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大娘执剑而舞新证

2018-03-24 02:27张文福
武术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舞剑

张文福

摘要: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中,公孙大娘是否执剑而舞,杜甫本人并未做出明确提示。后人读其诗大多本能地认为剑器就是剑,然另有学者根据唐以后的史料考证,认为剑器是一种舞曲,公孙大娘剑器行也并非执剑而舞。他们所持观点有:(1)空手而舞;(2)执刀而舞;(3)执彩绸、流星锤而舞。文章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又重新挖掘唐时史料,仔细推敲史料的背后含义,并结合武术及舞蹈动作的形态特征证明,公孙大娘剑器舞就是执剑而舞。

关键词:公孙大娘 舞剑器 舞剑 裴旻 剑圣

唐代大诗人杜甫曾作诗《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其原文如下: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别驾元持宅,见临颍李十二娘舞剑器,壮其蔚跛,问其所师,曰:“余公孙大娘弟子也。”开元三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浏漓顿挫,独出冠时,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玉貌锦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非盛颜。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剑器行》。昔者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常于鄴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荡感激,即公孙可知矣。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五十年问似反掌,风尘倾动昏王室。梨园弟子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金粟堆前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其诗气势雄浑,沉郁悲壮,诗中所写的公孙大娘是否执剑而舞,杜甫本人并未做出明确提示,后人读其诗大多本能地认为剑器就是剑。然而学术界关于公孙大娘剑器舞是否执剑而舞,向来争论颇多。

1关于公孙大娘剑器舞的不同观点

公孙大娘剑器舞是否是执剑而舞,其争论大体上可分为四种。其一是空手而舞。宋代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乐部》中说:“剑器,古武舞之曲名。其舞用女妓,雄装,空手而舞。”宋曾季狸《艇斋诗话》中说“老杜诗《公孙大娘舞剑器行》,世人多以为公孙能舞剑,非也。盖公孙善舞《剑器》,《剑器》者,曲名也。诗序言公孙氏舞《剑器》《浑脱》,又言舞《西河》《剑器》,然则《浑脱》《西河》《剑器》三者皆曲名也。诗中又言“妙舞此曲神扬扬”,则知为曲信矣,安有妇人能舞刀剑者乎?后人承误,不能深考耳。”嘲还有明代张自烈的《正字通》,清代胡鸣玉的《订讹杂录》,基本上都持这种观点。清方以智的《通雅》认为:“《剑器》乃武舞之曲名,健舞武舞也,软舞文舞也,通考有剑器曲用女妓而雄装空手舞,子美公孙大娘歌无一字涉剑可知矣。”其二是执刀而舞。宋代传人朝鲜的乐舞中,也有《剑器舞》曲目,朝鲜李朝仪轨厅所刊《进撰仪轨》中有《气剑器舞》图。图中四个女伎戴头笠、舞双刀,故有学者认为公孙大娘剑器舞是执刀而舞。其三是执两端有结的彩绸、流星锤而舞。清代桂馥在《札朴》中谈到:“姜君无吉言:在甘肃,见女子以丈余彩帛结两头,双手持之而舞,有如……流星,问何名,曰:剑器也。”桂馥认为此说法来自西北民间,与唐时《西河剑器》流行的地域相近,而且表演者又都是女艺人,桂馥据此下结论说“乃知公孙大娘所舞即此。”其四是执剑而舞。唐代许多诗人学者及唐代以后大多数人均持这种观点。

且看反对执剑而舞的学者和论据引文,无一例外都是采用唐代以后之宋元明清人的观点,其文章并没有明确指出所提论据出自唐人记载,而是根据当时情况来推断所得出结论,似乎不足以为证来说明后人的剑器舞就是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因为任何技艺在传承中都会有所发展变化。之所以反对执剑而舞,显然是后代学者“望文生义”,把公孙大娘的剑器舞当成了宋元明清的剑器舞。

2公孙大娘当为持剑而舞

先看唐代之前的文献记载。《列子·说符》篇中有这样的记载:“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迭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叙述宋国有位流浪艺人在宋元君面前表演在高跷上丢掷七把剑,说他“五剑常在空中”。《列子》一书成书时间虽有争议,但可确定最晚在魏晋时期,这说明至少在魏晋时期就已有踩高跷抛剑的高难度技术。

