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扫黑”战

2018-06-13 02:31
华声 2018年2期
关键词:村霸黑社会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回溯到十年前,2006年展开的“打黑除恶”专项工作,是中央政法委牵头,而此次上升到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印发,意味着党中央对“打黑”的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并整合政法、纪检、党务、行政等多系统合力解决。

为什么将2006年的“打黑”,升级为2018年的“扫黑”呢?大家通过10年前的那波“打黑”就能明白,任何“黑社会”背后都有“保护伞”,如果只“打黑”不扫“保护伞”,那么在“保护伞”的支持下,“黑社会”迟早会再一次复燃。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老虎”要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老虎”或许很远,“苍蝇”每天扑面。如果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黑恶分子、腐败势力得不到惩治,将极大地侵蚀执政基础。如今,中央层面的决心已经很明确。

“常将冷眼看螃蟹,看你横行到几时”,当年飞扬跋扈,如今碰上了“扫黑除恶”。可以说,“村霸”从诞生之日起就注定了要倒下,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人民的公敌,消灭只是时日的问题。

这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底什么来头

肖婷婷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爭的通知》。

决心

这份《通知》,措辞很严厉。

比如,“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

“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中央层面的决心已经很明确。尤其是文件中提到的,把打击黑恶势力与基层反腐“拍蝇”、脱贫攻坚相结合,以及“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的表述,势必将成为2018年反腐与基层治理的一道明确的主题。

前兆

为什么中央决定今年开展针对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

事情并非没有前兆。1月13日结束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中就明确有一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其中就提到,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而在1月24日举行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也强调,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时间可以再往前推。2017年1月,最高检给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下达的任务,是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同年6月,时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的郭声琨,也表态要“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可见,中央早已把处置黑恶势力同基层反腐、基层治理联系在一起看待。

区别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以往的“打黑除恶”,虽然只有“扫”和“打”的一字之差,却区别很大:

第一,这次“扫黑”,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第二,过去“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

第三,过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这次“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各行业的主管部门明确了“扫黑”责任,加大了防范力度。这次共同参与的部门从过去的10多个部门,增加到了近30个。

探索

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曾经向新华社介绍,横行于基层组织的“村霸”有四大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

何谓乱政?倚财仗势、干乱国法、操纵选举。比如以前被判刑的江西省某市原人大代表,纠结多名同族兄弟以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称霸一方,多次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甚至利用势力和影响,威胁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干扰基层组织选举;

抗法,指暴力抗法、对抗政府、煽动滋事。典型案例如2016年底,广西某村支书因妻子在交通事故中丧生,便伙同亲属,当着公安民警的面要活埋肇事司机。当公安民警阻止时,其倚仗人多势众进行对抗,当地派出130多名民警才将司机解救;

霸财,即强拿强要、欺行霸市、坐地纳贡。河南省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出租农地、建设新社区农村饮水工程等事情上“雁过拔毛”。河北某村村主任自2012年以来,组成恶势力团伙,要求所有村民结婚必须“上供”,曾有一村民未照办,结婚当天竞收到了送到门口的花圈;

至于“行凶”,则是横行乡里、违法犯罪、残害无辜。广州某村有一群“村霸”,从2008年起就在村里为非作歹,敲诈在村内经营小店和生活的人员,甚至当街调戏妇女。

原则

这个文件里,有这样一句话值得全国上下执行专项斗争任务的干部体会——“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换言之,“扫黑除恶”,中央此次定的基调就是“依法”,一切都要有法可依。换句话说,针对黑恶势力的斗争,也要恪守法治的要义,这样才能保证不走偏、不变形。

事实上,2015年,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最高法就印发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了如何认定“黑社会”、如何认定“黑社会”的行为特征、经济特征、危害特征,以及如何相应适用刑事责任和刑罚。

文件也要求,“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放宽‘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的标准,将扫黑除恶扩大化,甚至为了完成某些指标,参与某些排名,以追求政绩的态度对于扫黑除恶”。这一纪要,也应当成为本次斗争所遵循的标准。

