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初探

2018-05-14 14:58许继法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18年12期
关键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工程

【摘要】为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市场运作效率,我国正积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工程审批事项不断简政放权,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淮安市行政审批制度的现状,对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为重大建设项目快速推进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展开深入研究,力争为淮安市建设项目审批提供一定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行政审批;建设工程;制度改革

2013年以来国务院颁布了一系列减政放权的政策性文件,要求各级政府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近年来淮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府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政放权的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淮安市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案研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现状与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从旧体制延续下来的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

1.1审批事项太多审批范围太广

审批几乎涉及了所有行业和主要社会经济活动与此相适应政府的审批机构多审批人员多审批工作量大审批在政府的管理活动中所占比重很大。审批成为政府行政管理的主要方式,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审批这么多事项。

1.2多头管理严重影响审批时间

由于隶属于不同的分管口径,重复审批、多头审批、层层审批的现象十分严重,包括发改、土地、城建、环保、 农业、水务、林业、文物等主管部门出于各自的职责导向、部门利益各自形成了部门规划体系,对于建设项目用地做出了多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因部门差异往往存在着一定的相互冲突,直接影响到了建设项目审批久拖不决。

1.3审批不规范

许多审批事项缺乏政策和法规依据,不是依法审批、按章审批;审批的内容、条件、程序不明确,许多审批只规定了一些原则性条件,这种审批条件的模糊性,使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过大,容易形成不正当、不公正的审批;审批缺乏公开性,致使许多审批带有很大的不透明性和盲目性,容易滋生腐败。

1.4重审批、轻监管

对审批之后的执行情况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管,往往是一批了事,甚至把审批当作谋取部门利益的手段,只管在审批中收费,不管实际经营活动是否合法。

2、淮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的创新研究

针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中的问题,淮安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按照“弱化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改革思路,灵活“加”“减”,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经清理简化,目前淮安市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42项,办理环节由187个压缩为169个,精简率为9.6%;平均承诺办结时限为4.19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压缩了80.34%。

2.1清理审批项目

坚持“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原则,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将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项目同步清理,不留死角。与此同时,着力精简优化环节流程将没有法定依据的办理要件和前置条件全部取消;将涉及重要资源配置、重大利益调整及环境保护等需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列为决策性审批项目,把只需根据硬性条件就能决定是否审批的,定为程序性审批。对程序性审批项目实行充分授权,全部取消领导审批环节,行政服务项目全部取消实质性审批。

2.2畅通绿色通道

项目预审按照初审、现场踏勘、召开预审会和发放预审确认联系单的流程运行,经项目预审会审查通过的项目,凭项目预审确认联系单进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各部门按照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手续,保证项目及时开工。项目预审制度的推行,实现了扩大引资规模与提高引资质量相结合,确保规模大、实力强、利税高、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为服务各县市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减少了土地违法、过度占用,全面提升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3精简减少审批的前置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可同时进行施工图方案设计,不再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作为前置条件,建设单位凭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立项或备案文件以及土地出让合同,即可申领用地规划许可证,减少了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及职能部门审批环节,为提前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赢得了时间。对工业用地招拍挂项目,建设单位通过竞标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只需提交土地《成交确认书》即可申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大大推进了工业项目审批进度。

2.4优化审批流程

在土地出让前,先行向土地储备单位核发选址条件,储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單位编制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后,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所包含的内容(如规划指标、日照、景观、交通、环保、市政等)进行论证和优化,把可能存在的问题集中在前期解决,确保地块出让后能顺利通过各项审批,尽快启动实施。通过对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流程进行优化,大大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间,节约了行政成本,方便建设项目业主各项手续的办理。

3、淮安几种审批模式

3.1“四联合”并联审批方式

“四联合”:淮安“集团作战”凸显高效率。建立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四联合”并联审批方式,形成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的新型审批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推广应用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图审、勘验效率分别提升82.3%和66.7%。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以“集团作战”的高效克服“单兵作战”的低效。

2015年9月,淮安市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勘验服务中心成立,以政务办人员为主,从住建、规划、消防、民防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全面覆盖企业设立阶段联合踏勘、项目审批阶段联合踏勘、项目审批阶段联合评审、方案审批阶段联合图审、项目施工阶段联合踏勘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6个环节。

3.2盱眙模式

“盱眙模式”:县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样本。在盱眙县成立全国首家全省首创的县域行政审批局,将审批印章由53枚替换为1枚,审批科室由75个精简为4个,审批环节和层次压缩50%、平均办结时限减少70%。2015年7月24日,盱眙县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将区域内分散在不同部门的审批权,全部集中划转到这一新部门实施,实现了“一枚公章管审批”。目前,盱眙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等12个政府工作部门和盱眙县地震局所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到行政审批局。以实现“简权、担责、防腐”以及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为目标,盱眙在改革过程通过权力结构再造、让权力归位,机构职能再造、让责任归位,政务流程再造、让利益归零,着力解决“一长四多”问题。

3.3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推动“政企互信”。涉企行政审批中试行“告知承诺制”,即由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企业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可在规定期限提交材料,审批部门据此当场做出审批决定,平均每户企业缩短审批时间4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同比提高57.2%,新增注册企业数同比增长30%,企业满意度达到100%。

结语: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重道远,尤其是在建设工程领域,此项工作对于转变府职能具有重大作用,必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使改革积极稳妥向前推进,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淮安在已取得的成果上,应继续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有关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逐步建立“五个一”审批体系,即“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破除发展障碍,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作者简介:

许继法,淮安市规划局工业园区分局,江苏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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