据唐代诗人白居易《新乐府·立部伎》记载,有“舞双剑、跳七丸、袅巨索、掉长竿”的描写,可见唐代有执双剑而舞的人,由此可推断唐时有持剑而舞,且可以抛接剑的高超技术。

据《独异志》载,被称为剑圣的裴曼曾“掷剑入云,高数十丈,若电光下射,漫引手执鞘承之,剑透空而人,观者千百人,无不凉惊栗”,写的是裴曼将剑高高抛起,又用剑鞘接住,剑从空中落下,稳稳插人剑鞘之中,再联系杜甫诗中“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句,则可推测写的或是抛剑人空中,后以矫健的身手接住。虽不知是否与现代武术套路中抛剑入空并以旋子转体接住相同,但其过程必定相当精彩。虽然不能确定公孙大娘所抛是否是剑,但一定不是空手而舞,必定是执有器械的。

唐宪宗时人姚合写有《剑器词》三首,第一首写道:

圣朝能用将,破敌速如神。掉剑龙缠臂,开旗火满身。积尸川没岸,流血野无尘。今日当场舞,应知是战人。

在《敦煌曲剑器词》也有“剑器舞”的记载如下:

皇帝持刀强,一一上秦王,闻贼勇勇勇,拟欲向前汤。心手五三个,万人谁敢当,从家缘业重,终日事三郎。

丈夫气方全,一个拟当千,猛气冲心出,视死亦如眠。率率不离手,恒日在阵前,譬如骼打雁,左右皆洞穿。

排备自旗舞,先自有来由,合如花烙秀,散若电光开。一喊声天地裂,腾踏山岳摧。剑器呈多少,浑脱向前来。

综观几首剑器词都慷慨激昂,雄浑而有肃杀气,必定是与武有关。又唐献宗在唐玄宗之后,公孙大娘大概生活在唐玄宗时代(见《明皇杂录》)。剑器一词最早见于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而剑器词最早记载就是献宗皇帝时,这说明先有公孙大娘剑器舞,后有剑器词,可推测词必因受公孙大娘剑器舞影响而有勇武气势。反过来说公孙大娘的剑器舞所执器械必定和武器有关。司空图《剑器》诗说:“楼下公孙昔擅场,空教女子爱军装”则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据稍晚于公孙大娘的唐人段安节著的《乐府杂录》记载“剑器舞”属于健舞类,可推测剑器舞必定是非常矫健的舞姿,属于健舞又与武器有关,再看词中“掉剑龙缠臂”一句,则可推测剑器即是剑。

据唐沈亚之《叙草书送山人王传义》:“夫匠心于浩茫之间,为其为者,必由意气所感,然后能启其象也。此凡一举志则尔,而况六艺之伦乎。余闻之学者日:昔张旭善草书,出见公孙大娘舞剑器浑脱,鼓吹既作,言能使孤蓬自振、惊沙坐飞,而旭归为之书,则非常矣。斯意气之感欤。今山人王传义学为旭书……愿欲余叙其书意者。岂余之文,以感王生之志于鼓噪剑气之势乎?”他将公孙大娘的剑舞似乎描述的还有些剑气,这就说明唐人沈亚之认定公孙大娘所执是剑。

据唐朝另一诗人苏涣的诗《怀素上人草书歌》记载“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零陵沙门继其后,新书大字大如斗。兴来走笔如旋风,醉后耳热心更凶。忽如裴曼舞双剑,七星錯落缠蛟龙。又如吴生画鬼神,魑魅魍魉惊本身。钩锁相连势不绝,倔强毒蛇争屈铁。西河舞剑气凌云,孤蓬自振唯有君……”苏涣是杜甫晚年结交的好友,善放白弩,武艺高强。他对剑自然较一般人更为了解,其诗也更具说服力。在诗中他首次将裴曼的舞剑与西河舞剑放在一起描写,而这“西河舞剑气凌云”与公孙大娘西河剑器浑脱必定有某种联系。再联系上文“昔张旭善草书,出见公孙大娘舞剑器浑脱,鼓吹既作,言能使孤蓬自振、惊沙坐飞,而旭归为之书,则非常矣”句,可知“西河舞剑气凌”云写的就是公孙大娘。《太平御览》卷五百六十九《乐部》七引《明皇杂录》记载:“时有公孙大娘者,善舞剑,能为邻里曲,裴将军满堂势,西河剑器浑脱。”文中所提到的“邻里曲,裴将军满堂势,西河剑器浑脱”是三种剑舞的名称。其中裴将军指的就是裴曼,他是当时著名的剑术家,被人称为“剑圣”,其剑术和李白的诗以及张旭的草书同为“三绝”,可见公孙大娘与裴曼必定有与剑相关的联系。在这首《怀素上人草书歌》中不仅又一次提到公孙大娘的剑舞有剑气,而且是和裴曼的舞剑一同出现,由此可推测,公孙大娘剑器舞必定与剑有关。