犯罪是很难通过一次“严打”就能完成的,盘根错节、利益交织的老大难问题更是如此。因此,“扫黑除恶”应当排除运动化的倾向,杜绝只顾“一阵风”,而忽视了长久性社会治理的套路。相反,只有常态化的打击犯罪和犯罪预防,让“严打”变“常打”,才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资料来源:新华网2018年1月24日、微信公众号“侠客岛”

威胁政治安全的黑社会“危”了

余辉

2月8日,重庆市开了一场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这场会议要求,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坚持依法严惩,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要加强线索摸排,积极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这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缩影。

为期3年 10类重点

2月5日,公检法司联合发布“最后通牒”——《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这个通告称,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严惩。

随着各地快节奏的部署,更多的信息被披露。比如黑龙江、江西、河南等省份的扫黑除恶的部署中,都提到了这场专项斗争的时间“为期3年”。而从内蒙古的相关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中央扫黑除恶有“十类打击重点”。

具体是哪十类?《法制日报》曾作了披露,包括:“黑村官”、“村霸乡霸”,以及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的“菜霸”“行霸”等;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涉高利贷非法讨债,“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涉“黄赌毒枪”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由黑恶势力操纵的黑导游等;以高薪引诱招募人员实施欺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的帮派势力;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威胁政治安全的黑恶势力都不放过

在中央部署的前提下,各省针对自己的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比如内蒙古。内蒙古在十类打击重点的基础上,还梳理了土地草场承包矛盾纠纷多、矿产资源开发恶性竞争激烈、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突出、农闲时间较长赌博屡禁不止、物业管理存在垄断经营等可能引发的涉黑涉恶问题。

再比如河南。河南的打击重点是12类。其中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質组织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黑社会l生质组织的骨干分子”“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公职人员”等。

重庆的打击重点也是12类,不过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等。

威胁政治安全的涉黑势力也是江西打击的重点。江西在部署中要求,聚焦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等18类重点。

在中央部署的基础上,浙江还进行了细化。

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其中提到了11类线索举报范围。其中第一个就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此外,浙江还列举了重点打击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各地公安机关收网

各地公安机关的前期部署也在陆续收网。

比如浙江。1月26日晚,浙江全省公安机关开展“2018钱潮一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统一收网,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当地媒体报道称,这次行动破获案件5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缴获非制式枪若干支、管制刀具250余件等一批作案工具。

还有河南。1月25日至2月1日,河南调动上万名警力,对前期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和人员开展第一轮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81人,打掉3个涉黑团伙和118个涉恶团伙,破获837宗各类案件,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13万元。

陕西与河南不谋而合。陕西省公安厅1月25日起在全省部署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收网行动,到2月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团伙202个,抓获黑恶犯罪涉案人员1426名,破获黑恶犯罪案件532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921万元。

内蒙古紧随其后。“近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集中抓捕行动,对在侦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集中收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对外发布消息称,内蒙古共打掉涉黑涉恶势力团伙1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8人,破获案件48起,缴获枪支1支,查封、冻结涉案资金80余万元。”

山西首例涉黑案件宣判一人被判死缓

一批涉黑的犯罪分子也在陆续被宣判。

2月10日,党的十九大后山西审理的第一起重大涉黑案件宣判,这起案件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西宣判的首例重大涉黑案件。

运城市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自1993年以来,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被告人张保民、张成俊、李金玉、王红贵、景春凯、侯金江为骨干,在运城市闻喜县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残害百姓,控制当地相关行业,共同或分别实施犯罪74起,违法行为14起,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抽逃出资罪、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等16个罪名。

判决的结果是:1人死缓,4人无期,其他4人获刑20年、12年、10年和8年。

其中,判处死缓的是张保民。他因犯参加黑社会f生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判处无期的是侯金发、侯金海、张成俊、李金玉。法院认为这4人共同或分别犯组织、领导或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开设赌场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抽逃出资罪、倒卖文物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

