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调查分析

2018-05-14 07:40崔秋滢
大经贸 2018年2期
关键词:保护意识个人信息

【摘 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交流速度的提升极大地方便人们的生活,随之而来的个人信息的泄露及滥用等问题越来越多,本文为了了解公民对个人信息认识及保护意识通过问卷调查,具体分析已掌握了调研数据,了解受访人对其个人信息有一定重视,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足,提出了加强对个人信息法律的宣传、公民自身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加强的行业自律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保护意识 法律宣传

前 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大数据、工智能,人们生活更加智能化和便捷化。关于个人信息的问题越来越引人关注,为了了解公民对个人信息的认识及保护意识的实际情况,本人进行了抽样查,其中大部分受访者对其个人信息认识不到位以及保护意识不足等问题,现将调查情况做如下分析,旨在提高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一、调查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一)调查的基本形式

问卷调查方式。调查问卷的对象是河北省肃宁县公民,受访人有120人,其中男性有44人,占调查问卷的33.67%,女性有76人,占调查问卷的63.33%。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有27人,占22.5%;高中学历的有9人,占7.5%;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有69人,占57.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15人,占12.5%。

(二)调查的基本内容

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现状分析、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认识不足的具体调查分析以及强化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具体措施内容。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现状调查分析

通过调研,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现状令人堪忧,大部分人在毫不知情的的情况下,个人信息就被泄露了,例如,大多数受访人频繁地收到过陌生的推销电话,而且对方能够准确地说出其的姓息;有一部分受访人遇到过有关机构随意放置其的信息的情况;少数受访人或其家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在网络、媒体或者其他载体上擅自公开,甚至遇到过个人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在调查中,受访人认为自己个人信息泄露的有112人,占93.33%。

(二)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具体方面调查分析

在調研中,设计了一些受访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使用和保护的问题,可以了解受访人对其个人信息有一定重视,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足。从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设备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其他方面信息这四个方面的保护意识进行分析,以了解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实际情况,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保护意识的调查分析

“您认为哪些个人信息最为重要(可多选)”,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112人认为是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 ,有82人认为住址和联系方式,有46人认为是医疗信息,有55人认为是个人数据资料。可以得出公民对个人信息的内容有所了解,但是认识不全面。

2、个人设备信息保护意识的调查分析

“您在使用QQ、微信,支付宝等类似的社交或支付软件时,是否了解这些软件中的账号与安全的内容”,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29人不了解,没看过,占24.17%;有83人了解其中一部分,占69.17%;有8人很了解,特意关注过,占6.67%。

“您在换新手机以后,会对旧手机的个人信息怎么处理”,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30人,放着不管,占25%;有37人删除部分部分,占30.83%;有53人把旧手机格式化,占44.17%。

3、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意识的调查分析

“您最有可能通过何种途径留下个人信息(可多选) ”,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90人认为是网络注册(购物、求职、论坛、社交网站等),有97人认为是银行、手机等业务办理,有56人认为是证件丢失,有27人认为是交友。

“在网络上要填写个人信息时,你会”,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18人全部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占15%;有97人选择性填写个人信息,占80.83%;有5不填写个人信息,占4.17%。

4、其他方面信息保护意识的调查分析

“如果意识到个人信息泄露,您会 ”,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34人上网查询,寻求补救措施,占28.33;有41人诉诸法律,保护个人权益,占34.17%;有15人询问同事、朋友,占12.5%;有30人不知所措,占25%。

“您是否知道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7人非常清楚,占5.83%;有54人大致了解,占45%;有53人基本不了解,占44.17%;有6人完全没听过,占5%。

“基于以上问卷和自身实际情况,您给自己的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打多少分”,在120份调查问卷中,有5人很有意识(90~100分),占4.17%;有40人较有意识(80~90分),占33.33%;有65人意识较弱(70~80分),占54.17%;有10人毫无意识(低于70分),占8.33%。

通过以上的调查分析,在公民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不足具体方面可以总结为:首先,公民对其个人信息认识不到位,忽略其重要性,在使用个人信息过程中容易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其次,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认识不足,不能很好地保护其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最后,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维权意识不够,当个人信息被泄露之后,不能采取有效的方式来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

三、强化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个人信息法律的宣传

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可以通过电视、网络等各种舆论宣传媒介加大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和对公民多进行个人信息犯罪法制教育,政府部门、银行部门、通讯部门、公司、网站等公民日常涉及的场合在需要公民填写个人信息的地方要进行宣传和提示,让公民对其个人信息有充分了解以及获知更多个人信息泄露的和方式,在自然而然中形成对个人信息有一种的保护意识;同时,让公民懂得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学会维权,在个人信息遭受泄露或非法利用时,及时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二)公民自身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公民要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自身的信息安全意识,有如下做法:

首先,公民在遇到有要求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要了解其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之后再决定是否提供,不要盲目地提供信息;

其次,公民平时要注意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的保护,不轻易泄露自己的隐私信息,经常核查账户,提高密码安全级别,减少被破解的风险;

再次,公民要注意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快递单、发货单等单据不要随便丢弃,要及时做好保管或销毁,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

最后,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公民在上网要选择安全的网络环境,应尽量避免使用免费的无线网络,在正规的网站上网、购物,在浏览网页后要尽量删除浏览痕迹,减少被跟踪的风险,在进行网上交易要谨慎,防止账号密码的泄露。

(三)加强行业自律

有关组织、部门和企业在收集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应在采集个人信息的时候尊重公民知情权,向其说明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使用方式和期限,并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采集和使用信息;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要妥善保管,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保管,并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外,不得随意地将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因此,有关组织、部门和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尊重个人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结束语

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公民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进行调查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希望本文对提高公民对个人信息的重视程度,减少个人信息的泄露,保护自身个人信息安全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德良.论个人信息的财产权保护[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

[2] 齐爱民.中国信息立法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 齐爱民.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

作者简介:崔秋滢(1989—),女,河北省肃宁县,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青海民族大学法 ,10007。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

基金项目: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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