人才打下基础;有利于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地方产业升级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积极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同时促进高职院校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实践

学院组建了由政行企校四方代表成员组成、200多家单位加盟的校企合作理事会。理事会下设常州、苏州、无锡等8个区域合作委员会和政策与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8个专门委员会,各专业群成立了9个专业建设合作委员会,形成了“四方三层”校企合作理事会组织架构。在校合作理事会组织架构下,学校与武进高新区、未来伙伴机器人有限公司合作筹建常州智行机器人有限公司(校内挂牌“智行机器人学院”),构建参股形式的企业学院建设模式。与学校珠海世纪鼎利合作筹建“鼎利学院”,实施校企跨界管理,优化薪酬激励机制,在二级学院层面上实施办学机制的综合性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学校与江苏省模具协会(挂靠学校模具技术学院)及昆山科森股份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合作成立“江苏模具行业企业联合学院”。endprint

(一)成立“双主体”管理机构

学校依靠政府、行业平台,成立校内共建联合学院工作部,校内主要由学校产教合作部、就业部综合管理,二级学院直接参与的管理办法。联合学院成立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分管产教合作部、就业部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有产教合作部部长、二级学院分管就业总之副书记担任,组员由产教合作部和二级学院科员组成等。企业由公司生产部、业务部、人事部三个部门分管,由总经理或者一位副总总负责。双方均设立秘书处协调各项工作。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制定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根据协议书内容进行全方位合作。

(二)健全联合学院办学内容

联合办学规模:根据行业协会引导,企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模和专业建设情况,结合社会人才发展需求等因素制定联合学院招生班级、人数。联合办学权利与义务: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双方开展师资互培互聘,建立联合学院双师培养基地、行业大师库,实施产教融合。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为联合学院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开展订单培养。双方联合进行课题申报、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指导、产品生产等合作。双方共同完成学生课程实训、顶岗实习、就业,安排帮带师傅,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实训和顶岗实习教学任务。双方共同对学生进行学习成绩评定,约定企业和学校对学生成绩考核的比例。教学运营经费由双方一管理,遵守双方规章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

(三)在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基础上,全方位人才培养

实现学生参与企业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等环节,企业参与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安排学生实习就业等,实现了校企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共同目标。以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依托江苏省模具行业协会与昆山科森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优质企业合作成立“江苏模具行业企业联合学院”为例,联合学院每年招收一个班级,每个班级约40人左右,学生毕业后均就业于合作的企业。合作企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联合申报并成功获得江苏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全国机械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该专业成为江苏省第一批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等荣誉,成立模具专业创新班,该创新班学生先后获得国赛一等奖3项、行赛一等奖2项、省赛一等奖3项,15人次获国家奖学金等优异成绩。

三、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困境

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不仅涉及到高职院校、企业,也关联到政府、行业,联合学院人才培养需要多方合力才能培养出学校满意、企业认可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成立的数量和质量都不高,个别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流于形式,人才培养成为空谈,更多表现为管理体制不健全、资源投入与分配不均衡、文化对接不紧密、人才培养综合能力不突出。

(一)组织机构不健全,主体责任不明确

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5]。为此,国家为加大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前后出台了《职业教育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但是这些文件并未对校企合作主体责任作出界定,没有从校企合作模式、运行机制、责任监督等方面给出制度层面的约束和限定,没有给出解决校企合作存在问题的办法。

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管理机构应当健全,但现实的校企联合学院组织结构不明确,责任监管不到位,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办学的合力没有达到最优化。高职院校主要是围绕招生、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学生实习和就业问题等出发,在联合办学过程中表现的更加积极主动。企业一般只重视联合办学为其自身带来的生产质量、生产效益、毕业生是否能够及时到岗并快速融入企业生产等,具有功利主义倾向,在联合办学过程中表现的不够积极。政府参与和行业指导方面同时也是比较欠缺的,政府只能作为上层建筑进行指导,并不能干预其联合办学的具体开展,行业指导只能局限于联合办学过程中专业的发展,对其合作办学利益共享方面不能给予指导和监督等。因此,在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成立之后,在人才培养上出现了管理混乱、校企管理地位不明、责任不清等现象,导致高职院校不满意企业的参与度,企业不满意学校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其需求等情况,双方很难找到一个共同的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方案。

