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分析

2018-05-14 08:59吴贤包仕芬胡蝶
安徽农业科学 2018年29期
关键词:农业科研财务制度

吴贤 包仕芬 胡蝶

摘要 介绍了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施的背景和意义,分析了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探索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关键词 财务助理;农业科研;科研经费改革;财务制度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8)29-0076-02

Abstract We introduced the appplication background and meanings of financial assistant system for agricultural research. The problems during executing the financial assistant system for agricultural research were analyzed, and the method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Financial assistant;Agricultural research;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reform;Financial system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改革创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提出了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松绑”[1]。2018年5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两院院士大会并发表讲话,总书记指出“不能让繁文缛节把科学家的手脚捆死了,不能让无穷的报表和审批把科学家的精力耽误了”。鉴于此,笔者介绍了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施的背景和意义,分析了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最后探索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1 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施的背景和意义

1.1 实施背景 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是农业科研产出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对农业科研重视的不断加深,中央及地方政府对涉农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投入规模日益扩大,为农业科研提供了经济基础。原有的一些旧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已经严重束缚了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制度建设已经远远落后于科研探索的实践,例如项目预算灵活性不足,相关科目间调整难度大,出现“打酱油的钱”坚决不能拿来“买醋”等现象。“新时代”农业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表现出 “三大新特征”:管钱、用钱都比较难,约束多而细不适应;采购政策变化频繁,程序复杂且麻烦多;绩效评价工作多头管理且工作量大;各种管理政策不断调整,难以把握;农业科研的特殊性体现不充分。这些问题的存在牵扯了农业科研人员大量的精力,将科研人员“逼成了财务人员”。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政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6]50号文及时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财务事务中解脱出来。

1.2 实施意义 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改革的需要,是由管理型财务向服务型财务转变的重要转型。财务助理岗位的专业化、普及化将进一步让科研经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最终目标是让“专门的人做专门的事”,最大限度将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财务事务中解脱出来,潜心从事科研研究,培养一批既懂农业科研又熟悉财经政策的人才队伍,在财务管理人员和一线农业科研人员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2]。

2 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执行中的问题

以笔者曾经工作的某研究所为例,该研究所主要职能是从事棉花、蔬菜、蚕、桑、園艺等经济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利用杂种优势利用、高产栽培技术、蚕饲养技术、蚕病防治、植物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解决全省棉花、蔬菜、蚕、桑、园艺等经济作物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并组织以棉花、蔬菜、蚕、桑、园艺作物种子种苗为主的科技开发工作。

其机构情况如下:设4个管理机构、7个研究开发机构和1个附属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科技科、计财科,棉花育种研究室、棉花栽培研究室、蔬菜育种研究室、蔬菜栽培研究室、蚕桑研究室、生物技术研究室、食用菌研究室和后勤服务中心。人员情况如下:全所编制人数102人,截至2017年末在职人数92人,退休人数90人。2017年决算收入合计6 516.39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合计5 428.11万元。从以上基本资料可以看出,该所机构设置成扁平化分布,在职和退休人员多,项目经费充足,来源多样化。

在实行财务助理制度之前,所计财科共有2名财务人员,即会计和出纳。平均每名财务人员要服务90名在职和退休人员。日常工作包括日常报销、工资发放、社保公积金缴纳、税务清缴结算、年度预决算编制、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办理、各种检查巡视以及其他众多事项。繁杂的工作任务致使财务服务水平不高,具体反映在预算编制不细化、测算依据各学科口径不一、编制随意性较大,直接导致预决算差异过大、下年度预算执行缓慢。此外,日常报销多头化,各学科、团队没有固定的报账员,财务人员需要不断地对前来报销的科研人员强调报销手续、报销标准、附件黏贴等各项规定,疲于应付。

在内部沟通、协调上,财务部门与各学科、团队沟通不畅,信息传达效率低下,反馈质量不高。相关政策、财经纪律的传达主要通过内部群沟通,由于部分专家忙于出差、驻点、或者不善于电脑操作,往往错失了很多重要的信息。以上问题的日积月累直接导致财务成为事后补救的工具,陷入“违规”“整改”“再违规”的怪圈。