摘编自微信公众号“政知见”

“村霸”到底坏到什么程度

百里云鹤

随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中纪委网站中列出了不少关于“村霸”的案例,有几个典型案例很有代表性。

“一霸手”村支书的拳头和兄弟

第一个案例的主人公黄加昆,是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塘雅镇塘二村党支部原书记。在塘二村担任村支部书记的时候,黄加昆可谓是专横跋扈,村民如果稍有言语上的顶撞,迎来的就是黄加昆的拳打脚踢。

在一次修路期间,违规使用土地的黄加昆,听到路过的村民说了一句,“村干部还带头违建,路都不能走了”,冲上去就对那位村民一顿暴打。2015年12月,黄加昆让一名村民及时清理门前的水泥沙石,“在一分鐘内清理完毕”,村民随口说了一句“哪有这么快”,就被黄加昆一脚踹倒在地。

真正让村民敢怒不敢言的是,黄加昆每次施暴后,都会说一句“谁敢告,我就敢让谁死”的狠话,慑于其淫威,多数被施暴的村民都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黄加昆不仅自己一双拳头“厉害”,一帮兄弟也是“猛将”。在村子里,黄加昆纠集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加上自己的儿子和亲戚,时常逞凶斗狠、强拿强要,甚至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基层组织选举。

在黄加昆选举村支书的时候,曾以许诺好处的方式进行拉票,但是当选后没有兑现。一名村民指责其不讲信用,结果他手下的“弟兄”当天就冲到这名村民家里大打出手,并警告他这只是“见面礼”,如果再敢乱说话就打断他一条腿。

在2014年2月至3月期间,黄加昆指派他的“弟兄”们强行霸占羊尖山水库,对钓鱼活动进行收费。附近不知情的村民像往常一样到水库钓鱼时,又是一番打骂,“敢在这里钓鱼?昆娘的名头你都没有听说过吗?是不是要割掉一只耳朵,你才长记性?”

有句话说得好,欲让之毁灭,必先让其疯狂。肆意妄为的黄加昆可能怎么也没想到,正是因为被他威胁打骂却不敢抵抗的村民们的一句话,促使其步入牢狱。2015年11月,在塘二村村民递交一封联名检举控告信中,一句“能对付他的人还没生出来”的话,让纪检干部为之一震,借此也拉开了查办黄加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序幕。

在调查过程中,黄加昆一直矢口否认自己的罪行,声泪俱下地大喊冤屈。有用吗?当然没用。2016年12月,黄加昆被开除党籍,并因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黄加昆被查处的当晚,当地村民放起了鞭炮,拍手庆祝。

“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村主任

第二个案例的主人公张文辉,是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高枧乡张林村村委会主任。张文辉热衷强揽工程、强拿硬要、强行阻工,妄图攫取巨额利益。

2015年6月4目的高枧乡张林村五组,当时西昌市月城化工有限公司与市东西河林场联合集资,由长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职工经济适用房工程。经过张文辉一闹腾,业主方和承建方迫于无奈,只得将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交由张文辉及其儿子、侄子承包施工。

但尝到甜头的张文辉没有就此罢手。进场施工时,张文辉不仅要求承建方提前支付10万元的工程预付款,还以工地泥土含水量较高等理由,将湿土涨至每立方米40元、淤泥涨至每立方米70元。最终承建方忍无可忍,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工程被迫停工。

之后,无计可施的承建方放弃了10万预付款,将该土石方工程承包给另一家企业。恼羞成怒的张文辉指使他人开着挖掘机公然封堵了工地大门,强行阻拦施工。两天后,土石方工程又回到了张文辉的施工队。

工程失而复得,助长了张文辉的嚣张气焰。在承建方一施工人员因操作失误挖断水管后,张文辉一边千方百计阻碍承建方抢修,一边煽动附近村民向其索要高价赔偿。“挖断一根水管,赔偿200万!弄塌一处机耕道,赔偿200万!”

