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迷醉

2018-04-30 13:09郭美华
社会科学 2018年4期
关键词:良知

郭美华

摘 要:《孟子》一书有九处论及“酒”,其中有在日常意义上对酒的承认,但更多的是从道德理性的绝对性与纯粹性出发,体现出对酒之迷醉的拒斥。如此拒斥,引而至于政治上的禁酒,体现出孟子政治上的迷惘。而这在更深层次上,体现了孟子哲学追求绝对而纯粹的道德透明,最终走向了其反面,即由绝对自觉透明的道德自我,转而消解了天的自在性,湮没了万物的自在性和整体世界的自在性,且否定了他者的差异性与独立性。就此而言,拒斥酒之迷醉的孟子良知哲学,实质上是无酒的良知迷醉,它在彰显生命存在的某些侧面之际,却遮蔽了生命更为深邃与广袤的整体。

关键词:酒;良知;明觉;迷醉;良知的迷醉

中图分类号: B2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8)04-0113-08

生命存在的状态有显和隐的不同面相。就这个角度而言,良知更为突出理性之明觉,是显的一面;而迷醉则更为侧重情绪之体验,是隐的一面。但是,更为深入地看,良知之在其自身而孤零,则可能显现为迷而不醉;醉,就其消融自身与回返自身而言,则呈现为澄明而不迷。在道德生存之域,良知作为明觉,意味着生命存在的透明与敞亮;迷醉则意味着生命的幽深与潜隐。实际上,生命存在是作为隐-显、幽-明、迷-觉、醒-醉等共生的整体,如果片面地彰显任何一方面,都会造成生命整体的瓦解与分裂。没有良知明觉的人生,是黑暗昏昧的;但没有迷醉沉沦的人生,则是虚妄不实的。孟子突出良知,与孔子对酒有所肯定不同,孟子对酒有着明确拒绝。

饶有趣味的是,《孟子》本文中共有九次引用到“酒”字,并且,孟子鲜明地将“酒”与“德”联系在一起加以言说。其中,孟子为了突出道德自身的纯粹性与崇高性,表达出对于酒的拒斥与否定。对“酒”的如此拒斥与否定,我们可以称为“孟子式拒酒”。孟子式拒酒所彰显的道德观,表面上似乎是理性主义的;但因为混淆了理性明觉与情感沉醉的界限,片面地以理性明觉淹没情感沉醉,实质上是主观主义和独断论的。在政治上,通过道德与政治的一致性来拒斥、否定酒,不但不能保证政治的合道德性,反而掩盖了其不合道德性,成了专权的辩护,引向政治的迷惘。我们可以通过对《孟子》中关涉“酒”之文本的分析,看出孟子道德哲学中的一些潜隐倾向,即孟子强调主体的道德觉悟,以区分在我者与在外者为基础 《孟子·尽心上》。,突出道德主体性或道德自我 孟子对性、命的理解,有一个“君子不谓”与“君子谓之”的区分(《孟子·尽心下》),这个区分的关键在于,人自身的主体性自由选择是人之性命(人之本质)的更为本质之处,或者说是人之本质之为本质的基础;同时,孟子对所欲、所乐和所性也有一个区别(《孟子·尽心上》),也是突出君子(作为学有所得的有德者),其本质的基础是能动的选择和自主的行动。这都是作为“在我者”之道德自我或道德主体的突出之处。,要求反求诸己 《孟子·公孙丑上》与《孟·子离娄上》。、求其放心 《孟子·告子上》。。但是,如此反求诸己的道德自我,最后却又以神秘主义的方式,将自我膨胀为知天的天人合一者,而消解了天的客观性与自在性;对道德德性的重视,转而为“浩然之气” 《孟子·公孙丑上》。和“万物皆备于我” 《孟子·尽心上》。,消解了外物的自在性;对于一己道德价值的强化,进而走向对他者差异性的否定与湮没。如此,孟子的良知,以绝对的光明趣求,反而走向了绝对的迷醉,或者说迷而不醉——即让天下、万物或他者迷于一己之主观,而不能让自身沉醉消融于大全之世界,也不能让他者回到其自身。在孟子良知中顯现出某些事物(道德自我与道德价值)的同时,它也隐藏了很多事物(自在的世界整体、自在的万物与自在的他者)——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孟子显现了“作为道德主体之我”,掩匿了作为所有人、所有物共存的“广袤生活世界”以及这个世界的“差异物”。因此,以拒斥酒而凸显道德纯粹性的主张,存在着某种遮蔽。在单纯的觉而不醉的道德主张中,存在某种可能的“迷”;而在真正的醉而不觉的情感沉沦中,则存在某种可能的“明”。