实行财务助理之后,该研究所大的学科、团队先行试点,聘请了财务助理。在日常报销方面,科研人员全权委托财务助理,财务助理将原始票据按照统一格式黏贴后,按照报销流程签字授权,统一递送计财科,每个学科的财务助理点对点与单位财务沟通,避免以往的点对面对接,效率明显提高。在预算方面,财务助理与单位计财同步培训、共同参与,将科研团队的下年度科研任务以符合财政要求的形式汇总报送财政。在资产管理方面,财务助理根据资产台账,清查团队所占有、使用的资产,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建立了使用台账信息。在信息的上传下达方面,财务助理集中收集处理,直接减少了中间环节,反馈的信息质量更高。实行财务助理之后,科研人员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财务工作方面更加省心,财务的服务水平、效率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针对该单位在财务助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以下几点:

(1)认识不足。对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理解不到位,存在观望及落实打折扣的现象。简单片面地认为财务助理就是“报账员”,主要职责就是“跑跑腿、报报账”,工作内容没有技术含量。将以前的学科秘书等同于现在的科研财务助理,以旧制度来落实新制度。此外,对科研助理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财务助理的贡献是潜移默化的,不如一线科研人员的攻坚克难表现的直接。科研成果的取得是整个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而在实际奖励分配、荣誉获得的过程中几乎没有科研财务助理的份额。科研成果共享的氛围和环境还未形成,相关的政策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财务助理人员来源复杂。现阶段财务助理岗位还是个“新鲜事物”,处于摸索期,因此导致财务助理人员结构复杂的现象。从现实情况看,称职的科研财务助理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②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沟通协调能力。③热爱农业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④长期工作的愿望[3]。目前财务助理人员来源主要是由劳务派遣人员、团队实习生、返聘人员组成。年龄、专业、文化程度不均衡,大多是以短期劳务或者兼职的用工形式存在,服务质量水平参差不齐,且缺乏考核、晋升等长期职业规划。尤其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后,科研助理人员即无行政级别,也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科研人员,因此职业上升通道有限,造成部分科研团队内正式编制人员不愿意担任财务助理。部分已经聘请编外财务助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也普遍较低,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而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不愿意从事财务助理岗位,留不住人才队伍。

(3)部分单位存在科研财务助理经费保障压力。部分单位科研项目经费少、人员经费保障不足,因此不愿设置财务助理岗位。目前部分农业科研单位都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存在人员经费不足的压力,聘请财务助理人员会加重科研团队人员经费压力。

3 建议

3.1 提高认识 科研团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出发点是继续贯彻深化落实中央“放管服”政策,促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改革。财务助理实现“术业有专攻”最终是为了解放广大科研人员,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的环境。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对已经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总结并制定出一套适合自身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对还未建立财务助理制度的部门要继续加强督促落实工作[4-8]。

3.2 提高岗位稳定性 财务助理制度应该面向市场化,扩大人才选拔范围,加强与专业代理记账机构的合作。鼓励科研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长期与第三方合作,以加强财务助理岗位的专业化和稳定性。财政、科技管理等相关政府部门应做好政策引导及激励机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进入财务助理服务这个细分行业。

3.3 建立独立完善的考核、晋升机制 对于担任财务助理制度的编内人员,人事部门和科技管理部门应当考虑到科研助理岗位的特殊性,在科研成果产出、绩效考核、岗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适当扶持,不再将科研成果产出作为与工资待遇挂钩的主导条件。同时,适当地将沟通能力、财务服务水平、计算机操作熟练程度纳入考核范围。

3.4 加强考核 对于担任财务助理的编外人员,单位财务、人事、科管等部门应当定期跟踪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年终考核评优挂钩,并给予转正机会。

3.5 提供明确的经费保障 对于不具备设置财务助理岗位的项目组,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委派,财务助理的工资待遇由主管部门统一设立专项核算,也可直接从项目劳务费中开支,减轻相关单位定额补助人员经费压力。

4 结语

农业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的实施是释放农业科研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农业科研财务管理由“事务型”管理模式向“服务型”管理模式转变的重要改革,在新的历史时期必定孕育出更多的农业科技成果,为我国的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2016〕50号[A].2016.

[2] 郭艺渊.设立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N].中国会计报,2016-09-02(001).

[3] 湖北省农科院.省农科院科研财务助理管理暂行办法[A].2017.

[4] 刘宁.我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实施的现状与完善建议[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6):100-102.

[5] 高丹.浅论我国科研财务助理制度[J].经济师,2017(10):103-104.

[6] 李國荣,潘秀荣.科研团队建立财务助理制度的实践与建议[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5(4):9-11,14.

[7] 罗瑛.浅析科研财务助理制度[J].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18(1):28-30.

[8] 刘小平.浅谈科研财务助理制度[J].经济,2016(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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