不过这一次,不堪重负的业主和承建方忍无可忍,联手将张文辉的恶霸行径向市委进行了举报。但由于张文辉在此地任村主任8年,家族势力大,加之他本人嚣张跋扈,很多人担心事后遭打击报复不敢开口,调查取证遇到困难,市纪委竟然也感到了重重压力。

但正义只会迟到,永远不会缺席。在专案组的层层调查下,26个证人,800多页证词,68页判决书,将张文辉送上了法庭。2016年10月19日,张文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蚊子支书” 高茂义

第三个故事的主人公高茂义,是江苏省东海县罗庄村党支部书记。

之所以叫他“蚊子支书”,是因为在被县纪委立案审查之初,高茂义曾经气焰嚣张地说:“我连个苍蝇都不是,你们查我简直就是大炮打蚊子!”这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部分像高茂义这样的“村霸”的侥幸心理:我就是个农民,你还能怎么处置我?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高茂义利用手中职务之便,和“圈中人”一起不断啃食村民切身利益,例如安排他人伪造同意转让村集体财产的审批表,将这些空地低价转让给他的“圈中人”;插手工程竞标,从中获利近20万元;帮助亲属垄断村里的水泥砖市场等等……

除此之外,在2013年罗庄村党支部换届时,高茂义伙同“把兄弟”向村内40多名党员每人送上1200元,从而顺利以第二名的身份进入选举。之后,又向30余名党员送上1000元,成功当选罗庄村党支部书记。高茂义不仅为自己选举“拉票”,还干涉村委会主任的选举。由于与上一任村委会主任不合,2016年12月,高茂义找来了“铁哥们”高某参加竞选村委会主任。为了让铁哥们当选,高茂义找来了“把兄弟”去做上一任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让其“自动”退出选举。至此,罗庄村两委班子成员全数变成了“自己人”,高茂义的工作更加“顺畅”了。

在村子里“政令通行”的高茂义,曾安排手下“做通”村里15个建档立卡低收入户的思想工作,成功从银行贷出29万元扶贫贷款,用于放高利贷及自家酒店日常运转;将自己和村委会主任、村会计等7名村干部及其亲属虚报为村保洁员,骗取上级拨付保洁员工资近4万元。

2017年9月初,江苏省东海县纪委多次收到反映罗高茂义的信访件后,迅速开展核查。9月24日,高茂义正式接受组织审查,也就是在这时,出现了前文所说的“大炮打蚊子”的闹剧。

摘编自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村霸”背后的问题,绝不简单

林辉煌

要解决基层的黑恶势力,要打击“村霸”,就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根源。

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研究员、长期研究农村问题的林辉煌博士曾经先后在我国东中西部的十数个省份、五十多个村庄进行长期调查研究,累计调研时长超过800天。他不仅对“村霸”有直观的观感描述,也有对其生存土壤的分析和思考——

现象

“村霸”现象在中国有多大范围的存在呢?

就我个人的调研经历来看,有“村霸”的村庄中,贫穷的、中等的、富裕的都有,但大多数还是利益比较集中的地区,如村庄内部富含自然资源(矿产、森林等),或者是靠近城市的城郊村,存在比较大的征地拆迁利益。换言之,“村霸”现象的出现,往往有其经济基础、利益基础。全国有多少村庄存在“村霸”我没有完全的发言权,但就我个人调研过的地方看,这个比例不到十分之一;但是必须要考虑到,我去过的村庄里有不少是贫困落后、人口外流严重的,而“村霸”大多数是要抢夺利益的。

这些“村霸”有不同特征。华南一些宗族结构保留相对完整、家族观念比较强的地区,“村霸”多少会和强势的宗族有关;北方一些地区,靠兄弟多少、家庭势力;中部靠近长江流域的地区,由于村庄比较原子化,也存在一些主要依靠个人“气势”的村霸,比如身材魁梧、犯过罪、坐过牢,有这么一些共同特点。当然,“村霸”不一定都是恶霸、地痞流氓,“霸凌”、“权力压迫”也是另一种形式的“霸”。