读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并序》,其诗序中有一句特别值得关注的话:“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说从皇宫内的宜春、梨园弟子到宫外供奉的舞女中,懂得此舞的,在唐玄宗初年,只有公孙大娘一人而已。如果是普通的舞,那么为何只有公孙大娘一人会,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公孙大娘会舞剑,凡习武人都知道,舞剑与舞蹈是不同的,公孙大娘以舞剑编排入舞蹈,那就一切都说的通了。或许有人问会舞剑又会舞蹈的人也不少,比如唐代的红拂女,为何还这样说。那必定要联系到前文《明皇杂录》“时有公孙大娘者,善舞剑,能为邻里曲,裴将军满堂势,西河剑器浑脱。”裴曼的剑舞是三绝之一,他是杀伐的将军,其剑舞必定是与舞蹈大不相同的,而裴曼和公孙大娘是同一时代的人,所以在圣文神武皇帝初,能舞剑又能舞蹈还可以为“裴将军满堂势”的人只有公孙大娘一人,这似乎也说明公孙大娘剑器舞与剑有一定的关系。

晚唐郑嵎《津阳门诗》说:“公孙剑伎皆神奇”,自注说:“有公孙大娘舞剑,当时号为雄妙。”则再次提到公孙大娘舞剑,他将公孙大娘舞剑器直接写作舞剑,成为剑器即剑的又一力证,这也进一步证明公孙大娘是执剑而舞。

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中“云中命”有载:“明皇幸岷山,百官皆窜辱,积尸满中原,士族随车驾也。伶官:张野狐觱栗,雷海清琵琶,李龟年唱歌,公孙大娘舞剑。初,上自击羯鼓,而不好弹琴,言其不后也。又宁王吹箫,薛王弹琵琶,皆至精妙,共为乐焉。”文中又一次提到公孙大娘舞剑,也是直接写作舞剑而非舞剑器,至此已多处提到公孙大娘舞剑。如果只是唐代某一个人提到舞剑,或许是因为某种失误把舞剑器误写为舞剑,但多人提到剑舞而没有特意加个器字,那就一定不会是失误了,而是确实是剑舞,是执剑而舞。张谦宜《绲斋诗谈》认为杜甫诗中“霍如羿射九乌落,矫如群帝骖龙翔”,言剑势之旋转“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言剑锋之闪烁,空手焉能如此?又《新唐书》卷二百二《张旭传》记载:“旭,苏州吴人。……旭自言,始见公主担夫争道,又闻鼓吹,而得笔法意,观倡公孙舞《剑器》,得其神。”李白《草书歌行》中有:“王逸少,张伯英,古来几许浪得名。张颠老死不足数,我师此义不师古。古来万事贵天生,何必要公孙大娘浑脱舞。”《乐府杂录》中有:“开元中有公孙大娘善舞剑器,僧怀素见之,草书遂长,盖准其顿挫之势也。”可知张旭和怀素都因观看公孙大娘舞剑器而书法造诣大涨。若只因一般健舞,为何两个人都因为公孙大娘而草书遂长,而不是其他人,必定是由于公孙大娘因剑而与众不同。再者说舞剑比空手而舞更符合草书如舞蹈般生动优美、气韵天成的特点。

3结论

剑作为中国古代兵器,在殷商时已经出现,唐代仍有剑,但在军队中早已失去了实战价值,进一步演变为礼仪品、民间习武器械和道士们的法器。剑可以防身健身,所以不但豪侠之士喜好佩剑,而且不少文人学士也热衷于剑术。剑两面开刃,与刀不同。唐刀虽然是直的,但仍然是单面开刃,不会叫做剑,刀作为实战武器不同与作为身份象征的剑,它也不符合诗中的审美情趣,因此公孙大娘只能是执剑而舞。唐代人作为本时代人,必定比宋元明清人更了解公孙大娘,其文字材料较其他时代也更具说服力。综上所述,公孙大娘剑器舞并非空手舞、执彩绸舞、执流星锤舞或者是执刀舞,而是执剑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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