一、“酒”是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

酒与日常生活的联系,可以表现为诸多不同的样式,比如个人嗜好、礼仪祭祀、宴请酬酢等。一般而言,酒源自粮食而又是粮食的某种转化消耗形式。在等级社会中,粮食的生产与对其的占有和消费具有分离、异化。作为粮食转化形式的酒,也同样具有与其生产相分离、相异化的占有和消费。但是,尽管存在着分离、异化,酒作为基本生存资料(粮食)的转化形式,是人类的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方面与基本内容。在《孟子》中,酒也以与日常生活不可脱离的形式表现出来。

孝是日常人伦的基本方面,孟子亦如孔子一样强调孝。在儒家对孝行的赞扬中,曾子具有典型意义。在孝行中,孟子较为醒目地提到,为父(母)提供酒是一个重要的表现: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撤,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撤,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孟子·离娄上》。

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因为对曾子孝行的肯定,这里也可以看出酒并非仅仅具有否定性的意义,至少可以视为在孝行中的基本食物。《孟子》另外有一则故事说,齐国有个男人出去偷食人家祭祀的食物,伪称说是其朋友的款待,每次总是“必厌酒肉而后反”: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瞰良人之所之也。”早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坟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 《孟子·离娄上》。

这里有意思的是,齐人之小人行径与偷食祭祀的酒肉有关。一方面,祭祀中有酒肉,而且被齐人僭称为朋友款待,表明这是社会生活(祭祀)中的基本必备物;另一方面,齐之小男人的偷窃酒肉,又使得酒成为某种与道德上的瑕疵相关联之物。孟子还与学生讨论征伐问题,以商汤征伐葛而得天下为例来加以说明。孟子的叙述,将维护社会日常的祭祀与征伐战争联系在一起,一方面提到祭祀之礼必具酒肉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指出葛伯之无礼、无道尤其体现为夺酒肉:

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书曰:“葛伯仇饷。”此之谓也。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 《孟子·滕文公上》。

以此三条故事为例,可以表明,酒是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与日常祭祀之中的常备之物。实际上,在孟子哲学中,“酒肉必备”,可以视为“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孟子·梁惠王上》。的一个注释。平凡人的平凡日子,一个基本的内容就是吃肉喝酒。酒肉之备,显示着生命存在自身的夯实之基。

在此意义上,《孟子》本文中的一些记述,表明孟子对此是有所自觉的,但正如下文将要阐述的,此自觉却是不充分的。而且,在《孟子》中,酒的叙述已经与背德乱礼相联系,这表明孟子对日常生活中“酒”的态度,包涵着以道德拒斥迷醉的倾向。

二、对酒的拒斥与道德的迷醉

实质上,酒作为日常生活必备之物,在道德上又被孟子视为否定之物。

酒和德具有密切的关系,孟子自己就通过引用《诗经》把酒和德对举而论:“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梁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孟子·告子上》。孟子这里所讨论的人之良貴,实质上就是良知与仁义的一体,或者说,具有仁义内容的良知之自身自为肯定就是良贵;而将外在的评判与肉体实现视为牵合一处的“非良贵者”。很明显,孟子引《诗经》,是把“醉酒”与“饱德”作为本质不同、彼此对立的两个事物来看待的。个体在自身道德的完善与充盈上,以仁义为唯一的内容,从而拒斥膏粱之味的肉体性享受。与孟子大体和小体的区分相应,醉酒与流俗外加的虚飘赞誉之辞被孟子视为肉体性的败坏,不单单败坏良知对于肉体主宰,也败坏了肉体本身。“欲贵”作为自觉的道德或价值追求,必然指向“能追者”与“所追者”的本质一致性,也就是说,必然指向良知自身的自觉实现——也即孟子所说,经由思而实现自贵于己者的自觉实现。这是一种高度的道德理性主义立场,在此立场下,酒作为肉体性解脱与释放的象征物,受到孟子的否定也就可以理解了。

