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转型升级的推进策略

2018-05-14 17:33郑瑞强石寒张哲铭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电商扶贫扶贫开发推进策略

郑瑞强 石寒 张哲铭

〔摘要〕 作为跨界精准扶贫重要载体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电商扶贫是新形势下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新思路。基于市场要素增益与行政资源整合、扶贫对象赋能与长远生计保障等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协同耦合机理,针对电商扶贫转型升级过程中存在的支撑体系薄弱、创新驱动不强等发展约束,推进电商扶贫转型升级应采取以下策略:优化电商扶贫政策引领,加大电商扶贫支持力度;尊重贫困人群主体地位,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培育主导特色产业,延伸电商产业链条;拓展电商扶贫领域,创新电商扶贫模式。

〔关键词〕 电商扶贫;转型升级;电商发展;扶贫开发;协同耦合;推进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18)03-0062-04

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脱贫攻坚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充分发掘新动能、有序规范新模式和推进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基于“传统扶贫资源碎片化重构”与“传统扶贫开发模式流程再造”的“互联网+扶贫”,即电商扶贫,因其在要素优化配置、促进贫困农户脱贫增收方面作用显著而逐步受到关注。围绕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内在耦合机理、电商扶贫工作推进体系等内容展开系统分析,并据此提出未来电商扶贫转型升级发展策略,具有明显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协同耦合机理

(一)市场要素“增益”和行政资源“整合”的耦合

贫困产生的根源在于发展要素不足以及要素配置低效,区域脱贫攻坚与贫困农户发展致富的关键是获得所需要的关键资源(资本、机会、制度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配置。行政主导背景下的区域脱贫攻坚有助于各项发展资源在“政府权威”影响下进行要素集聚与资源整合,也会因为“行政区划”产生发展要素流动交易成本增加、城乡发展要素交流中的价值扭曲等要素流动阻断现象,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和减贫效应的发挥。依托互联网经济的电商扶贫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跨越不同区域资源要素流动的空间藩篱,突破区域扶贫开发工作的“空间陷阱”,具体表现为:盘活贫困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资源,扩大发展要素交流融通;拓宽市场视野,整合线上线下、区域内外等发展资源 〔1 〕;强化供需对接,推动资源要素间的交换与共享,促进要素增益;助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和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引领贫困农户增收致富。

(二)贫困农户“主动参与”和多元主体“协同推动”的耦合

电商扶贫模式的本质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让农民和市场接轨,把传统的农民变成市场化的主体 〔2 〕。其因“扶貧手段新鲜、致富前景广阔、进入门槛适中、农特产品市场风险较低、运营成本不高”等特征,吸引了诸多利益相关群体加入。针对贫困农户生产观念狭隘、生产方式落后、生产服务供给不足等可能的致贫因素,电商扶贫模式通过贫困农户发展意愿分析、教育培训、资源与政策支持等方式,转变贫困农户“等、靠、要”的惰性发展思想,对其“授之以渔”,激发其发展活力,变传统扶贫开发工作中扶贫对象“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提高其发展积极性;引导贫困农户关注市场供求动态,及时合理组织生产,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发展经济、增收脱贫。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从技能培训、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综合执法监管等多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协同配合。这样,不仅能够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还可以逐步改善贫困人口在教育、消费、物流、信息通讯、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缺失,共同推进电商扶贫和多维减贫 〔3 〕,营造商务扶贫的良好氛围,有效发挥商务经济发展对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带动和支持作用。

(三)扶贫对象“赋能”和长远生计“保障”的耦合

传统“输血式”扶贫战略向现代“造血式”扶贫战略的转变,使得扶贫对象“赋能”作为扶贫方式重要选择标准得以彰显。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关键是其“发展可用性手段的不断丰富,亦即可行能力的不断提高” 〔4 〕,以及“对权利、自由权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社会基础等基本物品的公平享有” 〔5 〕。电商扶贫通过信息化手段,挖掘了贫困区域与贫困人口的发展潜力,尤其是通过信息方式“赋能”和促进区域生产市场化进程,在重构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户的社会身份与经济地位方面效用显著:一是基于电商经济培育,使贫困农户逐渐具备互联网以及商业运营知识与实践能力。二是有利于打通生产与消费市场直接对接的渠道,打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信息不对称”格局,摒弃城乡二元结构带来的“质优价廉”的弊端,获取较高比较收益,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伴随电商的发展壮大,区域农特产品产业链条也将得以延伸,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生态农业、电信、物流、网店服务等关联产业也将得到振兴。一方面可以为适龄劳动力提供大量就业创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区域居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等福利水平,促进贫困人口脱贫之后的生计可持续发展。