中央此次“扫黑除恶”,很强调一点是要深挖、清除其背后的“保护伞”。“村霸”背后当然也有。

比如,一些“村霸”本身就是权力拥有者,比如当地的村支书或者村主任,他们在非法侵占公共利益的同时,还向更高一级的官员输送利益寻求保护,那些贪图“利益”的官员自然也就乐意充当“保护伞”一角。

也有“村霸”和权力拥有者有一定利益关系。比如有亲戚、血缘关系,又或者权力者需要通过这些势力达到一定目的——比如基层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候选人要依靠“村霸”来确保自己当选,又如需要这些人帮忙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等,事实上和权力拥有者形成某种“共谋关系”。

当然,也有的“村霸”就是地痞流氓,或许没有什么大的“保护伞”,但谁也不怕。这些“刺头”,基层的管理者可能也不愿意理睬,放任不管,不去招惹;但这种不管不治,则成了另一种“保护伞”。

原因

事实上,以“村霸”为代表的基层治理困境有深刻的结构性原因。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分田到户之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村庄治理工作,主要有两件“大事”:收农业税、计划生育。這两件事都不容易。尤其是计划生育,在南方一些宗族势力强大的地区很难开展,经常遭到反抗,有时候村庄、乡镇里面就会默许甚至借助村里面比较强势的人,以完成任务。

2003年之后农业税取消,计生工作到现在也慢慢软化、开放,其实村干部的分内事就少了很多。但另一个趋势是征地拆迁兴起,很多城郊村利益变得很大。这件事当然也不好做,同样的逻辑,管理者不容易搞定的事情,一些灰色甚至黑色的势力就崛起了。比如拆迁公司,就混进了很多这样的势力。

但我们很容易看到,这种表面“秩序”的维持,其背后并不意味着良性秩序的出现,反而侵蚀了基层的合法秩序和执政基础,因此中央必须痛下杀手。

那么,为什么面临治理问题,合法的力量反而无法触及呢?

这就涉及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基层法治力量、尤其是警力布局的严重不足。传统的中国乡村依靠一些乡土规范为主,但随着基层原子化,乡土结构能起的作用式微,即使村子里有混混、恶霸出现,曾经有威望、管事儿的老人也不管、也管不了了。与此同时,合法的暴力体系(如警察),也没有足够的力量介入、难以及时有效地渗入农村进行管控。

无论是治理能力的弱化、还是基层法治力量的缺乏,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都是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结构在趋于松散、原子化、趋利化的同时,地方自我规范的能力并没有跟上。在传统良性约束力量缺乏的条件下,向“权钱”看齐就成了通行规则,一旦有利益出现,就很容易出现抢夺。这也就是为何会出现前述的“村霸”、以及“村霸”如何寻找保护伞的逻辑。

问题

所以,“村霸”不一定是每一个村庄都存在的具体现象,但以小见大,其背后折射出的问题却是耐人寻味的:基层治理到底为何面临困境、为何失效?为何基层政权建设不够完善?

从学理上看,基层政权建设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基本社区(农村或城市)实现自我管理,也就是真正实现基层民主;二是需要一个高效、廉洁、有力的行政体系。前者可以保证民众参与和监督公共事务的执行,然后与后者相结合,才能构成比较成熟的、既有体现当地声音和利益诉求、又可以上下贯通的成熟基层政权体系。

拿这个标准来看,现存的基层民主显然是不令人满意的。我们看到许多地方的基层选举在走过场,要么是大家漠不关心,要么是资源被强势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垄断,选谁不选谁,人民做不了主。还有一些村,少数乡村新富走上政治前台,凭借较强的致富能力影响选民的投票意向,甚至还以承诺和捐赠的形式赢得多数选民的支持而当选,形成令人警惕的“富人治村”现象。

某种意义上,“富人治村”跟“恶人治村”的逻辑是相似的。富人可以用金钱手段来代替一些强制手段,甚至可能富人以前是恶人,但现在不需要暴力手段了,可以用金钱收买了。

因此,今天我们面临的基层治理难题,其实是非常深刻的一道考题:如何在平衡中央与地方(涉及到财权、事权等)的前提下,一方面让自上而下的资源(扶贫、农业、社会服务等)、权力意志渗透下来,另一方面又真正解决地方的痛点和需求?

