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汉给取义动词句的比较研究

2018-03-22 02:18肖蓉
魅力中国 2018年35期

摘要:给取义动词广泛的存在于汉语以及日语当中,在语言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语法结构、语义指向和语用关系三方面分析日汉给取义动词句的特征,为日汉语言的比较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日汉语言比较;给取义动词;给取义动词句

一、前言

在汉语中存在着一种双宾语的句子结构,大体表现为在动词后面可以带两个宾语,两个宾语中其中一个表示事物,另一个表示人物。这一句子中的动词被称为双宾语动词,比如“给”、“受”、“拿”、“借”等,这一类动词带有着将有形的物品转移或者将感受等传递给他人的意义,即“给取”意义,因此被称为给取义动词,带有给取义动词的双宾语句子结构就是给取义动词句。

给取义动词句中包含着三个要素,即“给者”、“取者”与“物”,“给者”指行为中的主动方,将“物”给出,“取者”指行为中的被动方,是“物”的接受者,三个要素缺一不可。由此,当“给者”作为句子主语时,给取义动词表示主动的含义,如“给”、“送”、“拿”等,当“取者”作为句子的主语时,句子则表达被动的含义。在日语中,虽然没有汉语中所称的双宾语动词这一类说法,但是在宾补结构句子中,同样存在着大量的给取义动词,能够将上文所说的“给者”、“取者”与“物”联系在同一个句子中,表示完整的含义,比如“あげる(给)”、“借りて(借)”、“送る(送)”等词。

显然,中日语言中都存在着给取义动词这一分类,且都广泛的应用在书面以及口语的交流中,在语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研究中日给取义动词的相同点与不同之处,有利于加深对中日语言文化的理解,促进语言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本文将从语法结构与句式转换两个方面分析中日语言中给取义动词的特点。

二、日汉给取义动词的语法结构比较研究

句子的语法结构式是指语言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固形态的结构式,语法结构式本身具有一定的语法意义与语法形式,但是不具备实在意义,通过具体的词语的填充和表达才能表现出含义。接下来将从语法结构方面分析日汉语言中的给取义动词句是否能够形成一定的“语法结构式”。

(1)私は小学生にリンゴを一つあげました。

我送给小学生一个苹果。

在以上例子中,分析两个句子的结构,其中,日语句子由主语、补语、宾语以及谓语构成,汉语句子由主语、谓语、间接宾语与直接宾语构成。在例句中均包括了给取义动词的三要素,即“给者(我、私)”、“取者(小学生、小学生)”以及“物(一个苹果、りんご一つ)”。在句中均发生了“物”的转移,即“一个苹果”从“我”转移到了“小学生”,符合给取义动词句的要求。用S表示“给者”,用N1表示“取者”,用N2表示“物”,用V表示句中动词,则有日语句子可表示为SN1N2V,汉语句子可表示为SVN1N2。

(2)彼はお金を少し貸してくれた。

他借给我一些钱。

例(2)中,日语句包括主语、宾语、谓语、补语四个部分,汉语句中包括主语、谓语、间接宾语以及直接宾语四个部分。句子符合给取义动词句的相关要素,并且发生了“物(钱、金)”的转移。用S表示“给者(彼、他)”,用N1表示“取者(私、我)”,用N2表示“物(いくつかの金、一些钱)”,用V表示给取义动词(借りて、借),则有日语例句可表达为SN1N2V,汉语例句表达为SVN1N2。

由此可以看出,日汉两种语言的给取义动词句均可固定表达为一种稳定的语法结构式,日语表达为SN1N2V,而汉语表达为SVN1N2。换言之,只要符合这两种语法结构式的句子,即可被称为给取义动词句,其中的动词为给取义动词。

三、日汉给取义动词句中的语义指向比较研究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在汉语中,给取义动词句从主语与“物”的关系上,存在两种不同的形式,即“给者”为主语时,将“物”给出,“取者”为主语时,得到“物”。“物”在句中发生传递,不管哪一方为主语,都体现了“物”从一方到达另一方的过程,事物始终是从“给者”到达“取者”。

先生は私に本をくれました。

老师给了我一本书。

在进行日语的中文翻译时,要注意到句子的语義指向问题。日语例句直接翻译为“老师一本书给我”,这种翻译方式显然是不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的,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给取义动词句中“物”的传递的终点并不是句子的终点,在翻译时要考察句中各组成部分的先后顺序。就汉语而言,给取义动词句中动词V先和N1发生关系,后作用于N2,而日语中V要首先和N2发生关系,之后共同作用于N1。同时,由于日语中存在着一些助词,因此日语的句子成分的配置关系容易发生变化,而汉语的句子结构较为稳定。

四、日汉给取义动词中的语用关系比较研究

日汉给取义动词句中的被动表达存在着一定的不同之处。汉语中给取义动词句尽管有时表达被动的接受的含义,但很少使用被动的表达方式,一般表述均为SVN1N2。日语给取义动词句中也较少使用被动句式,在一些需要用被动句式表达的句子中通常会采用动词替换的方法,将被动动词替换为主动动词。但是在没有相应的词语可以替代时,日语给取义动词句可以采用被动的表达。

在给取义动词句的缺省表达方面,日汉语言中均有这一用法,在特定的语境中,当语义指向固定的情况下,“给者”、“取者”这两个部分均可以省略,只留下动词与“物”即可。

综上所述,本文从日汉给取义动词句的语法结构、语义指向以及语用关系三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在两种语言中,给取义动词句均表现为稳定的语法结构式,且在语义指向与语用关系中有共通之处,对日汉语言的研究及学习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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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肖蓉(1973,01—),女,苗族,贵州铜仁人,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铜仁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汉日对比,日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