二、电商扶贫的作用路径

互联网环境下电商时空经济特征可以有效破解贫困地区发展的“信息鸿沟”与“孤岛效应” 〔6 〕。电商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构建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整合海量、分散化资源,促进贫困人口创新创业,满足多样化需求,有助于提升供给和消费,且以更低成本和更高效率实现发展要素与优势资源智能化的供需匹配 〔7 〕,最终改变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方式,帮助其实现脱贫致富。基于利益相关者分层视角分析,电商扶贫主要有以下三种典型作用路径:一是网商主体参与式,强调贫困人口的主体地位与参与意识。职能部门通过教育培训、政策支持、项目引导等方式,直接将贫困人口引入电商行业,使他们变身为网商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以获取收益、增收致富。二是产业链嵌入式,注重产业发展关联与龙头企业、电商大户示范带动效应的发挥。通过汇集当地龙头企业、生产大户、专业协会/合作社与地方电商交易平台等多方主体,围绕区域优势资源,形成面向电商的完整产业链,帮助和吸引贫困人口参与到电商产业链条中来,实现完全或不完全就业基础上的“低风险获取收益”。三是溢出价值分享式,关注电商发展过程中良性秩序的形成与完善。电商扶贫有助于贫困区域、贫困人口在发展中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在扶贫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运行逻辑”,完善资源配置的良性秩序,降低交易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生态。即使一些贫困人口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到电商扶贫行动中来,也可以分享电商扶贫行为的溢出价值。电商扶贫的这三种作用路径相互影响、互为补充,网商主体参与是核心,产业链嵌入是基础,溢出价值分享是保障,其实现良性运行的关键机理是,“在贫困区域通过分工深化” 〔8 〕,实现价值创新驱动基础上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降低贫困人口发展风险,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三、电商扶贫转型升级的制约因素

(一)对电商扶贫模式运行机理存在理解偏差

目前尚存在对电商扶贫模式运行机理理解偏差问题,许多人狭隘地将电商扶贫理解为“网上买卖东西”“远程交易”等简单商业活动。其实,电商扶贫作为一项专项扶贫方式,通过打通市场供求双方流通通道,不仅有助于实现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进城”,而且有助于实现“工业品下乡”,同时还有助于深化社会分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提高贫困人口收益。所以,要将互联网这个现代化工具有机嵌入“大扶贫”格局,并与其他扶贫模式协同运作,构建一种通过现代商贸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有效发挥减贫作用。

(二)电商扶贫支撑体系薄弱

电商扶贫强调“通过要素流动实现增益效应,惠及贫困人群”,注重运营成本降低和产业链各环节的价值增值,以此提高比较效益,对于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而这正是贫困地区的“软肋”:贫困地区道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普遍不高,公共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存在电商扶贫建设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适龄劳动力流动频繁,电商人才缺乏,尤其是贫困人群中掌握电商技术的人寥寥无几,且参与意识很弱,本土电商人才外流较为严重,贫困地区由于基础条件差、教育落后等原因,导致专业电商扶贫人才引不来、留不住;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低水平徘徊,产品精深加工与市场推广欠缺,生产的规模化、品牌化亟待推进;电商扶贫监管乏力,诸多参与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电商扶贫创新驱动不强

创新发展能够推动生产要素、生产技术、组织方式、产业结构、商业模式、产品、服务以及用户体验等的全方位变革,推动发展方式向依靠持续的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升转变 〔9 〕。依据电商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协同耦合机理和发展方向,电商扶贫与国家精准扶贫、“双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战略的结合程度有待加强,目前尚缺乏吸引人力、物资、要素流入并影响传统农村社会的有力政策抓手,缺少刺激和推动电商扶贫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研发转化机制、电商扶贫成果评价演示机制、电商扶贫参与主体的向往汇聚机制以及电商扶贫资源要素捕捉与优化配置机制,与电商扶贫相关的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等亟待加强。

四、电商扶贫转型升級的推进策略

(一)优化电商扶贫政策引领,加大电商扶贫支持力度

领跑全国电商扶贫,需要优化电商扶贫顶层设计,注重电商扶贫政策与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以及区域大扶贫格局的融合,建立健全农村电商扶贫工作机制,成立具有较强执行力的电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电商扶贫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效用发挥,有效衔接电商扶贫与产业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等扶贫政策,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应加强贫困地区电商扶贫发展资源要素保障,优化激励政策体系;合理规划、布局电商扶贫发展格局,加大对电商扶贫站点、参与电商扶贫主体减贫行为的财政扶持力度;针对各地区电商扶贫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应加强电商扶贫产业产品品牌培育、金融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商发展扶持措施;加快电商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及电商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鼓励完善功能及配套设施,为电商扶贫提供精准专业服务;围绕电商扶贫产业园区建设、电商扶贫孵化基地、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等关键问题,设置电商扶贫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促进和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尤其要推动城乡物流业快速发展,推动电商物流协同发展,引导完善快递物流布局,鼓励物流资源整合,加快健全贫困地区双向物流配送体系;推进电商扶贫深度发展,以重构贫困地区与贫困人群的“生计发展空间” 〔10 〕。