如果这道问题没有有效的解答方案,自上而下的资源、权力意志难以有效渗透到村庄一层,这时候基层就会留下权力的真空,“强势群体”、非法、灰色的力量可能就会产生,用以解决基层内生的不确定乃至不稳定因素,维持某种表面秩序。

事实上,这种权力和治理的真空,不仅仅会造成恶霸的问题,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资源使用的无效性和浪费等也都与此紧密相关。因此,“村霸”虽小,映照出的却是国家治理体系与基层民主衔接失衡的大问题。

县域“黑社会”的生存之道

吕德文

作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我曾以体验调查的方式,深入中部某县公安局,在当地公安局领导和基层干警的支持下,研究了县域“黑社会”势力的一些特点,感受到了当地“黑社会”的生态。

熟人社会网络

一个县域社会有几十万人口,但真正有权有势或许只是几百个人。这几百个人里面大概有两三百个科级以上干部,然后有几十个较有影响的各行各业的老板,再有就是几个有头有脸的江湖人士。

我们在县城调研,感触非常深的是,这几百人实际上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网络,相互之间即便不熟悉,也大致了解各自的底细。身处网络中的一个人,如果碰到什么事需要找到网络内的任何一个人,一定可以不费力地找到对方。

公安局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它是权力的交汇点,也是信息集散地。说它是权力的交汇点,这很好理解,因为它是县城里面唯一合法掌握并可施展暴力的机构。县政府如果要强力推行某项工作,就必定需要借重公安局的力量;而社会中的各方势力如果要顺利活动,也必须有公安局的保驾护航。说它是信息集散地,是因为公安局是唯一可以毫无阻力地接触社会各个角落的机构,它本身就是一个情报中心。

在这个意义上,“黑社会”的一些情况不可能不被公安局知道。我们访谈了多个公安局的中层干部,在掌握信息上绝对是专业的。关键在于,信息要呈现为无可辩驳的证据。事情就复杂在这里。

一般情况下,“黑社会”老大不会以犯罪分子头目的脸面示人,他们都注册有公司,或从事一些正当职业,许多老大都是跨行业经营。也因此,这些老板交游甚广,他们肯定可以进入这个县的经济经营的圈子,和正经生意人相熟;他们也会因为从事经济活动的缘故,和地方政府领导、公安部门相熟。事实上,仅仅从生意的角度上说,“黑社会”老大也必须嵌入到地方权力精英网络中。

产业灰色地带

“黑社会”生存的基础当然是暴力,但是,纯粹以暴力为生的“黑社会”,则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黑社会”的终极目的仍然是获取利益,而暴力获利的成本实在是太高。“黑社会”要长期存在,必须有赖于产业支撑;只不过,其产业利润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由暴力威胁所维持的垄断市场。

从我们的调研来看,在地方社会中,“黑社会”从事的产业具有一定特点。

“黑社会”基本上都是草根出身,不太可能出自大资本,也没有多少文化知识,这就注定了这些“黑社会”組织只能从事一些低端产业,比如经营宾馆、娱乐场所,从事建筑等行业。这些产业基本上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也需要和各方打交道,“黑社会”因此具有一定优势。比如,宾馆、娱乐场所往往是黄赌毒等黑色产业的聚集地,一般生意人不愿意冒风险。排除干扰的最好办法是,和那些有势力的地方力量合股经营。