就道德立场而言,孟子对酒采取拒斥、否定立场,首先是将饮酒视为不孝的表现之一:“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 《孟子·离娄下》。尽管“饮酒”和“好饮酒”具有一些程度上的区别,但孟子以好饮酒为不孝的第二大表现,与他认为曾子行孝必备酒肉之间还是有一些紧张、矛盾。其次,孟子认为一个有干政之志的士者,不能般乐饮酒:“般乐饮酒,驱骋田猎,后车千乘,我得志弗为也。” 《孟子·尽心下》。这段话可以视为一般的“读书人”之德,不得包括“饮酒”在内的物欲享乐为生活内容和生命目的。简单地看,这是合理的。但经不得细究,比如孟子这里作为有志读书人排斥的包括饮酒在内的物欲享受,显然就是有权者的实际生活内容,而孟子却在道德-政治上强调治国者之德不能“饮酒吃肉”,这种矛盾和名实不副让孟子既使左支右绌也不管不顾。

生命存在有自觉,自觉性是道德存在的一个本质方面。对于极其突出道德自觉性的孟子而言,从道德上否定酒,有一个鲜明的对比,即他将道德之仁视为清晰明了之自觉,而与饮酒之迷醉对举:“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今恶死亡而乐不仁,是犹恶醉而强酒。” 《孟子·离娄上》。孟子这里所论,显然超过了表面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孟子·告子上》。的忧患意识,而以“仁”作为上至天下整体、下至个体之存亡废兴——生存与死亡的决定性基础。这个基础在《孟子》中有诸多表述,比如“仁者人之安宅” 这个说法在《孟子》中有两处:一是《孟子·公孙丑上》;二是《孟子·离娄上》。这个说法再与“仁者事亲是也,义者从兄是也”(《孟子·离娄上》)联系在一起,可以对《孟子》中那种良知先验主义的理解有纠偏作用。,但仅就与酒相联系而言,孟子无疑将酒与仁对立起来。二者的对立,就其深层次而言,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酒导致醉的生存状态,而醉的状态是道德上的“恶(e)”,是个体自然会“恶(wu)”的状态——所谓恶醉而强酒,表达的就是一种毫无理性自觉的生存状态,亦即,饮酒必然会醉,人自身厌恶醉的状态,而人自身厌恶醉却还强酒。厌醉而强酒,在孟子看来就是一种不可理喻的迷醉生存状态,理所应当受到拒斥与否定。另一方面,就孟子而言,在人的最为基本的生存情态中,对于死亡的厌恶是一种本能而深层的情态,如此情态必然驱使人自身竭力克服死亡本身,而寻求生命的真谛与本质,也就是生命存在在其源深之处就能绽放出自为肯定的可能通道,并自觉地走上此一自为肯定之道。仁就是生命自觉自为肯定自身的必然起点、必然旅途与必然归宿。只要生命以自觉的方式绽放自身,仁就是生命之为生命存在的本质所在。在孟子关于人之本性的讨论中,所谓性善的实质就是行善——即,人的生命存在活动以自觉自主的方式自我肯定地展开自身。

