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风险分析

2018-05-14 08:55盘如怡
财讯 2018年15期
关键词:东盟国家油气能源

盘如怡

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对能源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在地缘之便、资源的互补性以及良好的政经关系发展平稳等基础和条件下,东盟国家的能源企业成为我国能源企业寻求合作伙伴曲不二之选。两者之间的合作给双方带来了发展与利益,同时也存在了一定的风险。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增加了我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可能性,因此研究中冒与东盟能源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存在酶风险成为了重乒之重。

中国企业

东盟能源企业 合作 风险

中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主要内容

依据地缘优势和合作双方资源禀赋上有较强的互补性等合作基础,中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主要在以油气、电力、煤炭、矿产为代表的能源领域合作上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合作领域主要在能源贸易、能源投资以及能源运输安全合作。

(1)油气合作

我国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在油气领域合作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上游的油气勘探、开采,中游的油气运输,下游的成品油、天然气等产品的销售和使用等方面。中国能源企业均与印度尼西亚、文莱、马来西亚、越南、泰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能源企业有进口原油、天然气和成品油贸易的合作。尤其像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这类大规模国家能源企业等都在积极地与缅甸、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国的能源企业进行油气勘探和开采合作。除了上述合作方式外,我国的能源企业还利用资金优势,参与东盟能源企业的油气投资合作,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能源企业在东盟国家能源企业油气领域的投资不断扩大。中国能源企业与东盟国家能源企业的油气合作使得东盟国家油气运输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再加上中国石油进口运输对马六甲海峡的过度依赖,促使我国能源企业更进一步深化了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内容一一建立中缅油气管道。该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缅甸国家油气公司共同承建,项目中明确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东南亚管道公司作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负责油气管道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扩建和维护。

(2)电力合作

由于东盟各国电力资源分配不均、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各国的电力供应网络相互割裂、互不相通等因素,当前东盟国家中部分区域严重缺电,极大地影响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是电力大国,依托地缘因素与技术支持等优势,中国与东盟各国电力企业合作前景十分广阔。现今,中国与东盟国电力企业合作主要是以开发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水资源为主的能源工业。合作内容包括共同建立水电站;从而向周边国家出售电力;积极建设跨国与边境区域的电力系统等。最具有代表性的是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与东盟各国电力公司的合作。其中,中国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分公司依靠地理优势、能源优势、技术优势三大关键因素成为了中国一一东盟对外电力合作企业的先锋。据相关报道,由云南电网公司和越南北方电力总公司( NPC)共同出资建立的小中河水电站首台机组于2012年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是我国电力企业和越南电力企业合作的首个水电投资项目,也是南方电网公司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的首个电源项目。

(3)煤炭合作

中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煤炭生产大国,同时也是煤炭消费大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包括煤在内的能源需求都在极速增长,这使得中国的煤炭生产速度逐渐落后于煤炭需求的增长速度。面对日益扩大的煤炭需求缺口,煤炭资源丰富的东盟国家成为了中国煤炭进口的重要来源地。除了从东盟各国进行煤炭进口合作之外,我国能源企业还积极参与各国煤炭领域资源勘探、开采、煤矿工程承包等。此外,我国一些投资企业还在煤炭行业的投资领域、运输方面进行了深入合作。

(4)矿业合作

矿业是中国和东盟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国与东盟之间传统投资的重要领域。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实行矿产品进出口低关税或零关税政策,我国一些矿产资源企业已经成为了东盟国家资源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

(5)其他能源领域合作

随着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不断上升以及环境问题日益加剧,传统能源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为中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提供了更深层次的合作机会,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近几年来,中国企业和东盟国家企业的合作项目基本集中在太陽能和生物质能源的利用上。据统计,不少中国新能源企业在东盟国家设立子公司或者研发基地,这样更加方便中国新能源企业与当地企业合作开发当地优势项目和产品。

中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风险分析

现今,中国与东盟能源企业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随着合作领域扩大和合作内容增多,双方合作的意愿不断加深,使得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

(1)资源风险

众所周知,油气、煤炭、矿产等能源资源在地球上的储存量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随着人类对能源的需求,开采量逐渐增加,如此下去,终有一日这些资源将会日益枯竭,我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的合作也将失去物质基础。近几年来,东盟国家高投入和高能耗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得各个国家对能源的需求急剧地增加,据相关机构预测,东盟某些国家地石油需求到2020年将比过去的二十年的需求增加两倍,到时候东南亚地区地石油储备状态由盈余转变为资源短缺。

(2)技术风险

前面笔者提到未来东盟各国对能源的需求增加所以将会加大对能源地开采,加上资源有限因素,未来能源资源的勘探难度将会逐渐加大,相应的成本也将越来越高。这些都意味着未来资源勘探、开采的问题将会变得越来越难,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些都将成为限制我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发展。

(3)环境风险

东盟一些国家,特别是缅、越、老、柬等经济比较欠发达国家,一些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历史虽然比较早,但是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国家经济落后,基础工业较薄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来说比较缺乏。除此之外,交通设施、机械制造设备和能源资源生产、储藏、炼制、原材料供应及科研实验设备等方面没有发展成为一定支撑基础,这些较落后的基础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双方能源合作的发展。

