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布合作社治理结构研究

2018-05-14 09:56吴邦贵付国松赵桂敏
大经贸 2018年3期
关键词:治理结构

吴邦贵 付国松 赵桂敏

【摘 要】 我省特色产业多以合作社为其组建形式,规模大小不一,合作社治理结构的优劣成了产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拥有一个规范化,专业化的合作社治理结构是我省特色产业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 土布合作社 治理结构 契约关系 合作社结构机制

一、合作社治理理论

合作社发展初期,其形式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为社员提供农产品的销售服务,且以横向合作为主。随着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提升,传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的多种类,多功能需求。

合作社既有企业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企业,合作社必须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专业的品牌管理、规范的人力资源战略,即合作社组织管理企业化。

二、黎平土布合作社产业发展现状

(一)黎平土布合作社发展规模及社会效应。黎平县侗品源传统工艺农业合作社成立于2014年9月,由县级侗族蓝靛靛染技艺传承人陆彦梅、陆勇妹等带头成立。目前拥有肇兴侗寨专卖店、黎平清泉路总店、黎平翘街一分店、黎平南泉广场二分店四个实体店,承载产品的销售。拥有“侗品源”、“嘎老”、“男耕女织”三个商标和改进后的侗族豆染技术专利。合作社拥有蓝靛染料、服饰制作销售、包包系列、围巾系列、香包系列、文化体验活动等六大类产业链,共80多个产品。2016-2017年企业产值400余万元,销售额290余万元, 为脱贫攻坚做出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

三、黎平土布合作社治理结构

(一)黎平土布合作社结构

1、合作社组织结构基本概况。土布合作社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进行生产经营,组织结构主三层:第一层为决策层,负责合作社的全部经营决策及经营任务的分配,是合作社的主体大脑,由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大会组成;第二层为生产基地,由一个原材料生产基地和一个布料制作基地构成;第三层为与合作社签订合作契约的农户。第一层主体结构承担了经营销售、产品开发等一系列主要工作,是二三层工作任务下发和任务成果验收的最终部门,第二、三层结构主要负责配合第一层,完成上一层下发的任务。

合作社负责制定生产经营策略,并以自身的生产基地为生产基础保障以农户自主生产作为补充。合作社基地对外还起到打样的作用,向外界市场展现自身的经营实力。土布合作社这一模式在保证合作社经营发展能力的同时,带动农户致富,为农户提供了工作岗位。合作社不用承担过多的成本压力的同时,农户也不用承担太大的工作压力。

2、权利分配。合作社实行股东制,股东大会是合作社最高权利机关。研发部、营销部、财务部、生产部属于同一等级,听从股东大会及法定代表人的安排。农户是合作社原材料生产契约方,有权利对种植产品价格制定有一定的建议权利。

(二)黎平土布合作社利益机制形成及其完善。经过改革发展,土布合作社从单纯的集体利益供销价格利益机制,到现在的股份制+合同社员制。合作社利益机制主要有如下几种:

1、保证农户收益机制。在保证农户收益上采用了“三包”机制,既“包技术指导、包渠道提供、包产品销售”。在技术方面,合作社每年免费开展两期培训,传授侗族刺绣技艺、靛染技艺、织棉技艺。在产品销售上,合作社会与农户签订供销合同契约,以市场价格波动中心点为定价,向农户收购产成品,确保农户的产品销售稳定。2、积极性与利益冲突处理办法。在农户积极性与合作社利益冲突的处理上,合作社采用激励机制办法和末位淘汰机制化解农户积极性与合作社利益冲突问题。3、政府在贫困户社员的收益上充当的角色。黎平县政府对于新型合作社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政策支持,在财政上出台了政府贴息贷款方案,可依据扶贫卡办理三年期最高5万元的贴息贷款,县扶贫办对贫困户创业进行效益补助政策。4、保证贫困户脱贫责任机制。合作社通过“品牌带产业、企业带基地、合作社帶农户(贫困户)”实现了“文创三带”。实行订单式扶贫,坚持就地取材就地用人,为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三)黎平土布合作社内外契约关系

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契约关系,与内部部分社员以契约形式维持彼此之间的关系。合作社与外部商户签订供销合作契约用以维系与购销商的买卖关系。

1、内部契约关系。合作社内部与农户签订的是生产购销型合作契约。合作社签订的一般都是供应契约,供应契约指通过合理设计契约,减少合作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促进合作社与农户和其他契约关系者之间的紧密合作,确保有效完成双方的订单交付,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降低供应链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绩效。2、外部契约关系。合作社与外部合作商签订合作契约,用以维持和发展自身业务。合作社与外部商家签订契约,有利于合作社的产品销售业务,稳定了合作社经营规模。商家通过与合作社签订契约关系,可以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其他经销商没有的部分优惠权利,从而形成双赢的利益关系。

四、合作社结构治理的启示

(一)在组织结构上,组织者应该适当放弃部分组织部门,将其以外包形式转出组织,保留主要的核心组织结构,保证组织能够更好、更简单的发展。减少组织人力管理上的负担,让团队拥有更多的精力去发展,更适合中小型规模合作社发展需求。(二)在合作社利益机制制定中,应更多的适用股份制形式,让社员意识到自己不仅仅只是给合作社打工,而是为自己奋斗。(三)契约关系的签订,将农户利益与合作社挂钩,在惠及农户的同时稳定合作社的基础生产。契约关系的维护关系到合作社发展的前景,做好契约维护工作对合作社发展起决定性作用。(四)对于合作社的发展可以寻求政府的帮助,依据地方政府政策寻求政府支持,在政策和经济上上给予支持。

总之合作社的结构治理需要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同时也要结合合作社及当地经济文化的实际情况,创新组织结构及治理方法。

作者简介:吴邦贵(1993—),男,侗族,贵州黎平县人,经济学学士,贵州师范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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