如此自为自觉的生命存在之“仁”或“善”,有诸多方面的涵义,就与酒的迷醉相关联而论,可以简单提及四个方面:其一,以具体行事活动为基础,觉悟与行动的统一,彰显出“由仁义行”的自为自觉之存在状态及其绵延; “事”这个概念在《孟子》中出现了一百多次,其中较为重要的几处讨论有三处,即《孟·子公孙丑上》“必有事焉而勿止”、《孟子·万章上》“天不言示之行与事而已矣”、《孟子·离娄上》“事孰为大,事亲为大”。详见《性善论与人的存在——理解孟子性善论的入口》,《贵阳学院学报》2017年4期。其二,人之能自觉地选择自身生命的内容与自主地造就自身生命的内容,是人存在的本质之处,是人性本质的元本质; 最为突出的是《孟子·尽心下》孟子所说的一段话:“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这里的关键不是何为性,何为命,首先是“君子能动地以命为性或以性为命”,突出人的主动选择是确定性与命的前提。因此,所谓“所欲”、“所乐”、“所性”的区分(《孟子·尽心上》),首先也是作为“所”之能动确定者的“主体之能”。其三,尽管天、命参与并渗透在人自身的存在之中,但作为“莫之为而为者”与“莫之致而至者” 《孟子·万章上》。,并非人之本质;其四,排除欲望、本能等小体作为生命的本质,用人之存在的道德本质排除人自身的诸多自然性因素。 用大体主宰、支配并压抑小体(《孟子·告子上》),强调“养心在于寡欲”(《孟子·尽心下》),突出道德本质对于形体改造的践形论(《孟子·尽心上》)等,都显示了这一点。这四个方面意味着孟子强化了道德理性主义,要求人自身道德生存的完全晶莹透亮,从本质上祛除人自身存在的任何阴翳之处,最后就将自身的生命存在完全绝对化为一个“操之在我”者 孟子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孟子·尽心上》)主张“自觉而能动的求之之活动,内在地蕴含着其所求之目的”,这是道德绝对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道德存在的纯粹性与绝对性,极而言之至于“彻底的明亮”与“绝对的自觉”,这就将人自身完整的存在,割裂、剖分而自限于“逼仄的道德自我”;以道德的自觉与自主之明,否定了人自身存在的广袤之暗;以道德清醒之显,舍弃了自然潜蕴之隐。

在此意义上,孟子对于无酒之清醒的追求,反而走向了无酒之迷醉。如果说饮酒带来的醉可能造成对于道德自觉性的遮蔽,那么,孟子所强化了的无酒之道德逼仄,则造成了对于潜隐生命、广漠苍穹与宏阔大地的遮蔽。没有道德贞定的生命,是一种醉;完全拒斥醉的道德纯粹性生命,则是一种更深的醉。就孟子道德哲学对于自觉自主之透明的强调而言,孟子的良知可以说是无酒之醉;如果醉酒之醉,是生命的沉醉,显示了生命的渊深与广博之面相;那么,良知之醉,则是生命的迷醉,显示了生命的自负与逼仄之面相。

三、无酒的政治即政治的迷惘

个体自身道德的完善与充盈,否定酒的沉醉,单纯在道德领域内,易于导向禁欲主义。而孟子的道德主张,并非仅仅是个体修养,它指向了政治之域。可以说,孟子的哲学,是道德-政治一体之说。在道德-政治上,酒作为平常人日常生活的不可或缺之物,受到孟子的拒斥和否定。就政治哲学而言,孟子认为,酒的无节制使用(昂贵的酒及其奢靡消费),可能导致权力运行的某种扭曲和恶化。针对齐宣王追求逸乐,孟子引用晏子和齐景公的对话,提出“乐酒无厌谓之亡”之论,对政治治理者之耽于嗜酒之类享乐,明确表示否定:“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惟君所行也。” 《孟子·梁惠王下》。

以酒作為表现,君王如果“乐酒无厌”,就是“亡”。孟子将之与“从流下而忘返”的流、“从流上而忘返”的连、“从兽无厌”的荒,合称为“流连荒亡”,意指治国者仅仅关注于自身的物欲享受而与民众的生活相脱离、相对立和相异化的政治样式。在孟子看来,治国者耽于享乐而陷于酒池肉林,就是走向社会、民众生活的对立面。就其直接意义而言,无疑具有合理性。但从进一步的引申而言,如果说民间生活本身就是具有“酒”的生活,那么,对于治国者“乐酒无厌”的批评,却不能走向反面,即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让治国者不得饮酒。

让治国者在“酒”面前保持一种“自制”,这与让一般人有节制地饮酒是同一种道理,本无所谓什么更高深、更高尚的理由。但是,如果强调,因为治国者处于“治国”的位置,从而为这个位置赋予特殊的道德意义、给予特殊的哲学本质,并从这个特殊的道德意义或哲学本质出发,高蹈踏虚,认为酒违背了这些意义或本质,必须拒斥或戒绝“酒”,才能保持“治国者”的道德纯粹性和哲学高贵性,那就会走向一种完全颠倒的立场——即无酒的迷惘状态。

