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赫哲族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区规划的几点思考

2018-05-14 17:05王寿鹏高天好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4期
关键词:赫哲族旅游者文化遗产

王寿鹏 高天好

[摘 要]同江市是我国赫哲族聚居区,拥有潜在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可供开发,在国家民委拟建设“中国同江赫哲族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区”的背景下,高质量的规划开发尤其重要。本文在阐述发展赫哲族民族文化旅游的意义的基础上,认为同江赫哲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是可以并行不悖的,可以在多方主体的参与下,实现深度系统的开发,为此,需要以“示范”“体验”“营销”为关键词进行高水平规划。

[关键词]赫哲族;民族旅游;规划;示范区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12月,国家民委副主任罗黎明到同江市调研时,提出了在同江市建设“中国同江赫哲族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区”,为同江市以及赫哲族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下面就在规划中需要各方达成共识的问题,提出几点思考。

1 发展赫哲民族文化旅游的意义

1.1 提升民族凝聚力和生活水平

同江市是赫哲族最集中的聚居地区,在同江市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会增进赫哲族人民对自身文化的认同,伴随着大量游客的进入,会让他们认识到自身文化及文化遗产的巨大价值,并产生民族自豪感,珍视自己祖先所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同时,更大的意义则在于使其更加融入到现代化的洪流之中,通过旅游产生的收入来提升其生活水平。

1.2 展示中国民族政策的优越性

赫哲族属于典型的“跨界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赫哲族中的一部分被划到俄罗斯境内,也就是今天的那乃人与乌尔奇人,他们也属于俄罗斯的少数民族。同江地区的赫哲族人口最多,在此地区大力发展旅游业以繁荣经济,落实国家的“兴边富民行动”,具有地缘意义和政治意义,可以在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竞逐中,充分展示中国民族政策的优越性。

2 旅游业开发与赫哲族文化保护

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问题,是旅游研究中的一个难题。旅游发展被认为是当今少数民族社区文化变迁新的动力,并在时空上表现为传承和移植(孙九霞,2012),旅游开发有助于族群传统文化的传承,尤其能促进对少数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对于赫哲族而言,它的所有的传统习俗及其他文化符号都是长期以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淀的产物,它不是被有意识选择,而是有一个自然形成的过程。当这些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遭遇现代性和旅游之时,就必然会产生文化的“商品化”以及“涵化”等问题,加之赫哲族从现状来看,汉化程度较高,传统的族群文化逐渐有灭绝的危险,因此,在其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如何将有意义的文化符号传承和保护起来,就具有了更加紧迫的意义。

2.1 多方主体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所带来的财政收入能够给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更多的资金支持,并且一旦民族文化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复原和再现,反过来会促进旅游的发展。赫哲族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急需传承与保护,并被列入国家和世界的遗产保护名录,其中赫哲族伊玛堪(编号:V-42,曲艺类)、赫哲族鱼皮制作技艺(编号:Ⅷ-85,传统手工技艺类)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公布);赫哲族婚俗(编号:Ⅹ-139,民俗类)是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公布)。赫哲族伊玛堪说唱(Hezhen Yimakan Story-telling),还被列入2011年《急需保护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需要非政府组织、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包括赫哲族民间人士在内的多方主体参与。这将涉及利益相关群体不同诉求的相互协调问题,比如开发商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证?社区居民能否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提升经济收入?非政府组织(NGO)对文化保护的诉求能否被纳入规划者与开发者的视野?旅游者的文化凝视体验效果如何?尤其是赫哲族聚居区的社区居民,如果其基本的经济诉求不能得到满足,必然会激发社区与外界的矛盾,从而降低旅游开发的整体效果,所以必须要考虑到旅游开发中的社区参与问题。

从多方主体的参与类型来看,至少可有以下参与方式可供探讨:象征性参與、咨询式参与、因物质激励而参与、功能性参与、交互式参与等。

2.2 深入发掘与整合赫哲族文化旅游资源

同江市是赫哲族人口最多的地区,主要分布在街津口与八岔两个赫哲族民族乡,其中前者已经有近20年的旅游开发历史,而后者因为习总书记的造访,也开始规划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但赫哲族的文化旅游资源最大的特色多为非物质性资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村寨、建筑以及其他的有形符号相较其他地区的少数民族并不明显,经过长期的民族融合,本民族的特色并不突出,因此,有必要围绕赫哲族的传统文化特色去深入挖掘并整合可开发的旅游资源。

赫哲族最大的民族文化特色,就是其“渔猎文化”,赫哲族也被称为“鱼食民族”(郝庆云,纪悦生,2016)。赫哲族生活的地域处于黑龙江流域东部地区,拥有众多的江河湖泊、辽阔的平原,也有茂密的森林,独特的生态环境决定了赫哲族早期的生活方式是“夏捕鱼作粮,冬捕貂易货以为生计”和采集业为补充形式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旅游开发需要突出其“渔猎文化”特征,从当前同江市旅游开发的现状来看,的确也在体现了这个基本思路,但从地方目前的规划来看,则存在项目缺乏聚焦的倾向。