应强化电商扶贫监管,将电商扶贫与脱贫攻坚任务相结合,列入各级各部门考核范畴,针对性地设计电商扶贫发展的阶段性评价指标。要提高扶贫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关键是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特别是要引入电商扶贫服务对象,即切身参与农村电商扶贫的贫困人群创业者与受益者,让他们对电商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11 〕。

(二)尊重贫困人群主体地位,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电商扶贫作为信息扶贫的典型模式,既可扶能,亦可扶志、扶智。作为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是其“跨界效能与客户粘性”平台经济效应产生的基础 〔12 〕。发展电商扶贫,要坚持共建共享原则,明晰政府、贫困人群、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利益相关者基于各自动机与利益诉求的行为特征及风险,通过电商扶贫项目运行协同、权限下放以及权益责任保障等机制设计,逐步提高贫困人群在电商扶贫实施过程中的知情权、话语权和参与程度,真正释放其发展潜力。这样既可以减少长官意志主导项目忽视当地社区发展和农户切实利益的现象 〔13 〕,又能促进农户参与,提升农户的获得感。

电商扶贫的成功,核心在人,关键在于人的素质培训和电商意识重塑。应积极推进电商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机制建设,尤其要定期组织贫困人群更新电商操作与运管知识,不断提高电商经营水平;鼓励优秀青年返乡创业,实施电商人才培训万人计划、“电商职业经纪人与电商扶贫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合作,创新“基地+企业+培训机构+人才”的培养模式,开展网络营销、供应链管理、安全支付、宣传推广以及创业规划等专业培训,为农村电商扶贫提供人才储备,打造服务于电商扶贫的专业人才队伍。

应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创新农村经营体制,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生产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推动农村资源资产产权管理改革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支持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互联互通互惠”的农村电商结合,依靠当地资源禀赋,遵循“点(孤立网店)—线(产业关键环节形成)—面(产业集聚)”发展规律,实现区域资源要素增益,进而通过就业、教育、价值溢出等方式实现贫困人群增收致富。

(三)培育主导特色产业,延伸电商产业链条

应依托贫困区域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区域主导特色产业。产业发展是电商扶贫的基础,贫困地区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地制宜,供需对接,顺应市场要求,采取差异化帮扶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发展见效快、前景好、风险小的特色产业,拓宽电子商务销路 〔14 〕。以“一村一品”为原则,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提高农特产品的附加值,逐步推动传统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

应推进电商扶贫产业发展的“分工深化”,延伸电商发展产业链条,关联好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不仅要关注农产品电商“种养、收购、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等产业链条中各个环节的成本收益分析与环节间的利益平衡;也要关注装备制造业、化工等关联产业的发展与协调,提升传统行业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水平;同时要做强做优现代服务业,尤其要加快贫困地区冷链仓储及物流快递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使传统经济与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相结合,降低交易成本,重构价值创造的商业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四)拓展电商扶贫领域,创新电商扶贫模式

服务于全面脱贫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电商扶贫减贫效应,应在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推动电商扶贫工作。电商自我发展和促进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其价值创造模式的网络化特征,是对于资源依赖基础上的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的扬弃和再创。旨在扶贫的电商扶贫要逐步拓展发展领域,用网络经济思维和价值创造模式改变农民、农村、农业,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就业、信息服务、教育、资源要素捕捉与组合、市场需求发展与创造等方面的功能。要进一步吸引整合更多的资源投入电商扶贫工程,推动商务与扶贫、邮政、移动、电信等部门签订“互联网+电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凝聚电商扶贫合力。探索组织扶贫农品进社区、进团体单位,对接大型经销商、龙头流通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同时,要促进贫困地区电商创业,发挥网络扶贫在就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作用。

应坚持“市场选择、政府搭台、贫困人群主体、社会参与”的发展原则,创新电商扶贫的“政银企农互助”“电商平台+贫困人群+产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多元组合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运用“市场与政府协同治理理念”重构行政主导的电商扶贫工作流程,鼓励“以农产品销售”为特征的传统电商扶贫模式朝着“重在解决贫困人群就业”的现代电商扶贫模式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影响贫困人群脱贫与后期发展行为习惯养成的“有条件现金转移支付计划(CCT)”,对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进行全方位影响和“无形介入”,引领脱贫攻坚工作,促进和保障贫困人群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扶贫治理现代化。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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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梁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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