再如,这些年城市资本开始大举下乡,各个县城都在搞房地产、工业园区,实力雄厚的老板们做一些资本运作,进行产品营销即可,也不在乎低端产业的一点小利益;但这些高端行业要在地方社会顺利进行,又少不得低端产业的配套。典型如碰到征地拆迁问题,大企业当然不愿意碰这个矛盾,而将相关业务“转包”给那些具有“黑社会”势力的“拆迁公司”是最保险的做法。我们调研的这个县还没有星级宾馆,但有名的一家宾馆就是一个有名气的混混开的。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定有“黑社会”主动或被动地介入其中。

“黑社会”从事的产业大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这个垄断产业或者是由于地域闭塞造成的,或者是由于产业单一性造成的,抑或是由资源稀缺性所形成的。总之,只要稍微耍点暴力威胁之类的手段,“黑社会”便可以方便快捷地控制这个产业。

这一行的两条“底线”

一般而言,一个地方社会中,总会有几个相互竞争的团伙势力,他们之间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如果只有一个老大,则老大需要处理其内部不同势力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审慎处理代际交替危机。如有几个势力相当的老大,他们很可能划界而治,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产业由不同的人马控制。

在我们调研期间,这个县的娱乐行业极为萧条,县城中心广场的几家娱乐场所都因生意不好而关门歇业。客观原因是,这两年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对于这个内陆县城的娱乐业而言,这无异于釜底抽薪。直接原因是,当地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黄、赌、毒,使得这个行业的风险极高。但一个较为重要的原因是,当地“黑社会”势力在前两年元气大伤,势力最大的团伙老大被抓,他们所控制的娱乐行业当然也再难成气候。

一般情况下,公安局的主要领导(局长、政委)都必须是异地任职,这会对“黑社会”势力的生存网络造成冲击。如果新局长实力雄厚,且很想有一番作为,当地“黑社会”团伙要么屈就,稍微收敛一些;要么就想尽各种办法,尽量与其勾连上关系。在公安局内部人士看来,完全将“黑社会”根除困难重重,因为“黑社会”所赖以生存的网络很难拔出,要非常艰苦的努力和高超的博弈技巧。

从公安局破案的内部视角看,案件的不同类型决定了破案力度的不同。治安案件和较轻的刑事案件一般由派出所和治安大队管辖,他们办案的技术条件有限,不可能深入追踪普通案件的背景。而如果让刑侦大队来主办案件,则可以非常方便地使用各种刑侦技术(如调取犯罪嫌疑人的所有信息,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很容易掌握案件背景,并挖掘出案中案。理论上,只要刑侦大队不计成本地投入,绝大多数案件是可以侦破的。

因此,老道的“黑社会”团伙,一般都会尽力避免采用非法手段。即便不得已采用暴力,也会有效规制暴力程度,尽量不发生刑事案件。他们都知道,一旦出了人命,事情就会搞大,后果难以预测。

“黑社会”团伙也要“懂政治”。现在一些普通的政治常识已经融入到公安局的办案规律中,这个大多数“黑社会”团伙都知道。比如,在“严打”时期,大多数“黑社会”团伙都懂得这个时期要收敛一些。一些善于经营的团伙势力,甚至还会主动提供给公安局合适的“战绩”。

摘编自《南风窗》2015年第2期

黑恶势力猖獗成“经济毒瘤”

佚名

抢占资源、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商养恶、以恶护商……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在资源富集区和容易产生利益的领域、地区逐渐滋生的黑恶势力不断盘踞成势,以黑恶手段肆无忌惮攫取巨额经济利益,成为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毒瘤”。

恶势力猖獗危害一方

目前已被警方打掉的太原市张志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在发展期间通过成立公司、豢养黑保安、设赌抽头、发放高利贷等“以商养恶”,其经济实力和影响力迅速壮大,逐渐控制了太原万柏林地区的装饰、建材、物流等市场。老百姓深恶痛绝却“不敢怒不敢言”。