围绕赫哲族独特的“渔猎文化”对旅游资源进行归纳,至少可以有以下有开发价值并可转化为旅游产品的资源类型:1.具有体验价值的传统生产方式:水上和雪上的交通工具(桦皮船木船与雪橇、爬犁)、叉鱼、烤鱼、插草球等;2.具有体验价值的传统生活方式:食鱼风俗及餐饮文化、民间游戏、窝棚式和地穴式民居(撮罗子、地窨子);3.民俗及节庆旅游资源:婚俗(彩船、彩撬、怨嫁歌)、萨满仪式、1985年开创的民族节日“乌日贡”、开江节等;4.具有开发价值的民族民间艺术:鱼兽皮服饰、鱼兽肉食品(传统上采取晾晒的方式储存食物)、鱼皮画为代表的图案艺术,以及伊玛堪说唱艺术等。以赫哲族聚居区的自然环境为依托,充分考虑其跨界民族的特点,围绕上述旅游资源进行不同层次、类型的旅游产品开发,将是赫哲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的基本逻辑思路,这个思路体现了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原则。

3 赫哲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区规划核心词

3.1 示范

3.1.1 精品化旅游开发

树立“精品”意识,走精品化旅游开发的道路,同江赫哲族聚居区地理位置偏远,吸引大规模游客进入,难度较大。若要在激烈的旅游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就需要强化赫哲文化的细腻解读和展示,而非粗放式开发,为此,在八岔乡这类旅游开发刚处于起步阶段的地区,需要在旅游开发之初就要树立高标准、高起点,而不应将有限的资金分散使用。

3.1.2 非遗保护示范区

赫哲族文化至今遗留下来的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这类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至今还没有特别多的经验与成功做法,这为同江地区真正成为全国性质的民族文化旅游体验示范区,提供了一个机遇。

3.1.3 服务体验示范区

赫哲族民风淳朴,好客热情,这种淳朴的民风不可因旅游开发中的经济利益动机而失去,从发展旅游之际就应强调服务与款待的意识,在整个中国旅游业道德氛围不是很乐观的背景下,优质的服务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这将是赫哲民族文化旅游体验的着眼点之一,值得进一步思考。

3.2 体验

首先,要有游客管理意识和具体的措施。“游客管理”一词是文化旅游研究的过程中就如何保护脆弱的遗产的语境中被专门提出来的(Dimothy,2011),游客来到文化遗产地旅游,往往对当地文化知之甚少,在此情况下,如何向游客提供大量的重要信息以及解释其文化意义就显得尤为必要,游客解说管理、游客行为管理、游客体验管理、游客安全管理等都应被纳入到规划之中,比如参与性旅游产品的设计、景区布道系统设计、标识系统的安排、解说系统的设计、具有赫哲族独特性的旅游纪念品的设计、高水平旅游厕所的设计等。

其次,需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服务技能的培训。旅游者消费的是体验,体验质量的高低不仅取决于旅游产品的质量,更重要的是旅游中发生的交往质量,在此过程中,目的地服务人员的素质与技能就显得尤为必要,旅游者来到遥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对服务质量并无太高期待,但有意识地设计服务,强化负责,则会给旅游者带来惊喜,从而也会增加对这个渔猎民族的好感。

最后,多样化的旅游产品提供,让不同类型的旅游者有多样化的选择。旅游者中既有想远离喧嚣的度假者,又有时间预算有限想在短期内体验异地文化的观光客,既有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想对赫哲族民族有更深理解的“精英旅游者”,又有纯粹为娱乐而来的“大众旅游者”,应考虑到旅游者的这种多样性,并紧紧围绕赫哲族“渔猎文化”开发系列旅游产品,满足不同需要。

3.3 营销

当前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在开发的过程中,存在典型的盲目性,那就是每一个开发项目都体现了供给方的视角,而非需求方导向(旅游者导向)。从营销实践的普遍性经验及理论发展来看,显然后者是更胜一筹的思路。以旅游者为导向的旅游开发,是更为全面的策略,它思考的逻辑起点是目的地吸引何种旅游者类型,在此基础上进行旅游产品的开发,规划者会对目的地的整套产品进行评估,每项旅游产品会在整个产品体系中有明确的作用和定位,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的推广,从而更有利于目的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同江赫哲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就需要遵循如下的逻辑进行营销规划:

首先,要采取以旅游者为导向的吸引型开发策略,而不是以“我们建了,他们就会来”为特征的推销型开发思路(迪克罗,麦克彻,2017);其次,需要对赫哲族旅游吸引物的当前客源与潜在客源进行分析,对预期中的客源市场做出预测,从而精确识别出目标市场;再次,紧密围绕“渔猎文化”设计核心层次和延伸层次的旅游产品,聚焦于同江地区旅游形象的定位,從而避免与周边地区景区的同质化;最后,围绕核心定位,设计出一套基于整合营销传播理论的目的地推广方案,针对目标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通讯作者:高天好)

[参考文献]

[1] 孙九霞.节日符号在民族旅游开发中的运用及问题[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06).

[2] Nelson Graburn.人类学与旅游时代(赵红梅等译)[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3] 郝庆云,纪悦生.赫哲族社会文化变迁研究[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6.

[4] 希拉里·迪克罗,鲍勃·麦克彻.文化旅游[M].朱路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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