对孟子道德-政治哲学而言,如上所说并非一个欲加之辞。在孟子看来,不但治国者需戒绝酒,而且从根本上说,酒与德是直接对立的。在“酒”上体现出来的如此道德洁癖,实质上折射出来的是另一种扭曲。酒与道德和政治的对立,孟子有一个阐述: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孟子·离娄下》。

赵歧注说:“旨酒,美酒也。仪狄作酒,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而绝旨酒。” 《孟子注疏》,赵歧注,孙奭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4页。《战国策》里面有一个更为细致的描述:“梁王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酒酣,请鲁君举觞。鲁君兴,避席择言曰:‘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后文与对美酒的否定并列的,是美味、美色、高台陂池,其后果都是“亡其国”。 刘向集录,《战国策·魏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46-847页。《战国策》关于拒斥酒的叙述,侧重在警醒君王保持自身对于江山社稷的“占有不失”;《孟子》之拒斥酒,则立意更高,突出的是君王自身自觉修德,保持德性的纯粹与德行的笃实,以天下黎民为忧、以自身德性抱负的实现为怀。在此,酒与道德-政治的关联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禹对酒的否定——“恶旨酒”,与汤执中立贤、文王视民如伤望道未见、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周公思兼商汤、文、武之德而勤勉治政联系在一起,表明孟子认为治国者不饮酒或拒斥酒是一个基本的道德-政治原则,是治国者之德的起点;二是就禹而言,“恶旨酒”对酒的拒斥和否定,是与好善言相对举的,表明孟子认为好酒和好德是彼此矛盾的(至少是负相关的)。简言之,在“酒”和“德”之间,孟子舍酒而取德,认为道德生存(尤其政治生活中的道德)排斥酒。在其中,渗透着一个谬误的设定,即似乎治国者只要能克制饮酒嗜好(以绝旨酒为表征的克欲),就能在道德上保持纯粹性,从而也就能在政治上保持道德性。如此谬误,又掩盖着一个更深的谬误,即孟子承诺了治国者本身的德性善与政治善之间的一致性,而忽略了二者之间的异质性。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孟子“绝旨酒”的主张,以个体的理性禁欲彰显道德纯粹性——脱离肉体性的良知之呈现,以道德纯粹性来担保政治合理性,从而以某些个体的道德理性主义泛化为政治普遍秩序,这是一种无酒的迷醉——即道德-政治本质一致性的迷惘。

实质上,治国者也就是与普通百姓一样的“好酒嗜肉”之人。政治合理性要指向的不是治国者之对于酒肉的“道德性”禁绝,而是对治国者在酒肉上的“无度无限”的“法律性”禁止。治国者在道德上体现出完美特性当然是可欲的,但一方面,治国者之完美德性与政治之善之间并没有本质一致性;另一方面,治国者本身的德性完美虽然是可欲的,但并非是可求的,并不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必然性。在权力专制下,政治上高蹈凌虚的道德禁欲主义,必然以诲淫诲盗为底子。

四、天地人的消弭与良知迷醉的极致

孟子在道德-政治上对酒的拒斥,实质上是以对流俗醉酒的拒斥,来遮掩其更为深刻的道德-政治之迷醉,而湮没了作为生命整体得以显现的契机之一,即沉醉——那种有我而对于自我固闭的审美消解与情意消融,并且在不断克服自身界限束缚之际,让整体保持自身的自在性,让自身融入整体而与他人和万物同生共在。

在道德理性主义逼仄取向基础上的道德-政治本质一致性,既有思想的谵妄,也有权力的狂妄,二者沆瀣一气,导致权力专制与思想独断彼此助力的权威主义。实质地看,表面上拒斥权力专断的孟子仁政思想,骨子里面却具有与权力专断一样的思想专断色彩,这是常被忽视的。尽管孟子个人具有傲骨之气,使得他不与当权者沆瀣,但其哲学中与权力一致的专断性,在后世儒者那里,却较为突出地滑向了专权的怀抱。如前已说,孟子哲学的基本指向是立基于道德主体的自觉、自主,走向在我者自身的绝对透明与完全纯粹的生存,但是,这个从天命、他者返回的“自我”,却以自身的逻辑逸出自我或在我者之域,而僭越为天,并消解整体世界以及万物的自在性与客观性,并且突出地湮没、否定具有差异性的他者。就此而言,孟子哲学体现出浓厚的迷醉性特征。

