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研究现状

2018-05-07 09:36曾维导
卷宗 2018年5期
关键词:文献综述大数据

摘 要:采用文献研究方法和文献计量学中的关键词共现分析,对1980—2017年间中国知网数据库(CNKI)的3个子数据库收录的14篇关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研究的论文进行了统计分析,揭示信息伦理领域研究现状以期为信息伦理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伦理;文献综述;CNKI数据库

1 前言

2012年2月的纽约时报专栏“大数据时代已经降临在社会经济、商业以及医学等各个领域中。”数据量的急剧增长形成了现在的数据井喷,有学者还提出“数据宇宙”的概念。21世纪的“新石油”——大数据,是相对于一般数据而言。目前学界尚未形成统一、公认、权威的严格定义。信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计算机伦理学、网络伦理学研究的问题, 也包括一切信息传播技术如电信技术、卫星技术、网络技术等带来的伦理问题, 还包括大众传媒、新闻、图书馆、档案等领域的伦理问题。[1]作为图书馆工作者, 研究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问题责无旁贷。

2、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CNKI数据库”是我国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和会议论文等各类资源的大型全文和二次文献数据库,是国内最具权威的学术文献数据库。本文研究数据选中国学术期刊库,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选取篇名为“大数据”和“信息伦理”两个词段检索,检索条件设定为:篇名=大数据、信息伦理,或含篇名=大数据、信息伦理,精确匹配,其他为默认条件,检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共检索到相关文献14条。

3、研究文献梳理

3.1 硕士论文文献整理

针对现有大数据伦理道德问题,黄雯提出评价信息通信技术政策需要考虑的9个伦理学原则。[2]李丽丽认为,加强大数据使用主体的道德建设、提升维护个人信息保护伦理道德的技术手段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升级个人信息加密技术等。[3]刘志勇指出可从宣传教育方面、法律方面和技术方面三大方面进行构建。[4]臧一博认为从技术层面、社会层面和主体层面分析了引发信息伦理问题的原因。在技术层面,大数据缺陷是信息伦理问题的技术根源;在社会层面,制度失位导致对大数据管理无序;在信息行为主体层面则表现为信息异化与伦理意识弱化。最后本文提出了构建大数据信息伦理的主体要素和五个基本原则以及实现途径。主体要素分别是人、信息和信息媒介,五个基本原则分别是人本、无害、公正、尊重和知情同意原则;实现途径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分别是强化信息伦理教育;研究和建立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准则;提升技术伦理意识,加强技术创新与管理;建立健全数据信息法律法规;运用社会舆论,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高主体道德自律。[5]

3.2 期刊文献整理

安宝洋、翁建定认为,加快完善数据安全法律,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并不断创新安全防护技术,提高公众的信息素养和数据维权意识。[6][7]宋振超,黄洁提出了网络伦理失范的治理原则包括遵循现有的社会伦理原则、坚持与维护相统一的价值原则、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最后提出加强网络立法机制;倡导行业自律,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增强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数据权利;加大技术控制,降低隐私泄漏风险;开展网络信息伦理道德教育。[8]陆伟华[9]陈天洁[10]提出走出困境的对策思考,如制定信息伦理准则,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升级技术手段,加强信息伦理道德教育,增强“自律”能力。吕耀怀、罗雅婷从道德、法律及技术方面强调在实现收集与处理个人信息之社会价值的同时,又要切实保护好个人的信息隐私,维护个人的隐私利益。[11]李伦、李波[12],张轶瑶、田海平[13]就大数据信息价值开发的同时,引发的一些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伦理问题, 如隐私权问题、知识产权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陈莉玥粗略地提出了社会信息伦理構建的三点建议,网民的自律与加强信息伦理教育的他律相结合;网络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自律与发展数据保密技术的他律结合;个人或企业的自保与健全的法规准则的他保结合。[14]刘科、刘志勇以全面责任为导向的信息伦理框架,将信息伦理教育、政策制定与法制建设相结合。要加强公众的信息伦理教育,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健全网络行为立法,形成完善的追责机制;倡导网络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以此促进大数据时代网络空间的文明与有序。[15]

4、研究现状总结

结合以上文献整理,安宝洋、翁建定的《大数据时代网络信息的伦理缺失及应对策略》被引14次;安宝洋的《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治理研究》被引12次;宋振超、黄洁的《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信息的伦理失范、原因及对策》被引10次;陆伟华的《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研究》被引8次。发表2篇的作者有刘志勇和安宝洋。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一专题领域里目前的研究热点可通过对高频主题词的词频统计分析,进而采用共现分析的技术挖掘这些主题词之间的联系。如图1显示出了高频主题词之间的亲疏程度,除了信息伦理和大数据紧密联系之外,其次就是治理、伦理、隐私和信息安全等等。

综上所述,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伦理已逐渐地成为信息领域的一个研究热点。学者们分别从各个领域如伦理学、新闻与传媒、图书情报与数字图书馆、法学、互联网技术、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应用等展开研究,纷纷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设性意见,如主体方面的信息伦理教育方面,既要加强信息伦理教育,又要提高安全意识,还要倡导行业自律;如客体的立法方面,加强各方面的立法,如网络行为的立法及违法必究的机制的建立;如信息安全技术方面,既要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也要提升普通网民的网络安全技术等。

参考文献

[1]沙勇忠, 牛春华.网络伦理学的兴起及其知识范畴的形成[J].图书与情报, 2007,(3).

[2]黄雯.大数据时代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伦理管理和政策研究[D].北京:北京协和医学院,2014.

[3]李丽丽.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伦理问题研究[D].成都:成都理工大学,2017.

[4]刘志勇.大数据时代我国信息伦理问题研究[D].河南:河南师范大学,2017.

[5]臧一博.大数据时代下信息伦理问题探究[D].辽宁:渤海大学,2016.

[6]安宝洋.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治理研究[J].科学学研究, 2015,(5).

[7]安宝洋, 翁建定.大数据时代网络信息的伦理缺失及应对策略[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12).

[8]宋振超, 黄洁.大数据背景下网络信息的伦理失范、原因及对策[J].理论与改革,2015,(02).

[9]陆伟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研究[J].现代情报, 2014,(10).

[10]陈天洁.大数据时代下信息隐私问题的伦理考量[J].世纪桥,2016(4).

[11]吕耀怀, 罗雅婷.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收集与处理的隐私问题及其伦理维度[J].哲学动态,2017,(2).

[12]李伦, 李波.大数据时代信息价值开发的伦理问题[J].伦理学研究,2017(9).

[13]张轶瑶, 田海平.大数据时代信息隐私面临的伦理挑战[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7(6).

[14]陈莉玥.基于大数据的信息伦理问题及构建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 2014(09).

[15]刘科, 刘志勇.责任的落寞: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伦理失范之痛[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5).

作者简介

曾维导(1979.6-),汉,男,海南屯昌人,研究生,初级职称,研究方向或主要工作性质:参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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