(4)法律风险

东盟地区大部分国家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发达,所以大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是很健全,比起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法律的完善程度相对落后一些。目前我国能源企业与东盟地区能源企业的合作大多是基于国家间的政治互信基础,缺少专业的法律保护,若合作伙伴所属政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就对外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调整时,这时我国能源企业很有可能遭受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并且各国对法律法规的解释范围和执行存在分歧,加上各国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系统性漏洞,在这些前提条件下,如果合作双方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这将使得我国能源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5)文化风险

我国与东盟国家的语言、人情风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对我国企业对东盟企业的合作中带来不确定性。同时由于还缺乏成熟的关于与东盟贸易合作的理论与经验,我国企业在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过程缺乏经营经验,使得我国企业在合作经营的过程中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6)东盟内部资源民族主义情绪风险

资源民族主义是指资源国及其政府维护或控制本国矿产资源的一种强烈的思想意识,不让外国资本榨取本国资源并从中获得高额利润。资源民族主义的目的就是维护本国地现实利益,表现为谋求本国发展与提高资源价格带来的高额利润。例如:某些拥有大量油气资源国政府为了发展本国经济,通过限制或者禁止外国资本对本国油气产业地投资和“修改条款”等手段,来加强本国对油气资源地控制,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近几年来,东盟地区各国资源民族主义出现抬头之势,各国开始对资源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出了更加严厉的条件。正如缅甸2010年大选后,缅甸内部的资源民族主义情绪不断出现,他们认为当地政府跟外资企业签订的能源合作项目存在不透明以及在开采过程中将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的可能性等不良因素。这些反对者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我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可能性。

(7)东盟国家部分存在民族与宗教冲突风险

众所周知,东南亚地区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民族结构复杂,在此情况下,各国都还是有一个主体民族领导本国发展。独立后,东盟部分地区中的一些民族区域因为经济发展失衡、政府对某些少数民族的歧视以及各民族宗教信仰的差异等原因,引起国家内部各种各样的民族矛盾与纠纷,还可能因此产生民族分离意识和分离运动,严重的还会引发暴力活动,这些冲突活动对本国的地区安全形成了重大的挑战。近几年来,某些国家的民族分离运动一直都存在,这类民族问题多多少少对中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的合作,特别是中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在当地共同开发的项目合作活动中有一定程度的影响。譬如,缅甸北部民族冲突与西部若凯邦的民族冲突将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缅甸国家油气公司共同建设的中缅油气管道的运输安全存在一定的威胁性。

(8)地缘政治风险

一直以来,南海主权争端和能源开采问题是我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能源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的合作带了消极的影响。因为南海海底储藏着大量的油气资源,各国对南海的领土主权问题一直都存在争议,南海周边各国分别对南沙群岛的全部或者部分声称拥有主权,并开始勘探南海海底储藏的石油资源,这些行为使得我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关系变得敏感,同时也会影响我国企业与东盟能源企业的合作关系。以菲律宾为例,菲律宾一直热衷于拉拢美、日、印等区域大国,形成利益捆绑的团体,就南海的问题上抱团行事,甚至将南海问题上升到整个东盟区域范围内,试图要东盟用“一个声音”与中国谈判抗衡。并且以菲律宾为首的利益团体就南海方面开始制造南海事端,使得国家间主权争端愈演愈烈。由于南海问题涉及国家的核心利益,同时我国和东盟相关国家都不能做出退让,短时间内南海问题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所以我国与东盟有关国家在南海油气合作开发的困难会进一步加大,使得我国企业与东盟企业的能源合作前景充满变数。

(9)其他大国贸易合作风险

目前,东盟大部分的贸易合作主要与美国、日本、欧盟、印度。随着中国与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力度加大,中國势必将成为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在东盟能源市场上的强大的竞争对手,此时将加深其他大国能源贸易合作危机感。其他大国为了确保自己国家的利益,必将干扰与阻碍中国与东盟企业能源的合作。

中国与东盟能源企业合作的对策与建议

(1)重视企业能力建设,加强企业人才建设和核心竞争力。企业需加强科研技术的开发程度,培养有经验的跨国经营人才,不断创新海外发展模式,提高企业的综合能力和在东盟国家企业合作中的投资竞争力。

(2)企业应完善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可以提前识别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3)加强对东盟国家国情的研究,为企业掌握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态提供参考。企业应当与政府展开合作,做好合作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工作,使我国企业在合作项目中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

[1]陈黎琴,王鹏仙,史丹,赵恒海;中国石油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一一基于BP神经网络和国家能源安全的视角[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7(07).40-44._

[2]纪实:管道建设史上最难工程.http://news.ifeng.com/a/20 140 822/41692792_0.shtml.

[3]电力合作走进东盟区域发展潜力无限.http://mp.ofweek_com/smartgrids/a645613226326.

[4]张建新;资源民族主义的全球化及其影响[J].社会科学.2014(02),19-27.

[5]张帅,朱雄关.东南亚油气资源开发现状及中国与东盟油气合作前景[J].国际石油经济.2017(07).6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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