首先,被他排斥在自我道德生命本质之外的天命,又以神秘莫测的方式成为自我道德实现的逻辑内容:“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孟子·尽心上》。这当然也可以说是孟子“靠自己思维之力而贯通天人” 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41页。,“依靠个人的自力与‘天相通……而不假任何外在的媒介(如巫),最后则只有乞援于一己之‘心” 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54页。,可是这个一己之心究竟如何通达于天,则充满神秘主义,那条道路隐秘为一条密道——“人心深处有一密道可以上通于天” 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54-55页。余氏此处是转述刘殿爵的观点。。对于追求道德自觉与自主的“透亮之明”而言,一己之心通往天命的道路作为不能显明的密道,无疑是一个反讽。一个拒斥沉醉的透亮,以隐秘的密道,将一个漆黑而潜隐的天命纳入自身之中,美其名曰“内在超越”,实质上不过就是一种与酒之沉醉相反的理性迷醉。特定个体以一己之心或力通达于天,改变的仅仅是天在此特定个体之处的呈现,而非天本身。孟子的迷醉乃在于,因为“我”的“通天”,天就成为属我之物,而“我”就僭越成为了“天”。以即天即我的形式,孟子所谓的道德良知,其迷醉就抵达了极致,以至于天地万物和他人也一并被视为“属我之物”。

其次,天地万物被道德自我收摄为属己之物,不再是自我委身天地万物之中,而是天地万物成为道德之我的显现。天地成为道德自我的“神化实现”:“夫君子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 《孟子·尽心上》。万物成为道德自我的“内在之物”:“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 《孟子·尽心上》。无论是理学的“万物之理在我”,还是心学的“万物之意义与我情意相感通”,都可以视为“万物皆备于我”而“自我吞噬天地万物”的转化形式。以道德性转化天地万物,而弥漫整个世界,整个世界成为“道德性的世界”,即所谓经由道德的自我成就而使得天地浩然一体的“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 《孟子公孙丑上》以自身的透明晶莹之亮,进而以天地万物皆为己所亮,以天地万物之整体世界為一个绝对的“大光明”,毫无阴翳暗影,这无疑同样是道德理性主义的迷醉。人类的世界具有道德性,这体现了人类的尊严和价值;但是,世界的整体本身,万物的多样性本身,其客观性与自在性并不能就此被消弭、湮灭。让世界及其万物逗留于其自在性之中,实质上也就是让人自身保留着多样性的绽放本身。以绝对的光亮遮蔽了世界及其万物的自在幽隐,本质上就是遮蔽了人自身的内在渊深之幽隐。力图将世界及其万物和人自身完全、彻底而绝对纯粹化为“晶莹剔透”的存在,这是一种绝对理性主义的迷醉。

再次,他人,作为与我一样的平等的生存者,在孟子道德自我的逼仄转而为膨胀的弥漫“转化”中,丧失了其权利、尊严、意义等各方面的自由、差异性、独立性与平等性。在道德个体的道德反思之中,孟子不但直接将观念主张不同的墨子、杨朱视为禽兽 “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见《孟子·滕文公下》。,而一般的他者之不合于自身,也被视为“禽兽一般的妄人”:“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于禽兽又何难焉?” 《孟子·离娄下》。实质上,在众所周知的“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的论证中,孟子表面上的人本主义立场,就其道德本质“排斥某些人乃至很多人”而言,深蕴着非人道主义的倾向。以他者为禽兽一般的妄人,这显然悖于王道仁政精神的本质,显露出孟子哲学中的内在悖谬。即便不是禽兽一般的妄人,一般人也只是待圣人去觉醒的愚氓。孟子以伊尹的口吻说:“(伊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于吾身亲见之哉?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纳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 《孟子·万章上》。自以为太阳,自以为因为爱他人就具有了对于他人加以戕害的理由;强烈以耀万物,而坏灭了他者自身虽然微弱却自足的萤火虫之明。在卡莱尔的英雄主义赞歌中,他人作为群氓,就是英雄或伟人实现自身光芒的燃料 [英]卡莱尔:《英雄与英雄崇拜》,何欣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一章。,孟子的思想中,这种道德-政治英雄主义或圣人主义是极为炙热的。