(二)资源投入不对称,利益分配不均衡

1.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的双方性质不同。高职院校是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在联合学院办学中投入的主要是人力资源、技术支持。而企业作为盈利性组织机构,投入的主要是资金、实习场地、资产等。两者的投入并不对称,因为一旦合作失敗,高职院校并不会失去什么,而企业投入的资金、资产等不能完全收回,损失较大。

2.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合作目的不同。高职院校希望在校教师师资力量加强、专业建设得到提高、学生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升。而企业则是为了能获得适合企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尤其是用工的短缺,如果联合学院的学生毕业后不能留在企业,企业的前期投入则是付诸东流,企业原本期待的毕业生为其企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的希望破灭。

3.高职院校和企业的投入利益从经济效益看并未得到均衡分配,在合作之初便存在着利益不能均享风险。

(三)文化对接不紧密,职业素养不明显

企业文化,或称组织文化(Corporate Culture或Organizational Culture),是一个组织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其特有的文化形象。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学院不能只是形式上的合作,要进一步实现高职院校和企业文化的对接,使两者文化深度融合才能实现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提升人才培养职业素养。然而,在合作过程中,重点放在了学习和实践时间、场地等形式方面,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没有很好地把学生和准职业人的标准结合,没有把企业的责任感、团队精神等很好地融入到学生在校学习中去,没有从文化认同层面进行对接,没有实现精神层面、行为层面、职业素养培养层面、理念层面等层面的对接。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没有实现文化融合,人才培养的职业素养不能明显提升,联合办学的效果会不太理想。endprint

(四)培养过程不完善,就业质量不突出

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取决于办学双主体的能动性。联合学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由于学校人力资源的投入限制、学生日常管理投入的限制、教学管理投入的限制、人才培养模式的限制等,尤其是学生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管理很难跟踪到位,造成学校层面的管理缺失。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作为参与的主体受到管理体制限制、资金限制、人力资源限制等,造成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中主动性不强、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参与少、课程教学参与少、学生校管理参与少等现象,造成企业层面管理的缺失。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合力没有形成。联合学院培养的学生在就业方面和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并无明显优势,尤其是到企业后在技术研发、生产、管理方面没有显现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四、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路径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确切指出,构建完善的以政府作为主要导向,以行业作为引导、且公司参与的办学制度,确立推动校企合作办学的立法体系,促进制度化的校企合作发展。为此,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清晰的责任分工,企业的主导、行业的引导,校企的深度融合、学生员工同步培养,科学的人才评估体系建立等。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联合学院的管理要有制度保障。制度的作用便是让繁杂的人际关系更容易认知与预见,进而便于协调所有人,促进各个主体间的协作与交流[6]。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双主体共同作用,要改变学校参与积极主动、企业被边缘化或被动参与的现象,必须先建立科学的组织机构,在建立组织机构基础上明确责任分工。首先成立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处、综合保障部等部门,理事长由学校、企业总负责人担任,副理事长由学校教学管理人员、企业人事部人员担任,秘书处由学院行政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院担任,综合保障部由学校教管人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担任等。办公地点设立在学校,企业实现校企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的全程参与、全面介入、全员负责的办学模式。在综合保障部、秘书下成立校企联合招生小组、人才培养制定小组、课程开发小组、教学运行小组、学业测评小组等,实现校企人员全面进行招生宣传与人员选拔、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课程标准设置与内容撰写、教学实施与评估、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学业测评、职业素养测评等,做到校企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全方位的跟踪管理。组织架构见图1所示。

(二)强化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实现利益共享

政府在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的作用起到主导、牵线搭桥作用,政府的行政指导功能由管理向社会服务,校企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要充分利用政府政策指引、统筹规划、立法保障等,要不断健全立法体系的构建,给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构建适宜的成长环境,才能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起到合作秩序。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要有专人负责审核、筛选经济效益好、技术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的企业参与到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

国内行业企业协会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同时具有行政影响力和企业号召力,在高职院校进行校企联合办学的过程中,行业协会起着政校企合作桥梁作用、协调沟通作用。行业协会通过与政府、企业、学校交流沟通,把各方政策需求、利益需求相互协调,使企业和学校结合的更加紧密。

