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视角下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

2018-03-14 15:46郭秋菊
新农村 2017年26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污染农民

郭秋菊

在当今对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中,农业生产的环境保护问题已成为其重要的任务与工作,因此对农村环境保护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是很有必要的。本文就农村环境保护在法律方面、环境污染防治方面与制度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了总结与分析,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自新农村建设与发展中,我国加强了对农村生产环境保护问题的重视,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从而促进了我国农村生产环境的改善。可是,在我国农村环境保护方面仍然有一些法律问题未能得到完善。诸如,一些法律法规由于比较分散而缺乏可操作性;对有关部门的职能要求上不够明确,以及执法方式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对我国农村环保的顺利进行有一定的不良影响,所以必须对其进行及时的解决。

1 新农村视角下农村生产环境保护法理问题的研究

在农村生产环境保护法理上,笔者就农民环境权益保障的问题与城乡环境正义理论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研究。

1.1 农民的环境权方面。笔者认为,农民拥有享受健康与良好的生活环境,对环境进行合理利用的权利,并拥有对侵犯这些权利进行救济的权利。尤其从法律层面上看,农民的环境权利存在以下缺失:

(1)在宪法层面上说,环境权并未得到确定与认可;(2)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比城市环境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要落后的多;(3)农村还未建立相关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4)在农民自身权利维护方面,还不能用环境诉讼手段加以维护;(5)政府的职责空缺,导致了农村保障补偿法律制度的空缺。(6)农民受自身文化水平的限制,不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

1.2农村环境正义理论方面。主要是以城乡环境间的比较,对农民所处的环境弱势群体地位进行深入分析的。城乡环境的差异存在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关于农村环保的立法;第二在农村环境的适应性上,缺乏农村环境法律。

2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研究

农村环境的污染包括农业污染与工业污染两大方面。这些污染对农民的身体健康。与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发展,都有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对不同类型的农村环境污染通过有效的法律途径进行制约与解决。

2.1 农村农业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所谓农业污染指的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那些具有毒害的污染物质,经过农田的地表径流或以农田渗漏的方式,对农业造成的污染。其中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与集约化养殖场的污染。而就其原因,一些学者認为,是我国缺乏关于农业污染防治的政策,与农民环保意识的薄弱。其实,当前我国关于农业污染的法律法规依旧存有缺陷,现行的有关环保制度的可操作性依旧不强。

2.2 农村工业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农村工业污染从来源上可以分为农村地区自身内在污染工业、城市的污染转移。而现行的环保未能对农村污染与农民保护权做出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环境执法不能顺利的进行。且大多企业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的策略,使效果并不明显,这也助长了环境污染的风气。

3 新农村视角下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应对策略

3.1 要对立法指导思想加以明确。只有从根本上对我国农业生产环保意识进行合法化、正当化与有效化,才能使我国农业生产环保法律体系与法律制度协调发展。因此,针对农业生产环境问题,我国的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要从实际出发,在尊重自然与社会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环境正义与民主的观念,以民主、科学的立法观,将我国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的、综合的,以此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 建设综合性的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我们在对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建设的过程中,要进行大力的创新:其一、要对宪法的法律生态化进行加强。首先,保障农民环境权在宪法中的地位;其次,将环境民主与环境法制相结合,使农民的环境权得到充分落实,并进一步使农业生产环境法进程得到推动。其二对民法的绿色化进行完善。首先增强农民的环境保护理念,其次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进民法中;最后对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进行合理完善。其三,将环境侵权中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条理纳入法律体系。

3.3 行政法的农业生态化调整。近年来,随着农业生态化理念的不断深入,行政法作为调整政府行政关系的部门法,要积极进行调整,来适应环境的发展。首先,基层政府要在对自身职责明确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农业环保机构,增强环保力量,使农业生产环境形成绿色循环农业;其次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制定一些优化环境的行政奖励制度与环境受害行为补偿制度,来提高农民环保的积极性。

3.4 制定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标准。我国要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质量实施的策略,来提高我国的农产品安全质量,使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得到快速的发展。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为消费者送上优质的农产品,而且对我国食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增强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此外,对排污费用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进行充分的完善,并使农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得以建立,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环境的提高。

结束语

本文新农村视角下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律问题,分别从农村生产环境保护法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探析,并提出了新农村视角下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应对策略,即明确立法指导思想、建设综合性的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调整行政法的农业生态化、以及制定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标准。通过这些策略提出,希望能够对从事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的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作者单位:河南省汝南县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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