天命在怀,天地万物在心,他人及万民在掌中,这不单单是思想的狂妄了,而是道德-政治的迷醉与谵妄了。由此迷醉与谵妄,孟子呐喊出如此话语,其不可理解性也就得到一定的理解:“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 《孟子·公孙丑下》。五百年与七百年之间都出现了数字差缪,这迷醉已然很深了。因其迷醉,思想的力量与政治的力量之间,再也无法区分,“平治天下”就成为谵妄不实之语了。尽管其无酒的迷醉状态深入骨髓,也许在其失败惆怅之际,孟子还是有些清醒意识;但这些微的清明意识,还是被迷醉淹没着:“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大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 《孟子·尽心下》。这是《孟子》最后的话语,在迷醉中,究竟是见而知之者,还是闻而知之者,孟子自身的定位也不甚了了,倒是开启了后世儒者不断恶化的迷醉,以至于最终成为思想史之病的“道统论”。

孟子拒酒而陷入道德迷醉,其實可以反过来看,正因为其陷于无酒的道德迷醉,所以不能领受饮酒的沉醉:“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孟子·离娄上》。这对于道德生存的强化而至于“不可遏制的手舞足蹈”,本质上可以视为无酒的迷醉状态——它显明了生存的某些方面,也遮蔽了生存的某些方面,使得生命整体晦然不彰。其实,酒在孔子是不必否定的,而是“无量不及乱”而已。孔子的生命存在状态,虽有悲怆之处,但雍容而不迷醉,大概是对酒的接纳使然。

在尼采看来,生命的悲剧性所在,需得酒神之沉醉与日神之清明的统一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尼采那里,与酒神精神之醉相对的日神精神,并非白昼之觉醒状态,而是梦境状态。将日神精神视为梦,而与酒神精神相统一而论人的审美存在,无疑彰显了一种拒斥单纯理性主义视野的努力。(参见周国平译,《悲剧的诞生:尼采美学文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2-21页。)。饮酒之沉醉,并不就指向暗黑之隐,而是对于生命存在的某种揭示与绽露;理性之自觉,并不就指向光亮之显,而也会导致对生命的某种遮蔽与淹没。无饮酒之沉醉的理性,易于走向本质主义的太阳耀目之明而遮蔽了生命存在的整体;没有理性清明的饮酒沉醉,易于走向自然-本能倾向的顺性之为而遮蔽了生命存在的路向。在二者的审美式融合中,生命的整体庶几得以持存。

由此而言,分析《孟子》中有关“酒”的讨论,使得我们看到,在道德与政治单线理性一致性的脉络中,以道德的理性纯粹性为标榜,生命存在的整体被单子化,生命存在的幽深被肤浅化,生命存在的广度被窄化,生命存在的多样性被单一化。

(责任编辑:轻 舟)

The Intoxication of Conscience: A Discussion

Focusing on Alcoholic Drink in Mencius

Guo Meihua

Abstract: In Mencius, there are nine passages that mention alcoholic drink. Although it admits alcoholic drink is basic for everyday life, it mainly shows the refusal to the intoxication of drinking according to the absoluteness and purity of moral reason. Such refusal, which leads to anti-alcohol, reflects Mencius confusion in politics. In a deeper level, it shows that the absolute and pure moral transparency which Mencius was pursuing comes to its contrary. That is, Mencius emphasizes the absolute transparent moral-self, but this self dispels the Heaven(Tian) in itself, annihilates all things in themselves and the world as a whole in itself. Furthermore, it denies the others otherness and independence. In this regard, Mencius conscience philosophy as the refusal to drinking intoxication is actually the intoxication of conscience without alcoholic drink. It manifests some profile of life while it closes over the life itself as a deeper and broader whole.

Keywords: Alcoholic; Drink; Conscience Self-awareness; Intoxication; the Intoxication of Con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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