政府主导、行业参与的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通过政府人员、行业协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亏损进行资金支持及融资贷款担保等。企业的投入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企业为校企合作进行的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资金设备投入、实习岗位的提供等有可能在短期内无法获得收益,近期投入和远期收益不明朗制约了校企的深度合作。因此,在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充分利用政府和行业的优势对学生(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技术指导等,可以避免企业因为短期投入而得不到或得到有限的利益回报,可以指导学校为企业提供技术研发、专利申请等提供帮扶,可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直到毕业后留任企业工作等,实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责任共担到利益共享。

(三)校企无缝对接,文化深度融合,提升职业素养

1.管理层面。校企无缝对接指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管理,企业员工也是学生管理者,参与学生生源选拔、人才标准制定、课程开发、教学运行、学生评教等,学校教师是企业技术研发、员工培训、生产管理兼职员工等,学校和企业的实验实训基地、场地提供、各类培训平台等实现在不影响彼此的教学与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资源共享等,通过有形和无形的合作,使校企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深度融合。

2.学生层面。校企无缝对接形式上指生活、学习(培训)、就业(考核)同步,内容上指招生与招工同时、校企资源共享、教学与生产同行等。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的物质文化指把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的一些企业卫生环境、生产环境、就餐环境等融入到学校中去,让学生直观感受校企合作的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是使企业市场意识、创新意识、敬业意识、责任意识、技能意识、团队意识、效益意识等融入到学生在校学习中去,主要方法是使学生定期或者不定期走进企业,感受企业管理、生产、销售等完整的企业管理模式;制度文化指在办学过程中班级制度制定以企业班组标准,学生的学习用企业用工生产来看待,用企业制度标准衡量学生班级管理,虽有不同,但足可以培养学生感受企业制度文化;行为文化指学生佩戴胸牌(企业挂牌上岗)、操行考勤實行刷卡制(企业打卡考勤)、统一着装(企业上班时统一工作服)等,用企业的行为标准来衡量学生在校学习的行为。

通过校企无缝对接、文化深度融合,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的深度和广度,使学生在校学业素养提高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缩短学生与员工的“距离”。endprint

(四)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成功与否,需要一个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科学评估促进校企合作双赢,重点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只有体现评价客体的本质,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测量;评价指标体系只有反映评价主体对评价客体的需求才有可能达到评价目的[7]。

评价体系的建立要重点围绕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进行,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重点做到方向指导评价体系和具体操作评价体系相结合的方法。指导评价体系主要包括有资源建设评价体系、人员共享评价体系、专业建设评价体系、学生学习评价体系等四个部分。资源评价体系的具体评价体系有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中企业在合作之初为人才培养投入的资金、实训基地、学生实习岗位的个数、能吸收毕业生人数等,学院为企业能提供的技术产品检验能力、级别等有一个可以量化的评价体系;人员共享評价体系的具体评价体系指企业派技术人员承担专业课教学与实践指导情况、学生毕业设计指导情况等,学院教师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职业培养等,实现校企人员共享;专业建设评价体系的具体评价体系指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开发、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招生学生人数、专业建设学生学习质量、专业建设为企业提供的经济效益等有一个可以具体化的数字考核;学生评价体系的具体评价体系指校企共同参与的学生课程成绩、实验实训成绩、实习成绩、毕业设计成绩、操行等级成绩等,其中学校和企业评价所占的比重不一样,在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占到的比例要占重要部分,尤其是学生操行等级、实验实训成绩的评价中的比例高于学校。建立健全的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评价体系,有利于联合学院人才培养的长期发展,有利于实现校企合作的员工素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高职院校行企校共建联合学院人才培养是校企深度合作的表现,联合学院人才培养实现了校企合作责任分工更加明确,合作内容更加深入,合作关系更加紧密,人才培养目标和企业员工培养更加对接等,校企联合学院人才培养进一步实现了学校、企业、学生、社会等多方互赢。

参考文献:

[1]陈亚鸿.高职院校举办企业学院的困境与出路[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11):91-93.

[2]张俊英.学校与企业[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6-7.

[3]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召开[EB/OL]. http://www.tech.net.cn/web/articleview.aspx?id=2010091400007&cata_id=N002.

[4]高松元.基于协同论语境下的高校科研管理变革[J].科技管理研究,2010(13):130-132

[5]凡勃仑.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39-142.

[6]许良.技术哲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

[7]朱远胜.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13(2):6-8.

责任编辑 蔡久评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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