因抵押房产借款与他人发生房产纠纷,张志勇在2010年7月指使手下纠集30余人携带胶木棍、镐把、砍刀等凶器,窜至太原市万柏林区争议房屋内,对在该房屋内看管房屋的高某某等9人进行殴打,后张志勇支付给参与作案犯罪嫌疑人员每人500至3000元不等的酬劳并安排逃跑。

因土地租用纠纷,2012年8月,张志勇指使10余名手下手持砍刀、镐把前往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将正在输液的刘铁连和司机张元生砍伤后,又劫持到其公司院内,将二人分别关进狗笼内进行殴打。

小店区的李有贵黑社会犯罪团伙,纠集刑事解教人员,以设立的山西永隆有限公司为依托,采取威胁、恐吓、寻衅滋事等手段,对位于小店区蓝海市场经营商户进行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取“进场费”,控制了蓝海综合市场,该团伙共涉刑事案件129起。

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雷毓智介绍,通常讲的“黑社会”,法律术语叫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攫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恶势力相较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虽然结构相对松散、实力范围相对较小,但数量更多、隐蔽性较强。随着经济转轨节奏加快,黑恶势力发展土壤不断增多,危害不断加大。

一些黑恶势力依靠暴力手段非法讨债、持械火拼、逞凶作恶、欺压百姓,甚至裹挟、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暴力抗法,制造群体性事件;有的涉足房產建筑、交通运输、餐饮娱乐、矿业开采等行业,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不择手段谋取暴利。

有基层民警反映,前些年在太原因经济纠纷而“摆场子”滋生的“地下出警队”横行,这些每次出动需要百元、数百元费用的东北籍、吕梁籍打手被称为“百元党”,他们在抢夺工地、煤矿、楼盘时出动迅速,提着砍刀等武器十分钟即可到达现场。

成阻碍经济发展毒瘤

早在2003年就已启动城中村改造的太原市,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11年间仅完成3个村的整村改造,分析人士指出,黑恶势力的阻挠,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迟滞太原市这项工作推进的一个重要原因。

太原市有173个城中村,居住着市区1/3人口,量大面广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绝无仅有”,积累了大量矛盾和问题,甚至成为一些黑恶势力的“策源地”:刑事发案居高不下,“黄赌毒”问题屡禁不绝,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漏管失控,小旅馆、洗头房、洗脚屋等场所藏污纳垢。

2013年以来,29岁的杨晋伟以万柏林区东社村为“据点”,逐渐网罗了+余名在城中村附近活动的东北、太原籍社会闲散和两劳释放人员,以组织赌博起家,逐步壮大并利用武力向一些赌博和娱乐场所威胁索要钱财,对部分受害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随后活动范围扩大到太原市各个酒吧、夜场,影响极其恶劣。办案民警称,再发展一段时间,就是一个新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

与此同时,一些城中村“原住民”利用“坐地户”优势,逐渐发展成攫取利益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万柏林区新庄村村民赵克勤,在2012年以来,纠集团伙,利用本村村民身份,在城中村改造中,以“拒不配合”拆迁为由,在工地内寻衅滋事,向开发商强揽工程、敲诈勒索,打着“承包工程”的幌子,大肆聚敛钱财。警方调查,赵克勤团伙涉足了新庄村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地内大部分土方、混凝土、地材供应等工程。

大王村的宋天龙团伙凭借家族势力,对山西中医学院附院居民楼施工人员实施恐吓、殴打,进行敲诈勒索,并多次用车辆、垃圾等物将山西中医学院附院高层住宅小区大门封堵,致使小区263户1000余名居民出行受阻,并造成群众的恐慌情绪。

小店区以王士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则通过借口经济纠纷,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采取摆队形、站场子、拉标语、车跟踪、堵大门、高音喇叭滋扰等软暴力手段聚众造势、威胁恐吓、跟踪滋扰,大肆牟取非法利益。

摘编自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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